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
第一部分 认知革命
第一章 人类:一种也没什么特别的动物
大约在135亿年前,经过所谓的“大爆炸”(Big Bang)之后,宇宙的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才成了现在的样子。宇宙的这些基本特征,就成了“物理学”。
在这之后过了大约30万年,物质和能量开始形成复杂的结构,称为“原子”,再进一步构成“分子”。至于这些原子和分子的故事以及它们如何互动,就成了“化学”。
大约38亿年前,在这个叫作地球的行星上,有些分子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特别庞大而又精细的结构,称为“有机体”。有机体的故事,就成了“生物学”。
到了大约7万年前,一些属于“智人”(Homo sapiens)这一物种的生物,开始创造出更复杂的架构,称为“文化”。而这些人类文化继续发展,就成了“历史学”。
在历史的路上,有三大重要革命:大约7万年前,“认知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让历史正式启动。大约12000年前,“农业革命”(Agricultural Revolution)让历史加速发展。而到了大约不过是500年前,“科学革命”(Scientific Revolution)可以说是让历史画下句点而另创新局。
如果到200万年前的东非逛一逛,你很可能会看到一群很像人类的生物:有些妈妈一边哄着小婴儿,一边还得把玩疯的小孩抓回来,忙得团团转;有些年轻人对社会上种种规范气愤不满,也有些垂垂老矣的老人家只想图个清静;有肌肉猛男捶着自己的胸膛,只希望旁边的美女能够垂青;也有年长的充满智慧的大家长,对这一切早就习以为常。这些远古时期的人类已懂得爱和玩乐,能够产生亲密的友谊,也会争地位、夺权力,不过,这些人和黑猩猩、狒狒、大象也没什么不同。这些远古人类,和一般动物比起来就是没什么特别。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的后代某一天竟能在月球上漫步、分裂原子、了解基因码,还能写写历史书。说到史前人类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他们在当时根本无足挂齿,对环境的影响也不见得比大猩猩、萤火虫或是水母来得多。
从同一个祖先演化而来的不同物种,会属于同一个“属”(genus)。例如狮子、老虎、豹和美洲豹,虽然是不同物种,但都是“豹属”(Panthera)。
许多属还能再归类为同一科(family),例如猫科(狮子、猎豹、家猫)、犬科(狼、狐狸、豺)、象科(大象、长毛象、乳齿象)。同一科的所有成员,都能追溯到某个最早的雄性或雌性祖先。例如所有的猫科动物,不管是家里喵喵叫的小猫或是草原上吼声震天的狮子,都是来自大约2500万年前的某头祖先。
不论你是否接受,我们所属的人科不仅成员众多,而且还特别吵闹,那就是一堆巨猿。与我们最相近的亲戚,就是黑猩猩、大猩猩和猩猩。其中,黑猩猩与我们最为接近。不过就在6万年前,有一头母猿产下两个女儿,一头成了所有黑猩猩的祖先,另一头则成了所有人类的祖奶奶。
最早的人类是从大约250万年前的东非开始演化,祖先是一种更早的猿属“Australopithecus”(南方古猿)。大约200万年前,这些远古人类有一部分离开了家园而踏上旅程,足迹遍及北非、欧洲和亚洲的广大地带。北欧的森林白雪皑皑,印度尼西亚的热带丛林湿气蒸腾,想活命显然需要不同的特征,因此人类也开始朝着不同方向进化。于是人类发展出几个不同的物种,而科学家也为每一种都取了华丽的拉丁名称。
有一种常见的错误,是认为这些人种是呈线性发展,从“匠人”变成“直立人”,“直立人”再变成“尼安德特人”,而尼安德特人再变成我们。这种线性模型误以为地球在某个时间点上只会有单一人种,而其他更早的人种不过就是我们的祖先。但事实是,从大约200万年前到大约1万年前为止,整个世界其实同时存在多种不同人种。这其实也十分合理。就像今天,地球上还是有许多种的狐狸、熊或是猪,而在几十万年前的地球上,至少就有6种不同的人。从整个历史来看,过去多种人种共存其实是常态,现在地球上只有“一种人”,这才是异常。而下面很快就会提到,对于我们智人来说,我们不愿想起这些过去的手足亲情,背后其来有自。
虽然人种之间有诸多不同,但还是有几项共同的人类特征。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类的大脑明显大于其他动物。对于60公斤的哺乳类来说,平均脑容量是200立方厘米,但早在250万年前最早的男男女女,脑容量就已有600立方厘米,至于现代的智人,平均脑容量更高达1200~1400立方厘米。至于尼安德特人,其实脑容量更大。
庞大的大脑也是个庞大的负担。大脑结构脆弱,原本就不利于活动,更别说还得用个巨大的头骨把它装着。而且大脑消耗的能量惊人。对智人来说,大脑只占身体总重约2%~3%,但在身体休息而不活动时,大脑的能量消耗却占了25%。相比之下,其他猿类的大脑在休息时的能量消耗大约只占8%。因为大脑较大,远古人类付出的代价有两种:首先是得花更多时间寻找食物,其次是肌肉退化萎缩。这就像是政府把国防预算转拨给了教育,人类也把手臂二头肌所需的能量拨给了大脑里的神经元。对于在非洲草原上这究竟是不是个好策略,事先只能说无人能知。虽然黑猩猩要讲道理绝对讲不赢智人,但它却能直接把智人像个布娃娃一样扯个稀烂。
人类另一项独有的特点,在于我们用两条腿直立行走。能够站起来,就更容易扫视整片草原,看看哪里有猎物或敌人,而且既然手不需负责移动身体,就能发挥其他用途,像是丢石块或是做信号。手能做的事情越多,可以说人就变得越厉害;于是人的演化也就越来越着重神经发展,也不断地对手掌和手指的肌肉做修正。
直立的步行方式需要让臀部变窄,于是产道宽度受限,而且别忘了婴儿的头还越来越大。于是,分娩死亡成了女性的一大风险。而如果早点儿生产,婴儿的大脑和头部都还比较小,也比较柔软,这位母亲就更有机会渡过难关,未来也可能再生下更多孩子。于是,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又译“天择”或“自然淘汰”)就让生产开始提前。与其他动物相较,人类可说都是早产儿,许多重要器官的发育都还不够完善。看看小马,出生没多久就能开始小跑步;小猫出生不过几周,也能离开母亲自行觅食。相较之下,人类的婴儿只能说没用得很,许多年都得当个啃老族来被抚养、保护和教育。
人类之所以会有突出的社交技巧(以及同样人类独有的社会问题),有一大原因也正出自于此。独自一人的母亲,如果还得拖着孩子,就很难为自己和小孩取得足够的食物。所以,想养孩子,就需要其他家族成员和邻居持续提供协助。要养活一个小孩,得靠全部落共同的努力。于是,演化也就偏好能够形成强大社会关系的种族。此外,由于人类出生的时候尚未发育完全,比起其他动物,也就更能够用教育和社会化的方式加以改变。大多数哺乳动物脱离子宫的时候,就像是已经上釉的陶器出了窑,如果还想再做什么调整,不是刮伤,就是碎裂。然而,人类脱离子宫的时候,却像是从炉里拿出了一团刚熔化的玻璃,可以旋转、拉长,可塑性高到令人叹为观止。正因如此,才会有人是基督徒或佛教徒,有人是资本主义者或社会主义者,又或有人好战,有人爱好和平。
大约在100万年前,虽然人类已经有了容量较大的大脑和锋利的石器,却还是得一直担心害怕肉食动物的威胁,他们很少猎杀大型猎物,为生主要靠的就是采集植物、挖找昆虫、追杀小动物,还有跟在更强大的肉食动物后面吃些剩下的腐肉。
早期石器最常见的一种用途,就是把骨头敲开,人类才能吃到里面的骨髓。有些研究人员认为,这正是人类最原始的专长。就像是啄木鸟的专长是从树干里啄出昆虫,最早的人类专长就是从骨头里取出骨髓。骨髓有什么特别的?假设我们现在看着一群狮子大口吃着一只长颈鹿。我们只能耐心等着,等它们吃饱再说。但还别急,就算狮子吃完了,旁边还有鬣狗和豺在等着,而且它们也不是好惹的;于是它们又把剩下的肉再吃干抹净。最后才轮到我们这群原始人,我们走近长颈鹿的尸体,左看看右瞧瞧,最后只能想办法去挖出唯一还能吃的组织。
长久以来,智人一直只是稳定位于食物链的中间位置,直到最近才有改变。在先前长达数百万年的时间里,人类会猎杀小动物、采集种种能得到的食物,但同时也会遭到较大型肉食动物猎杀。一直要到40万年前,有几种人种才开始固定追捕大型猎物,而要到10万年前智人崛起,人类才一跃而居于食物链顶端。
其他在金字塔顶端的动物(例如狮子、鲨鱼)得要花上好几百万年的时间,才终于通过演化站上顶峰。因此生态系统有时间发展出种种制衡,避免狮子和鲨鱼造成太大的破坏。随着狮子越来越强壮,演化也让瞪羚越跑越快,鬣狗越来越懂合作,犀牛脾气越来越差。相较之下,人类转眼就登上顶端,不仅让生态系统猝不及防,就连人类自己也不知所措。在过去,居于食物链顶端的肉食动物总是威风凛凛、霸气十足,数百万年的统治,让它们充满自信。但相比之下,智人就像是个香蕉共和国的独裁者。我们在不久之前,还是大草原上的小可怜,整天充满恐惧和焦虑,但这也让人类更加残酷和危险。人类历史上众多的灾难,不论是生灵涂炭的战乱还是生态遭逢的浩劫,其实都是源自这场过于仓促的地位跳跃。
早在大约80万年前,就已经有部分人种偶尔会使用火,而到了大约30万年前,对直立人、尼安德特人以及智人的祖先来说,用火已是家常便饭。到了这个时候,人类不仅用火当作可靠的光源和热源,还可以用这项致命的武器和不怀好意的狮子一较高低。
然而,火带来的最大好处在于开始能够烹饪。有些食物,处于自然形态的时候无法为人类所消化吸收,像小麦、水稻、马铃薯,但正因有了烹饪技术,就成为我们的主食。火不只会让食物起化学变化,还会起生物上的变化:经过烹调,食物中的病菌和寄生虫就会被杀死。此外,对人类来说,就算吃的还是以往的食物(例如水果、坚果、昆虫和动物尸体),所需要的咀嚼和消化时间也能大幅缩减。例如,黑猩猩要咀嚼生肉,每天得花上五个小时,但人类吃的是熟食,每天花上一小时就够。
烹调让人类能吃的食物种类更多,减少所需的进食时间,还能缩小牙齿、减少肠的长度。有学者认为,烹调技术的发明,与人体肠道缩短、大脑开始发育有直接关系。不论是较长的肠道或是较大的大脑,都必须消耗大量的能量,因此很难兼而有之。而既然有了烹调,人就能缩短肠道、降低能量消耗,可以说是在不经意之间,烹调让尼安德特人与智人走上了让大脑更大的道路。
虽然用火已经带来许多优势,在15万年前,人类仍然不过是种边缘生物。这时的人类能够把狮子吓走,能在寒冷的夜晚生火取暖,偶尔还能把森林给烧了。但就算把所有人种全部加在一起,从印度尼西亚群岛到伊比利亚半岛,所有的人数加起来仍然不足百万,这对整体生态来说根本微不足道。
我们还无法得知智人是在何时、由何种早期人类演化而来,但科学家多半都同意,大约到了15万年前,东非就已经有了智人,外貌和我们几乎一模一样。如果现代的停尸间里突然出现一具智人的尸体,验尸官根本不会发现有什么不同。在有了火之后,他们的牙齿和颌骨比祖先小,而大脑的容量又较大,与我们现在相当。
科学家也同意,大约7万年前,智人从东非扩张到阿拉伯半岛,并且很快席卷整个欧亚大陆。
例如,智人抵达中东和欧洲的时候,就会遇上尼安德特人。这些人的肌肉更发达,脑容量更大,也更能适应寒冷的气候。他们会用工具,会用火,打猎技巧高明,而且还有铁证证明他们会照顾病人和弱者。(考古学家从尼安德特人的遗骸发现,有些人有严重的身体残疾,但活了相当大的岁数,可见有亲属提供照料。)许多漫画都把尼安德特人描绘成愚笨又粗鲁的“穴居人”,但近来的证据证明并非如此。
最近数十年来,替代理论一直是这个领域的大致共识,这项理论不只背后的考古证据更可靠,政治上也更为正确(如果说现代人类族群各有明显基因差异,几乎可说就是打开了种族主义的潘多拉盒子,而科学家可没这打算)。然而,有一项为尼安德特人基因组定序的研究结果在2010年底发表,却掀起了一片惊涛骇浪。基因学家终于从化石里收集到足够的尼安德特人DNA,能够和现代人类的DNA全面比较,而结果令科学界一片哗然。
原来,就现代中东和欧洲的人类而言,有1%~4%的尼安德特人DNA。虽然这百分比并不高,但意义却很重大。几个月之后,从丹尼索瓦人的手指化石中取得DNA、完成定序,结果又投下了第二颗炸弹:结果证明,现代美拉尼西亚人及澳大利亚原住民最高有6%的丹尼索瓦人DNA。
现在看来,大约5万年前,智人、尼安德特人与丹尼索瓦人正是站在那个临界点上。当时的他们几乎但还不完全是各自独立的物种。我们将在下一章看到,智人与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不仅在基因序和身体特征方面已大为不同,甚至在认知和社会能力方面也相去甚远。然而,看来还是有那么极少数的情形,让智人与尼安德特人产下了有生育能力的后代。所以这么说来,这两种族群并没有混种的情形,而是有少数幸运的尼安德特人基因搭上了这班智人特快车的顺风车。但想想,在历史上曾经有过这么一段时间,我们智人居然可以跟另一种不同物种的动物交配,还能生小孩,实在叫人感到有点不安或是毛骨悚然。
还有另一种可能,认为资源竞争愈演愈烈,最后爆发暴力冲突、种族灭绝。毕竟,宽容可不是智人的特色。即使到了现代,不过是因为肤色、方言、宗教等等微小的差异,就足以让智人彼此大动干戈、非要把对方赶尽杀绝。而远古的智人面对的可是个完全不同的人类物种,又岂能期待他们更加宽容?很有可能,当智人碰上尼安德特人的时候,就发生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严重的一次种族净化运动。
尼安德特人(和其他人类物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足以引发许多历史上的想象。如果除了智人之外,尼安德特人或丹尼索瓦人也同样存活了下来,这世界会是什么模样?如果世界上同时有好几个不同的人类物种,我们会有什么样的文化、社会和政治结构?举例来说,宗教信仰会是什么样子?《圣经》会不会说尼安德特人也和智人一样有灵魂?耶稣牺牲自己,会不会是为了要洗净丹尼索瓦人的罪?《古兰经》会不会对所有人类物种一视同仁,都为他们在乐园里占个位子?孔子会不会说我们也要“仁者爱人”地对待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尼安德特人会不会在古罗马军团中服役,又会不会也服侍着中国庞大的朝廷?美国《独立宣言》所揭橥而坚信的“人生而自由平等”,指的会不会是所有“人属”的物种?马克思会不会呼吁所有人类物种的工人都该团结起来?
在过去3万年间,智人已经太习惯自己是唯一的人类物种,很难接受其他可能性。对智人来说,没有其他同属人类的物种,就很容易让人自以为是造物的极致,以为自己和其他整个动物界仿佛隔着一条护城河。于是,等到达尔文提出智人也不过是另一种动物的时候,有些人就大发雷霆。即使到现在,也还是有许多人不愿这么相信。如果尼安德特人尚未灭绝,我们真的还会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生物,与其他动物都不同?或许正因如此,我们的祖先才决定将尼安德特人赶尽杀绝。很有可能对智人来说,虽然尼安德特人和自己相似到不足一提,但也相异到无法忍受。
不论智人是否是罪魁祸首,但每当他们抵达一个新地点,当地的原生人类族群很快就会灭绝。现存历史离我们最近的梭罗人遗迹,大约是5万年前。丹尼索瓦人在那之后不久也已绝迹。至于尼安德特人,是在大约3万年前退出了世界舞台。而到了12000年前,像小矮人般的人类也从弗洛里斯岛上永远消失。他们只留下了一些骨头、石器、几个还存在我们DNA里的基因,以及许多悬而未解的谜团。他们的离去,也让我们智人成了人类最后的物种。
究竟智人胜出的秘诀为何?为什么我们能如此迅速抵达各个遥远而生态各异的栖地,而且落地生根?我们是怎么将其他人类物种赶出世界舞台?为什么就连强壮、脑部发达、不怕寒冷的尼安德特人,也无法挡住智人的屠杀?相关的争辩必然会继续。而目前最可能的解答,正是让人得以辩论的原因:智人之所以能征服世界,是因为有独特的语言。
第二章 知善恶树
事实上,智人与尼安德特人的史上第一次冲突,赢家还是尼安德特人。大约10万年前,有几群智人向北迁移到地中海东部、侵入了尼安德特人的领土,但没能攻下这个领地。至于他们失败的原因,可能是当地人过于强大,可能是气候过于寒冷,也可能是他们对当地的寄生虫无法适应。不论原因为何,总之智人最后就是黯然离去,而尼安德特人仍然是中东的霸主。
然而,等到大约7万年前,智人仿佛脱胎换骨。大约在那个时候,智人第二次从非洲出击。这一次,他们不只把尼安德特人和其他人类物种给赶出了中东,甚至还赶出了这个世界。没多久,智人的领地就到了欧洲和东亚。大约45000年前,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他们越过了海洋,抵达了从未有人类居住的澳大利亚大陆。在大约7万年前到3万年前之间,智人发明了船、油灯、弓箭,还有想缝制御寒衣物所不可缺少的针。第一项确实能称为艺术或珠宝的物品,正是出现在这几万年里;同时,也有了确切的证据证明已经出现宗教、商业和社会分层。
大约就是在距今7万到3万年前,出现了新的思维和沟通方式,这也正是所谓的认知革命。会发生认知革命的原因为何?我们无从得知。得到普遍认可的理论认为,某次偶然的基因突变,改变了智人的大脑内部连接方式,让他们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来思考,用完全新式的语言来沟通。这次突变,几乎就像是吃了《圣经》里那棵知善恶树的果实一样。为什么这只发生在智人的DNA里,而没有发生在尼安德特人的DNA里?我们现在只能说这就是纯粹的偶然。这里比较重要的,并不是这种突变的原因,而是突变带来的结果。
然而,人类语言真正最独特的功能,并不在于能够传达关于人或狮子的信息,而是能够传达关于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的信息。据我们所知,只有智人能够表达关于从来没有看过、碰过、耳闻过的事物,而且讲得煞有其事。
在认知革命之后,传说、神话、神以及宗教也应运而生。不论是人类还是许多动物,都能大喊:“小心!有狮子!”但在认知革命之后,智人就能够说出:“狮子是我们部落的守护神。”“讨论虚构的事物”正是智人语言最独特的功能。
相较之下,大部分人都会同意只有智人能够谈论并不真正存在的事物,相信一些不太可能的事情。如果你跟猴子说,只要它现在把香蕉给你,它死后就能到某个猴子天堂,有吃不完的香蕉,它还是不会放手。但这有什么重要?毕竟,虚构的事物可能造成误导或分心,带来危险。某甲说要去森林里找仙女或独角兽,某乙说要去森林里采蘑菇或猎鹿,听起来似乎某甲就是活命机会渺茫。而且,我们都知道时间宝贵,拿来向根本不存在的守护神祷告岂不是一种浪费?何不把握时间吃饭、睡觉、亲亲抱抱?
然而,“虚构”这件事的重点不只在于让人类能够拥有想象,更重要的是可以“一起”想象,编织出种种共同的虚构故事,不管是《圣经》的《创世记》、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梦世记”(Dreamtime),甚至连现代所谓的国家其实也是种想象。这样的虚构故事赋予智人前所未有的能力,让我们得以集结大批人力、灵活合作。虽然一群蚂蚁和蜜蜂也会合作,但方式死板,而且其实只限近亲。至于狼或黑猩猩的合作方式,虽然已经比蚂蚁灵活许多,但仍然只能和少数其他十分熟悉的个体合作。智人的合作则是不仅灵活,而且能和无数陌生人合作。正因如此,才会是智人统治世界,蚂蚁只能吃我们的剩饭,而黑猩猩则被关在动物园和实验室里。
如果两头公猩猩要争夺首领地位,通常会在族群中不分公母各自寻求支持者、形成集团。集团成员的连接在于每天的亲密接触,像是拥抱、抚摸、接吻、理毛、相互帮助。就像人类在选举的时候得到处握握手、亲亲小婴儿,如果哪只黑猩猩想要争夺首领宝座,也得花上许多时间拥抱、亲吻黑猩猩宝宝,还要拍拍它们的背。很多时候,公猩猩能坐上首领宝座不是因为身体更强壮,而是因为领导的集团更庞大也更稳定。至于集团的作用除了争夺首领位置,更几乎渗透到日常活动的方方面面。同一集团的黑猩猩更常彼此相处、分享食物,并且在碰上麻烦的时候互相帮忙。
以这种方式形成并维持的黑猩猩族群,大小有明确的限度。这种做法要能运作,族群里每只黑猩猩都得十分了解彼此,如果都没碰过面、没打过架、没互相理过毛,两只黑猩猩就不知道能不能互相信赖,对方值不值得帮助,也不知道谁的阶层比较高。在自然情况下,黑猩猩族群一般是由20~50只黑猩猩组成。而随着黑猩猩成员数量渐增,社会秩序就会动摇,最后造成族群分裂,有些成员就会离开另组家园。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曾有动物学家观察到超过100只的黑猩猩族群。至于不同的族群之间,不仅很少合作,而且往往还会为了领地和食物打得死去活来。研究人员就曾记录到,在不同族群之间可能有长时间的对抗,甚至还有一个“种族屠杀”的案例,一群黑猩猩有系统地几乎杀光了邻近的另一群黑猩猩。
类似的模式很有可能也主导了早期各种人类物种的社会生活,其中也包括远古的智人。人类也像黑猩猩一样有着社会本能,让我们的祖先们能够形成友谊和阶层,共同打猎或战斗。然而,人类的社会本能也和黑猩猩没有什么不同,只适用于比较亲近的小团体。等到这个团体过大,社交秩序就会崩坏,使团体分裂。就算有某个山谷特别丰饶,可以养活500个远古的智人,但他们绝对没办法和这么多不够熟悉的人和平共处。他们要怎样才能决定要由谁当首领,谁能在哪里打猎,谁又能和谁交配呢?
等到认知革命之后,智人有了八卦的能力,于是部落规模变得更大,也更稳定。然而,八卦也有限制。社会学研究指出,借由八卦来维持的最大“自然”团体大约是150人。只要超过这个数字,大多数人就无法真正深入了解、八卦所有成员的生活情形。
即使到了今天,人类的团体还是继续受到这个神奇的数字影响。只要在150人以下,不论是社群、公司、社会网络还是军事单位,只要靠着大家都认识、彼此互通消息,就能够运作顺畅,而不需要规定出正式的阶层、职称、规范。不管是30人的一个排,甚至是100人的一个连,几乎不需要有什么正式纪律,就能靠着人际关系而运作正常。正因如此,在某些小单位里,老兵的权力甚至要比士官更大。而如果是一个小的家族企业,就算没有董事会、执行长或会计部门,也能经营得有声有色。
然而,一旦突破了150人的门槛,事情就大不相同。如果是一个师的军队,兵数达到万人,就不能再用带排的方式来领导。而有许多成功的家族企业,也是因为规模越来越大,开始雇用更多人员的时候,就碰上危机,非得彻底重整,才能继续成长下去。
所以,究竟智人是怎么跨过这个门槛值,最后创造出了有数万居民的城市、有上亿人口的帝国?这里的秘密很可能就在于虚构的故事。就算是大批互不相识的人,只要同样相信某个故事,就能共同合作。
无论是现代国家、中世纪的教堂、古老的城市,或者古老的部落,任何大规模人类合作的根基,都在于某种只存在于集体想象中的虚构故事。例如教会的根基就在于宗教故事。像是两个天主教信徒,就算从未谋面,还是能够一起参加十字军东征或是一起筹措资金盖起医院,原因就在于他们同样相信神化身为肉体、让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救赎我们的罪。所谓的国家,也是立基于国家故事。两名互不认识的塞尔维亚人,只要都相信塞尔维亚国家主体、国土、国旗确实存在,就可能冒着生命危险拯救彼此。至于司法制度,也是立基于法律故事。从没见过对方的两位律师,还是能同心协力为另一位完全陌生的人辩护,只因为他们都相信法律、正义、人权确实存在。(当然,他们也相信付的律师费确实存在。)
然而,以上这些东西,其实都只存在人类自己发明并互相讲述的故事里。除了存在于人类共同的想象之外,这个宇宙中根本没有神、没有国家、没有钱、没有人权、没有法律,也没有正义。
如果我们说:原始人因为相信鬼神,每次月圆会一起聚在营火旁跳舞,于是也巩固了他们的社会秩序;这件事人人都觉得不难理解。但我们没看出来的是,其实现代社会运作的机制还是一模一样。以现代商业领域为例,商人和律师其实就是法力强大的巫师。不同于过去部落巫师的地方是现代人的故事还更扯。例如标致汽车(Peugeot)的故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标致属于法律拟制的“有限公司”。而在这些公司背后的概念,可以说是人类一项巧妙无比的发明。在这之前,智人虽然已存在许久,却一直没想到这件事。历史上大多数时候,必须是个有血有肉、有两条腿还有个大脑的人类,才能拥有财产。假设在13世纪有个法国人尚恩,开了一个马车制造工作室,那么他本人就是工作室。如果他卖的马车才跑了一个星期就坏了,买家心情不好,告的就是尚恩本人。而如果尚恩借了1000金币成立工作室,而店倒了,他还得要卖掉自己的财产(包括他的房子、他的牛还有他的土地等等),以偿还贷款。甚至孩子都可能会被卖去当奴隶。如果这样还不足以偿还债务,就有可能被国家关进牢里或被债主抓去当奴隶。只要是工作室造成的任何责任,他就得要无上限完全承担。
如果活在那个时代,创业前可能都得思考再三。这种法律规定绝对没有鼓励创业的效果,只会让人不敢投入新业务、承担经济风险。毕竟,如果可能搞得自己家破人亡、家徒四壁,哪能说划算?
正因如此,人类才一起想出了“有限公司”这种概念。在法律上,这种公司是独立的个体,而不等于设立者、投资者或管理者。在过去几世纪间,这种公司已经成为经济主流,我们太习惯于这种概念,而忘了这只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之中。“有限公司”的英文称为“corporation”,这点颇为讽刺,因为这个字的语源是“corpus”(拉丁文的“身体”),而这正是有限公司所没有的。虽然公司并没有真正的实体,但在法律上我们却将它称为“法人”,好像它真的是有血有肉的人一般。
在1896年的时候,法国的法律就已经是这么认定。当时阿尔芒·标致(Armand Peugeot)继承了父母的铁工厂,做的是弹簧、锯子和脚踏车,但他决定要跨足汽车业。于是,他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虽然公司的名字和他的姓一样,但公司并不等于他本人。如果公司做的某台车出了意外,买家可以告标致公司,但没办法告到阿尔芒·标致本人。如果公司借了几百万而破产了,阿尔芒·标致本人一毛也不用付给公司的债主。毕竟,那笔贷款给的对象是标致公司,而不是阿尔芒·标致这个人。也因为如此,虽然阿尔芒·标致已经在1915年去世,但标致公司至今仍然生气勃勃。
多年来,人类已经编织出了一个极其复杂的故事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像标致公司这种虚构的故事不仅存在,而且力量强大。这种通过故事创造的东西,用学术术语来说就称为“小说”、“社会建构”或者“想象的现实”。然而,所谓想象的现实并不是“谎话”。如果我知道附近的河里没有狮子,我却说有,这叫作谎话。但谎话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像是青猴和黑猩猩也都会说谎。曾有科学家发现,有青猴在附近没有狮子的时候发出了“小心!有狮子”的叫声,把附近另一只猴子吓跑,好独享某根它看到的香蕉。
然而,所谓“想象的现实”指的是某件事人人都相信,而且只要这项共同的信念仍然存在,力量就足以影响世界。施泰德洞穴的艺术家可能真的相信有狮人守护灵的存在。虽然也有些巫师是骗子,但多半都是真诚相信有神与恶魔的存在。至于百万富翁,他们多数也是真诚地相信世界上有金钱和有限公司。而对于活跃的人权主义者来说,他们也多半真诚地相信人权的存在。虽然其实所谓联合国、利比亚和人权都只是我们想象出的概念,但在2011年,我们说联合国要求利比亚政府尊重其公民的人权,并没有人会认为这句话是谎言。
从认知革命以来,智人一直就生活在一种双重的现实之中。一方面,我们有像是河流、树木和狮子这种确实存在的客观现实;而另一方面,我们也有像是神、国家和企业这种想象中的现实。随着时间过去,想象现实也日益强大;时至今日,河流、树木和狮子想要生存,有时候还得仰赖神、国家和企业这些想象现实行行好、放它们一马。
正由于大规模的人类合作是以虚构的故事作为基础,只要改变所讲的故事,就能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只要在对的情境之下,这些故事就能迅速改变。例如在1789年,法国人几乎是在一夕之间,相信的故事就从“天赋君权”转成“人民做主”。因此,自从认知革命之后,智人就能依据不断变化的需求迅速调整行为。这等于开启了一条采用“文化演化”的快速道路,而不再停留在“基因演化”这条总是堵车的道路上。走上这条快速道路之后,智人合作的能力一日千里,很快就远远甩掉了其他所有人类和动物物种。
据我们所知,过去想要改变社会结构、发明新科技或是移居到新的地点,多半是因为基因突变、环境压力,而不常是因为文化的理由。正因如此,人类才得花上几十万年走到这一步。两百万年前,就是因为基因突变,才让“直立人”这种新的人类物种出现。而直立人出现后,也发展出新的石器技术,现在公认为是这个物种的定义特征。而只要直立人没有进一步的基因改变,他们的石器也就维持不变,就这样过了两百万年!
与此相反的是,在认知革命之后,虽然智人的基因和环境都没什么改变,但智人还是能够迅速改变行为,并将新的行为方式传给下一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人类社会总会出现不生育的精英阶层,像是天主教的神父、佛教的高僧,还有中国的太监。这些精英阶层虽然手中握有权力,但却自愿放弃生育,于是他们的存在根本就直接抵触了自然选择的最大原则。看看黑猩猩,它们的雄性首领会无所不用其极,尽可能和所有母猩猩交配,这样才能让群体中多数的年轻猩猩都归自己所有——但天主教的首领却是选择完全禁欲、无子无女。而且,他们禁欲并不是因为环境因素,像是严重缺乏食物、严重缺少对象等等,也不是因为有了什么古怪的基因突变。天主教会至今已存在上千年,它靠的不是把什么“禁欲基因”从这个教宗传到下一个教宗,而是靠着把《圣经·新约》和教律所营造出的故事代代相传。
如果是一对一单挑,尼安德特人应该能把智人揍扁。但如果是上百人的对立,尼安德特人就绝无获胜的可能。尼安德特人虽然能够分享关于狮子在哪儿的信息,却大概没办法传颂(和改写)关于部落守护灵的故事。而一旦没有这种建构虚幻故事的能力,尼安德特人就无法有效大规模合作,也就无法因应快速改变的挑战,调整社会行为。
事实就是所有动物只有智人能够进行贸易,而所有我们有详细证据证明存在的贸易网络都明显以虚构故事为基础。例如,如果没有信任,就不可能有贸易,而要相信陌生人又是件很困难的事。今天之所以能有全球贸易网络,正是因为我们相信着一些虚拟实体,像是美元、联邦储备银行,还有企业的商标。而在部落社会里,如果两个陌生人想要交易,往往也得先借助共同的神明、传说中的祖先或图腾动物建立信任。
从狩猎技术也能够看出尼安德特人和智人的差异。尼安德特人狩猎时通常是独自出猎,或是只有一小群人合作。但另一方面,智人就发展出了需要几十个人甚至不同部落合作的狩猎技巧。一种特别有效的方法,就是将野马之类的整个动物群给围起来,赶进某个狭窄的峡谷,这样很容易一网打尽。如果一切计划顺利进行,只要合作一个下午,这几个部落就能得到上吨的鲜肉、脂肪和兽皮,除了可以饱食一顿,也可以风干、烟熏或冰冻,留待日后使用。考古学家已经发现多处遗址,都曾用这种方式屠杀了整个兽群。甚至还有遗址发现了栅栏和障碍物,作为陷阱和屠宰场之用。
智人发明出了许许多多的想象现实,也因而发展出许许多多的行为模式,而这正是我们所谓“文化”的主要成分。等到文化出现,就再也无法停止改变和发展,这些无法阻挡的变化,就成了我们说的“历史”。
如果我们把几千只黑猩猩放到纽约股票交易所、职业棒球赛场、国会山或是联合国总部,绝对会乱得一塌糊涂。但相较之下,我们智人在这些地方常常有数千人的集会。智人创造了秩序井然的模式,像是贸易网络、大规模庆祝活动、政治体制;而这些如果只有个人,是绝对做不到的。人类和黑猩猩之间真正不同的地方就在于那些虚构的故事,它像胶水一样把千千万万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结合在一起。这种胶水,让我们成了万物的主宰。
第三章 亚当和夏娃的一天
在智人的历史上,他们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靠采集为生。在过去两百年间,有越来越多智人的谋生方式是在城市里面劳动,整天坐办公桌前;而再之前的1万年,多数的智人则是务农或畜牧;但不论如何,比起先前几万年都在狩猎或采集,现代的谋生方式在历史上都只像是一瞬间的事罢了。
演化心理学近来发展蓬勃,认为现在人类的各种社会和心理特征早从农业时代之前就已经开始形塑。这个领域的学者认为,即使到了现在,我们的大脑和心灵都还是以狩猎和采集的生活方式在思维。我们的饮食习惯、冲突和性欲之所以是现在的样貌,正是因为我们还保留着狩猎采集者的头脑,但所处的却是工业化之后的环境,像是有超级城市、飞机、电话和计算机。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比前人享有更多物质资源,拥有更长的寿命,但又觉得疏离、沮丧而压力重重。演化心理学家认为,想理解背后的原因,我们就需要深入研究狩猎采集者的世界,因为那个世界其实现在还牢牢记在我们的潜意识里。
如果我们不想想采集者祖先的饮食习惯,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我们一碰到最甜、最油的食物就难以抵抗。当时他们住在草原上或森林里,高热量的甜食非常罕见,永远供不应求。如果是个3万年前的采集者,想吃甜食只有一种可能来源:熟透的水果。所以,如果石器时代的女性碰到一棵长满甜美无花果的树,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立刻吃到吃不下为止,否则等到附近的狒狒也发现这棵树,可就一颗也吃不到了。于是,这种想大口吃下高热量食物的直觉本能就这样深植在我们的基因里。就算我们今天可能住在高楼大厦,家家户户的冰箱早就塞满食物,我们的DNA还记得那些在草原上的日子。正因如此,我们才会不知不觉就吃完一整桶的哈根达斯,可能还配着一大杯可口可乐。
即使在今日,还是有些人类社会采用这种共同教养制,像是位于委内瑞拉的巴里印第安人(Bari Indians)社会,他们相信孩子不是生自某个特定男人的精子,而是妈妈子宫里所有累积精子的结合。所以,如果想当个好妈妈,你就该和好几个不同的男人做爱,特别是在怀孕的时候,就该找上那些最会打猎的、最会说故事的、最强壮的战士、最体贴的爱人,好让孩子拥有那些最好的特质(以及最佳的教养)。如果你觉得这听起来实在太蠢,请记得其实直到现代胚胎学研究发展之后,我们才有了确实的证据,证明孩子只可能有一个父亲。
很多人以为在农业革命前的人类都只使用石器,其实这是考古偏误造成的误解。所谓的石器时代,其实说是“木器时代”更精确,当时的狩猎采集工具多半还是木制。
远古的采集生活与后来的农业和工业生活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极少使用人造物品,而且这些物品对他们生活的作用相对并不大。在现代的富裕社会中,任何一般人一生都会用到数百万件人造物品,从车子、房子到抛弃式尿布和牛奶盒不一而足。不管任何的活动、信念甚至情感,几乎都会有人造物品介入。
除了要搬家的时候,我们几乎不会感觉到原来身边有这么多东西。采集者每个月、每个星期都要搬家,甚至有时候是每天都得搬,所有家当就背在身上。当时还没有搬家公司或货车,甚至连驮兽都还没有,所以他们必须把生活必需品减到最少。因此可以合理推测,他们的心理、宗教和感情生活多半不需要人造物品的协助。
在英国征服澳大利亚之前,整个澳大利亚大陆的狩猎采集者大约有30万到70万人,分成200~600个族群,每个族群又分成几个部落。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语言、宗教、规范和习俗。像是在南澳阿德雷德附近,就有几个父系的家族,他们会依据所在领土为标准,结合成一个部落。相反的是,在北澳的一些部落则比较属于母系社会,而人在部落里的身份主要来自他的图腾,而不是他的领土。
不难想象,到了农业革命前夕,地球上的狩猎采集者大约有500万到800万人,有丰富多元的种族和文化多样性,分成几千个不同的独立部落,也有数千种不同的语言和文化。毕竟,语言和文化正是认知革命的主要成就。而正因为虚构故事已经出现,即使是在类似的生态、同样的基因组成下出现的人类,也能够创造出非常不同的想象现实,表现出来就成了不同的规范和价值观。
有人激烈争辩智人的“自然生活方式”该是如何,其实并未说到重点。从认知革命之后,智人的“自然生活方式”从来就不止一种。真正存在的只有“文化选择”,而种种选择就像是调色盘,色彩缤纷炫目,令人眼花缭乱。
虽然专家对于确切的年代还有不同意见,但已有如山铁证显示,大约15000年前就已经有了家犬,而它们实际加入人类生活的时间还可能再往前推数千年。
同属一个部落的成员彼此相熟,人们终其一生都和亲友相处在一起,几乎没什么孤单的时刻,也没什么隐私。虽然邻近的部落偶尔也得争夺资源,甚至大打出手,但也是有些友好的往来。像是可能互相交换成员、一起打猎、交易罕见的奢侈品、结起政治同盟,还有一起庆祝宗教节日。这种合作是智人的一大重要特征,也是智人领先其他人类物种的关键优势。有时候,与邻近部落的关系实在太良好,最后就结合为一,而有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神话、共同的规范和价值。
然而,我们其实不该高估这种对外关系的重要性。就算邻近的几个部落在危急时刻可能会密切合作,甚至平常偶尔也会一起打猎或庆祝,但各个部落绝大多数时间仍然是完全各行其是、遗世独立。讲到交易,主要是限于拿来表示身份地位的物品,像是贝壳、琥珀、颜料等等。没有证据显示当时的人会交易像是水果或肉类之类的消费品,也看不出来有某个部落必须依赖从另一部落进口货物而生存的证据。至于社会政治关系,也同样只是零星有之。就算部落有季节性的集会场所,仍然称不上是个固定的政治框架,也没有永久的城镇或机构。一般来说,一个人很可能好几个月之间都只会看到自己部落里的人,一辈子会遇见的人数也不过就是几百个。智人就像星星一样,稀疏地散布在广阔的土地上。在农业革命之前,整个地球上的人类数量还比不上现在的杭州。
大多数智人部落不断迁移,随着季节变化、动物每年的迁移、植物的生长周期,人类也不断追逐着食物,从一地前往另一地。一般来说,他们是在同样一个区域里来来回回,面积大约是几十到几百平方公里。
偶尔,可能是遇上自然灾害、暴力冲突、人口压力,又或是碰上某个特别有领袖魅力的首领,部落也可能走出自己原有的领土区域。这些流浪正是促成人类扩张到全球的动力。如果某个采集部落每40年拆伙一次,新部落往东移100公里,经过大约1万年后,就会从东非抵达中国。
最重要的是,在某些水产水禽丰富的海边和河边,人类开始建立起长期定居的渔村。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定居聚落,时间要远早于农业革命。最早的渔村有可能是在45000年前,出现在印度尼西亚群岛的沿海地带。也很可能就是从这里,智人开始了第一次的跨海事业:前往澳大利亚。
在大多数的居住地,智人部落的饮食都是见机行事,有什么吃什么。他们会抓白蚁、采野果、挖树根、追兔子,还会猎野牛和长毛象。
智人采集的可不只是食物和原物料,同时还有“知识”。为了生存,智人需要对所在地了如指掌。而为了让日常采集食物的效率达到最高,他们也需要了解每种植物的生长模式,还有每种动物的生活习性。
换句话说,采集者对于他们周遭环境的了解,会比现代人更深、更广也更多样。现代的工业社会中,就算不太了解自然环境也能顺利存活。像是如果你是个计算机工程师、保险推销员、历史老师或是工厂工人,你真的需要了解自然环境吗?现代人必须专精于自身小领域的知识,但对于其他生活中的必需,绝大多数都是靠着其他各领域的专家,每个人懂的都只限于自己的那一小方天地。就整体而言,现今人类所知远超过远古人类。但在个人层面上,远古的采集者则是有史以来最具备多样知识和技能的人类。
有证据显示,自从采集时代以来,智人的脑容量其实是逐渐减少!要在那个时代活下来,每个人都必须有高超的心智能力。而等到农业和工业时代开展,人类开始能靠着别人的技能生存下来,就算是低能的人也开始有了生存空间。例如只要肯挑水或是当个生产线的工人,就能活下来,并把自己那些平庸无奇的基因传下去。
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依地区、季节有所不同,但整体而言,比起后来的农夫、牧羊人、工人或上班族,他们的生活似乎要来得更舒适,也更有意义。
在现代的富裕社会,平均每周的工时是40~45小时,发展中国家则是60甚至80小时;但如果是狩猎采集者,就算住在最贫瘠的地区(像是卡拉哈里沙漠),平均每周也只需要工作35~45小时。他们大概只需要每三天打猎一次,每天采集3~6小时。一般时期,这样就足以养活整个部落了。而很有可能大多数的远古采集者住的都是比卡拉哈里沙漠更肥沃的地方,所以取得食物和原物料所需的时间还要更少。最重要的是,这些采集者可没什么家事负担。他们不用洗碗,不用吸地毯,不用擦地板,不用换尿布,也没账单得付。
这样的采集经济,能让大多数人都过着比在农业或工业社会中更有趣的生活。像是现在,如果在血汗工厂工作,每天早上大约7点就得出门,走过饱受污染的街道,进到工厂用同一种方式不停操作同一台机器,时间长达10小时,叫人心灵整个麻木。等到晚上7点回家,还得再洗碗、洗衣服。而在3万年前,如果是个采集者,可能是在大约早上8点离开部落,在附近的森林和草地上晃晃,采采蘑菇、挖挖根茎、抓抓青蛙,偶尔还得躲一下老虎。但等到中午过后,他们就可以回到部落煮午餐。接下来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聊聊八卦、讲讲故事,跟孩子玩,或者就是放松放松。当然,有时候是会碰上老虎或蛇没错,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当时他们倒也不用担心车祸或工业污染。
在大多数地方、大多数时候,靠着采集就已经能得到充分的营养。这其实很合理,毕竟这正是人类在先前数十万年间的正常饮食,人体早就完全适应而且适合。骨骼化石的证据显示,远古时期的采集者比较少有饥饿或营养不良的问题,而且比起后来的农业时代,他们身高较高,也比较健康。虽然平均寿命显然只有30~40岁,但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儿童早夭的情形十分普遍。只要能活过危机四伏而意外频现的生命早期,当时的人就大多能活到60岁,有的甚至还能活到超过80岁。在现代的采集社会里,只要女性能活到45岁,大概再活个20年就不是问题,而总人口的5%~8%也都活到超过60岁。
采集者之所以能够免受饥饿或营养不良的困扰,秘诀就在于多样化的饮食。相较之下,之后农民的饮食往往种类极少,而且不均衡。特别是在近代,许多农业人口都依靠单一作物为主要热量来源,可能是小麦、马铃薯、稻米之类,这样一来就会缺少人体所必需的其他维生素、矿物质或营养。
虽然采集社会还是难以幸免于自然灾害,而且也会碰上食物短缺或饥荒的情形,但通常他们处理起来就是比较游刃有余。如果主要食物短缺,他们可以去采集或狩猎其他食物,又或是直接迁移到受影响较小的地区。
此外,远古采集者也比较少碰到传染病的问题。农业和工业社会的传染病(像是天花、麻疹和肺结核)多半是来自家禽家畜,但这要到农业革命之后才传到人类身上。对于远古的采集者来说,狗是唯一会近距离相处的动物,所以也就没有这些问题。此外,农业和工业社会的永久居住环境通常非常紧密,但卫生条件又不佳,正是疾病的理想温床。至于采集者,他们总是一小群一小群在广阔的大地上漫游,疾病很难流行起来。
虽然他们的生活可能比起农业和工业社会更佳,不过当时的世界仍然同样残酷无情,常常存在物资匮乏、时节难过、儿童死亡率高的问题,现在看来没什么的小意外,当时可能就能轻易致命。这些漫游采集者的部落里人人关系亲密,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是好事,但对那些少数惹人厌的成员来说,日子可就不好过了。偶尔,如果有人年老力衰或是有肢体残疾,无法跟上部落的脚步,还会遭到遗弃甚至杀害。如果婴儿和儿童被视为多余,他们就可能被杀,而且宗教献祭也偶有听闻。
在巴拉圭的丛林里,曾有一个狩猎采集部落亚契人(Ache)存活到20世纪60年代,他们让我们得以一窥采集生活的黑暗面。根据亚契人的习俗,如果某位有价值的部落成员死亡,就要杀一个小女孩陪葬。
如果某个亚契女性已经年纪太大、成了部落的负担,部落里的年轻男子就会潜伏在她身后,找机会一斧头砍进她的脑子里。曾有一个亚契人,告诉人类学家他在丛林里的黄金年代:“我常常杀老女人,我杀过我的阿姨、婶婶、姑姑她们……女人都怕我……但现在跟这些白人在一起,我也变弱了。”如果新生儿没有头发,会被认为发育不良,必须被立刻杀死。就有一位妇女回忆说,她的第一个女儿就是被活活打死,原因只是部落里的男人已经不想再多个女孩了。而另一次,有个男人杀了个小男婴,原因只是他“心情不好,小孩又哭个不停”。甚至有个小孩被活埋,原因是“那玩意儿看起来怪怪的,其他小孩也会笑它”。
人类学家与他们同居共处多年之后,认定在亚契成年人之间的暴力其实非常罕见。无论男女,都可以自由改变伴侣。他们总是乐天且愉快,部落里不分地位高低,想颐指气使的人通常就会被排挤。虽然他们拥有的物质不多,但却非常慷慨,而且不会执着于成功和财富。在他们的生活里,最被看重的就是良好的人际互动,还有真正的友谊。虽然他们会杀害儿童、病人、老人,但他们的想法其实和今日许多人赞成堕胎和安乐死也没有两样。另外还该提的一点,是巴拉圭的农夫猎杀亚契人的时候,可是毫不手软。所以,或许正因为亚契人必须迅速逃离这些敌人的魔爪,如果有成员可能造成部落的负担,他们也就无法仁义以待。
亚契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不过就是人类。同样,远古的狩猎采集者,就是和我们一样的人。
多数学者都同意,远古的采集者普遍信奉泛神论的信仰(animism,源自拉丁文的“anima”,意义“灵魂”或“精神”)。泛神论相信,几乎任何一个地点、任何一只动物、任何一株植物、任何一种自然现象,都有其意识和情感,并且能与人类直接沟通。
泛神论的一个特点,在于所有的灵都位于当场当地,不是什么万能的神,而是某只特定的鹿、某棵特定的树、某条特定的小溪、某个特定的鬼魂。
此外,就像人类和其他灵之间没有障碍一样,人类和其他灵之间也没有地位高下之别。非人类的灵之所以存在,不只是要为人提供协助,它们也不是什么把全世界操之在手的万能的神。这个世界不是为了人或是任何其他特定的灵而旋转。
有神论(theism,源自希腊文的“theos”,意为“神”)认为,宇宙的秩序在于人类和一小群超凡的实体(神)之间的地位关系。虽然说“前现代农民往往是有神论者”这件事千真万确,但光是这样讲还不够清楚。一般典型的“有神论”山包海容,有18世纪波兰的犹太教拉比,17世纪马萨诸塞州要焚烧女巫的清教徒,15世纪墨西哥阿兹特克的祭司,12世纪伊朗的苏菲神秘教派,10世纪的印度教战士,2世纪琐罗亚斯德教的商人,或是种种中国民间信仰。所有这些教派,都认为别人的信仰和仪式是怪异的异端。而泛神论的种种信仰和仪式,彼此之间的差异可能也不亚于此。人们的宗教经验很可能也是动荡不安,充满争议、改革和革命。
面对各种墓穴文物、壁画、骨头雕像,与其猜测出如山的种种理论,还不如坦然承认,我们对于远古采集者的宗教就只有一些模糊不清的概念罢了。我们假设他们是泛神论者,但这能告诉我们的并不多。我们不知道他们向什么神灵祈祷,庆祝什么节日,也不知道他们遵守什么戒律。最重要的是,我们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故事。这是我们想了解人类历史的一大空缺和遗憾。
不管正确答案为何,这两具松希尔的孩童骨骸无疑证明,3万年前的智人已经发明了一些社会政治规范,不仅远超出我们DNA的设定,也超越了其他人类和动物物种的行为模式。
讲到远古的采集生活,如果我们连宏观景象都难以重建,想要重塑特定事件就更是难如登天。智人部落首次进入尼安德特人居住的山谷之后,接下来的几年间很可能就发生了许多轰轰烈烈的历史大事。但遗憾的是,这样的事件几乎不会留下任何痕迹,顶多就是极少数的骨骼化石和石器,而且不论学术界如何竭力追问,它们仍然只会保持沉默。从这些对象里,我们可以知道当时人类的身体结构、科技、饮食,甚至是社会结构,但却看不出他们是否与相邻的智人部落结成政治联盟,是否有先人的灵魂保佑着这个部落,是否会偷偷将象牙珠送给当地的巫医、祈求神灵庇佑。
这幅沉默的帷幕就这样罩住了几万年的历史。在这些年间,可能有战争和革命,有灵性激昂的宗教运动,有深刻的哲学理论,有无与伦比的艺术杰作。采集者之中可能也出过像成吉思汗这种所向披靡的人物,不过统治的帝国还没有新加坡的面积大;或许也出过天才贝多芬,虽然没有交响乐团,却能用竹笛令人潸然泪下;又或是出了像穆罕默德一样的先知,不过传达的是当地某棵栎树的话,而不是什么全宇宙的造物主。不过,这些我们全部只能靠猜测。这幅沉默的帷幕如此厚重,我们连这些事情是否曾经发生都难以断定,遑论详细描述。
然而,我们必然需要问一些目前还没有解答的问题,否则就等于对人类7万年历史中的6万年视而不见,只以为“当时的人没做什么重要的事”。
第四章 毁天灭地的人类洪水
在认知革命之后,智人得到新的技术、组织能力甚至是眼界,能够走出亚非大陆,前往外面的世界。他们的第一项重大成就,就是在大约45000年前殖民澳大利亚。
最合理的理论认为,大约45000年前住在印度尼西亚群岛的智人发展出了第一个能够航海的人类社会(印度尼西亚群岛由亚洲大陆向外延伸,每个岛屿间只有狭窄的海峡相隔)。他们学会了如何建造及操纵能在海上航行的船只,开始前往远洋捕鱼、贸易、探险。这给人类的能力及生活形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
新的航海技能并不只限于西南太平洋,大约在35000年前就有人类抵达日本,而在大约30000年前就有人抵达中国台湾。对这两者而言,殖民者都得越过广阔的海洋,而这在先前的几十万年间都还是不可能的任务。
人类首次登上澳大利亚沙滩,足迹随即被海浪冲走。但等到这些入侵者进到内陆,他们留下了另一种足迹,而且再也洗刷不去。他们推进的时候,仿佛进到奇特的新世界,满眼是从未见过的生物。有200公斤重、2米高的袋鼠,还有当时澳大利亚最大型的掠食者袋狮(marsupial lion),体型就像现代的老虎一样大。树上有当时大到不太可爱的无尾熊;平原上则有不会飞的鸟在奔驰,体型足足是鸵鸟的两倍;至于在灌木丛里,则有像恶龙般的蜥蜴和蛇,发出咝咝声地滑行。森林里则有巨大的双门齿兽(diprotodon)在游荡,外形就像袋熊,不过体重足足有两吨半。除了鸟类和爬行动物之外,澳大利亚当时所有的动物都是像袋鼠一样的有袋动物,会先生下幼小、无助、就像胚胎一样的年轻后代,再在腹部的育儿袋中哺乳照顾。有袋哺乳动物在非洲和亚洲几乎无人知晓,但它们在澳大利亚可是最高的统治阶级。
我们现在常常把很多事情都推给气候,但事实是地球的气候从来不会静止,而是每分每刻不断变化,史上不管哪个事件,都多少会碰上一些气候变迁的情形。
特别是地球早就有过许多次的冷却和暖化循环。在过去百万年间,平均每10万年就有一次冰河期,上一次冰河期大约是75000年前到15000年前,而且并不是特别严重,两次高峰分别在大约70000年前和20000年前。然而,澳大利亚巨大的双门齿兽早在150多万年前便已出现,活过了至少10次的冰河期,甚至连70000年前的那次冰河期高峰也安然无恙。但为什么到了45000年前就突然灭种?当然,如果双门齿兽是当时唯一灭绝的大型动物,可能就纯粹是运气问题。然而,当时除了双门齿兽之外,全澳大利亚超过90%的巨型动物都从历史上消失。虽然我们只有间接证据,但要说这么凑巧,智人就这样在所有巨型动物都死于严寒的时候来到澳大利亚,实在很难令人信服。
第二点,如果是气候变迁导致物种大灭绝,海洋生物受到的冲击通常不亚于陆地生物。然而,我们找不到任何证据显示在45000年前海洋生物有显著的灭绝情形。但如果是因为人类的影响,就很容易解释为何这波灭种潮只席卷了澳大利亚陆地,而放过了附近的海洋。虽然人类的航海技术已经大幅提升,但人类毕竟主要还是生活在陆地上。
第三点,类似澳大利亚这种生物大灭绝的事情,在接下来的几千年还不断上演,而时间点都是在人类又再次移居外面世界的时候。这些情况,都证明智人罪证确凿。以新西兰的巨型动物为例,它们经历大约45000年前的那场气候变迁,几乎丝毫未受影响,但等到人类一踏上新西兰,就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大约在800年前,新西兰的第一批智人殖民者毛利人踏上这片土地。不过几个世纪,当地大多数巨型动物以及六成的鸟类物种都惨遭绝种的命运。
在北冰洋的弗兰格尔岛(Wrangel Island,位于西伯利亚海岸以北200公里),当地的长毛象也遭到同样的噩运。曾有几百万年的时间,长毛象的足迹踏遍几乎整个北半球,但随着智人从亚非大陆扩张到北美,它们的栖地就不断缩小。到了大约1万年前,全世界几乎已经再也没有长毛象,最后的栖地只剩下几个偏远的北极岛屿,其中以弗兰格尔岛最为蓬勃。长毛象在弗兰格尔岛又存活了数千年之久,直到大约4000年前突然灭绝。时间正值人类第一次抵达。
但翻开历史记录,智人看起来就是个生态的连环杀手。
第一种解释,在于大型动物(也就是澳大利亚物种灭绝的主要受害者)繁殖十分缓慢。不仅怀孕期很长、每次怀胎数少,而且两次怀孕之间相隔也久。因此,就算人类每几个月才猎杀一只双门齿兽,也可能让双门齿兽的死亡数高过出生数。于是不到几千年,就会看到最后一只双门齿兽孤单地死去,整个物种也就此灭绝。
各种人类物种在亚非大陆上潜伏演化了两百万年,不断磨炼狩猎技能,而且从大约40万年前便开始猎捕大型动物。在亚非大陆上的巨兽都已得到教训,懂得保持距离。所以等到最新一代的最高掠食者——智人出现在亚非大陆的时候,大型动物都已经懂得要避开长相类似的生物。相较之下,澳大利亚的巨型动物可以说完全没有时间学会该赶快逃跑。毕竟人类看起来似乎不太危险,既没有又长又锋利的牙齿,也没有特别结实或敏捷的身体。而双门齿兽可是史上体型最大的有袋动物,所以它第一次看到这只长相弱不禁风的猿类,大概只会瞟上一眼,就继续回去嚼树叶了。对这些动物来说,需要靠演化才能学会惧怕人类,但时间根本不够,它们转眼便已灭绝。
第二种解释,认为智人抵达澳大利亚的时候已经掌握了火耕技术。于是,面对这样一个陌生而危险的环境,他们会刻意烧毁难以跨越的茂密灌木丛和森林,将地貌变为开阔的草原,以吸引更容易猎捕的猎物,适合人类的需求。于是,他们在短短几千年内就彻底改变了澳大利亚大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
第三种解释,虽然也同意狩猎和火耕有显著影响,但强调还是不能忽视气候因素。大约在45000年前袭击澳大利亚的气候变迁让整个生态系统失衡,变得特别脆弱。但毕竟这早有先例,所以在正常情况下,系统应该还能慢慢适应恢复。但人类就是出现在这节骨眼儿上,于是将这个已经脆弱的生态系统推进了无底深渊。
但就是有充分的好理由让我们相信,如果智人没去到澳大利亚,现在我们就还能看到袋狮、双门齿兽还有巨型袋鼠在这片大陆上悠游自在。
一开始,阿拉斯加和美洲其他地区被冰河隔开,可能顶多只有一两个独立的探险者曾经到过更南边的土地。但到了公元前大约12000年,全球暖化融冰,出现了一条比较容易通过的通道。借由这个新的通道,人类大举南迁,走向整片大陆。虽然他们一开始习惯的是在极地狩猎大型猎物,但他们很快就适应了许许多多不同的气候和生态系统。这些来自西伯利亚的后裔定居到现在的美国东部、密西西比河三角洲的沼泽、墨西哥沙漠,还有中美洲的热带丛林。有些人到了亚马孙河流域落地生根,也有的定居在安第斯山谷,或是阿根廷开阔的彭巴斯大草原。而且,这一切不过是短短一两千年间的事!等到公元前10000年,人类已经来到了美洲大陆最南端的火地岛,他们能在美洲这样如同闪电战一般横行无阻,正证明了智人已有无与伦比的聪明才智和适应能力。在这之前,没有任何其他动物能够在基因几乎毫无改变的情况下,这样快速地迁移到如此大不相同的环境当中。
智人的第一波殖民正是整个动物界最大也最快速的一场生态浩劫。其中受创最深的是那些大型、毛茸茸的动物。在认知革命发生的时候,地球上大约有200属体重超过50公斤的大型陆生哺乳动物。而等到农业革命的时候,只剩下大约100属。换句话说,甚至远在人类还没有发明轮子、文字和铁器之前,智人就已经让全球大约一半的大型兽类魂归西天、就此灭绝。
第一波的灭绝浪潮是由于采集者的扩张,接着第二波灭绝浪潮则是因为农民的扩张;这些教训,让我们得以从一个重要观点来看今日的第三波灭绝浪潮:由工业活动所造成的物种灭绝。有些环保人士声称我们的祖先总是和自然和谐相处,但可别真的这么相信。早在工业革命之前,智人就是造成最多动植物绝种的元凶。人类可以说坐上了生物学有史以来最致命物种的宝座。
对全世界上所有的大型动物来说,这场人类洪水的唯一幸存者可能只剩下人类自己,还有其他登上诺亚方舟但只作为人类盘中佳肴的家禽家畜。
第二部分 农业革命
第五章 史上最大骗局
人类曾有长达250万年的时间靠采集及狩猎为生,并不会特别干预动植物的生长情形。直立人、匠人或是尼安德特人都会采集野无花果、猎捕野绵羊,但不会去管究竟无花果树该长在哪儿,羊该在哪片草地吃草,又或是哪只公羊该跟母羊交配。虽然智人从东非来到中东、欧洲、亚洲,最后到了澳大利亚和美洲,但不管他们到了什么地方,仍然就是靠野生的动植物为生。
这一切在大约1万年前全然改观,人类开始投入几乎全部的心力,操纵着几种动植物的生命。从日升到日落,人类忙着播种、浇水、除草、牧羊,一心以为这样就能得到更多的水果、谷物和肉类。这是一场关于人类生活方式的革命:农业革命。
从采集走向农业的转变,始于大约公元前9500年~公元前8500年,发源于土耳其东南部、伊朗西部和地中海东部的丘陵地带。这场改变一开始速度缓慢,地区也有限。小麦与山羊驯化成为农作物和家畜的时间大约是在公元前9000年,豌豆和小扁豆约在公元前8000年,橄榄树在公元前5000年,马在公元前4000年,葡萄则是在公元前3500年。至于骆驼和腰果等其他动植物驯化的时间还要更晚,但不论如何,到了公元前3500年,主要一波驯化的热潮已经结束。即使到了今天,虽然人类有着种种先进科技,但食物热量超过90%的来源仍然是来自人类祖先在公元前9500年到公元前3500年间驯化的植物:小麦、稻米、玉米、马铃薯、小米和大麦。在过去2000年间,人类并没有驯化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动植物。可以说,人到现代还有着远古狩猎采集者的心,以及远古农民的胃。
学者曾经以为农业就是起源于中东,再传布到全球各地,但现在则认为农业是同时间在各地独自发展而开花结果,而不是由中东的农民传到世界各地。中美洲人驯化了玉米和豆类,但不知道中东人种了小麦和豌豆。南美人学会如何栽培马铃薯和驯养羊驼,但也不知道在墨西哥或地中海东部又发生了什么事。中国最早驯化的是稻米、小米和猪。北美最早的农夫,也是因为懒得再在树丛里四处寻找南瓜,决定干脆自己种。新几内亚驯化了甘蔗和香蕉,西非农民也驯化了小米、非洲稻、高粱和小麦。就从这些最早的出发点,农业开始往四方远播。到了公元1世纪,全球大多数地区的绝大多数人口都从事农业。
为什么农业革命发生在中东、中国和中美洲,而不是澳大利亚、阿拉斯加或南非?原因很简单:大部分的动植物其实无法驯化。虽然智人能挖出美味的松露、猎杀毛茸茸的长毛象,但真菌太难捉摸,巨兽又太过凶猛,于是想自己种或自己养真是难上加难。在我们远古祖先所狩猎采集的成千上万物种中,适合农牧的只有极少数几种。这几种物种只生长在特定的地方,而这些地方也正是农业革命的起源地。
早在农业革命之前,采集者就已经对大自然的秘密了然于胸,毕竟为了活命,他们不得不非常了解自己所猎杀的动物、所采集的食物。农业革命所带来的非但不是轻松生活的新时代,反而让农民过着比采集者更辛苦、更不满足的生活。狩猎采集者的生活其实更为丰富多变,也比较少会碰上饥饿和疾病的威胁。确实,农业革命让人类的食物总量增加,但量的增加并不代表吃得更好、过得更悠闲,反而只是造成人口爆炸,而且产生一群养尊处优、娇生惯养的精英分子。普遍来说,农民的工作要比采集者更辛苦,而且到头来的饮食还要更糟。农业革命可说是史上最大的一桩骗局。
人类以为自己驯化了植物,但其实是植物驯化了智人。
如果我们用小麦的观点来看看农业革命这件事,在1万年前,小麦也不过就是许多野草当中的一种,只出现在中东一个很小的地区。但就在短短1000年内,小麦突然就传遍了世界各地。生存和繁衍正是最基本的演化标准,而根据这个标准,小麦可以说是地球史上最成功的植物。以北美大平原为例,1万年前完全没有小麦的身影,但现在却有大片麦田波浪起伏,几百公里内完全没有其他植物。小麦在全球总共占据大约225万平方公里的地表面积,快有英国的10倍大小。
智人的身体演化目的并不是为了从事这些活动,我们适应的活动是爬爬果树、追追瞪羚,而不是弯腰清石块、努力挑水桶。于是,人类的脊椎、膝盖、脖子和脚底就得付出代价。研究古代骨骼发现,人类进到农业时代后出现了大量疾病,例如椎间盘突出、关节炎和疝气。此外,新的农业活动得花上大把时间,人类就只能被迫永久定居在麦田旁边。这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其实不是我们驯化了小麦,而是小麦驯化了我们。“驯化”(domesticate)一词来自拉丁文“domus”,意思就是“房子”。但现在关在房子里的可不是小麦,而是智人。
在农业革命之前,谷物不过是人类饮食的一小部分罢了。而且,以谷物为主的食物不仅矿物质和维生素含量不足、难以消化,还对牙齿和牙龈大大有害。
比起狩猎采集者,农民的生活其实比较没保障。采集者有几十种不同的食物能够为生,就算没有存粮,遇到荒年也不用担心饿死。即使某物种数量减少,只要其他物种多采一点、多猎一些,就能补足所需的量。然而,一直到最近为止,农业社会绝大多数饮食靠的还是寥寥无几的少数几种农业作物,很多地区甚至只有一种主食,例如小麦、马铃薯或稻米。所以,如果缺水、来了蝗灾又或是爆发真菌感染,贫农死亡人数甚至有可能达到百万。
过去,如果采集者的部落遇到比较强的对手,只要撤退搬家就能解决。虽然说有些困难和危险,但至少是个可行的选项。但如果是农民遇到了强敌,撤退就代表着得放弃田地、房屋和存粮。很多时候这几乎就注定了饿死一途。因此,农民常常得死守田地,双方拼个你死我活。
许多人类学和考古研究显示,在只有基本的村庄和部落政治结构的农业社会中,人类暴力行为造成15%的总死亡数,而在男性之间则是25%。现在的新几内亚还有达尼(Dani)和恩加(Enga)两个农业部落社会,暴力造成男性死亡所占百分率分别是30%和35%。而在厄瓜多尔的瓦拉尼人(Waorani),成年人甚至约有50%会死在另一个人的暴力行为之下!慢慢地,人类发展出进阶的社会结构,如城市、王国、国家,于是人类的暴力也得到了控制。不过,这样庞大而有效的政治结构可是足足花了数千年,才终于建立起来。
当然,农村生活确实为第一代农民带来了一些直接的利益,像是比较不需要担心野兽袭击、风吹雨淋,但对一般人来说,可能其实弊大于利。现代社会繁荣富庶,可能我们很难理解弊处何在,毕竟这一切的富裕和安全都是建立在农业革命之上,所以我们也就觉得农业革命真是个美妙的进步。然而,我们不能光用今天的观点来看这几千年的历史。一个更具代表性的观点,可能是1世纪中国汉代某个女孩因为家里的农作物歉收而饿死。她会不会说:“虽然我饿死了,但我知道在两千多年后,人类能够吃喝不尽,住在有空调的豪宅里,所以我的牺牲也都值得了?”
对于个人来说,小麦根本算不上给了什么。但对于智人这个物种整体来说,小麦的影响就十分深远。种植小麦,每单位土地就能提供更多食物,于是智人的数量也呈指数成长。大约在公元前13000年,人类还靠采集和狩猎为生的时候,巴勒斯坦的杰里科(Jericho)绿洲一带,大概可以养活一个有百名成员的采集部落,而且人们相对健康、营养充足。到了大约公元前8500年,野生植物的荒野成了片片麦田,这片绿洲这时养活了约有千人的农村,但人口密度也因此增大,而且成员染病及营养不良的情形要比过去严重太多。
如果要衡量某种物种演化成功与否,评断标准就在于世界上其DNA螺旋的拷贝数的多寡。
从这种角度看来,1000份DNA拷贝永远都强过100份。这正是农业革命真正的本质:让更多的人却以更糟的状况活下去。
如果有人说,为了“增加智人基因组在世界上的拷贝数”,希望你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你会同意吗?没有人会同意这笔交易。简单说来,农业革命就是一个陷阱。
农业的兴起并非一夜之间,而是历时数千数百年的缓慢过程。
在大约7万年前,智人到达了中东。而在接下来的5万年间,智人在那里不用什么农业也能顺利繁衍。光是当地的天然资源,就足以养活这些人口。资源多的时候,孩子就多生几个;资源少了,就少生几个。人类就像许多哺乳动物一样,自然有荷尔蒙和遗传机制来控制生育数。
在这漫长的数千年间,人类偶尔会吃吃小麦,但绝非以它为主食。而在大约18000年前,最后一个冰河时代结束,全球气候变暖。随着气温上升,降雨也增多。在中东,这种新气候非常适合小麦和其他谷物生长,于是这些作物也繁衍蓬勃。人类的小麦食用量开始增加,并且在不经意间助长了小麦的生长。当时采集到野生谷类,必须先筛一筛、磨一磨,再煮过之后才能食用;正因如此,人类采集这些谷物之后,要带回他们居住的临时地点来处理。小麦种子粒小而多,在送回部落的途中必然会有一些掉到地上。慢慢地,人类最常走的路径附近或是居住营地的周围也就长起了越来越多的小麦。
在小麦生长特别茂盛的地方,猎物和其他食物来源也丰富,于是人类部落逐渐能够放弃四处流浪的生活方式,在某地住上一个季节,甚至就形成永久聚落。
从公元前12500年到公元前9500年,黎凡特曾有十分兴盛的纳图芬(Natufian)文化,纳图芬人属于狩猎采集者,以数十种野生物种为生,但永久定居在村落里,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辛勤采集、研磨各种野生谷物。他们会盖起石造的房舍和谷仓,储存粮食以备不时之需,还会发明新的工具,像是发明石镰刀收割野生小麦,再发明石杵和石臼来加以研磨。
而在公元前9500年之后,纳图芬人的后代除了继续采集和研磨谷物,还开始以越来越精细的手法来培养种植。采集野生谷物的时候,他们会小心留下一部分,作为下一季播种之用。他们也发现,播种的时候如果把种子深深埋到地下,而不是随便撒在地面,效果会好很多。于是,他们开始犁地整地,也一步步开始除草、防虫、浇水、施肥。随着越来越多的心力时间都用来种谷物,采集和狩猎的时间也就被挤压。于是,采集者逐渐变成了农民。
然而,从采集的野生小麦变成种植驯化的小麦之间并没有一个特定的分界点,所以很难断定人类究竟是什么时候进入了农业时代。
随着人类开始住进永久村落、粮食供给增加,人口也开始增长。放弃过去流浪的生活之后,女性也可以每年都生孩子了。而这时婴儿也较早断奶,而以粥来代替。毕竟田里需要人手,妈妈得赶快回到农活。然而,人口一多,就耗去了原本的粮食剩余,于是耕种面积又得加大。这时,因为人类开始定居在易有疾病肆虐的聚落,孩子吃母乳的比率越来越少,吃谷类则越来越多,再加上得要共享这些粥的兄弟姐妹也越来越多,让儿童死亡率一路飙升。在大多数的远古农业社会里,至少1/3的儿童无法长到20岁成人。然而,人口出生的速度仍然大于死亡速度,人类养育子女的数字也居高不下。
公元前8500年杰里科人过的生活,平均来说要比公元前9500年或公元前13000年更为辛苦。但没有人发现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每一代人都只是继续着上一代生活的方式,在这里修一点,那里改一些。但矛盾的是,一连串为了让生活更轻松的“进步”,最后却像是在这些农民的身上加了一道又一道沉重的枷锁。
为什么人类会犯下如此致命的误判?其实人类在历史上一直不断重蹈覆辙,道理都相同:因为我们无法真正了解各种决定最后的结果。每次人类决定多做一点事(像是用锄头来耕地,而不是直接把种子撒在地上),我们总是想:“没错,这样是得多做点事。不过收成会好得多!就再也不用担心荒年的问题了。孩子也永远不用挨饿入睡。”确实这也有道理。工作努力辛苦一些,生活也就能过得好一点。不过,这只是理想的状况。
计划的第一部分进行得很顺利。人们确实工作得更努力也更辛苦。但大家没想到孩子的数量也多了,于是多出的小麦也就有更多小孩要分。这些远古的农民也没想到,母乳喂得少了,粥喂得多了,就让孩子的免疫系统下降,而且永久聚落也成了疾病传染的温床。他们也没有预见到,由于增加了对单一食物来源的依赖,实际上他们使自己更容易受到旱灾的威胁。这些农民还没想到,丰收年他们粮仓满满,却会引来盗贼和敌人,迫使他们得筑起高墙、严加警戒。
这样一来,发现苗头不对,为什么他们不赶快放弃农耕,回到采集生活?部分原因在于,所有改变都必须点点滴滴累积,经过许多代的时间,才能够改变社会;等到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人记得过去曾经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可选了。另一部分,是因为人口增长就像是破釜沉舟。一旦采用农耕之后,村落的人口从100人成长到110人,难道会有10个人自愿挨饿,好让其他人可以回到过去的美好时光?这已经再无回头路。人类发现时,已经深陷陷阱、无法自拔。
有多少年轻的大学毕业生投身大企业、从事各种劳心劳力的工作,发誓要努力赚钱,好在35岁就退休,去从事他们真正有兴趣的事业?但等他们到了35岁,却发现自己背着巨额贷款,要付子女的学费,要养在高级住宅区的豪宅,每家得有两部车,而且觉得生活里不能没有高级红酒和去国外的假期。他们该怎么做?他们会放下一切,回去野外采果子挖树根吗?当然不可能,而是加倍努力,继续把自己累得半死。
奢侈品史上常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原本的奢侈品往往最后会成为必需品,而且带来新的义务。等到习惯某种奢侈品,就开始认为这是天经地义。接着就是一种依赖。最后,生活中就再也不能没有这种奢侈品了。
三不五时,总有些反对提高机械化和自动化的勒德分子(Luddite)坚持不用电子邮件,就像几千年前,也有某些人类部落拒绝农业,所以躲过了奢侈生活的陷阱。然而,农业革命要成功,并不需要某个地区的所有部落都无异议通过。一切都只从“一个部落”开始。不论是在中东还是中美洲,只要有一个部落定居下来、开始耕作,走向农业的趋势就已经无法抗拒。由于农业可促成人口迅速增长,通常农业部落光靠人数就已经大胜采集部落。这时,采集部落只剩两种选择,第一是逃跑,放任自己的猎场成为农场和牧场;第二就是拿起锄头,自己加入农业的行列。无论哪种选择,都代表旧的生活方式注定将要凋零。
这个关于奢侈生活陷阱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教训。人类一心追求更轻松的生活,于是释放出一股巨大的力量,改变了世界的面貌,但结果并没有任何人料想得到,甚至也不是任何人所乐见的。并没有人在背后操纵农业革命发生,或是意图让人依赖谷类为生。一开始只是各种小事,主要就是希望吃饱一点、生活安全一点,但最后累积引起的效应,就是让远古的采集者开始花上整天的时间,在烈日之下挑水务农。
全球各地都有这样令人惊叹的遗迹结构,最著名的是英国的巨石阵(Stonehenge),但哥贝克力石阵有一点特别惊人。巨石阵的年代约是公元前2500年,是由一个已经相当发达的农业社会所建造。但哥贝克力石阵的年代约是公元前9500年,所有证据都显示,它是由狩猎采集者建造而成。一开始,考古学界觉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但经过一次又一次检视之后,无论是这个结构的年代,还是建造者尚未进入农耕社会,都是毋庸置疑的。看起来,过去我们对于远古采集者的能力和他们文化的复杂程度,都是严重低估。
这几乎不可能只是巧合。很有可能,哥贝克力石阵的文化中心就与人类首次驯化小麦(或小麦驯化人类)有着某种关联。养活建造和使用这些巨型结构的人,需要非常大量的食物。所以,采集者之所以从采集野生小麦转而自行种植小麦,可能并不是为了增加日常食物供应,而是为了支持某种神庙的建筑和运作。在传统的想象中,人是先建立起村落,接着等到村落繁荣之后,再在村落中心盖起信仰中心。但哥贝克力石阵显示,很有可能其实是先建立起信仰中心,之后才围绕着它形成村子。
浮士德跟魔鬼交易,人类则跟谷类交易。但人类做的交易不止这一项,另一项则是和绵羊、山羊、猪、鸡之类的动物命运有关。过去四处流浪的采集部落会跟踪猎杀野绵羊,也逐渐改变了羊群的组成。第一步可能是开始挑选猎物。人类发现,如果猎杀的时候只挑成年公羊或是年老生病的羊只,对人类来说反而有利。放过有繁殖能力的母羊和年轻的小羔羊,当地羊群就可长可久。至于第二步,可能是积极赶走狮子、狼和敌对的人类,保护羊群不受掠食者侵扰。第三步可能就是将羊群赶到某个狭窄的峡谷,方便控制和保护。最后一步,就是在羊群当中做出更谨慎的挑选,好符合人类的需要。其中,最具侵略性的公羊是人类想控制羊群最大的阻力,所以第一个就宰它们。至于瘦小或是太有好奇心的母羊也是除之而后快。(太有好奇心,就容易走得离羊群远远的,对牧羊人来说可不是好事。)于是,一代一代下去,绵羊也就越变越胖,越来越温和,也越来越不那么好奇了。就是这样,英文才会有首童谣,唱着玛莉有只小绵羊,而且玛莉去哪儿它就跟到哪儿。
在大多数的农业社会里,人类的第一重点是种植农作物,第二才是饲养动物。但是有些地方也出现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主要就是靠着剥削利用其他动物为生:游牧部落。
人类扩张到世界各地,家畜也跟着他们的脚步移动。1万年前,全球只有在亚非大陆的几个特定地点有绵羊、牛、山羊、野猪和鸡,总数大约几百万只,但现在全球有大约10亿只绵羊、10亿只猪、超过10亿只牛,更有超过250亿只鸡,而且是遍布全球各地。家鸡是有史以来最普遍的鸟类。至于大型哺乳类除了以智人居首,后面的二三四名就是驯化的牛、猪和羊。从狭隘的演化观点来看,演化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在于DNA的拷贝数,于是农业革命对于鸡、牛、猪、羊来说可是一大福音。
不幸的是,演化观点并不是唯一判断物种成功与否的标准。它一切只考虑到生存和繁殖,而不顾个体的痛苦或幸福。虽然就演化而言,驯化的鸡和牛很可能是最成功的代表,但它们过的其实是生物有史以来最惨的生活。动物的驯化是建立在一系列的野蛮作为上,而且随着时间的前行,残忍程度只增不减。
为了把牛、马、驴、骆驼训练成听话的役用动物,就必须打破它们的天性和社会连接,抑制它们的侵略和性能力,并且限制它们的行动自由。农民还发明各种控制技术,像是把动物关在兽栏和兽笼里、套上枷锁链条,用皮鞭和刺棒来训练,甚至刻意造成动物伤残。驯化动物的过程几乎总是会将雄性阉割,好抑制雄性的侵略性,也让人类能够控制挑选牲畜的生育。
在许多新几内亚的部落社会里,想判断一个人富不富有,就要看他/她有几头猪。而为了确保猪跑不掉,新几内亚北部的农民会把猪的鼻子切掉一大块。这样一来,每次猪想闻东西,都会感到强烈的疼痛,不但无法觅食,甚至连找路都做不到,于是不得不完全依赖人类主人。在新几内亚的另一个地区,人们甚至还习惯直接把猪的眼睛挖掉,杜绝它们逃跑的可能。
乳品业自有一套来强迫动物听话。奶牛、山羊和绵羊只有生了小牛小羊之后才会产奶,而且也仅限哺乳期这一段时间。想要动物不断供奶,农民必须让它们生下小牛小羊,但又不能让小牛小羊把奶吸光。所以,整个历史上常用的方法就是干脆等到小牛小羊出生后不久就全宰了,如此一来人类就能霸占所有牛奶羊奶,等到它们停奶之后再重新怀胎即可。听来残忍,但甚至到现在这种做法仍然十分普遍。在许多现代的奶牛场里,奶牛通常只能活到5岁就会被宰杀。这5年中,它几乎一直在怀孕,为了维持最大的产奶量,在分娩后大约60~120天就要再次受精。至于它的小牛们,则是一出生没多久就被带走,母的被养大成为新一代的奶牛,而公的就进了肉类产业的手里。
另一种方式,是虽然容许小牛小羊接近妈妈,却用上各种方式不让它们喝得太多。最简单的办法,是让小牛小羊开始吸奶,但在奶要流出来之前就把它们抱走。可以想见,这种方式会同时受到母亲和孩子两方的抗拒。有些畜牧部落过去的做法,是将小牛小羊宰杀食用,但拿东西塞回空的毛皮做成标本,再送回妈妈身边刺激它们产奶。而在苏丹的努尔族(Nuer)还更进一步,在标本上涂着牛妈妈的尿液,所以这只假小牛连闻起来也很像个样子。努尔族的另一项技术则是在小牛的嘴边绑上一圈刺,小牛想吃奶就会刺伤牛妈妈,好让牛妈妈排斥让小牛吃奶。撒哈拉的图阿雷格族(Tuareg)养骆驼,他们过去会将小骆驼的鼻子和上唇的部分穿孔或切除,如此一来只要一吸奶就会疼痛,也就不会喝得太多。
综观历史,牧者和农民对他们的动物还是抱有感情、照顾有加,正如许多奴隶的主人也会对奴隶关心照顾。所以,君王和先知会把自己营造成牧者的形象也就不那么意外,他们和他们的神照顾子民的方式,确实也像是牧羊人照顾羊群一般。
我们从农业革命能学到的最重要一课,很可能就是物种演化上的成功并不代表个体的幸福。研究像小麦和玉米这些植物的时候,或许纯粹的演化观点还有些道理。但对于像是牛、羊、智人这些有着复杂情感的动物来说,就必须想想演化上的成功会对个体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每当人类整体的能力大幅增加、看来似乎大获成功,个人的苦痛也总是随之增长。
第六章 盖起金字塔
大约在公元前10000年、进入农业时代的前夕,地球上采集者的人口大约有500万到800万。而到了公元1世纪,这个人数只剩下一两百万(主要在澳大利亚、美洲和非洲),相较于农业人口已达2.5亿,无疑是远远瞠乎其后。
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是住在永久聚落里,只有少数是游牧民族。“定居”这件事,让大多数人的活动范围大幅缩小。远古狩猎采集者的活动范围可能有几十甚至上百平方公里。当时这片范围都是他们的“家”,有山丘、溪流、树林,还有开阔的天空。但对农民而言,几乎整天就是在一小片田地或果园里工作,就算回到“家”,这时的房子也就是个用木头、石头或泥巴盖起的局促结构,每边再长也不过几十米。一般来说,农民就会和房屋这种构造建立起非常强烈的连接。这场革命意义深远,除了影响建筑,更影响了心理。在农业革命之后,人类成了远比过去更以自我为中心的生物,与“自己家”紧密相连,但与周遭其他物种画出界线。
整个地球表面约有5.1亿平方公里,其中陆地占了1.55亿平方公里。到了公元1400年,把绝大多数的农民、农作物和家禽家畜全加起来,占地还大约只有1100万平方公里,约全球面积的2%。而其他地方可能太热、太冷、太干、太湿,不宜农耕。然而,正是地球表面这微乎其微的2%,构成了整个历史展开的舞台。
人类发现自己已经很难离开这些人工岛屿了,所有的房子、田地、谷仓,放弃哪个都可能带来重大的损失。此外,随着时间过去,他们拥有的东西越来越多,不易搬运,也把他们绑得死死的。虽然在我们看来,远古的农民似乎又脏又穷,但当时一个典型的农民家庭,拥有的物品数量已经胜过了一整个儿采集部落。
农民不仅时时刻刻都得想着未来,还几乎可以说是为了未来在服务。农业经济是以生产的季节周期为基础,经过很多个月耕作,再来到相对较短的收成高峰期。丰收的时候,农民可能会在收成结束后的晚上欢庆一场,慰劳这段时间的辛劳,但顶多一星期后就又会回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虽然可能已经有了足够的粮食来应付今天、下周甚至下个月,他们还是得担心明年和后年的问题。
农业带来的压力影响深远,这正是后代大规模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基础。但可悲的是,虽然农民勤劳不懈、希望能够保障自己未来的经济安全,但这几乎从来未曾实现。不管在任何地方,都出现了统治者和精英阶级,不仅靠着农民辛苦种出的食粮为生,还几乎全征收抢光,只留给农民勉强可过活的数量。
正是这些征收来的多余食粮,养活了政治、战争、艺术和哲学,建起了宫殿、堡垒、纪念碑和庙宇。在现代晚期之前,总人口有九成以上都是农民,日出而作、胼手胝足。他们生产出来的多余食粮养活了一小撮的精英分子:国王、官员、战士、牧师、艺术家和思想家,但历史写的几乎全是这些人的故事。于是,历史只告诉了我们极少数的人在做些什么,而其他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就是不停挑水耕田。
然而,想真正抓住新时代的契机,光靠粮食剩余和交通改善还不够。就算有能力养活某个城镇的一千人或是某个国家的一百万人,还是无法确保这些人都同意如何划分领土和水资源,如何解决争端,以及在干旱或战时该如何应变。而如果对这些事项都无法达成协议,就算大家谷仓满满,还是会冲突不断。史上的场场战争和革命,多半起因都不是粮食短缺。法国大革命领头的是有钱的律师,而不是饥饿的农民。古罗马共和国在公元前1世纪达到权力高峰,舰队从整个地中海运来种种珍宝,就算在他们祖先最疯狂的梦里也意想不到。然而,正是在他们的富庶达到最大值的时候,古罗马的政治秩序崩溃,引来一系列致命的内战。南斯拉夫在1991年的资源完全足以养活所有国民,但依旧解体并引发可怕的浴血战争。
这种灾难的根源在于,人类在几百万年的演化过程中,一直都只是几十人的小部落。从农业革命之后,不过短短几千年就出现了城市、王国和帝国,但时间并不足以让人类发展出能够大规模合作的本能。
现在看来,虚构故事的力量强过任何人的想象。农业革命让人能够开创出拥挤的城市、强大的帝国,接着人类就开始幻想出关于伟大的神灵、祖国、有限公司的故事,好建立起必要的社会连接。虽然人类的基因演化仍然一如既往慢如蜗牛,但人类的想象力却是极速奔驰,建立起了地球上前所未有的大型合作网络。
在大约公元前8500年,全球最大的聚落大概就是像杰里科这样的村落,大概有几百个村民。而到了公元前7000年,位于今日土耳其的加泰土丘(Çatal Höyük)城镇大约有5000到10000人,很可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聚落。再到了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肥沃月湾(Fertile Crescent)一带已经有了许多人口达万人的城市,而且各自掌理着许多附近的小村庄。在公元前3100年,整个下尼罗河谷统一,成为史上第一个埃及王朝,法老王统治的领土有数千平方公里辽阔,人民达数十万。大约在公元前2250年,萨尔贡大帝(Sargon the Great)建立起第一个帝国:阿卡德帝国,号称拥有超过100万的子民,常备军队达5400人。在公元前1000年到公元前500年之间,在中东开始出现大型帝国:亚述帝国、巴比伦帝国和波斯帝国。这些帝国统治人数达数百万,军队人数也有上万人。到了公元1年,古罗马统一了整个地中海地区,纳税人口达1亿。有了这些钱,古罗马得以维持人数达25万到50万的常备军,架构完善的交通网络,在1500年后仍然在使用,另外还有到现在仍令人赞叹的剧院和露天剧场。
大多数的人类合作网络最后都成了压迫和剥削。在这种新兴的合作网络里,农民交出他们辛苦工作得来的多余粮食,但帝国的收税官只要大笔一挥,就可能让他们一整年的辛劳都化为乌有。像是古罗马著名的圆形剧场,常常是由奴隶所建造,让有钱有闲的古罗马人观赏由奴隶上演的神鬼战士秀。就连监狱和集中营也算是合作网络,要不是有数千名互不相识的人用了某些方式来管理协调彼此的行动,这些网络根本不可能运作。
美国的《独立宣言》宣告自己是普遍和永恒的正义原则,而这则宣言也像《汉谟拉比法典》一样找了神祇来背书。
这两份文本让我们左右为难,不管是《汉谟拉比法典》还是美国《独立宣言》,都声称自己说的是普遍且永恒的公平正义原则,但美国人认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巴比伦人显然并不这样认为。但事实上,他们都错了。不管是汉谟拉比还是美国的开国元勋,心中都有个想象的现实,想象着这个世界有着放诸四海皆准、永恒不变的正义原则(例如平等或阶级),但这种不变的原则其实只存在于智人丰富的想象力里,只存在于他们创造并告诉彼此的虚构故事中。这些原则,从来就没有客观的正确性。
美国人的“平等”观念来自基督教,基督教认为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由上帝创造,而所有灵魂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但是,如果我们不相信基督教那一套关于上帝、创造和灵魂的神话故事,那所谓人人“平等”究竟是什么意思?演化的基础是差异,而不是平等。每个人身上带的基因码都有些许不同,而且从出生以后就接受着不同的环境影响,发展出不同的特质,导致不同的生存概率。“生而平等”其实该是“演化各有不同”。
个体诞生的背后就只是盲目的演化过程,而没有任何目的。所以“造物者赋予”其实就只是“出生”。
鸟类会飞就是因为它们有翅膀,可不是因为有什么“飞的权利”。此外,这些器官、能力和特性也没有什么“不可剥夺”的问题,它们常常会不断突变,还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完全消失。例如鸵鸟,就是失去了飞行能力的鸟类。所以,“不可剥夺的权利”其实是“可变的特性”。
“自由”就像是“平等”、“权利”和“有限公司”,不过是人类发明的概念,也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之中。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要说人类在民主社会是自由的,而在独裁统治下是不自由的,这点完全没有意义。最后,“幸福”又是什么?到目前为止,生物学研究还是没办法为“幸福”明确下个定义,也没办法客观测量“幸福”。大部分的生物研究都只认可“快感”确实存在,也能有比较容易的定义和测量方式。所以,“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实只是“生命和追求快感”。
我们相信某种秩序,并非因为它是客观的现实,而是因为相信它可以让人提升合作效率、打造更美好的社会。这种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绝非邪恶的阴谋或是无用的空谈,而是唯一能让大群人类合作的救命仙丹。但也别忘了,汉谟拉比也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来捍卫他的阶级原则:“我知道所谓上等人、平民和奴隶在本质上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如果我们这么相信,就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
自然界的秩序是稳定不变的,就算人类不再相信世界上有重力,重力也不会一夜之间就消失。但相反的是,想象所建构出来的秩序总是有一夕崩溃的风险,因为这些秩序背后靠的都是虚构的故事,只要人们不再相信,一切就风云变色。为了维持想象建构出来的秩序,必须持续投入大量心力,甚至还得掺入些暴力和胁迫的成分。像是为了让民众不违反想象建构的秩序,国家就需要有军队、警察、法院和监狱不分昼夜发挥作用。如果一个古巴比伦人让邻居眼睛瞎了,想要执行“以眼还眼”的规定,就不得不有些暴力的措施。而在1860年,大部分美国公民已经认为黑奴也是人,必须享有自由的权利,这时也是靠着血流无数的一场内战,才让南方各州只能黯然接受。
然而,光靠暴力还不足以维持由想象所建构出来的秩序,我们另外还需要一些真正坚信如此的信徒。法国政治家塔列朗(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Périgord)的政治生涯就像条变色龙,先是路易十六的臣子,再经过革命和拿破仑政权,又抓准时机再次投诚,回到君主制的政体。他曾总结自己几十年任职的经验,表示“刺刀确实可以做很多事,但想安心地依靠它可是不太容易”。很多时候,一名牧师的效果大过一百个士兵,而且更便宜、更有效。此外,不管刺刀多有效,总得有人来刺。如果士兵、狱卒、法官和警察根本不相信某个想象建构的秩序,他们又怎么会照办?在所有的人类集体活动中,最难组织推动的就是暴力活动。如果说社会秩序是由武力来维持,立刻就会碰上一个问题:那军队秩序是由什么来维持?想靠威胁来维持军队组织显然不太可行。至少必须有某些军官和某些士兵真正相信某些事情,不管是上帝、荣誉、祖国、男子气概,或是单纯相信金钱也成。
如果真的是什么都不信(像是犬儒学派),就很难是个贪婪的人,毕竟客观来说,只是单纯要满足智人的基本生理需求并不难。而满足基本需求之后,多余的钱就可以用来盖金字塔、到世界各地度假、资助竞选活动、提供资金给你最爱的恐怖组织或是投入股市再赚更多的钱,但对真正的犬儒主义者来说,这一切贪婪的事都毫无意义。创立犬儒学派的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Diogenes),就住在一个桶里。据说有一天他正在做日光浴,当时权倾天下的征服者亚历山大大帝来找他,想知道他是否需要些什么,而且保证自己会尽力协助。第欧根尼回答:“确实,有件事可以请你帮个忙。麻烦你移动一下,别再挡住我的阳光。”
正因如此,犬儒主义者不可能建立起帝国,而且如果人们希望某个由想象建构出的秩序能维持久远,大部分的人(特别是大部分的精英分子)就必须真正相信它。如果不是大多数中国人都相信仁义礼智信,儒家思想绝不可能持续了两千多年。如果不是大多数的美国总统和国会议员都相信人权,美国的民主也不可能持续了250年。如果不是广大的投资人和银行家都相信资本主义,现代经济体系连一天也不可能继续存在。
不管是基督宗教、民主还是资本主义,都只是由想象所建构出来的秩序。而要怎样才能让人相信这些秩序?第一,对外的说法绝对要坚持它们千真万确、绝非虚构。永远要强调,这种维持社会稳定的秩序是个客观事实,是由伟大的神或是自然的法则所创造。如果要说人人不平等,不是因为汉谟拉比自己这么说,而是因为恩利尔和马杜克这两位神的旨意。如果要说人人平等,也不是因为托马斯·杰斐逊自己这么说,而是因为这是上帝造人的方式。如果要说自由市场是最好的经济制度,不是因为亚当·斯密(Adam Smith)自己这么说,而是因为这是自然不变的规律。
第二,在教育上也要彻底贯彻同一套原则。从人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要不断提醒他们这套想象建构出来的秩序,要在一切事物中融入这套原则,不管是童话、戏剧、绘画、歌曲、礼仪、政治宣传、建筑、食谱还是时尚。举例来说,我们现在相信平等的概念,所以富人家的子弟穿起牛仔裤,觉得这是种时尚。一开始,牛仔裤是工人阶级的打扮,而如果是在相信阶级制度的中世纪,欧洲人绝对不可能有哪个年轻贵族去穿上农民的工作服装。在当时,“先生”(Sir)或“女士”(Madam)是贵族专属的特权称谓,甚至常常还得通过许多牺牲才能取得。但到了现在,不管信件的收件人是谁,开头的称谓一律都是“亲爱的某某先生/女士”(Dear Sir or Madam)。
有三大原因,让人类不会发现组织自己生活的种种秩序其实是想象:
1.想象建构的秩序深深与真实的世界结合。
虽然这些想象建构的秩序只存在于我们的脑海里,但它可以与真实的世界紧紧结合、密不可分。
2.想象建构的秩序塑造了我们的欲望。
多数人很难接受自己的生活秩序只是虚构的想象,但事实是我们从出生就已经置身于这种想象之中,而且连我们的欲望也深受其影响。于是,个人欲望也就成为虚构秩序最强大的守护者。
例如现代西方人最重视的那些欲望,都是建构在已经为时数百年的虚构故事上,包括浪漫主义、民族主义、资本主义以及人文主义。我们常常告诉朋友要“随心所欲”,但这里的“心”就像是个两面间谍,听从的常常是外面那些主流的虚构故事。于是“随心所欲”不过也只是结合了19世纪浪漫主义与20世纪的消费主义,再植入我们的脑海罢了。
甚至那些人们以为深深藏于自己内心的渴望,通常也是受了想象秩序的影响。例如,许多人都很想到国外度假。然而,这件事并没有什么自然或是明显的道理。像是黑猩猩的首领可不会想要运用权力让自己到隔壁黑猩猩的领土上度个假。而像古埃及的法老王,也是把所有财富拿来建造金字塔,把自己的遗体做成木乃伊,而不会有人想要去巴比伦购物或是去腓尼基滑雪。现代人之所以要花费大把银子到国外度假,正是因为他们真正相信了浪漫的消费主义神话。
浪漫主义告诉我们,为了要尽量发挥潜力,就必须尽量累积不同的经验。必须体会不同的情感,尝试不同的关系,品尝不同的美食,还必须学会欣赏不同风格的音乐。而其中最好的一种办法,就是摆脱日常生活及工作,远离熟悉的环境,前往遥远的国度,好亲身“体验”不同的文化、气味、美食和规范。我们总会不断听到浪漫主义的神话,告诉我们“那次的经验让我眼界大开,从此整个生活都不一样了”。
消费主义告诉我们,想要快乐,就该去买更多的产品、更多的服务。如果觉得少了什么,或是有什么不够舒服的地方,那很可能是该买些什么商品(新车、新衣服、有机食品),或是买点什么服务(清洁工、心理咨询、瑜伽课)。就连每一则电视广告,也都是个小小的虚构故事,告诉你买了什么产品或服务可以让日子更好。
鼓励多元多样的浪漫主义又与消费主义一拍即合,两者携手前行,催生了贩卖各种“体验”的市场,进而推动现代旅游产业发展。旅游业真正卖的可不是机票和饭店房间,而是旅游中的经验。所以这样说来,巴黎的重点不是城市,印度的重点也不是国家,而是它能提供的经验;之所以要买经验,是因为据说这样就能拓展我们的视野、发挥我们的潜力,并且让我们更快乐。也因此,如果有个百万富翁和太太吵架,和好的方式很可能就是带她去巴黎旅游旅游。这种做法让我们看到的并不是某种个人的欲望,而是他深深坚信着浪漫的消费主义。如果是古埃及有钱人和太太吵架,带着她去巴比伦度个假绝对不会是选项,反而可能是为她建个她梦寐以求的华丽陵墓,那才会让她心花朵朵开。
一如古埃及精英分子,现在大多数人一生汲汲营营,也都是想盖起某种金字塔,只不过这些金字塔在不同文化里会有不同的名字、形体和规模罢了。举例来说,可能是一栋近郊的独栋透天别墅,有游泳池和大庭院,也可能是一个闪闪发光的高楼公寓,有着令人屏息的美景。但很少人会真的去问,究竟为什么我们会开始想建这些金字塔?
3.想象建构的秩序存在于人和人之间思想的连接。
就算假设借着某些超自然的力量,我让自己的欲望跳脱出了这个由想象建构的秩序,但我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想要改变这个秩序,我还得说服数百万的陌生人都和我合作才行。原因就在于:想象建构的秩序并非个人主观的想象,而是存在于主体之间(inter-subjective),存在于千千万万人共同的想象之中。
“客观”事物的存在,不受人类意识及信念影响。例如“放射线”,就不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早在人类发现放射线之前,放射线就已经存在;而且就算有人不相信有放射线存在,还是会受到它的伤害。
“主观”事物的存在,靠的是某个单一个人的意识和信念。如果这个人改变了自己的信念,这项主观事物也就不复存在或是跟着改变。像是许多小孩都会想象自己有个只有自己看得到、听得着的朋友。这个想象中的朋友只存在于孩子的主观意识中,等孩子长大、不再相信,这个朋友也就烟消云散。
“主体间”事物的存在,靠的是许多个人主观意识之间的连接网络。就算有某个人改变了想法,甚至过世,对这项事物的影响并不大。但如果是这个网络里面的大多数都死亡或是改变了想法,这种“主体间”的事物就会发生改变或是消失。之所以会有事物存在于主体之间,其目的并不是想存心骗人,也不是只想打哈哈敷衍。虽然它们不像放射线会直接造成实质影响,但对世界的影响仍然不容小觑。历史上有许多最重要的驱动因素,都是这种存在于主体之间的概念想法:法律、金钱、神、国家。
同样,不论是美元、人权还是美国,都是存在于数十亿人的共同想象之中,任何一个独立的个体并无力撼动这些概念。就算我自己下定决心不再相信美元、人权和美国,也无法造成任何改变。正因为这些由想象建构的秩序是存在于主体之间,想要改变这些秩序,就得同时改变数十亿人的想法,这绝非易事。想要达到这种规模的改变,必然需要有复杂的组织在背后协助,可能是政党,可能是思潮运动,也可能是某个宗教教派。然而,为了建立这种复杂的组织,人们就得说服许多陌生人共同合作,而这又得靠着他们都相信另一些共同的虚构故事才行得通。由此可见,为了改变现有由想象建构出的秩序,就得先用想象建构出另一套秩序才行。
身为人类,我们不可能脱离想象所建构出的秩序。每一次我们以为自己打破了监狱的高墙、迈向自由的前方,其实只是到了另一间更大的监狱,把活动范围稍稍加以扩大。
第七章 记忆过载
某些其他物种(像是蚂蚁和蜜蜂)也能形成大型社会,而且稳定又灵活。但这是因为它们的基因组里就已经储存了合作所需的大部分信息。蜜蜂的未受精卵会发育成雄蜂,受精卵则发育成雌蜂,但雌蜂幼虫依据被喂食的食物不同,长大后可能成为蜂后,也可能成为一般的工蜂。在它们的DNA里,已经为两种不同角色都设定好必要的行为模式,前者让它能母仪天下,后者则让它尽心尽力、认真工作。蜂巢里的社会结构非常复杂,有许多不同种类的工蜂,有的负责觅食,有的负责照护,有的负责清洁等等。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可没人见过有蜜蜂当律师负责打蜜蜂官司。之所以蜜蜂不需要律师,是因为不会有蜜蜂打算违反什么蜂巢宪法,认为清洁蜂不该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因为智人的社会秩序是通过想象建构,维持秩序所需的关键信息无法单纯靠DNA复制就传给后代,需要通过各种努力,才能维持种种法律、习俗、程序、礼仪,否则社会秩序很快就会崩溃。举例来说,汉谟拉比国王将人分成上等人、平民和奴隶,但这件事并不存在于人类的基因组里,并不是一个自然的区分方式。如果巴比伦人无法让大家的心里都有这项“真理”,整个社会就会停止运作。同样,就算是汉谟拉比本人,他后代的DNA里也没记载着上等人如果杀了个平民女性就该付30舍客勒的银子。汉谟拉比必须特地教导他的儿子,告诉他帝国的法律是如何如何,以后再由儿子来教孙子,以此代代相传。
人类的大脑并不是个很好的储存设备,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大脑的容量有限。
第二,人类总难免一死,而大脑也随之死亡。所以,任何储存在大脑里的信息多半在一个世纪内就会消失。当然,我们可以把记忆从一个大脑传达到另一个大脑里,但传递几次之后,信息总是会开始乱成一团或是遭到遗忘。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人类的大脑经过演化,只习惯储存和处理特定类型的信息。
演化压力让人类的大脑善于储存大量关于动植物、地形和社会的信息。
如果某个社会的人数和物品的数量超过某个临界值,就必定需要储存和处理大量的数字数据。但人脑又力有未逮,于是系统也就崩溃。正因如此,就算在农业革命后的数千年间,人类的社会网络还是相对规模较小,也相对简单。
在公元前3500年~公元前3000年之间,一些不知名的苏美尔天才发明了一套系统,可以在人脑之外储存和处理信息,专为处理大量数字数据所量身打造。从此,苏美尔人的社会秩序不再受限于人脑的处理能力,而开始能走向城市、王国和帝国。苏美尔人所发明的这套数字处理系统,正是“书写文字”。
在早期,文字只用来记录事实和数字。就算苏美尔人当时真的有过小说,也从来不曾刻印到泥板上。毕竟,当时要写下文字不仅耗时,而且能阅读的群众又太少,所以除了必要的记录之外,实在没有书写的必要。如果我们想知道人类的祖先在5000年前写下了什么智慧的话语,很可能就会非常失望。举例来说,目前找到人类祖先最早留给我们的信息是“29086单位大麦37个月库辛”。这句话最有可能的解读是:“在37个月间,总共收到29086单位的大麦。由库辛签核。”很遗憾,人类史上的第一个文本不但不是哲学巧思,不是诗歌,不是传奇,不是法律,甚至也不是对王室歌功颂德,而是无聊至极的财经文件,记录各种税务、债务以及财产的所有权。
除此之外,远古时代只有另一个其他类型的文本幸存,而且甚至比那块泥板更无趣:就只是一堆单词,由当时的文士一再重复抄写,作为练习。而且,就算当时的学生已经抄账单抄到深感无聊,想要自己写首诗,客观条件也并不允许。最早的苏美尔文字只能部分表意(partial script),而无法完整表意(full script)。所谓完整表意,指的是这套符号能够大致完整表达出口头语言;这样一来,就能表达一切人类口传的内容,包括诗歌。但另一方面,所谓部分表意,就是指这套系统只能呈现特定种类的信息,局限于特定领域的活动。举例来说,拉丁文、古埃及象形文字和盲人点字都能够完整表意,不论是税条、史书、商业法律,或是情诗和历史著作,全部难不倒它。相较之下,最早的苏美尔文字就像是现代的数学符号和音乐符号,只能部分表意。例如数学符号虽然能用来计算,但要写情诗就做不到了。
像是在哥伦布抵达美洲之前,安第斯山脉就有一些文化,从来就只有部分表意的文字,他们并不会觉得这样不够用,也不觉得有必要发展成完整表意的文字。安第斯文化的文字和苏美尔文字大有不同,不同的程度大到有很多人甚至不认为这是一种文字。这些文字不是写在泥板或纸张上,而是在各种颜色的绳子上打结来表示,称为“结绳语”(quipu)。每个结绳语的文本都有许多不同颜色的绳子,材质可能是羊毛,也可能是棉花。在每根绳子的各种位置上绑着几个结。光是一个结绳语文本,就可能有数百条绳子、几千个结。通过这些不同颜色、不同绳子、不同打法的结,安第斯文化就能记录大量的数字数据,像是税收或是财产所有的数据。
在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2500年间,苏美尔文字系统逐渐加入越来越多的符号,成为能够完整表意的文字,今天它们被称为楔形文字。到了公元前2500年,国王已经能用楔形文字颁布法令,祭司用它来记录神谕,至于一般平民大众则是用来写写信。差不多同一时间,埃及也发展出另一种能够完整表意的文字——古埃及象形文字。另外,中国在大约公元前1200年、中美洲各地在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500年间,也都发展出了完整表意的文字。
无论是希伯来的《圣经》、希腊的史诗《伊利亚特》、印度的长叙事诗《摩诃婆罗多》,还是佛教的《大藏经》,一开始都是口述作品。这些作品世世代代靠的都是口传,就算没有发明文字,也还是会继续再传下去。但讲到税务登记和复杂的官僚制度,就要等到部分表意的文字出现后才应运而生,而且就算到了今天还是像连体婴儿一样密不可分;种种计算机数据库和电子表格,藏着不为外界所知的秘密。
显然,光是把记录压印在泥板上,并没办法让数据处理有效率、准确和方便。我们还需要有组织工具(像是编目)、快速的复制工具(像是复印机)、快速准确的检索工具(像是计算机运算),而且还得有够聪明(最好心情还能好一些)的负责人员,能够了解这些工具的使用方法。
每隔几年,总有考古学家又发现了其他某种被遗忘的文字,甚至有些还可能比苏美尔泥板更久远。但这些文字多半就只是些新鲜但不实用的发明,原因就在于这些文化没能找出方法来有效编目和检索数据。而苏美尔、古埃及、古中国和印加帝国的特殊之处,就在于这些文化都发展出了良好的技术,能够将文字记录予以归档、编目和检索,另外还投入资本培养人才来负责抄写、数据管理和会计事务。
为了要让工作顺利,操作这种抽屉系统的人必须接受训练,思考的方式不能像一般人,而得有专业文书和会计的样子。从古至今,我们都知道文书和会计的想法就是有点没人性,像个文件柜一样。但这不是他们的错。如果他们不这样想,他们的抽屉就会一片混乱,也就无法为政府、公司或组织提供所需的服务。而这也正是文字对人类历史所造成的最重要的影响:它逐渐改变了人类思维和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过去的自由连接、整体思考,已经转变为分割思考、官僚制度。
还不到9世纪的时候,发明了另一种部分表意的文字,让储存和处理数字数据的效率一日千里,成为重要的里程碑。这种文字是由10个符号组成,代表从0到9的数字。很容易让人搞错的一点在于,虽然这些符号现在被称为“阿拉伯数字”,但其实是印度人发明的。而且现代阿拉伯人自己还用了一组和西方颇不相同的数字符号系统,就更叫人一头雾水。之所以现在我们会称“阿拉伯数字”,是因为阿拉伯人攻打印度时发现了这套实用的系统,再加以改良传到中东,进而传入欧洲。等到有几个其他符号加入了阿拉伯数字系统(例如加号、减号、乘号),就成了现代数学符号的基础。
除了极少数例外,人类大脑就是没有思考像是相对论或量子力学这些概念的能力。物理学家之所以能这样思考,是因为他们抛下了传统的人类思维方式,从头学习如何在外部数据处理系统的协助下思考。他们的思考过程有很重要的一部分并不是在他们的脑子里,而是在计算机里或是教室的黑板上。
第八章 历史从无正义
农业革命后几千年的历史,可以总结为一个问题:如果人类的基因里并没有大规模合作的生物本能,所有的合作网络究竟如何维系?简单的讲法,是人类创造出了由想象建构的秩序、发明了文字,以这两者补足我们基因中的不足。
但对许多人来说,这些合作网络究竟是好是坏实在难说。网络背后那些想象的秩序既不中立也不公平,总把人分成一些其实并不存在的分类,并且排出上下等级。上等人享有各种权力和特权,而下等人有的只有歧视和压迫。
就算是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尽管把人人生而平等喊得震天响,其实还是把人分成了上下等级。《独立宣言》区分了男女,男性从中得利,但女性却被剥夺了同样的权利。《独立宣言》也区分了白人、黑人和印第安人,让白人享有自由民主,但却认为黑人和印第安人是比较劣等的人类,不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当时许多蓄奴的人也在《独立宣言》上签了名,他们签署后并未释放奴隶,但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言行不一。在他们看来,黑人哪有什么“人”权?
在1776年,“自由”并不代表着权利遭侵夺的人能够取得并行使权利(至于黑人、印第安人或女性更是绝无可能),而只是代表着除非特殊状况,否则国家不能没收或处分公民的私有财产。这么说来,美国这套秩序所奉行的就是“财富的阶级”,有些人会认为这就是神的旨意,也有些人会认为这是自然不变的规律。这些人会说,勤劳致富,懒惰则困穷,这是自然的赏罚原则。
然而,以上所有的区别,不管是自由人/奴隶、白人/黑人、富人/穷人,都只是虚构的想象所建构出来的。(后面会另外来谈男女的阶级问题。)然而历史的铁则告诉我们,每一种由想象建构出来的秩序,都绝不会承认自己出于想象和虚构,而会大谈自己是自然、必然的结果。举例来说,许多赞成奴隶制度的人就认为,这是自然现象,并不是人类所发明出来的一种制度。汉谟拉比认为,为人或为奴是神所决定的。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奴隶有“奴隶的本质”,而自由人有“自由的本质”,他们的社会地位不同,只是本质的展现。
然而就我们目前所知,这些阶级区别不过全都是人类想象的产品罢了。不管是婆罗门还是首陀罗,都不是诸神从某个原人的不同身体器官所创造出来的。这两个种姓阶级的区别,不过就是大约3000年前在印度北部由人类自己发明创造的一套法律和规范。而亚里士多德的讲法也有问题,奴隶和自由人之间并没有已知的生物学差异。一切都是因为人类的法律和规范,才让某些人变成奴隶,某些人变成主人。至于黑人和白人之间,虽然有例如皮肤颜色和毛发类型之类的客观生物学差异,但没有证据显示这些差异会影响到智力或道德观。
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只有自己社会的阶级是自然的,而其他社会的阶级分法都实在是虚假又荒谬。现代的西方教育对种族阶级制度嗤之以鼻,如果现在有法律禁止黑人住在白人小区、进入白人学校就读或到白人医院就医,一定会引发轩然大波。但如果说的是贫富阶级,有钱人住在独立、豪华的住宅区,就读专为有钱人提供的私立名校,能进到专为有钱人提供的高档医疗机构,这一点对于许多美国和欧洲人来说,却似乎再天经地义不过。但事实已经证明,大多数有钱人之所以有钱,只是因为他出生在有钱的家庭,而大多数穷人一辈子没钱,也就只是因为他出生在贫穷的家庭而已。
但不幸的是,复杂的人类社会似乎就是需要这些由想象建构出来的阶级制度和歧视。当然,各种阶级制度的道德意义不一,某些社会的歧视也比其他社会更为严重或极端,但至少就目前学者研究,还没有任何一个大型人类社会能真正免除歧视的情形。一次又一次,人类要让社会有秩序的方法,就是会将成员分成各种想象出来的阶级,像是上等人、平民和奴隶;白人和黑人;贵族和平民;婆罗门和首陀罗;又或是富人和穷人。所有这些阶级,就是要让某些人在法律上、政治上或社会上高人一等,从而规范了数百万人的关系。
阶级有其重要功能。有了阶级之后,陌生人不用浪费时间和精力真正了解彼此,也能知道该如何对待对方。在萧伯纳(Bernard Shaw)的作品《卖花女》(Pygmalion,曾改编为电影《窈窕淑女》)中,希金斯(Henry Higgins)教授虽然不认识卖花女伊莉莎,但对两人之间的关系拿捏却是丝毫不需犹豫。原因就在于:他一听到她讲话,就知道她是个下层阶级的人,几乎可说是任他宰割——例如将她当作棋子,打赌可以把这个卖花女假扮成名媛淑女而不被看穿。至于如果是现代版的伊莉莎,花店小姐也得知道每天面对着来店的几十个客人,该如何才能卖出一束又一束的玫瑰和剑兰。她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做个完整的顾客身家调查,知道每个人的喜好如何,口袋又有多深。所以她得抓住某些“社交线索”,像是客人的衣着打扮、年龄、肤色(虽然这实在不太政治正确),来猜猜看这个客人究竟会是个大会计师,可能大手笔为母亲生日买上一大把的长茎玫瑰,又或是个送货小弟,只买得起一小把雏菊,想送给某个笑容甜美的柜台小姐。
当然,天生自然的能力也很可能影响社会阶级差异,但是种种不同的能力和性格常常还是会受到想象阶级的影响。关于这一事实主要有两大方面。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多数的能力也需要培养和发展。就算某个人天生就有某种才能,如果不经过积极培养、磨炼和运用,常常也就没什么表现的机会。但这些机会绝非人人平等,常常都是要看他们在想象建构出的社会阶级中身处何处而定。哈利·波特其实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从小被迫与能力出色的巫师父母分离,而由对巫术一无所知的麻瓜带大,所以等他到了霍格华兹的时候,对巫术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于是,他的故事整整写了7本书,他才真正掌握了这项独特才能的力量和知识。
第二,就算身处不同阶级的人发展出了完全一样的能力,因为他们面对的游戏规则不同,最后结果也可能天差地别。举例来说,假设是在英国统治下的印度,有4个人都有完全相同的商业头脑,但4个人分别是秽多、婆罗门、天主教爱尔兰人和新教英国人,他们致富的概率就仍然大不相同。这场经济的游戏,其实早就被种种法律限制和潜规则束缚住了手脚,根本不知道公平在哪里。
虽然说所有社会的背后都是由想象建构出来的秩序,但种种秩序却又各有不同。这些差异的原因为何?传统的印度社会是用种姓制度来分阶级,土耳其人用宗教,美国用种族,但为何如此?这些阶级制度开始时多半只是因为历史上的偶发意外,但部分群体取得既得利益之后,世世代代不断加以延续改良,才形成现在的样子。
例如许多学者推测,印度种姓制度成形的时间是在大约3000年前,印度–雅利安人(Indo-Aryan)入侵印度、征服当地居民。入侵者建立了阶级森严的社会,可想而知,他们自己占的是最上等的位置(祭司和战士),而当地人就只能做仆人或奴隶。入侵者在人数上并不占优势,因此很担心失去他们的特权地位和独特的身份。为了防患未然,他们就将所有人民依种姓分类,各自需要担任特定的职业或是在社会上有具体的作用,也各有不同的法律地位、特权和义务。不同种姓之间不仅不能有社交往来、不能结婚,甚至连一起吃饭也被严格禁止。而且这一切除了法律加以规定,还成了宗教神话与仪式的重要部分。
统治者主张,种姓制度反映的是永恒的宇宙现实,而不是历史发展的偶然。印度的宗教将“洁净”和“不洁”视为两大重要概念,也以此作为社会金字塔的根基。虔诚的印度教徒相信与不同种姓的成员接触会造成污染,而且污染的不只个人,甚至还会污染整个社会,也因此这实在是万万不可。然而,这种想法绝非印度教徒所独有。纵观历史,几乎所有社会都会以“污染”和“洁净”的概念来做出许多社会及政治上的区隔,而且各个统治阶级利用这些概念来维系其特权也是不遗余力。只不过,人之所以害怕污染,并非完全只是因为祭司和统治者所捏造出来的神话。可能在人天生的生存本能里,看到可能带着疾病的物体(例如病人或尸体)就会自然产生反感。所以,如果想排挤某一类的人,像是女性、犹太人、吉卜赛人、同性恋、黑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声宣布:这些人有病,会造成污染。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当时美洲的殖民农庄多半位于弗吉尼亚、海地和巴西之类的地区,常有来自非洲的疟疾和黄热病侵扰。非洲人经过世世代代演化,对这些疾病已经发展出部分的免疫力,但欧洲人全无招架之力,一病便倒。因此,农庄主人如果有点聪明,就知道买奴隶或雇用工人的时候该挑非洲来的,而不是欧洲来的。讽刺的是,非洲人在基因上的优势(免疫力)竟造成了他们在社会上的劣势:正因为他们比欧洲人更能适应热带气候,反让他们成了遭到欧洲主人蹂躏的奴隶!由于这些环境因素,美洲的新兴社会也出现了另一个种姓阶级:欧洲白人的统治阶级,以及非洲黑人的奴隶阶级。
但是,没有人会承认他们把某种种族或出身的人当作奴隶只是为了经济利益。就像征服印度的雅利安人一样,欧洲白种人也希望自己在美洲人眼中不只是财大气粗,而是代表着虔诚、公正、客观的形象。于是,这时就要利用种种宗教和科学的虚构故事来找借口。神学家声称非洲人是诺亚的儿子含(Ham)的后代,而诺亚曾诅咒含的后代要做其他兄弟的奴隶。生物学家声称,黑人不如白人聪明,道德感也发展较差。医生也声称,黑人居住环境肮脏,会传播疾病,换句话说,就是种污染的来源。
19世纪初,大英帝国认定蓄奴违法,停止了大西洋的奴隶贸易,并在接下来数十年间逐步将蓄奴赶出美洲大陆。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蓄奴社会自愿废除了奴隶制度。然而,就算奴隶已经得到自由,过去作为蓄奴借口的虚构种族故事却挥之不去。无论是种族歧视的法律,或是社会的习俗,都还是维持着种族分离的情形。
美国于1865年通过宪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修正案,前者禁止蓄奴,后者明定不得因种族而剥夺公民权及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然而,经过两个世纪的奴役,大多数黑人家庭的经济情况和受教育程度都远远不及白人。于是就算某个黑人在1865年出生于美国南方的亚拉巴马州,他要得到良好教育和高薪工作的机会绝对比不上他的白人邻居。等到19世纪80、90年代,他的孩子出生了,还是得面对一样的问题:家境贫寒、教育缺失。
你可能会认为,人们总会渐渐明白这些印记都是虚构的而非事实,随着时间过去,黑人就能够证明自己和白人一样能干、守法、干净。但情况却正相反,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偏见只会越来越深。正由于所有最好的工作都在白人手上,人们更容易相信黑人确实低人一等。一个普通的白人很可能会说:“你看,黑人都已经自由这么久了,但几乎所有的教授、律师、医生,甚至是银行出纳员都没什么黑人。这岂不是明白告诉我们,黑人就是没那么聪明,没那么努力吗?”于是,黑人被困在这个恶性循环里,他们申请不到白领的工作,是因为别人以为他们笨,但证明他们笨的,又是因为白领中很少有黑人。
到了20世纪中叶,美国南方各州种族隔离的情形甚至比19世纪末期更为恶化。1958年,黑人克雷农·金(Clennon King)申请进入密西西比大学就读,竟被强迫关进精神病院就医。当时法官认为,一个黑人一定是疯了,才觉得自己能进得了密西西比大学。
随着时间过去,种族主义还蔓延到越来越多的文化领域。例如美国的审美观就是以白人的美丽作为标准,白人的特质就是美丽的标准,浅色的皮肤、金黄的直发、小而翘的鼻子等等。至于典型的黑人特质,例如黝黑的皮肤、蓬松的黑发、扁平的鼻子,则被视为丑陋。这些成见使得原本就由想象建构出来的阶级意识更是进到意识深层,挥之不去。
这样的恶性循环可能持续几百年甚至几千年,让原本只是历史偶发事件形成的阶级制度变得根深蒂固。随着时间流逝,不公不义的歧视常常只是加剧而不是改善。富者越富,而贫者越贫。教育带来进一步的教育,而无知只会造成进一步的无知。历史上过去的受害者,很可能会再次受害。而历史上过去的特权分子,他们的特权也很可能依然存在。
大多数社会政治阶级制度其实都没有逻辑或生物学的基础,不过就是由历史的偶然事件引起,再用虚构的故事延续壮大。这正是历史值得研究的一个很好的理由。如果黑人/白人或婆罗门/首陀罗的区别真有生物学事实根据(例如婆罗门的大脑确实比首陀罗的大脑效率高),光靠生物学就应该足以研究人类社会的种种行为。然而事实证明,不同智人群体之间的生物差异其实就是小到能够忽略不计,所以单凭生物学就是无法解释印度社会和美国各种族的互动为何如此复杂。想了解这些现象,我们只能靠着研究事件本身、环境、权力关系,看看人们是怎样将虚构的想象变成了残酷(而且再真实不过)的社会结构。
甲骨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200年,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成熟文字,用来记录占卜。其中曾有一块卜辞写着:“妇好娩,嘉?”(商王武丁的妻子妇好即将临盆,是否吉利?)而答复是:“其唯丁娩,嘉;其唯庚娩,弘吉。”(若在丁日分娩,吉;若在庚日分娩,大吉。)然而,卜辞最后的验辞语气十分遗憾:“三旬又一日,甲寅娩,不嘉,唯女。”(31天之后,妇好在甲寅日分娩,不吉,只是个女孩。)过了三千多年,社会主义体制下的中国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而许多中国家庭仍然觉得生下女儿是种不幸。有些时候,父母还会刻意遗弃甚至杀害女婴,希望能有机会再试一次,看看能不能生出个儿子来。
在许多社会中,妇女只是男人的财产,通常属于她的父亲、丈夫或兄弟。而在许多法律系统中,强奸罪是属于侵犯财产,换句话说,受害人不是被强奸的女性,而是拥有她的男性。因此,这些法律对于强奸罪的救济措施就是所有权移转:强奸犯付出一笔聘金给女方的父亲或兄弟,而她就成了强奸犯的财产。《圣经》还写着:“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这男子就要拿50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申命记》,22:28–29)对古希伯来人来说,这是个再合理也不过的安排了。
说丈夫“强奸”妻子,就像说某个人偷了自己的钱包一样不合逻辑。这些说法听来荒谬,但其实并不只有远古中东地区才有这种想法。就算到了2006年,还有53个国家无法控告丈夫强奸了他的妻子。即使在德国,也是到了1997年才修订法案,认定婚姻中可能出现强奸行为。
在男女之间,某些文化、法律和政治上的差异正反映着两性明显的生物学差异。例如男性没有子宫,所以怀孕生子这件事一直只能是女性的工作。然而,就在这个核心差异上,每个社会又会不断加上一层又一层的文化概念和规范,而这些就和生物学鲜有关联。而各种社会上对于“男性化”和“女性化”特质的想法,多半也没有确实的生物学基础。
我们究竟要如何才能判断,什么是真正在生物学上有所不同,而什么又只是人类说得煞有介事、自找借口?一项黄金法则就是“天生带来允许,文化造成封闭”。天生自然的生物学,可能性几乎无穷无尽。然而,文化却要求必须实现某些可能性,而又封闭了其他可能性。例如女性天生能生小孩,但在某些文化里,女性却是非生不可。生物学上,男人就是能从彼此身上得到性愉悦,但某些文化却极力阻止他们实现这种可能。
文化总会说,它只是禁止“不自然的事”。但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是不自然的。只要有可能发生的事,就是自然。真正完全“不自然”的事,是指违背了自然规律,但这种事情根本就不会存在,所以也没有禁止的必要。举例来说,没有任何一种文化会“禁止男性进行光合作用”,“禁止女性跑得比光速快”,或是“禁止带负电荷的电子互相吸引”,就是因为这讲了只是白讲,完全没有必要。
事实上,许多人认知的“自然”和“不自然”并不是生物学的概念,而是基督教神学的概念。神学上所谓的“自然”,指的是“符合创造自然的神的旨意”。基督教神学家认为,上帝创造了人的身体,并且让每个肢体和器官都有特定的目的。如果我们使用肢体和器官的方式符合上帝的设想,那就是个“自然”的活动;如果不符合上帝设想的方式,就成了“不自然”。然而,演化本来就没有唯一的目的。器官的演化没有唯一的目的,而器官的使用方式也不断在变化。现在人体的所有器官早在几亿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原型,而现在所有器官都不只做着原型所做的事。器官之所以演化是为了某种特定功能,但等到器官存在之后,要用作其他功能也并无不可。以嘴巴为例,嘴巴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最早的多细胞生物需要有办法将营养成分送进身体里。而虽然现在嘴巴仍然有这种功能,但我们还能用嘴来说话、亲吻,战士还能用嘴来拔手榴弹的引信。难道,只因为我们最早那些像蠕虫一样的祖先在6亿年前没有用嘴做这些事,嘴巴的这些功能就变得不自然了?
同样,翅膀也不是一开始就成了空气动力学的奇迹,而是从原本有其他用途的器官演化而来。有学者认为,一开始昆虫都不会飞,而翅膀是几百万年前从虫子身上突起的部分演化而来。虫子原本身上会有突起,是因为这样能增加表面积,接收更多阳光,也就更能保持温暖。而在缓慢的演化过程中,这些太阳能接收器越长越大。想要吸收最多阳光,就要让突起的表面积最大、重量最轻;而这种身体结构刚好对昆虫来说也方便,蹦蹦跳跳的时候还能帮上一点忙,突起越大的,就能跳得越远。有些昆虫开始用这玩意儿来滑翔一下,接着只是再跨出一小步,昆虫就真的在空中飞了起来。所以,如果下一次又有蚊子在你耳边嗡嗡不停,记得要骂骂她真是太不自然了。如果她乖乖听话,满足于当初上帝赋予的功能,现在她的翅膀还只能做个太阳能板。
这种多用途、多功能的道理,也同样适用于我们的性器官和性行为。一开始,性行为就是为了繁殖,而求偶仪式则是为了要评估对方的健康程度。但对许多动物来说,两者其实都有众多的社交功能,可不只是为了赶快创造出自己的DNA小拷贝。举例来说,黑猩猩就会用性行为来巩固政治联盟、建立亲密关系、化解紧张局势。难道这也是不自然?
各种规定男人就该如何、女人就该怎样的法律、规范、权利和义务,反映的多半只是人类的想象,而不是生物天生的现实。
我们说某个智人“够男人”,讲的并不是具有某种生物特质(例如有XY染色体,有睾丸,有睾酮之类),而是能在所处的社会中,找到一个符合想象秩序的位置。每个文化背后虚构的故事,都有些男人应该要符合的角色(像是搞政治)、拥有的权利(像是投票权),以及负起的义务(像是服兵役)。同样,要说某个智人是不是“够女人”,也不是看她有没有两个X染色体、子宫或是大量的雌激素,而是她在想象建构出的人类秩序中,是个女性的成员。每个社会文化也会用虚构的故事,定出一些女人该符合的角色(像是要养育子女)、拥有的权利(保护不受暴力侵扰),以及负起的义务(服从她的丈夫)。正由于定义男女角色、权利和责任的并不是生物学,而只是虚构的故事,所以每个社会认为“够男人”和“够女人”的意义也就大不相同。
学者为了把概念讲清楚,通常把生物学上的区分称为“性”(sex),而文化上的区分称为“性别”(gender)。“性”区分的是男性和女性,属于客观标准,在整个历史上未曾改变。至于“性别”区分的是男人和女人(某些文化也有其他类别),所谓“够男人”和“够女人”的标准存在于主体之间,而且会不断改变。举例来说,同样在雅典,古代和现代对女人要求的行为、欲望、服饰甚至是身体姿势都有极大不同。
性的事情好解决,但性别就没那么容易。想成为男性再简单不过,只需要出生的时候有一个X和一个Y染色体就行。想成为女性也是同样容易,出生时有一对X染色体,就大功告成。但相反的是,要当好一个男人或是一个女人,不但过程复杂,而且要求苛刻。正由于“够男人”或“够女人”的标准多半来自文化,而不是天生自然,所以没有什么社会是在人一生下来之后就觉得男性够男人而女性够女人。而且就算得到认可了,也还不能就此松懈。从出生到死亡,男性必须一辈子不断通过各种仪式和表演来证明自己真是条汉子。而女性也永无宁日,必须不断说服自己和其他人散发着女人味。
在整个历史上,总看到男性愿意冒险犯难甚至牺牲生命,只为了让人夸赞一句:“他是个真正的男人!”
至少农业革命以来,大多数人类社会都属于重男轻女的父权社会。不论这些社会对男女的定义为何,当男人总是比较优越。父权社会教育着男人就该是个阳刚的男人样,女人就该有个阴柔的女人款,要是有人斗胆跨越界线,惩罚也就随之而来。但反过来说,如果遵守了这些规范,得到的奖励却是男女大不同。社会通常重视阳刚的特质胜于阴柔的特质,社会中阳刚的典范得到的总是比阴柔的代表多。女人得到的健康和教育资源不如男人,不论在经济、政治,甚至光是迁徙的自由也都逊于男人。性别就像是一场竞赛,但第一第二早已命中注定,有些人甚至只能争个老三。
正因为父权制是种太普遍的现象,不可能只是某种偶然因素进入了恶性循环所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1492年哥伦布抵达美洲之前,美洲和亚洲、非洲的人类数千年内并无往来,但绝大多数社会依然采用的是父权制。如果说在亚洲和非洲的父权制只是出于偶然,难道真的只是凑巧,让阿兹特克和印加也同样采用父权制?一种更有可能的推测是,尽管“男人”和“女人”的定义在各种文化之间有所不同,但有些共通的生物因素,让几乎所有文化都重视阳刚胜过阴柔。我们并不知道真实的原因为何,虽然有各种理论,但没有任何一个真能完全站得住脚。
更重要的是,就人类整体来说,体力和社会权力本来就没有直接关联。我们常看到六十几岁的人控制着二十几岁的人,但后者显然体力要好得多。
事实上,人类历史显示,肌肉的力量和社会的权力还往往是呈反比。在大多数社会中,体力好的反而干的是下层的活。这可能反映着智人在食物链中的位置。如果真的一切只看体力,智人在食物链里就只能处在中间的位置。然而,智人靠着聪明才智和社交技巧,让自己跃升到了食物链的顶端。于是,在智人内部的权力链里,聪明才智及社交技巧也会比体力更重要。正因如此,如果想解释父权制这个历史上影响最广、最稳固不变的阶级制度,要说一切只是因为男人力气大于女人,实在叫人难以相信。
一般说来,女人被认为比男人更八面玲珑,更懂得如何安抚他人,而且更能够从不同角度观看事情。如果这些刻板印象至少有部分是事实,那么女人就该是绝佳的政治家和帝国领袖,至于战场上的肮脏活,就交给那些睾酮爆表、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肌肉男即可。只不过,虽然这是种很流行的讲法,但现实世界中却很少成真。至于原因,目前仍然不明。
但有许多种动物(例如大象和倭黑猩猩)虽然也有需要依赖他人的雌性以及争强好胜的雄性,但发展出来的却是母系社会。正由于雌性需要外部帮助,所以它们更需要发展社交技巧,学习如何合作,给予彼此抚慰。于是,它们建构起了全为雌性的社会网络,帮助彼此养育后代。而这个时候,雄性动物还是继续把时间花在彼此战斗争胜,所以社交技巧和社会关系依旧低落。于是,在倭黑猩猩和大象的社会中,便是由互相合作的雌性组成强大的网络,主导全局,至于以自我为中心而又不合作的雄性,只能滚到一边去。虽然雌性的倭黑猩猩一般来说力气不如雄性,但如果雄性的倭黑猩猩做得过火了,就会被成群的雌倭黑猩猩合起来教训一番。
第三部分 人类的融合统一
第九章 历史的方向
农业革命之后,人类社会规模变得更大、更复杂,而维系社会秩序的虚构故事也更为细致完整。人类几乎从出生到死亡都被种种虚构的故事和概念围绕,让他们以特定的方式思考,以特定的标准行事,想要特定的东西,也遵守特定的规范。就是这样,让数百万计的陌生人能遵照着这种人造而非天生的直觉,合作无间。这种人造的直觉就是“文化”。
但现在,多数的文化学者都认定事情正好相反。虽然每种文化都有代表性的信仰、规范和价值,但会不断流动改变。只要环境或邻近的文化改变,文化就会有所改变及因应。除此之外,文化内部也会自己形成一股改变的动力。就算是环境完全与外界隔绝,生态也十分稳定,还是无法避免改变。如果是物理学的法则,绝不会有不一致的例外情形,但既然这些是人类自己想象创造出的秩序,内部就会有各式各样的矛盾。文化一直想弭平这些矛盾,因此就会促成改变。
举例来说,中世纪欧洲的贵族既信奉天主教,又要遵守骑士精神。典型的贵族清晨就上教堂,听着神父滔滔不绝讲着圣人一生的故事。神父会说:“虚荣,虚荣,一切都是虚荣。财富、色欲和荣誉都是极危险的引诱,你绝不可同流合污,而要跟随耶稣的脚步。要像他一样谦和,要避免暴力和奢侈,而且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脸,就把左脸也转过去。”于是,这位贵族回家的时候满怀内敛与谦和;但接着他就换上了最好的丝质衣服,前往领主的城堡参加宴会。城堡里觥筹交错,饮酒如流水,吟游诗人歌咏着中世纪的爱情故事,宾客聊着下流的笑话和血淋淋的战场情节。公爵大声宣告着:“一旦受辱,宁死不屈!如果有人竟敢质疑你的荣誉,就只有血能洗净这种侮辱。人生至乐,岂不就是要让敌人闻风窜逃,让他们美丽的女儿在你脚下颤抖?”
这种价值观的矛盾从来没办法完全解决,但是欧洲的贵族、教士、平民试图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他们的文化也就随之改变。其中一次试着处理,结果就是引发了十字军东征。对于这些骑士来说,东征既能展现武力上的长材,也能展现宗教上的虔敬,可以说是一石二鸟。同样的矛盾也带来了种种骑士修会的成立,像是圣殿骑士团(Templar)和僧侣骑士团(Hospitaller),想让基督教和骑士理想更加合为一体。
另一个例子是现代的政治秩序。自从法国大革命之后,全球人民逐渐同意“自由”和“平等”都是基本的价值观。然而这两者根本就互相抵触!想要确保“平等”,就得限制住那些较突出的人;而要人人都能“自由”,也就必然影响所有人的平等。自从1789年法国大革命以来,全球政治史可以说就是讲述着要如何解决这种矛盾。
就算到了现代美国,政治还是摆脱不了这种矛盾。民主党人希望社会更加平等,就算为了协助老弱病残必须增税也在所不惜。但这样一来,岂不是违反了民众支配收入的自由?如果我想把钱拿来供小孩读大学,为什么政府可以逼我非买健康保险不可?另一方面,共和党人希望让人人都享有最大的自由,就算会加大贫富差距,许多美国人将无力负担健康保险也在所不惜。但这样一来,平等也就成为空谈。
正如中世纪无法解决骑士精神和基督教的矛盾,现代社会也无法解决自由和平等的冲突。但这也不是什么缺点,像这样的矛盾,本来就是每个人类文化无法避免的,甚至还可以说是文化的引擎,为人类带来创意、提供动力。就像两个不谐和音可以让音乐往前进,人类不同的想法、概念和价值观也能逼着我们思考、批评、重新评价。一切要求一致,反而让心灵呆滞。
如果说每个文化都需要有些紧张、有点冲突、有无法解决的两难,才能让文化更加精彩,那么身处任何文化中的人就都必然有些互相冲突的信念以及互相格格不入的价值观。正因为这种情况实在太普遍,甚至还有个特定的名词来形容:认知失调(cognitive dissonance)。一般认为认知失调是人类心理上的一种问题,但这其实是一项重要的特性,如果人真的无法同时拥有互相抵触的信念和价值观,很可能所有的文化都将无从建立,也无以为继。
几千年来,我们看到规模小而简单的各种文化逐渐融入较大、较复杂的文明中,于是世界上的大型文化数量逐渐减少,但规模及复杂程度远胜昨日。当然这是从宏观层面来看的粗略说法,如果从微观层面来看,每次几个文化融合成大型文化的时候,也可以看到大型文化的破碎解离。就像是蒙古帝国,虽然曾经雄霸亚洲甚至还征服了部分欧洲,但最后还是分崩离析。又像基督教,虽然信众数以亿计,但也分裂成无数教派。拉丁文也是如此,虽然一度流通中西欧,最后还是转化成各种当地方言,演化出各国的语言。然而,合久必分只是一时,分久必合才是不变的大趋势。
想观察历史的方向,重点在于要用哪种高度。如果是普通的鸟瞰高度,看着几十年或几世纪的发展走向,可能还很难判断历史趋势究竟是分是合。要看更长期整体的趋势,鸟瞰高度便有不足,必须拉高到类似太空间谍卫星的高度,看的不是几世纪,而是几千年的跨度。这种高度能够让我们一目了然,知道历史趋势就是走向分久必合。至于前面基督教分裂或蒙古帝国崩溃的例子,就像是历史大道上的小小颠簸罢了。
地球上到底曾经有多少不同的人类世界共存?大约在公元前10000年,地球上有数千个人类文明。但到公元前2000年,这个数字已经只剩下数百个最多也只有两三千个。至于到了公元1450年,这个数字更是急遽下降。当时即将进入欧洲探险时代,地球上仍然有许多像是塔斯马尼亚这样独立的“小世界”,但将近九成的人类都已经紧密相连,活在由亚洲和非洲组成的“亚非世界”里。当时,绝大部分的欧亚非(包括撒哈拉沙漠以南的一大片地区)已经有了紧密的文化、政治和经济连接。
今天几乎所有人类都接受同一套地缘政治体系(整个地球划分为不同的国家,但受到国际公认);使用同样的经济制度(就算是地球上最偏远的角落,也受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塑);采用一样的法律制度(至少在理论上,人权和国际法放诸四海皆准);也接受同样的科学体系(不管在伊朗、以色列、澳大利亚还是阿根廷,专家对于原子结构或肺结核疗法的意见都会相同)。
然而,全球文化虽然单一,却非同质。就像是单一的有机体有许多不同的器官和细胞,单一的全球文化也包含着许多不同类型的人和生活方式,既有纽约的股票经纪人,也有阿富汗的牧羊人。但不论如何,他们彼此都密切相关,而且会以许多不同方式相互影响。虽然会有各种争斗,但他们争辩用的是同一套概念,战斗用的是同一套武器。严格来说,真正的“文明冲突”其实是“聋子式的对话”(dialogue of the deaf),也就是双方都不知道对方在讲什么。但像今天,伊朗和美国虽然针锋相对、剑拔弩张,但他们讲的都是民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国际权利以及核物理学这套语言。
我们也常说有某些文化比较“纯正”,但如果所谓“纯正”指的是从头到尾的发展都从未有外界干扰,只有当地最古老的传统,那么全球早已没有纯正的文化。在过去几世纪中,全球化浪潮翻腾汹涌,几乎让所有文化改头换面,再也难窥原貌。
在好莱坞电影里,平原印第安人总是英勇地骑着马冲向欧洲人的篷车,大无畏地守护着祖先的传统。然而,骑着马的美国原住民可不是什么纯正古老的传统形象,是在17、18世纪,欧洲马传到了北美之后,才让整个北美平原的军事和政治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492年,美洲还没有马。虽然苏族(Sioux)和阿帕契人(Apache)在19世纪有许多看来威风八面的特色,但这其实是个现代文明、全球化的产物,说不上什么“纯正”。
但从意识形态观点,公元前的1000年间慢慢发展出“世界一家”的观念,这点的重要性也绝对不在其下。在这先前的数千年间,历史确实是朝向全球融合统一的方向迈进,但对大部分人来说,还是难以想象世界一家、全球为一的概念。
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什么社会性动物会在意所属物种的整体权益。没有哪只黑猩猩在意整体黑猩猩物种的权益,没有哪只蜗牛会为了全球蜗牛社群举起一只触角,没有哪只狮群首领会说要成为全球的狮子王,也没有哪个蜂窝会贴标语写着:“全球的工蜂联合起来!”
但在认知革命开始后,智人在这方面就和其他动物大不相同。和完全陌生的人合作成了家常便饭,而且还可能觉得这些人就像是“兄弟”或是“朋友”。只不过,这种兄弟情也有限度。可能只要过了隔壁山谷或是出了这座山,外面的人就还是“他们”。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美尼斯(Menes)统一埃及,成了第一位法老王。对埃及人而言,“埃及”有明确的边界,外面都是些奇怪、危险、不值得注意的“野蛮人”,大不了就是拥有一些土地或自然资源(前提还是埃及人想要)。然而,所有这些想象出的边界,其实都是把全人类的一大部分给排除在外。
公元前的1000年间,出现了三种有可能达到全球一家概念的秩序,相信这些秩序,就有可能相信全球的人类都“在一起”,都由同一套规则管辖,让所有人类都成了“我们”(至少有这个可能),“他们”也就不复存在。这三种全球秩序,首先第一种是经济上的货币秩序,第二种是政治上的帝国秩序,而第三种则是宗教上的全球性宗教,像是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第十章 金钱的味道
1519年,墨西哥原本还是个遗世独立的人类社会,但来自西班牙的殖民者荷南·科尔特斯(Hernán Cortés)一行人大举入侵。这里的人自称阿兹特克人,很快就发现这些外来的西班牙人看到某种黄色金属就眼睛为之一亮,思思念念,三句不离。
在入侵墨西哥的3个世纪前,科尔特斯一行人的祖先曾对伊比利亚半岛和北非的穆斯林王国发动一场血腥的宗教战争。基督和安拉的子民互相残杀,死亡数以千计,田野和果园满目疮痍,繁华的城市成了余烬中的废墟。而据说,这一切都是为了荣耀基督或是安拉。
随着基督徒逐渐占了上风,他们宣告胜利的方式不只是摧毁清真寺而盖起教堂,还发行了新的金币银币,上面印有十字架符号,也标注着感谢主帮助他们打倒异教徒。然而,除了新货币之外,这些胜利的基督徒还铸造了另一种方形硬币,称为“米拉雷斯”(millares),上面的信息稍有不同,用阿拉伯文写着:“安拉是唯一的真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但这可是基督徒征服者所铸!)甚至在南法,天主教位于莫吉奥(Melgueil)和阿格德(Agde)的主教也发行了当地流行的穆斯林硬币,虽然这些教徒敬畏上帝,但用起这些钱来可没有半点儿的心理障碍。
而对另一边的人而言,自然也是同样宽容大方。在北非的穆斯林商人也用基督教的硬币,例如意大利佛罗伦萨发行的弗罗林(florin),威尼斯发行的达克特(ducat),以及那不勒斯发行的吉里亚托(gigliato)。就算是那些高喊要发动圣战、打倒异教基督徒的穆斯林统治者,收税的时候也还是十分乐意收到印着耶稣和圣母马利亚的硬币。
某些社会的解决方式,就是建立起集中的以物易物系统,分别从各个专业的农夫和制造商那里取得产品,再统一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上。这种社会规模最大、名声最著的就是苏联。原本声称要让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但结果是“各尽所能的最小值,各抢所需的最大值”。其他地方也曾经有些比较中庸,结果也比较成功的试行制度,像是印加帝国便是一例。然而,大多数社会都是用一种更简单的方法,在各个专家之间建立连接:他们发明了“钱”的概念。
曾经在许多地方、许多时间点,人类都曾发明过钱的概念。这需要的不是什么科技上的突破,而是想法上的革新。可以说是人们又创造了另一个存在于主体间的概念,只存在于人们共同的想象之中。
但早在硬币发明之前,钱的概念就已存在,许多文化都曾以其他物品作为钱来使用,包括贝壳、牛角、兽皮、盐、谷物、珠子、布料以及欠条。大约4000年前,整个非洲、南亚、东亚和大洋洲都是用贝壳来交易。就算到了20世纪初,英属乌干达还是能用贝壳来缴税!
事实上,就算是现在,大部分的钱也不是以硬币或钞票的方式存在。全球金钱总和为60兆美元,但所有硬币和钞票的金额加起来还不到6兆美元。换句话说,所有的钱有超过九成(超过50兆美元!)都只是显示在计算机上的数字而已。正因如此,大多数的商业交易其实只是把某台计算机里的电子数据搬到另一台去,而完全没有任何实体金钱的交换。大概只有逃犯要买房子的时候,才会提着一大皮箱的钱出现。而只要大家都愿意接受电子数据交易,就会比闪亮的硬币或簇新的钞票更方便,不仅更轻、更易携带,还更容易记录留存。
不管是贝壳还是美元,它们的价值都只存在于我们共同的想象之中。光是它们的化学结构、颜色或是形状,并无法带来那些价值。换句话说,金钱并不是物质上的现实,而只是心理上的想象。所以,金钱的运作就是要把前者转变为后者。不过,究竟为什么这能成功?原本有的是一大片肥沃的稻田,为什么会有人愿意换成一小把根本没用的贝壳?为什么有人会愿意辛苦地煎汉堡排、拉保险或是帮忙照顾三个精力过剩的小孩,只为了换来几张彩色的纸?
人们之所以愿意如此,正是因为他们接受了这个集体的想象。“信任”正是所有金钱形式最基本的原料。如果有个富裕的农民卖掉房舍田产换来一袋贝壳,还带着这袋贝壳前往远地的省份,那是因为他相信抵达之后,其他人会愿意用稻米、房屋和田地和他交换这些贝壳。所以,可以说金钱就是一种相互信任的系统,而且还不是随随便便的某种系统:金钱正是有史以来最普遍也最有效的互信系统。
最早发明钱的时候,人们还没有这种信任,所以要当作钱的事物本身就得有实际的价值。史上最早的金钱制度是苏美尔人的“麦元”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麦元制度的出现时间大约是公元前3000年,与文字出现的时间地点正好相同。前面提过,文字的出现是为了因应行政活动的日益频繁,而麦元的出现则是为了因应经济活动的日渐活络。
所谓的麦元其实就是大麦,将固定量的大麦谷粒作为通用单位,用来衡量和交换其他各种货物和服务。当时最普遍的单位是“席拉”(sila),约等于一升。当时大量生产了一席拉标准容量的碗,每当人民要买卖东西的时候,就能很方便地量出所需要的大麦数量。另外,薪水也是以席拉为单位用大麦来支付。每名男工一个月可以赚60席拉,而女工则赚30席拉。至于领班则可领到1200~5000席拉。当然,就算是最能吃的领班,一个月也吃不了5000升的大麦,但多余的大麦就能用来购买其他商品,像是油、山羊、奴隶,还有除了大麦以外的食物。
金钱货币史上真正的突破,就是人类终于开始相信某些货币形式,虽然它们本身没什么固有价值,但却能方便储存与运送。这样的金钱制度,大约出现于公元前2500年的美索不达米亚:银舍客勒制度。
舍客勒并不是某种货币,而是指“8.33克的银子”。《汉谟拉比法典》曾提过,如果某个上等人杀了一个女奴,就要赔偿20舍客勒的银子,这里指的就是大约166克的银,而不是20个某种银币。
但与先前的麦元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银舍客勒本身并没有什么实用价值。银子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穿,质地也太软,无法做成什么有用的工具(如果做成犁或是剑,简直就像用铝箔做的一样脆弱)。真正要用的时候,白银和黄金只会做成首饰、皇冠以及各种象征地位的物品;换言之,都是在特定文化里社会地位高的人所拥有的奢侈品。它们的价值完全只是因为文化赋予而来。
像这样为贵金属定出重量单位,最后终于发展出了硬币。大约在公元前640年,土耳其西部吕底亚(Lydia)王国的国王阿耶特斯(Alyattes)铸造出史上第一批硬币。这些硬币使用金或银的材质,有标准重量,并且刻有识别印记。印记有两种意义:第一,印记指出硬币里含有多少贵金属。第二,印记能证明发行者的身份,进而确保硬币成分。几乎所有现在的硬币,都可以说是吕底亚硬币的后代子孙。
虽然这些硬币上的印记大小和形状曾多次调整,但重点信息从来未曾改变:“我,伟大的国王某某某保证,这个扁扁圆圆的金属含有五克黄金,不多也不少。若有人胆敢伪造此币,即为伪造本王签章,有辱本王名声,此等罪孽,必处极刑。”正因如此,铸造伪币的罪行一直比其他诈欺行为判得更重。因为造伪币不只是单纯的诈欺,更是对主权的挑战,直接冒犯了国王的权力、特权和他本人。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lèse majesté”(冒犯君主),通常会经过一阵凌虐惩罚,最后处死。只要人民相信国王的权威和人格,就会相信他所发行的硬币。像是古罗马的迪纳厄斯(denarius)银币,印有古罗马皇帝的名字和图像,而正因为民众相信皇帝的权威和人格,就算是未曾谋面的陌生人,也不会怀疑这枚银币的价值。
古罗马的硬币广受信任,甚至在帝国以外,大家收集迪纳厄斯银币也是毫不手软。在公元1世纪,甚至连印度市场也愿意接受古罗马硬币,但最近的古罗马军团可还有数千公里之遥。印度人十分信任迪纳厄斯银币和上面的皇帝图像,所以等到当地领主铸造硬币的时候,他们不仅模仿迪纳厄斯银币的外形,甚至连古罗马帝国皇帝的肖像也依样画葫芦!“迪纳厄斯”当时也成了硬币的通称。穆斯林的哈里发把这个名称再阿拉伯语化,发行了“第纳尔”(dinar)货币。直到现在,像是约旦、伊拉克、塞尔维亚、马其顿、突尼斯等国,还是以第纳尔作为货币的正式名称。
吕底亚王国式的硬币从地中海传到印度洋,而与此同时,中国发展出了另一种略有不同的金钱制度,用的是铜币和没有印记的金银元宝。然而,两种金钱制度还是有相当的共通性(特别是都以黄金和白银为基础),中国与吕底亚王国也建立起密切的金融和商业关系。于是,穆斯林和欧洲商人及征服者就这样逐渐将吕底亚金钱系统和这则“黄金福音”传到了地球上的每个角落。到了现代晚期,全世界已经成了单一的金钱货币区,起初用黄金和白银,后来再转变成少数几种有公信力的货币,如英镑和美元。
虽然各地的人们还是继续讲着不同的语言,服从不同的统治者,敬拜不同的神灵,但都信服着同样的黄金白银、金币银币。要不是大家有这项共同的信念,全球贸易网络几乎绝无可能成真。西班牙征服者于16世纪在美洲发现黄金和白银,让欧洲商人能够到东亚购买丝绸、瓷器和香料,同时促进了欧洲和东亚的经济发展。这些黄金和白银产自墨西哥和安第斯山脉,离开欧洲人之手就进了中国丝绸商和瓷器商的口袋。
中国人、印度人、穆斯林和西班牙人分属不同文化,在大部分事情上意见相左,但究竟为什么大家都同样相信黄金有价?为什么不是西班牙人相信黄金,穆斯林相信大麦,印度人相信贝壳,中国人相信丝绸?经济学家已经提出现成的答案。在贸易连接两个区域的时候,只要是能够运送的货品,就会受到供需力量的影响,让价格达到平衡。让我们用一个假设来解释。假设在印度与地中海地区首次开始贸易的时候,印度人对黄金兴趣寥寥,所以黄金几乎一文不值。但在地中海,黄金却是个人人垂涎的地位象征,价值高昂。接下来会有什么情况?
往来于印度和地中海之间的商人,开始注意到黄金的价差,于是在印度便宜购入黄金,再回到地中海高价出售。于是,印度市场上的黄金需求暴增,价格跟着水涨船高。与此同时,在地中海黄金供给大量增加,价格因此下降。不用多久,黄金在印度和地中海的价格就相去无几。正因为地中海人相信黄金有价,印度人也开始跟着相信。就算黄金对印度人来说仍然没有实际用途,光是因为地中海人重视黄金,就足以让印度人跟着重视起来。
以此类推,就算有些人是我们憎恶、讨厌、嘲笑的对象,如果他们相信贝壳、美元或电子数据的价值,就足以让我们也跟着相信这些事物有价值。所以,就算是在宗教上水火不容的基督徒和穆斯林,也可以在金钱制度上达成同样的信仰。原因就在于宗教信仰的重点是自己相信,但金钱信仰的重点是“别人相信”。
金钱制度有两大原则:
1.万物可换:钱就像是炼金术,可以让你把土地转为手下的忠诚,把正义转为健康,把暴力转为知识。
2.万众相信:有了金钱作为媒介,任何两个人都能合作各种计划。
一直以来,人类社会和家庭的维系靠的是“无价之宝”,像是荣誉、忠诚、道德和爱。但这些都不会被放上市场,也不应用金钱衡量。就算市场开出天价,有些事情就是不该做。像是父母绝不该贩子为奴,虔诚的基督徒绝不该犯下那些滔天大罪,忠诚的骑士绝不该背叛主人,而部落先祖留下的土地也绝不该落入外国人手中。
然而,金钱一直试图打破这些限制,就像是水不断渗入大坝的裂缝。有些父母最后还是把几个孩子卖给贩子,这样才能养活其他孩子。有些虔诚的基督徒杀人、偷窃、诈欺,再用这些赃钱向教堂购买救赎。想大展身手的骑士把自己的忠诚卖给了出价最高的领主,再用这笔钱来购买自己跟班的忠诚。部落的土地被卖给来自世界另一边的外国人,好买到进入全球经济的门票。
金钱还有更黑暗的一面。虽然金钱能建立起陌生人之间共通的信任,但人们信任的不是人类、社群或某些神圣的价值观,而只是金钱本身以及背后那套没有人性的系统。我们不信任陌生人,但我们现在也不信任隔壁的邻居,而只是信任他们手上的钱。没钱,就没有信任。等到钱的渗透冲垮了社会、宗教和国家所筑成的大坝,世界就成了巨大而无情的市场。
现在常有人说市场力量终会获胜,而无论是国王、宗教或社会,它们建起的大坝终将不敌金钱的狂潮。但这是天真的说法。一直以来,总有勇猛的战士、狂热的宗教分子、关心政治的人物多次打倒了工于心计的商人,甚至是让整个经济重新洗牌。所以,说到人类终将统一,绝不只是纯粹经济的过程。想知道原本成千上万的独立文化是如何逐渐相连、形成今天的地球村,虽然黄金和白银影响深远,但也别低估了刀剑的力量。
第十一章 帝国的愿景
古罗马也常打败仗。但就像大多数历史上最伟大的帝国统治者一样,虽然他们可能输掉几场小战役,但总能赢得最后的整场战争。如果一个帝国连一场战役都输不起,又怎么称得上是帝国?然而,公元前2世纪中叶从伊比利亚半岛传来的战报,却让古罗马人觉得芒刺在背。在这里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山城努曼西亚(Numantia),住着当地的凯尔特人,而他们竟敢摆脱古罗马的控制。
终于,到了公元前134年,古罗马再也忍无可忍。参议院决定派出最勇猛的小西庇阿(Scipio Aemilianus,曾攻下迦太基城),大军前往努曼西亚,军士超过三万。小西庇阿不敢小看努曼西亚人的奋战精神和作战技巧,也希望能减少手下士兵无谓的伤亡,因此他直接用强化的防御工事包围了努曼西亚,阻挡他们与外界接触,而让饥饿成为最强大的武器。一年多后,努曼西亚人粮食耗尽。他们发现大势已去,便放火焚城;根据古罗马记载,努曼西亚人多半宁可自杀殉难,也不愿意成为古罗马的奴隶。
1882年,努曼西亚遗址列为“国家纪念遗址”,成为西班牙爱国者的朝圣地。在20世纪50到60年代,西班牙最流行的漫画既不是超人,也不是蜘蛛侠,而是一个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虚构英雄贾巴托(El Jabato),起身抵抗古罗马压迫的冒险漫画。直到今日,努曼西亚仍然是西班牙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典范、年轻人心中的丰碑。
然而,西班牙人歌颂努曼西亚用的西班牙文,却是源自小西庇阿使用的拉丁文,属于凯尔特语系的努曼西亚语已经失传。塞万提斯也是用拉丁文写下《努曼西亚围城》,而且这出剧用的还是希腊–罗马的艺术模式。努曼西亚本身并没有剧场。至于那些缅怀着努曼西亚英雄主义的西班牙志士们,往往也是古罗马天主教会的信徒,除了教廷就位于古罗马,那位神也是拉丁文的爱用者。同样,现代的西班牙法律源于古罗马法;西班牙政治是以古罗马为基础;西班牙美食和建筑多半根源于古罗马,而不是伊比利亚半岛上的凯尔特人。在现在的西班牙,努曼西亚除了遗址之外,其实已经没有什么真正留下。就算是这则故事本身,还是靠着古罗马历史学家的著作才流传了下来。故事经过修饰润色,符合古罗马观众最爱看的“热爱自由的野蛮人”情节。正因为古罗马在努曼西亚大获全胜,所以这些胜利者才会保留下了战败者的那些记忆。
这种情节不太符合我们的品位,我们爱看的是反败为胜,是小人物的胜利。然而,历史就是没有正义。多数过去的文化,早晚都是遭到某些无情帝国军队的蹂躏,最后在历史上彻底遭到遗忘。就算是帝国本身最后也将崩溃,只是常常留下丰富而流传千古的遗产。在21世纪,几乎所有人的祖先都曾经属于某个帝国。
帝国是一种政治秩序,有两项重要特征。第一,帝国必须统治着许多不同的民族,各自拥有不同的文化认同和独立的领土。但多少民族才算数?两三个民族还不够,而二三十就算很多;要迈进帝国的门槛,其统治的民族数量,大概就介于两者之间。
第二,帝国的特征是疆域可以灵活调整,而且可以几乎无限扩张。帝国不需要改变基本架构和认同,就能够纳入更多其他国家和领土。说到今天的英国,如果不改变基本架构和认同,就很难再突破现有的疆界。但在1个世纪前,全世界几乎任何地方都有可能成为大英帝国的一部分。
像这样的文化多元性和疆界灵活性,不仅让帝国独树一格,更让帝国站到了历史的核心。正是这两项特征,让帝国能够在单一的政治架构下纳入多元的族群与生态区,让越来越多人类与整个地球逐渐融合为一。
不是一定要有军事征服才能有帝国。像是雅典帝国的起源就只是有一群人自愿结成联盟,哈布斯堡帝国则是因为许多精心安排的联姻,交织形成如蛛网般的关系。此外,帝国也不一定要有个专制的皇帝。像是史上规模最大的大英帝国,就属于民主政体。其他采用民主(或至少是共和)政体的帝国,还包括现代的荷兰、法国、比利时和美国,以及前现代的诺夫哥罗德(Novgorod)、古罗马、迦太基和雅典。
就算规模小之又小,也可能符合帝国的定义。像是雅典帝国,就算在国力的巅峰,面积和人口还是远远不及今日的希腊。以及阿兹特克帝国,面积也不如今天的墨西哥。但尽管如此,以上两者还是足以称为帝国,反而是现代的希腊和墨西哥不合定义。原因就在于雅典和阿兹特克都降服了几十甚至数百个不同的政体,而希腊和墨西哥并未做到。
这些区域在现在也就不过是个普通大小的国家,当时怎么可能有这么多民族?原因在于当时世界上民族的数量比今天多得多,但每个民族的人口数都较少,领地范围也较小。像是从地中海到约旦河岸,今天光是要满足仅仅两个民族的野心,就已经搞得烽火遍地,但在《圣经》初始的年代,这里可是养活了数十个国家、部落、小型王国和城邦。
就事实而言,帝国在过去2500年间一直就是全球最常见的政治形式,大多数人在这段时间都是活在帝国政体之下。此外,帝国政体其实非常稳定,多半时候要打倒反叛军根本不成问题。帝国之所以会倾覆,通常都是因为有外部侵略或是内部统治精英的内斗。相对而言,说到被征服者奋起追求自由、对抗帝国统治,向来记录都很差,他们多半都是持续臣服长达数百年之久。通常这些民族就慢慢被帝国消化,最后自己独特的文化也烟消云散。
举例来说,西古罗马帝国在公元476年遭到日耳曼人推翻,但是他们过去数百年来征服的努曼西亚人、阿尔维尼人(Arverni)、赫尔维蒂人(Helvetians)、萨莫奈人(Samnites)、卢西塔尼亚人(Lusitanians)、翁布利亚人(Umbrians)、伊特鲁里亚人(Etruscans),以及其他数百个已经被遗忘的民族,并没有从帝国的余烬中恢复重生,而是就这样默默消失。这些民族虽然曾经属于各自的国家认同,讲着各自的语言,敬拜着各自的神,流传着各自的神话,但现在他们血缘上的后代无论在想法、语言、信仰上都已经是个完全的古罗马人。
很多时候,某个帝国崩溃了,并不代表属民就能独立。反而是每在帝国瓦解或遭到驱逐之后,就会由新的帝国取而代之继续统治。这一点最明显的例子就在中东。现在中东同时存在各种独立的政治实体,彼此之间的边界也模模糊糊,但这是过去几千年间几乎前所未有的情形。上一次中东情势如此暧昧不明,已经是公元前8世纪、将近3000年前的事了!自从公元前8世纪兴起新亚述帝国,一直到20世纪中叶英法帝国解体,中东地区一直是像接力棒一样由一个帝国传给下一个帝国。而在英法终于掉棒之后,之前亚述人征服的亚兰人(Aramaeans)、亚扪人(Ammonites)、腓尼基人(Phoenicians)、非利士人(Philistines)、摩押人(Moabites)、以东人(Edomites)和其他民族早已消失不见。
确实,现在的犹太人、亚美尼亚人、乔治亚人都提出了某些证据,证明自己是远古中东民族的后裔。然而,这些都只是例外,反而证明了规则存在;而且甚至就连他们的说法也有些夸张。举例来说,我们无须多言,也知道现代犹太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措施多半是来自过去两千年之间的帝国政体,而不是来自古老的犹太(Judea)王国。如果大卫王穿越时空来到今天最正统的犹太教堂,却看到信众穿的是东欧的衣服,讲的是德国的方言(意第绪语)、不断争论由巴比伦文字写成的教条(犹太法典),想必也是十分傻眼。远古的犹太王国既没有犹太会堂,也没有犹太法典,甚至连重要的犹太律法(Torah)也还不存在。
要建立和维系帝国,确实通常就有惨烈的屠杀,而幸存者也会受到残酷的压迫。帝国的标准配备,常常就包括战争、奴役、驱逐和种族屠杀。古罗马人于公元83年入侵苏格兰,遭到当地卡里多尼亚人(Caledonian)的激烈反抗,结果古罗马人就让这个地方成为一片废墟。古罗马人曾经试图和谈,但卡里多尼亚的首领卡尔加库斯(Calgacus)在回应中大骂古罗马人是“世界的流氓”,并说“烧杀掳掠成了帝国的代名词;他们让一切成了沙漠,还说这就是和平”。
然而,帝国也不是完全有害无益。如果说帝国就是样样不行,所有相关的事物都该抛弃,那世界上大多数的文化便将不复存在。帝国四处征服、掠夺财富之后,不只是拿来养活军队、兴建堡垒,同时也赞助了哲学、艺术、司法和公益。现在人类之所以有许多文化成就,常常背后靠的就是剥削战败者。例如,要不是古罗马帝国如此繁荣兴盛,西塞罗、塞涅卡(Seneca)和圣奥古斯丁就不可能有钱有闲地思考写作;要不是莫卧儿王朝剥削印度人、征敛财富,就不可能盖起泰姬玛哈陵;要不是哈布斯堡王朝从那些讲着斯拉夫语、匈牙利语和古罗马尼亚语的省份征税,又怎么付得起海顿和莫扎特的佣金?而且,就算是卡尔加库斯的这番话,也不是靠着卡里多尼亚的作家把它流传下来。我们之所以还知道这些话,靠的是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Tacitus)。但事实上,这些话可能根本就是塔西佗自己讲的。今天多数学者认为塔西佗不仅捏造了这段话,甚至连卡尔加库斯这个首领都是他捏造出来的,只是为了要表达自己和其他古罗马上层阶级对自己国家的想法。
就算我们不要只看精英文化和高级艺术(high art),而将重点转向一般人的世界,还是会发现帝国遗痕在现代文化几乎无所不在。今天大多数人说话、思考和做梦的时候,用的都是过去曾拿刀对着我们祖先的征服者的语言。像是多数东亚人讲话和做梦的时候,用的是汉文化的语言。而在南美和北美,不管各地的人民祖先来自何方,从阿拉斯加最北的巴洛半岛,到南美最南的麦哲伦海峡,几乎所有人都讲着以下4种语言之一: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法语或英语。现在的埃及人说阿拉伯语,认为自己是阿拉伯人,也认同阿拉伯帝国;然而,阿拉伯帝国其实是在公元7世纪征服了埃及,而且多次以铁腕措施镇压了企图反抗的埃及人民。至于在南非,大约有1000万祖鲁人还缅怀着19世纪祖鲁最光荣的年代,但其实大部分祖鲁人祖先的部落都曾经奋死抵抗祖鲁帝国的侵略,最后是在血腥的军事行动下才融为一体。
然而,居鲁士的帝国思想与这些排外的民族相反,展现的是包容,而且无所不包。虽然居鲁士还是会强调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种族和文化差异,但认为整个世界基本上为一体,同样一套原则可以适用于所有时间地点,而且所有人类应互相负责。于是,人类就像是一个大家庭:父母享有特权,但同时也要负责孩子的幸福。
这种新的帝国思想从居鲁士和波斯人传给了亚历山大大帝,再传给希腊国王、古罗马皇帝、穆斯林哈里发、印度君主,最后甚至还传给苏联总理和美国总统。这种良性的帝国思想让帝国的存在合理化,不仅让属民打消了反抗的念头,就算独立的民族也不再反抗帝国的扩张。
秦始皇完成了史上第一次中国统一大业,号称“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于是,不论在中国政治思想或是历史记忆当中,帝国时期似乎都成了秩序和正义的黄金时代。现代西方认为所谓公义的世界应该是由各个独立的民族国家组成,但古代中国的概念却正好相反,认为政治分裂的时代不仅动荡不安,而且公义不行。这种看法对中国的历史产生深远的影响。每次一个帝国朝代崩溃,这种政治理论主流就让各方竞逐的势力不安于各自为政,而一心追求统一。而且事实证明,最后总能统一,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在许多小文化合并到少数大文化的过程中,帝国的影响厥功至伟。思想、人口、货物和技术的传播,在帝国境内要比分属不同政治区域来得方便迅速。而且,常常正是帝国本身刻意加速传播各种思想、制度、习俗和规范。
至于这些好处,有时候确实显而易见(例如都市规划、统一度量衡),但有时候也十分可疑(像是税收、征兵、崇拜皇帝)。只不过,多数帝国精英仍然一心相信,自己是为了所有帝国子民的整体福利而努力。在中国的统治阶级眼中,各个邻国及四方诸侯都是生活水深火热的蛮夷之邦,天朝中国应该泽被四方、广传华夏文化。所谓的天命为的不是剥削掠夺整个世界,而是要教化万民。同样,古罗马人也声称自己的统治理所当然,因为他们让野蛮人开始有了和平、正义,生命也更为高雅。像是他们说日耳曼民族生性野蛮,高卢人会画各种战妆,生活肮脏,为人无知,一直要到古罗马人到来,才用法律驯化了他们,用公共浴室让他们身体洁净,也用哲学让他们思想进步。公元前3世纪的孔雀王朝,也认为自己必须负起责任,将佛法传播到无知的世界。穆斯林哈里发也肩负着神圣的使命,要传播先知的启示,虽然最好是以和平的方式,但必要的时候也不惜一战。至于西班牙和葡萄牙帝国,他们也声称自己到印度和美洲不是为了财富,而是要让人改信真正的信仰。号称日不落国的大英帝国,也是号称传播着自由主义和自由贸易这两大福音。苏联人更是觉得责无旁贷,必须协助推动这个历史的必然,从资本主义走向无产阶级专政的乌托邦。至于现代许多的美国人,他们也认为美国必须负起道义责任,让第三世界国家同样享有民主和人权,就算这得靠巡航导弹和F-16战机,也是在所不惜。
帝国的统治精英也比较容易接纳不同的概念、规范和传统,而不会死硬坚持着萧规曹随的陈习。虽然也有些皇帝曾试着要回归自己的根源,让帝国的文化单纯一些,但多数帝国都已经从被征服的民族吸收了太多文化,而形成混合的文明。像是古罗马帝国的文化,里面希腊文化的成分几乎不亚于古罗马文化。阿拔斯王朝帝国文化也融合了波斯、希腊和阿拉伯文化。蒙古帝国文化几乎就是中国的翻版。至于对美国这个帝国来说,有着肯尼亚血统的总统奥巴马可以一边吃着意大利比萨,一边看着他最爱的英国史诗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讲的还是阿拉伯反抗土耳其的故事。
对于被征服者而言,就算有了文化大熔炉之后,文化同化也不见得容易。虽然帝国文明很可能四方征服各个民族、融合他们的文化,但对帝国绝大多数成员来说,混合的成果仍然令他们感到陌生。同化的过程常常带着痛苦和创伤。要放弃熟悉且深爱的地方传统并不容易,而要了解及采用新的文化也同样困难而令人深感压力。雪上加霜的是,等到帝国的属民千辛万苦终于接受了帝国文化,可能也是在数十年甚至数百年以后,帝国的精英才能把他们看成是“我们”。从征服到接受之间的数个世代,就这样形成了失落的一群。他们已经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当地文化,但在新加入的帝国世界里却还没有一个平等的地位,反而只是继续被视为野蛮人。
在19世纪末,许多受过教育的印度人也学到了同样的一课,只是这次另一方换成英国主人。有一则著名的逸事,讲的是有个印度人雄心勃勃,把英语学得无懈可击,上了西式舞蹈的课程,甚至还养成了用刀叉进食的习惯。他把这一切学好之后前往英格兰,在伦敦大学学院读法律,还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然而,后来这个读法律的年轻人到了英属南非,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却因为坚持自己该坐头等车厢,而不是像他一样的“有色人种”该坐的三等车厢,便被赶下火车。这个人就是甘地。
在某些案例中,文化的涵化(acculturation)与同化(assimilation)终于打破了新成员和旧精英之间的障碍。被征服者不再认为帝国是个外来占领他们的政体,而征服者也真心认为这些属民是自己帝国的一员。终于所有的“他们”都成了“我们”。就像是古罗马的臣民,在几世纪的帝国统治之后,终于都得到了古罗马公民权。非古罗马人也能成为古罗马军团的高阶军官,或是进入元老院。在公元48年,古罗马皇帝克劳狄乌斯(Claudius)任命几位高卢贤达人士进入元老院,并在一次演讲中提到这些人“从习俗、文化和婚姻关系已经和我们合而为一”。还是有些食古不化的元老,看到过去的敌人竟能进入古罗马政治核心,便大声抗议。但克劳狄乌斯又提醒他们某些无法忽视的真相。这些元老自己的家族,多半都来自一些也曾经反抗古罗马的意大利部落,后来才取得古罗马公民权。皇帝还提醒他们,就连皇帝自己的家族,也是来自意大利中部的萨宾人(Sabine)。
而过去几十年间去殖民化的趋势,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时间到了现代,欧洲人以“传播卓越西方文化”的幌子征服了全球,而且他们传播得如此成功,让数十亿人都开始接受西方文化的几项重要元素。例如印度人、非洲人、阿拉伯人、中国人、毛利人,就学了西方的法语、英语和西班牙语等等。他们开始相信人权和民族自决的原则,也接受了西方的意识形态,像是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共产主义、女权主义和民族主义。
到了20世纪,殖民地接受西方价值观之后,开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之身,用同一套向殖民者要求平等的权利。许多反殖民斗争高举着民族自决、社会主义和人权的大旗,而这些概念正来自西方。过去埃及人、伊朗人和土耳其人采纳并调整了来自阿拉伯征服者的帝国文化,今天的印度人、非洲人和中国人也是接受了许多过去西方帝国占领后留下的文化,并且各依自己的需求和传统调整吸纳。
有些学说和政治运动主张要把人类文化里的帝国主义成分全部洗净,只留下所谓纯净、真正的文明,不要受到帝国主义原罪的玷污。这种想法顶多就是一厢情愿;至于最坏的情况,则根本就是粗暴的民族主义和偏执狂,只是套上一层伪装。或许我们可以说,在历史曙光乍现的时候,有部分文化确实曾经纯净,没有受到帝国主义原罪和其他社会的玷污。但就在那道曙光之后,已经没有任何文化能够再提出这种主张;地球上现存的已经没有任何所谓纯净的文化。现存的所有人类文化,至少都有一部分是帝国和帝国文明的遗绪,任何以学术或政治为名的手术,如果想把所有帝国的部位一次切除,病人也就必然魂归九霄。
就算我们真的要完全去除掉某个残暴帝国的遗绪,希望能够重建并维护在那之前的“纯正”文化,很有可能最后恢复的也不过是更之前、没那么残暴的帝国留下的文化。就像是有些人对于英国阁下在印度留下的文化十分反感,一心除之而后快,但在无意中恢复的却是同属征服者的莫卧儿帝国以及德里苏丹国(Sultanate of Delhi)的文化。而且,如果想再消除这些穆斯林帝国的影响,恢复“纯正印度文化”,恢复的又是笈多帝国(Gupta Empire)、贵霜帝国(Kushan Empire)和孔雀王朝的文化。如果极端印度民族主义要摧毁所有由英国征服者留下的建筑(像是孟买火车站),那像是泰姬玛哈陵这种由穆斯林征服者留下的建筑,又该如何?
没有人真正知道该如何解决文化遗绪这个棘手的问题。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第一步就是认清这种两难的复杂程度,知道历史就是无法简单分成好人和坏人两种。当然,除非我们愿意承认,自己常常就是跟着走坏人的路。
到了2014年,世界政治基本上仍是各行其政,但国家的独立性正在迅速消失。没有任何国家能够行使真正独立的经济政策,任意发动战争,甚至连国家内政也无法完全独立决定。对于全球市场的阴谋,各个国家也只能逐步开放,逐渐面对全球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干扰,还得面对全球舆论的监督和国际司法的干涉。各国也得遵守全球在财政、环保和法律上的标准。资金、劳动力和信息构成一股无比强大的潮流,翻转并形塑着现在的世界,国家本身的疆域和意见已经逐渐失势。
第十二章 宗教的法则
我们今天常认为宗教造成的是歧视、争端、分裂,但在金钱和帝国之外,宗教正是第三种让人类统一的力量。正因为所有的社会秩序和阶级都只是想象的产物,所以它们也十分脆弱,而且社会规模越大,反而就越脆弱。而在历史上,宗教的重要性就在于让这些脆弱的架构有了超人类的合法性。有了宗教之后,就能说法律并不只是人类自己的设计和想象,而是来自一种绝对的神圣最高权柄。这样一来,至少某些基本的法则便不容动摇,从而确保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可以说宗教是“一种人类规范及价值观的系统,建立在超人类的秩序之上”。这里有两大基本要素:
(1)宗教认为世界有一种超人类的秩序,而且并非出于人类的想象或是协议。例如职业足球不是宗教,因为虽然足球也有许多规则、仪式和常常很古怪的惯例,但大家都知道是人类发明了足球,而且国际足协(FIFA)随时可能开会决定把球门变大或是取消越位规则。
(2)以这种超人类的秩序为基础,宗教会发展出它认为具有约束力的规范和价值观。例如,虽然现在许多西方人相信鬼魂、精灵、重生,但这些信念并未构成什么道德和行为的标准,所以也就不算是宗教。
虽然宗教有可能让各种社会和政治秩序合法化,但并不是所有宗教都能做到这点。某个宗教如果想要将幅员广阔、族群各异的人群都收归旗下,就还必须具备另外两种特质。第一,它信奉的超人类秩序必须普世皆同,不论时空而永恒为真。第二,它还必须坚定地将这种信念传播给大众。换句话说,宗教必须同时具备“普世特质”和“推广特质”。
像是伊斯兰教和佛教这些最为人所知的宗教,就同时具备普世特质和推广特质,但也常让我们误以为所有宗教都是如此。但其实,多数古代宗教反而是具备“区域特质”与“排他特质”,信众只信奉当地的神灵,而且也没有意愿将信仰推己及人。据我们所知,要到了公元前1000年间,才开始出现具备普世和推广特质的宗教。这可以说是史上最重要的革命之一,对于人类的统一有重大贡献,绝不亚于帝国或金钱。
农业革命开始,宗教革命便随之而来。狩猎采集者采集植物、猎捕动物,但认为动植物和人类拥有平等的地位。虽然人类猎杀绵羊,但并不代表绵羊就不如人类;就像是老虎猎杀人类,但不代表人类就不如老虎一样。所以,万物众生都是直接与彼此沟通,协商关于这个共同栖息地的种种规则。相较之下,农民拥有、控制着农场上的动植物,可不会纾尊降贵去和自己的财产沟通协商。因此,农业革命最初的宗教意义,就是让动植物从与人类平等的生物,变成了人类的所有物。
然而,这又造成了一大难题。农民希望能对自己的羊有绝对的控制权,但他们也很清楚,自己的控制十分有限。虽然他们可以把羊圈起来,可以把公羊阉了,可以强迫羊配种,但还是无法保证母羊能怀孕、生下健康的羔羊,也不能够阻止致命流行病的爆发。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确保羊群繁衍壮大?
讲到“神”这种概念的起源,一种主要理论就认为,神之所以重要,就正在于他们可以解决这个重大问题。在人类不再认为可以和动植物直接沟通之后,就开始出现掌管生育、掌管气候、掌管医药的各种神灵概念,好替人类和这些沉默的动植物沟通协商。很多古代神话其实就是一种法律契约,人类承诺要永远崇敬某些神灵,换取人类对其他动植物的控制权;例如《圣经·创世记》第一章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农业革命几千年后,宗教礼仪主要就是由人类将羔羊、酒、糕点牺牲献祭给神灵,换取神灵保佑五谷丰登、六畜兴旺。
一开始,农业革命对于泛神论系统的其他成员(像是石神、水神、鬼魂和恶魔)几乎没什么影响。然而,随着人类喜新厌旧,这些神也逐渐失去地位。过去人类一辈子的生活范围大概就是几百平方公里,多数需求只要靠着当地的神灵就能解决。但随着王国和贸易网络开始扩展,光是地方的神灵已经力有未逮,人类需要的神力必须涵盖整个王国或整个贸易网络。
因应这种需求,多神教(polytheistic)信仰便应运而生。(polytheistic为希腊文,poly=多,theos=神)这些宗教认为世界是由一群神威浩荡的神灵控制,有的掌管生育,有的掌管雨水,有的掌管战争。人类向这些神灵祈祷,而神灵得到奉献和牺牲之后,就可能赐予人类健康、雨水和胜利。
多神教出现之后,泛神论并非完全消失。几乎所有的多神教,都还是会有恶魔、精灵、鬼魂、圣石、圣泉、圣树之类的神灵,虽然这些神灵的重要性远不及那些重要的大神,但对于许多一般人民的世俗需求来说,它们也还算实用。某个国王可能在首都献上几十只肥美的羔羊,祈求打败野蛮人、赢得胜利;但同时某个农夫是在自己的小屋里点根蜡烛,向某位无花果树仙祷告,希望它能治好儿子的病。
然而,出现了大神之后,影响最大的不在于羔羊或恶魔,而在于智人的地位。对泛神论者来说,人类只是地球上众多生物的一种。但对多神教徒来说,整个世界就像是反映了神和人类的关系。人类的祷告、献祭、罪孽和善行,就会决定整个生态系统的命运。所以,光是因为几个愚蠢的智人做了些让神生气的事,就可能引发大洪水,消灭了数十亿的蚂蚁、蝗虫、乌龟、羚羊、长颈鹿和大象。所以,多神教提高的除了神的地位,更有人的地位。至于远古那些泛神论的神灵,有些比较不幸的就失去了它们的地位,在这场人神关系的大戏里成了临时演员,甚至只是沉默的装饰品。
一神教为时两千多年的洗脑,让大多数西方人都认为多神教就是些无知幼稚的偶像崇拜,但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刻板印象。
多神教并不一定认为宇宙没有单一的权柄或法则。大多数的多神论甚至泛神论,都还是认为有一个最高的权柄,高于所有其他神灵、恶魔或是神圣的石头公。在古希腊多神教的神话中,不管是天帝宙斯、天后赫拉、太阳神阿波罗或是他们的同事,都还是得臣服于神威无穷、无所不在的“命运女神”(Moira或Ananke)。至于北欧诸神也逃脱不了命运的掌握,最后在“诸神的黄昏”(Ragnarök)这场灾难中灭亡。在西非约鲁巴人(Yoruba)的多神信仰中,所有神灵都是至上神(Olodumare)所生,而且臣服于他。印度教属于多神教,但也是以“阿特曼”(Atman,又译“梵”)这个单一的原则主宰着无数的神灵、人类,以及生物和实质的世界。“阿特曼”指的是整个宇宙、每个人或每个现象永恒的本质或灵魂。
真正让多神论与一神论不同的观点,在于多神论认为主宰世界的最高权力不带有任何私心或偏见,因此对于人类各种世俗的欲望、担心和忧虑毫不在意。因此,要向这个最高权力祈求战争胜利、健康或下雨,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因为从他全知全观的角度来说,某个王国的战争输赢、某个城市的兴衰胜败,又或是某个人的生老病死,根本不构成任何差别。希腊人不会浪费祭品去祭拜命运女神,而印度教徒也并未兴建寺庙来祭拜阿特曼。
要接近这个宇宙至高的权力,就代表要放下所有的欲望、接受福祸共存的事实,坦然面对失败、贫穷、疾病和死亡。因此,印度教徒有一种“苦行僧”(Sadhu或Sannyasis),奉献自己的生命,希望能与阿特曼合而为一,达到“梵我一如”的境界。苦行僧以阿特曼的观点来看这个世界,认识到从永恒的角度来看,所有世俗的欲望和恐惧都如梦幻泡影。
只不过,大多数的印度教徒都不是苦行僧,而还是深深陷在世俗的考虑之中,但这下阿特曼就帮不上什么忙了。讲到这种问题,印度教徒还是得找那些专精某些领域的神才行。这些神只专精某些领域,而不是无所不包,所以有掌管福德的象神(Ganesha)、财神(Lakshmi)和智慧神(Saraswati)等等,但这些神都还是各有私心和偏见。这样一来,人类就可以和这些神谈谈交易,靠神的帮助来赢得战争、打倒疾病。像这样的低位神灵数量繁多;因为只要开始把全知全能、位阶最高的权柄开始分类,可以想见必会分出不止一位神灵。于是多神的系统由此诞生。
从多神教的概念向外推导,结果就是影响深远的宗教宽容。一方面,多神教徒相信有一个至高无上、完全无私的神灵;但另一方面,多神教徒也相信有许多各有领域、心有偏见的神灵,所以对于某个神的信徒来说,很容易能相信有其他神灵存在,而且也相信其他神灵同样神通广大。多神论本质上就属于开明,很少迫害异教徒。
就算多神教征服了其他大帝国,也未曾要求属民改变信仰。像是埃及人、古罗马人和阿兹特克人,都不曾派遣传教士到异地鼓吹崇拜冥王奥西里斯(Osiris)、天帝朱庇特(Jupiter)或是太阳神维齐洛波奇特利(Huitzilopochtli,他是阿兹特克文明的主神),当然也就更不可能派军队前往武力镇压。而帝国也各有自己的守护神和宗教仪式,保护着帝国,维系其合法性,所以帝国的属民也应该要尊重这些神灵和仪式,只是无须放弃自己当地的神灵和仪式。以阿兹特克帝国为例,虽然属民必须建造敬拜维齐洛波奇特利的神庙,但这些神庙是与崇拜地方神灵的神庙同时存在,而不是取而代之。很多时候,帝国精英本身也会接受地方属民的神灵和仪式。例如古罗马人,就让来自亚洲的赛贝尔(Cybele)和来自埃及的伊西斯(Isis)都进了他们的万神殿。
古罗马人唯一长期以来不愿接受的,只有属于一神信仰并坚持要传福音的基督教。古罗马帝国并未要求基督徒放弃他们的信仰和仪式,只希望他们同时尊重帝国的守护神,并承认皇帝也有神性。这点可说是在政治上忠诚的声明。然而,基督徒强烈拒绝,并且完全没有任何妥协的空间,这对古罗马人来说就是个在政治上搞颠覆的举动,必须加以镇压。但即使如此,这些镇压多半也只是表面形式。从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到古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这300多年间,古罗马皇帝所发起对基督徒的大型迫害不过4次。至于地方长官和总督也曾经另外发起一些反基督教的暴力行为。
然而事实证明,就算把这些迫害的所有受害者全部加起来,在这3个世纪间,多神教古罗马处决基督徒的人数不超过几千人。但相对的是,在接下来的1500年间,虽然基督教号称主张爱与怜悯,但仅仅对信仰的诠释有些许差异,就引发基督徒自相残杀,死亡人数达到数百万。
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就是在16、17世纪间席卷欧洲的天主教与新教徒之战。所有这些人都相信基督的神性,也相信他关于爱和怜悯的福音,只是对于“爱”的本质意见不合。新教徒认为,神如此爱着世人,所以让自己化为肉体,容许自己受到折磨、钉死在十字架上,从而赎了原罪,并对那些信他的人打开了天堂的大门。而天主教徒认为,虽然信仰是必要的,但光这样还不够。要进入天国,信徒还必须参加教堂礼拜,而且要多行善事。这点让新教徒无法接受,认为这样形同交易,对于神的爱和伟大是种贬抑。如果进不进天堂必须取决于自己的善行,岂不是放大了自己的重要性,而且暗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受的苦以及神对人类的爱都还不够?
这些神学争论愈演愈烈,最后在16、17世纪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彼此杀红了眼,造成几十万人丧命。1572年8月23日,强调个人善行的法国天主教徒,袭击了强调上帝之爱的法国新教徒。这场攻击称为圣巴塞洛缪节大屠杀(St.Bartholomew’s Day Massacre),短短24小时间,就有5000到10000个新教徒遭到屠杀。消息从法国传到古罗马的天主教教皇耳里,叫他满心欢喜,立刻安排举行庆典,还委托瓦萨里(Giorgio Vasari)在梵蒂冈的一个房间里将这场大屠杀绘成壁画作为纪念(目前这个房间禁止游客参观)。不过24小时,基督徒自相残杀的人数,就已经超过了整个古罗马帝国曾经杀害的基督徒人数。
随着时间过去,某些多神论者开始对自己信仰的某位神灵越来越虔诚,也慢慢远离了基本的多神论概念,开始相信只有那位神灵是唯一的神,相信他是宇宙的最高权柄。但同一时间,他们还是认为神有私心和偏见,让人类可以和神谈谈条件。于是,在这样形成的一神论宗教里,信徒就能够直接祈求宇宙至高无上的权力来帮忙治病、中乐透或是打赢一场战争。
目前所知的第一个一神论宗教出现于公元前1350年,埃及法老阿肯那顿(Akhenaten)宣布,当时在埃及众神里一位位阶并不高的小神阿顿(Aten)其实是宇宙的至尊。阿肯那顿将对阿顿的崇拜制度化为国教,还打算打压对所有其他神的崇拜。然而,他的宗教革命并未成功。他去世后,对阿顿的信仰就遭到废止,又回到过去的情形,众神同列仙班。
不论在何处,多神教都不断衍生出各种一神论宗教,但由于这些宗教无法放下唯我独尊的中心思想,所以一直只能处于边陲地位。以犹太教为例,仍然认为全宇宙至高的神还是有私心和偏见,而且关爱的眼神全在一小撮犹太民族和以色列这蕞尔之地。于是对其他国家来说,信奉犹太教几乎是有弊而无利,而且犹太教一直也没有推广到其他地方的打算。这种阶段可以称为“本地一神教”。
到了基督教,终于有了重大突破。基督教一开始只是犹太教的一个神秘教派,该教派信徒想说服犹太人,拿撒勒人耶稣就是他们期待已久的弥赛亚。这个教派最早的领导者之一是来自大数(Tarsus)的保罗,他认为宇宙的至高神有私心偏见,对人类并非漠不关心,而且他甚至还化为肉身,为了人类的救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种事不该只有犹太人知道,而应该让全人类都了解。于是,就有必要将关于耶稣的好事(也就是“福音”)传到世界各地。
保罗的这个想法开枝散叶,基督徒开始组织起了对所有人类的传教活动。而在一场史上最意想不到的转折下,这个犹太教的神秘教派接掌了强大的古罗马帝国。
基督教的成功,在7世纪的阿拉伯半岛成了另一个一神论宗教的典范,伊斯兰教于焉而生。就像基督教,伊斯兰教一开始也只是地球上某个偏远角落的小宗教,但它又以更意想不到也更快速的脚步,打破了阿拉伯沙漠的隔绝,收服了幅员从大西洋一直延伸到印度的庞大帝国。自此之后,一神论的概念就在世界历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
一般而言,一神教徒比多神教徒更为狂热、更热衷传教。毕竟,如果某个宗教愿意承认其他信仰,情况只有两种:第一种本来就认为世上没有唯一的神,而是有许多神同时存在;第二种认为虽然有一位最高的神,但下面分成许多小神祇,信仰每位神祇,可以说是看到了部分的真相。但由于一神教通常认为自己信奉的就是唯一的神,也认为只有自己看到了完整的真相,自然就会批评其他所有宗教都不可信。在过去两千年间,一神论者多次发动以暴力消灭其他竞争对手的战争,目的就是要加强自己的掌控。
而且很有效。在公元1世纪初,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一神论的宗教。到了公元500年左右,基督教已经收服了全球最大的古罗马帝国,传教士忙着将基督教传播到欧洲、亚洲和非洲其他地区。等到第一个千禧年结束,欧洲、西亚和北非的人们已经多半都信奉着一神教,从大西洋到喜马拉雅山都主张上帝是唯一的神。到了16世纪初,除了东亚和非洲南部,一神论已经掌控了亚非的绝大部分,而且开始向南非、美洲和大洋洲发展。到了今天,除了东亚以外的大多数人不论信仰为何,多半都属于一神论的宗教,而且全球政治秩序也正是以一神论为基础而建立。
然而,就像是泛神论会继续在多神论里延续,多神论也继续在一神论里存活。理论上来说,如果我们相信宇宙只有一个至高的神,而他也愿意关心你,那又何必崇拜某些只掌管特定领域的神呢?如果你可以大摇大摆走进总统府要总统帮忙,又何必去求某个低阶小公务员呢?确实,一神论的神学多半认为只有一个至高的神,其他任何神祇都是虚假的,如果竟有人敢崇拜伪神,地狱的火焰和硫黄就会在他们身上燃烧。
然而,神学理论和历史现实一向大不相同。大多数人很难完全接受一神论的想法,还是继续把世界分为“我们”和“他们”,也觉得所谓至高的神实在太遥远陌生,管不到自己世俗的需求。最后的情况可以说就是,一神论宗教大张旗鼓把其他神祇从大门赶了出去,但又从旁边的小窗把他们迎了回来。以基督教为例,就发展出了自己的圣人系统,但这套系统可说和多神教几乎殊无二致。
正如古罗马帝国的主神是朱庇特、阿兹特克帝国的主神是维齐洛波奇特利,每个基督宗教国家也有自己的守护圣人,协助解决困难、赢得战争。英格兰的守护圣人是圣乔治,苏格兰是圣安德鲁,匈牙利是圣史蒂芬,而法国是圣马丁。而不论是大城、小镇、职业甚至疾病,也都各有负责守护的圣人。像是意大利米兰有圣安布鲁瓦兹负责守护,威尼斯则有圣马克负责照料。圣阿尔莫守护着烟囱清洁工的安全,圣马修抚慰着收税员的烦恼。如果你头痛,该找圣亚贾西亚;但如果痛的是牙,圣阿波罗尼亚就更对症下药。
这样看来,基督教的圣人和多神教的那些神祇几乎没有两样。但很多时候甚至还不只是类似而已,而根本就是这些神祇的伪装。举例来说,在信奉基督宗教之前,爱尔兰的主神是女神布里基德。等到爱尔兰被基督教化,就连布里基德也仿佛受了洗一样,成了“圣布里基德”。而且直到今天,还是天主教爱尔兰最受尊崇的圣人。
多神论除了促成一神教,也促成了一些二元论的宗教。二元论宗教信奉着善与恶这两种对立力量的存在。二元论与一神论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相信“恶”也是独立存在,既不是由代表“善”的神所创造,也不归神所掌管。二元论认为,整个宇宙就是这两股力量的战场,世间种种就是两方斗争的体现。
二元论之所以成为一种深具魅力的世界观,原因就在于人类有一个挥之不去的“恶的难题”(Problem of Evil),苦苦无法解决。“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邪恶?为什么有苦难?为什么会有坏事发生在好人身上?”如果神真的是如此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事事完美,又怎么会允许世界上有这么多的苦难?这让一神论者伤透了脑筋。一种很流行的解释认为,神借着这种方式让人类拥有了自由意志。因为如果没有邪恶,人类就无法在善恶之间做选择,也就没有了自由意志。然而,这种解释非但不直观,还立即引发了许多新的问题。有自由意志,也就代表可以选择邪恶。而且,根据标准的一神论说法,还真有许多人选择了邪恶的道路,于是神不得不施加惩罚。然而,如果神真的能事先知道某个人会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走上邪恶的道路,而且又会因此受到惩罚,永远在地狱受苦,那么神一开始为什么要创造这个人?神学家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已经写了无数著作,有些人觉得已经找到了答案,也有些人觉得差得还远。但无法否认的是,一神论面对“恶的难题”可以说是吃尽苦头。
对于二元论者来说,之所以好人也可能发生不幸,正是因为掌理世界的不是某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事事完美的神。世界上仍然有个不受控制的恶,而所有的坏事正是源自它。
二元论观点还是有些缺漏。虽然它简洁明快地解决了恶的难题,却又碰上了“法则的难题”(Problem of Order)。如果世上就是有善恶两股力量在拉扯,它们拉扯的基础是什么法则?举例来说,如果说两国交战,基础就在于它们存在于同一个时空,而且受同样的物理学法则规范。像是巴基斯坦发射地对地导弹能打到位于印度的目标,是因为物理学法则对双方都同样适用。但如果我们说的是善与恶的互斗,现在又有什么法则来规范?这些法则又是谁订出来的呢?
相对而言,虽然一神论难以处理恶的难题,但要处理法则的难题却是轻而易举:这个法则就是唯一的神所订出来的。其实,有一种解释能够同时处理这两大难题,而且完全合乎逻辑:世上确实有某个全能的神创造了全宇宙,而且他就是个恶神。只是古往今来,总没有哪个宗教说自己信了这一套。
二元论宗教兴盛了千余年。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到和公元前1000年之间,中亚有一位名叫琐罗亚斯德(又名查拉图斯特拉)的先知,相当活跃。他的信念代代相传,最后形成了二元论宗教的代表:祆教(Zoroastrianism,又称拜火教)。祆教认为整个世界就是善神阿胡拉·马兹达(Ahura Mazda)和恶神安格拉·曼纽(Angra Mainyu)之间的战争,而在这场战争中,人类必须站在善神这方给予协助。祆教在波斯第一帝国期间(Achaemenid Persian Empire,前550~前350)已经举足轻重,到了波斯第二帝国期间(Sassanid Persian Empire,224~651)更成为国教,几乎影响了所有后来在中东及中亚的宗教,并催生了许多其他二元论的宗教,例如诺斯替教和摩尼教。
在公元3世纪和4世纪,摩尼教教义涵盖了从中国到北非,还一度形势大好,似乎将取代基督教在古罗马帝国的地位。然而,摩尼教在古罗马输给了基督徒,祆教波斯第二帝国败给了一神论的穆斯林,于是二元论的波澜也逐渐退去。到现在,只剩下印度和中东还有少数人信奉着二元论的宗教。
然而,就算一神论势力看涨,二元论却未真正消失。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些一神论宗教吸收了大量的二元论信仰和习俗,许多我们以为是一神论的基本概念,都是出自二元论的本质和精神。例如有无数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都相信有某个强大的邪恶力量(例如基督教的魔鬼或撒旦),他自行其事、与善神作对,兴风作浪不受神的控制。
如果根据纯粹的一神论,怎么可能会相信这种二元的概念?(顺道一提,《圣经·旧约》里压根儿就找不到这些情节。)这在逻辑上根本不通。真要合理的话,一来是相信确实有一个全能的神,二来就是要相信有两种对立的力量,而两者都并非全能。然而,尽管如此不合理,人类还是很能接受这种矛盾的概念。因此,我们看到有几百万虔诚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居然能够相信既有全能的神,又有独立行事的魔鬼,倒也不用太过惊讶。更有甚者,无数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居然还能想象善神需要人类的协助,好与魔鬼对抗,由此再推导引发了圣战和十字军东征。
另一个关键的二元论概念(特别在诺斯替教和摩尼教),就是认为身体和灵魂、物质和精神是有清楚区隔的。诺斯替教和摩尼教认为,善神创造了精神和灵魂,而恶神创造了物质和身体。根据这种观点,人就成了善的灵魂和恶的身体之间的战场。从一神论的角度来看,这完全是无稽之谈,何必要把身体和灵魂或物质与精神做这种区分?又为什么要说身体和物质是恶的呢?毕竟对一神论来说,善神创造一切,而一切都是好的。然而,正因为这种二元论的论点可以帮助他们解决恶的难题,所以一神论还是忍不住接受了这个概念。于是这种对立的概念最后也成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思想的基石。此外,如果相信有天堂(善神的国度)和地狱(恶神的国度),这也是一种二元论的概念。《圣经·旧约》里从来没有提过这种概念,也从来没提到人的灵魂会在身体死去后继续存在。
从历史上来看,一神论就像是个万花筒,承继了一神论、二元论、多神论和泛神论,收纳在同一个神圣论述之下。结果就是,基督徒大致上是信奉一神论的上帝,相信二元论的魔鬼,崇拜多神论的圣人,还相信泛神论的鬼魂。像这样同时有着不同甚至矛盾的思想,而又结合各种不同来源的仪式和做法,宗教学上有一个特别的名称:综摄(syncretism)。很有可能,综摄才是全球最大的单一宗教。
我们目前为止讨论到的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的重要特征:相信的都是神灵或是其他超自然对象。然而,世界宗教史并不只是神的历史。在公元前1000年,亚非大陆开始出现全新的宗教及信仰类型。这些新型宗教信仰包括印度的耆那教(Jainism)和佛教,中国的道教和儒教,以及地中海的犬儒主义(Cynicism)和享乐主义(Epicureanism),共同的特征就是崇拜的并非神祇。
这些信仰也认为有某种超人类秩序控制着这个世界,但它们所崇拜的这个秩序是自然法则,而不是什么神圣的意志。这些自然法则的宗教信仰虽然某些也相信有神祇存在,但认为神祇就和人类、动物和植物一样会受到自然法则的限制。虽然神祇可以说在这个生态系统中有其优势(就算是大象或豪猪,也各有优势),但他们也像大象一样,并无法改变自然的法则。里面典型的例子是佛教,这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古代自然法则宗教,而且到今天仍然兴盛。
在29岁时,释迦牟尼半夜离宫,抛下了财富和家人,流浪走遍印度北部,希望为这一切痛苦寻找出路。他前往各个修院修行,聆听各个大师讲道,但还是无法完全感到解脱,有什么不满依然萦绕。他并未绝望,决心反求诸己,直到找到彻底解决的方法为止。他入禅6年,思索各种人类苦痛的本质、原因和解决方式。最后他体会到,一切苦难并非来自噩运、社会不公或是神祇的任性,而是出于每个人自己心中的思想模式。
释迦牟尼认为,人遇到事情通常就会产生欲念,而欲念总是会造成不满。遇到不喜欢的事,就想躲开;遇到喜欢的事,就想维持并增加这份愉快。但正因如此,人心就永远不满、永远不安。这点在碰上不悦的时候格外明显,像是感觉疼痛的时候,只要疼痛持续,我们就一直感到不满,用尽办法想要解决。然而,就算是遇上欢乐的事,我们也从不会真正满足,而是一直担心这种欢乐终将结束或是无法再持续或增强。有些人多年来一直在寻找爱情,但等到真的找着了爱情,却还是不满足。有的开始整天担心对方可能会离开;有的又觉得自己太过屈就,应该再找更好的人。(而且,我们也都认识某些人,又担心别人离开,又觉得自己屈就)。
释迦牟尼找到一种方法可以跳出这种恶性循环。在事物带来快乐或痛苦的时候,重点是要看清事物的本质,而不是着重在它带来的感受,于是就能不再为此所困。虽然感受悲伤,但不要希望悲伤结束,于是虽然仍有悲伤,也能不再为此而困。即使仍然悲伤,也是一种丰硕的经验。虽然感受快乐,但不要希望快乐继续,于是虽然仍有快乐,也能不失去心中的平静。
但要怎样才能让心里接受事物的本质,而放下种种欲求,知道苦即为苦、乐即为乐?释迦牟尼制定一套冥想的技巧,能够训练心灵感受事物的本质而排除种种欲求。通过训练,心灵专注在“我现在是什么感受”,而不是问:“为什么是我?”这种境界很难达到,但并非不可能。
释迦牟尼将冥想落实在各种道德规范上,好让信众更能专注在实际的感受,而不会落入各种欲求和幻想之中。他要求信众不杀生、不邪淫、不偷盗,因为这些作为一定会让欲望如野火燎原,而一心追求权力、感官享受或财富。等到这些火焰彻底扑灭,原本的欲求就换成了圆满和寂静,称为涅槃(梵文的原义就是“熄灭”)。达到涅槃,也就是解脱了所有苦痛,能够无比清晰地感受身边的现实,没有什么幻想和幻象。虽然人们很有可能还是会遇到苦痛,但苦痛已经不再能影响他们。毕竟,无欲则无苦。
根据佛教经典,释迦牟尼本人就达到了涅槃,从痛苦中完全解脱。而在这之后他就被称为“佛陀”,意为“觉悟者”。接着,佛陀一生前往各地普传佛法,希望让所有人离苦得乐。佛陀的教诲一言以蔽之:痛苦来自欲望;要从痛苦中解脱,就要放下欲望;而要放下欲望,就必须训练心智,体验事物的本质。
一神论宗教的最高原则是:唯一真神确实存在,那么他想从我这里要什么呢?佛教的最高原则,则是:痛苦确实存在,我该如何逃离呢?
佛教并不否认有神祇存在,认为他们有强大的神通,能够带来降雨和胜利,然而神祇对于“由欲得苦”这条法则却无能为力。如果能够无欲无求,任何神祇都无法让人感到痛苦。相对而言,如果人有了欲望,任何神祇也无法拯救他脱离痛苦。
但也如同一神论的宗教,佛教这种前现代的自然法则宗教还是无法摆脱神祇崇拜。佛教告诉信众,他们应该不断追求达到涅槃境界,不要为了名利停下脚步。然而,99%的佛教徒都无法达到这个境界,而且就算他们一心希望最后能达到这个目标,日常生活里多半都还是追求着世俗的成就。于是,佛教徒还是崇拜着各种神祇,像是在印度的佛教徒拜着印度的神,西藏的佛教徒拜着本教(Bon)的神,日本的佛教徒也拜着神道教的神。
此外,佛教的几个教派也随着时间发展出满天诸佛菩萨。诸佛菩萨是人也非人,他们已经能够达到涅槃、解脱痛苦,但为了解脱和帮助还在轮回中的芸芸众生,倒驾慈航重入世间。所以,佛教徒崇拜的并不是神祇,而是这些已经开悟而尚未成佛的人,除了希望他们协助达到涅槃的境界,也希望他们帮忙处理一些世俗的问题。于是,我们就看到整个东亚有许多佛菩萨得负责降雨、医病,甚至还得保佑杀敌求胜,而信众也虔心祈祷,为他们焚香,献上各色鲜花、稻米和甜品。
至于各种新型现代教义,因为它们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线,我们在此也就不可能一一检视它们的历史。它们“综摄”的情形,并不少于一神论和流行的佛教。就像是佛教也能拜着印度教的神祇,一神论者也能相信撒旦的存在,现在典型的美国人也能既是民族主义者(相信有美国民族存在,而且相信它在历史上有重大作用),又是自由市场资本主义者(相信社会繁荣的最佳方法就是公开竞争、追求自我利益),还是个自由人文主义者(相信造物主赐给人类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
有神论的宗教,重点在神的崇拜;至于人文主义宗教,重点就是对人的崇拜,或者讲得更明确,是对智人的崇拜。人文主义的基本信念,就是认为智人是独特的、神圣的,从本质上就与其他所有现代动物有所不同。对人文主义者来说,智人的独特性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决定了宇宙间一切事物的意义。所谓的“至善”,讲的是对智人好。全球所有其他物种和生命,都只为了智人这一物种的利益而存在。
虽然所有人文主义者都崇拜人性(humanity),但对于人性的定义却不见得相同。就像是基督教的各个教派对于“神”会有不同定义,人文主义对“人性”的定义,大致上分成三种对立的教派。今天最重要的人文主义学派就是自由人文主义,它认为人性就在于每个个人的自我特质,因此个人自由也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根据这些自由主义者的说法,每个智人都有着人性的神圣本质。正是每个人的内心让全世界有了意义,而且这也是各种道德及政治正当性的来源。如果碰上道德或政治的困境,就该内省、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也就是人性的声音。因此,自由人文主义最重要的诫命就是要保障这种“内心声音”的自由,不受外界的侵扰或伤害。而这些诫命统称为“人权”。
举例来说,这正是自由主义者反对酷刑和死刑的原因。在近代早期的欧洲,犯下杀人罪的人会被视为违反破坏了宇宙秩序。为了让宇宙回归平衡,对罪犯施以酷刑并公开处决,好让所有人民都看到宇宙已经重返秩序。在莎士比亚和莫里哀的时代,伦敦人和巴黎人最爱的消遣就是现场直击残忍的处决画面。但在今天的欧洲,死刑被看作侵害了人性的神圣。虽然一样是为了维护秩序,现今的欧洲不会对罪犯施以酷刑处决,反而是要以尽可能“人性化”的方式来加以惩罚,才能维护甚至重建人类的尊严。借着昭示凶手的人性,人人都想起了人性的神圣,于是秩序才得以恢复。像这样保护凶手,我们才能改正凶手做错的事。
虽然自由人文主义将人性神圣化,但并不否认有神的存在,而且它根本就是源自一神论的信念。像是相信每个人的本质自由而神圣,就是直接源于传统基督教相信灵魂自由而永恒的概念。要是没有永恒的灵魂和造物主的概念,自由主义者想要解释究竟个别的智人有何特别,就很难讲得清楚。
人文主义的另一个重要教派就是社会人文主义。社会主义者认为所谓“人性”是个集体而非个人的概念。因此,他们认为神圣的不是每个个人心中的声音,而是由所有智人这种物种构成的整体。自由人文主义追求的,是尽可能为个人争取更多自由;而社会人文主义追求的,则是让所有人都能平等。对社会主义者来说,“不平等”就代表着偏重人类的某些边际特质,认为这比人类的普遍本质更重要,这样一来可说是对人类神圣性最严重的亵渎。举例来说,如果富人比穷人有特权,就代表重视“金钱”超过了人类的普遍本质(本质上,不论贫富,人类的本质应该全部相同)。
和自由人文主义一样,社会人文主义也是以一神论为基础。像是人人平等这个概念,就是来自一神论认为在神的面前所有灵魂一律平等。唯一不是来自传统一神论的人文主义教派,就是演化人文主义,以纳粹为最著名的代表。真正让纳粹与其他人文主义教派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深受演化论影响,对“人性”有不同的定义。相对于其他人文主义者,纳粹相信人类并非处处相同,也不是永恒不变,而是一个会进化或退化的物种。人可以进化成超人,也可以退化成非人。
生物学家已经戳破了纳粹的种族理论。特别是1945年以后的基因研究,已经证明不同人类谱系之间的差异远远小于纳粹的假设。但这些结论只是最近的事,考虑到1933年的科学知识,纳粹当时会这么相信也不难想象。许多西方精英都相信有不同人种的存在,相信白人较为优越,也相信应该要保护、培养这个高贵的种族。像是在许多最具盛名的西方大学里,学者用最新的正统科学方法,发表的研究报告号称证明了白人比起非洲人或印第安人更聪明、更有道德也更具技术。而在华盛顿、伦敦和堪培拉的政治家也一心相信自己必须负责避免白色人种受到玷污堕落,所以得要设下重重限制,避免像中国甚至意大利的人民移居到像是美国和澳大利亚这种“雅利安人”的国家。
这些立场,就算在新的科学研究发表之后也并未改变。想要造成改变,科学的力量还是远远不及社会和政治。以这个意义来说,希特勒不只把自己送上绝路,也让种族主义跟着一同送葬。在他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他的敌人被迫泾渭分明地区分出“我们”和“他们”。而在这之后,因为纳粹思想就是大张旗鼓地宣扬种族主义,让种族主义在西方再也抬不起头。然而,改变还是需要时间。至少到20世纪60年代,白人至上仍然是美国政治的主流意识形态。限制只有白人才能移居澳大利亚的白澳政策,一直到1973年才废除。澳大利亚原住民要到20世纪60年代才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而且大多数还是被认为不足以发挥公民的功能,所以无法在选举中投票。
纳粹并不是反人性。他们之所以同自由人文主义、人权和共产主义站在对立面,反而正是因为他们推崇人性,相信人类有巨大的潜力。他们顺着达尔文演化论的逻辑,认为必须要通过自然选择淘汰不适合的个人,只留下适者,才能让人类继续生存繁殖。但自由主义和共产主义要保护弱者,不仅让不适者生存了下来,还给了他们繁殖的机会,这样就破坏了自然选择的秩序。如此一来,就算是最适者的人类,也不免被一群堕落的人类淹没,变得越来越趋近不适者,一代代下去就可能导致灭绝。
但与此同时,自由人文主义和最新的生命科学研究成果之间已经出现一条鸿沟,我们很快就无法再忽视而必须直接面对。我们的自由政治和司法系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相信每个人都有一个神圣、无法分割、无法改变的内在本质,这点让世界有了意义,也是一切道德和政治正当性的来源。但这个概念的前身正是传统的基督教信念:相信每个个人体内都有一个自由而不朽的灵魂。然而,过去两百年间,生命科学已经彻底破坏了这个信念。科学家研究人类这个有机体的内部运作,并未找到灵魂的存在。越来越多科学家认为,决定人类行为的不是什么自由意志,而是荷尔蒙、基因和神经突触——我们和黑猩猩、狼和蚂蚁并无不同。我们的司法和政治制度碰上这些发现,多半是视而不见、不愿面对。但坦白说,现在这面堵在生物学以及法律和政治学之间的墙,究竟还能维持多久?
第十三章 成功的秘密
商业、帝国和全球性的宗教,最后终于将几乎每个智人都纳入了我们今天的全球世界。这个扩张和统一的过程并不是完全直线发展、一帆风顺。但纵观大局,可以看到从许多小文化到少数大文化再到最后的全球单一文化,应该是人类历史无法避免的结果。
确实,有些学者会针对像是“基督教兴起”这种事件,提出一些斩钉截铁的解释,把人类历史简化成各种生物、生态或经济力量的运作。他们认为古罗马帝国时代的地中海地区在地理、基因或经济方面有些特殊之处,必然促成了一神论宗教兴起。但大多数的史学家对于这种斩钉截铁的理论还是抱持着怀疑。这正是历史成为学科的特点之一:对某个时代的了解越透彻,反而就越难解释为什么发生了这个事件而不是那个事件。但如果对某个时期只是一知半解,就很容易受到结果影响,只看到那些最后成真的可能性。于是,他们就用后见之明来解释着为什么现在的结果无法避免。必须要真正更深入了解这些时期,才能真正看到那些最后并未发生的可能结果。
事实上,真正最知道当时情况的人(也就是活在当时的人),正是最看不出历史走向的人。像是对于在君士坦丁统治下的一般古罗马人来说,未来就像是雾里看花。历史的铁则就是:事后看来无可避免的事,在当时看来总是毫不明显。直到今天,情况仍是如此。我们已经走出全球经济危机了吗?还是前面还有更大的打击?中国会不会继续成长、成为全球第一的超级大国?美国会不会丧失霸主地位?一神论基本教义派是会成为全球未来的风潮,又或不过是地方的小骚动,在未来不值一哂?我们走向的是生态的灾难还是科技的天堂?以上所有结果背后都有一套很完整的论述,但我们就是无法确定何者将成真。但如果过了几十年后再回顾,我们就会觉得答案真是太明显了。
特别要强调的是,那些在当代看来最不可能发生的事,常常就是最后成真的事。君士坦丁大帝在公元306年即位的时候,基督教不过就是个神秘的东方教派。如果当时有人说基督教会成为古罗马的国教,一定会引来哄堂大笑,就像是说印度教克里须那教派在2050年会成为美国的国教一样荒诞无稽。在1913年10月,布尔什维克党还只是一个很小的俄国激进党派。任何理性的人都想不到,不过短短4年后,他们就接掌了俄国。在公元600年,如果说一小群住在沙漠里的阿拉伯部落会征服从大西洋到印度的辽阔土地,更是如痴人说梦。而事实上,如果当时拜占庭军队能够抵抗住第一波猛攻,伊斯兰教很有可能至今仍然只是个边缘的异教组织,只有一小群的信众。在这种时候,如果学者要解释为什么某个中年麦加商人得到的天启没能成为热门信仰,简直是再简单不过了。
但这也不是说一切都有可能发生。地理、生物和经济力量确实会造成限制。但限制下仍然有许多发展空间,目前还没有什么确实加以制约的法则。
对于许多希望看到历史必然性的人来说,这种说法大概有些令人失望。毕竟,宿命论的引人之处,就在于觉得这个世界和我们的信念都是历史上自然且必然的产物。于是,我们似乎是自然而然就发展出民族国家,自然而然就遵循着资本主义经济原则,也是自然而然地坚信着人权的概念。如果承认历史并非必然,等于就是承认了现在的民族主义、资本主义和人权都只是巧合的产物。
然而,历史就是这样的一团混沌,历史就是无法解释得斩钉截铁,无法预测得十拿九稳。在同一时间,有多方力量互相影响、互相牵制,只要某方力量有了极小的改变,结果就会有巨大的不同。不仅如此,历史还是所谓的“二级”混沌系统。混沌系统分成两级,一级混沌指的是“不会因为预测而改变”。例如天气就属于一级混沌系统。虽然天气也是受到无数因素影响,但我们可以建立计算模型,不断加入越来越多因素,让天气预报也越来越准确。
至于二级混沌系统,指的是“会受到预测的影响而改变”,因此就永远无法准确预测。例如市场就属于二级混沌系统。假设我们开发出了一个计算机程序,能够完全准确预测明天的油价,情况会如何?可以想见,油价会立刻因应这个预测而波动,最后也就不可能符合预测。例如,假设目前石油价格是每桶90美元,而这个绝对准确的程序预测明天会涨到100美元,商人就会立刻抢进,好在预期的涨价中获利。但结果就是油价会在今天就涨到100美元,而不是明天。那明天究竟会如何?这件事就没人知道了。
同样,政治也属于二级混沌系统。很多人批评研究苏联的学者没能预测到1989年的苏联解体,也嘲笑中东专家没想到2011年会爆发阿拉伯之春革命。但这是不公平的。从定义上,革命就是无法预测。如果真能预测有革命,革命就永远不会成真。
原因何在?假设在2010年,有某些天才政治学者与某个计算机鬼才合作,开发出某种绝对准确的算法还有个漂亮的界面,号称能够预测是否发生革命。于是,他们向埃及总统穆巴拉克兜售这项服务,换取了一大笔可观的酬劳,告诉穆巴拉克,他们预测来年在埃及必然爆发大规模革命。穆巴拉克会如何反应?最有可能的是他会立刻降税,用数十亿美元补助人民,顺便也大幅加强秘密警察部队,以防万一。于是,这一切的准备工作发挥了效果。一年很快就过去,而且没有发生革命,真是太让人意想不到了,不是吗?于是,穆巴拉克要求退款。他向科学家大吼大叫:“你这套算法是骗人的!要不是你这套东西,我才不会把钱都拱手让人,我大可多盖一座宫殿!”科学家会辩白道:“可是,正是因为我们预测到了,革命才没有发生啊。”“你是说,你们预测到了,只是没有发生?”穆巴拉克一边说,一边示意叫警卫把他们全部抓起来。“这种神棍,开罗的市场到处都有。”
这么说来,究竟为什么要学历史?历史不像是物理学或经济学,目的不在于做出准确预测。我们之所以研究历史,不是为了要知道未来,而是要拓展视野,要了解现在的种种绝非“自然”,也并非无可避免。未来的可能性远超过我们的想象。举例来说,研究欧洲人究竟是如何控制了非洲人,我们就知道种族歧视绝非自然或无可避免,而且知道世界大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样貌。
虽然我们无法解释历史做出的选择,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历史的选择绝不是为了人类的利益。随着历史演进,毫无证据显示人类的福祉必然提升。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对人类有益的文化就会成功扩张,而对人类无情的文化就会消失。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基督教是比摩尼教更好的选择,或证明阿拉伯帝国比波斯帝国对人类更有利。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历史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进展;而原因就在于“利益”并没有客观的衡量标准。不同的文化对于“善”的定义不同,而且并没有客观标准可以决定何者为佳。当然,胜利者永远相信自己的定义才正确。但我们又为什么要相信他们呢?基督徒相信,基督教击败摩尼教对全人类有益;但如果我们不接受基督教的世界观,就没有理由同意他们的想法。穆斯林也认为,穆斯林攻下波斯帝国对人类有益;但也只有在我们接受穆斯林世界观的前提下,才会觉得确实如此。很有可能,如果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彻底消失,人类生活反而更好。
甚至还有学者认为,文化就像是精神感染或寄生虫,而人类就是毫不知情的宿主。寄生虫或病毒就是这样住在宿主体内,繁殖、传播,从一个宿主到另一个宿主,夺取养分,让宿主衰弱,有时甚至丧命。只要宿主能够活着让寄生虫继续繁衍,寄生虫就很少关心宿主的情形。至于文化,其实也是以这种方式寄生在人类的心中。它们从一个宿主传播到另一个宿主,有时候让宿主变得衰弱,有时候甚至让宿主丧命。任何一个文化概念(像是基督教在天上的天堂),都可能让某个人毕生致力于传播这种想法,甚至为此牺牲生命。于是,人类死亡了,但想法持续传播。根据这种说法,文化并不是某些人为了剥削他人而设计出的阴谋,而是因为种种机缘巧合所出现的心理寄生虫,从出现之后就开始剥削所有受到感染的人。
这种说法有时称为“迷因学”(memetics)。迷因学假设,就像是生物演化是基于“基因”这种有机信息单位的复制,文化演化则是基于“迷因”(meme)这种文化信息单位的复制。而所谓成功的文化,就是特别善于复制其迷因,而丝毫不论这对于其人类宿主的成本或利益。
多数人文学者看不起迷因学,认为这只是非专业人士用了一个粗糙的生物学模拟,试图解释文化的进程。然而,同样这批人文学者却有许多人拥抱了迷因学的双胞胎兄弟:后现代主义。对后现代主义思想家来说,文化的基石不是迷因,而是“话语”。只是他们也同意,文化传播时并不考虑人类的利益。例如,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将民族主义形容成一种致命的瘟疫,于19世纪到20世纪在全世界流传,引起战争、压迫、仇恨和种族灭绝。只要有某个国家的人受到感染,邻国的人就也有可能感染这种病毒。虽然民族主义病毒让自己看起来对全人类有利,但其实主要还是对自身有利。
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博弈理论也常有类似的论点。博弈理论告诉我们,在有多位参与者的时候,某些概念和行为模式可能对“所有”参与者都有害,但就是有办法继续存活下去。军备竞赛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很多时候,各国的军备竞赛只会拖垮所有彼此对立的国家,并不会真正改变军事力量的平衡。巴基斯坦买了先进战机,印度就立刻跟进。印度发展核弹,巴基斯坦也有样学样。巴基斯坦扩编海军,印度就立刻仿效。在这一切过程结束的时候,双方权力平衡很可能根本和过去没什么改变,但原本可用于教育或医疗的数十亿美元经费就这样浪费在武器上了。然而,这种军备竞赛的发展势难抗拒。这就是种行为模式,像是病毒一样从一个国家传到另一个国家,伤害了所有人,只对行为模式本身有利,符合演化论上繁衍、复制的要求。(在此一提,军备竞赛也像基因一样,本身并没有意识,并不是自觉地在寻求生存和繁殖。其传播是在难以阻挡的发展趋势下,出现一个意外的结果。)
于是,无论我们把历史发展的动力称为博弈理论、后现代主义或迷因学,“提升人类福祉”绝不是其主要目标。并没有证据显示史上最成功的文化就一定是对智人最好的文化。而就像演化一样,历史的演进并不在意生物个体是否幸福。至于对个别的人类来说,即使受到了历史演进的影响,但通常一方面太过无知,一方面又太过软弱,因此无力改变。
历史就这样从一个岔路走到下一个岔路,选择走某条道路而非另一条的原因总是神秘而不得而知。大约在公元1500年,历史做出了最重大的选择,改变的不只是人类的命运,而是地球上所有生命的命运。我们将它称为“科学革命”。科学革命始于西欧,这里可以说只是亚非大陆的一个巨大半岛,在这之前并未在历史上发挥重大作用。
历史有太多的可能性,而许多的可能性最后都未成真。我们不难想象,历史其实很有可能就这样一代又一代地过去,而从未发生科学革命,就算没有基督教,没有古罗马帝国,没有金币,历史还是会继续发展下去。
第四部分 科学革命
第十四章 发现自己的无知
在过去500年间,人类的力量有了前所未有的惊人成长。公元1500年时,全球智人的人口大约有5亿,但今天已经到了70亿。人类在1500年生产的商品和服务总共约合现值2500亿美元,但今天每年人类生产的价值约为60万亿美元。在1500年,全人类每天总共约消耗13万亿卡路里,但今天每天要消耗1500万亿卡路里。(看看这些数字,人口增加了14倍,生产增加240倍,消耗的能量增加了115倍。)
在16世纪前,从没有人绕地球航行一周。一直要到1522年,麦哲伦的船队历经72000公里的旅程,终于回到西班牙,完成了环球壮举。这趟旅程耗时三年,几乎所有探险队员都在途中丧生,麦哲伦也是其中一员。而到了1873年,在科幻小说家凡尔纳(Jules Verne)的想象中,富有的英国探险家福格(Phileas Fogg)已经可以只花80天就环游世界一周。而到了今天,只要有中产阶级的收入,任何人都能够在48小时内轻松又安全地完成环球大业。
在公元1500年,人类还被局限在地面上。虽然可以盖起高塔、爬上高山,但天空仍然是专属于飞鸟、天使和神的领域。而到了1969年7月20日,人类登陆月球。这不只是一项历史成就,更是一项演化上甚至是宇宙间的壮举。在过去40亿年演化期间,没有任何生物能够离开地球大气层,更不用谈要在月球上留下手印或足迹。
然而,如果要在过去500年间挑出一个最重大、具代表性的一刻,一定就是1945年7月16日上午5点29分45秒。就在这一秒,美国科学家在新墨西哥的阿拉莫戈多引爆了第一颗原子弹。从这时开始,人类不仅有了改变历史进程的能力,更有了结束历史进程的能力。
将人类带到阿拉莫戈多、带上月球的这段历史进程,称为“科学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人类因为将资源投入科学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新力量。之所以说这是一场革命,是因为一直到大约公元1500年前,全球人类还不相信自己能在医疗、军事和经济方面再有什么突破。政府和富有的赞助者虽然也会将资金投入教育和作为奖学金,但一般来说只是为了维持现有能力,而不是取得新的能力。典型的前现代统治者会赞助牧师、哲学家和诗人,目的是请他们让他的统治合法化,并且维护社会秩序,而不是要他们发明新的药物、武器,或是刺激经济成长。
至少在认知革命之后,人类就很希望能了解这个世界。我们的祖先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希望能找出支配自然界的法则。然而,现代科学与先前的知识体系有三大不同之处:
1.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现代科学的基础就是拉丁文前缀“ignoramus-”,意为“我们不知道”。从这种立场,我们承认了自己并非无所不知。更重要的是,我们也愿意在知识进展之后,承认过去相信的可能是错的。于是,再也没有什么概念、想法或理论是神圣不可挑战的。
2.以观察和数学为中心。承认无知之后,现代科学还希望能获得新知。方式则是通过收集各种观察值,再用数学工具整理连接,形成全面的理论。
3.取得新能力。光是创造理论,对现代科学来说还不够。它希望能够运用这些理论来取得新的能力,特别是发展出新的科技。
科学革命并不是“知识的革命”,而是“无知的革命”。真正让科学革命起步的伟大发现,就是发现“人类对于最重要的问题其实毫无所知”。
对古老的知识体系来说,只会承认两种无知的可能。第一种,“个人”可能不知道某些重要的事。要取得必要的知识,他该做的就是去问那些更聪明的人,而不是去寻找什么还没有人知道的事。例如,如果有一位13世纪的英格兰农夫,想知道人类究竟是怎么来的,他会认为基督教知识体系一定能有明确的答案。所以,他该做的就是去请教当地的牧师。
第二种,“整个知识体系”可能不知道一些“不重要”的事。就当时的定义来说,伟大的神祇或智者都懒得告诉我们的事,一定是不重要的。例如,假设我们这位英格兰农民又想知道蜘蛛是怎么结网的,他去问牧师也没用,因为任何的基督教经典都不会提到这个问题的答案。然而,这绝对不代表基督教有什么缺陷。反而是代表蜘蛛怎么结网这件事根本不重要,人类无须知道。毕竟,上帝一定知道蜘蛛怎么结网,而如果这件事这么重要、会影响到人类的繁荣和救赎,上帝怎么可能不在《圣经》里面有完整的解释?
事实上,事情永远没那么简单。就算是最虔诚、最保守的时代,还是会有人认为,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是“整个知识体系”所不知道的,但这种人常常就会被边缘化或遭受迫害;但也有可能,他们就会开创一个新的体系,开始宣称只有他们才知道所有该知道的事。举例来说,穆罕默德宗教生涯的第一步,就是谴责他的阿拉伯同胞,说他们对于真正神圣的真理一无所知。穆罕默德很快就宣称只有自己知道全部的真相,而信众也开始称呼他为“先知的封印”(The Seal of the Prophets,意为所有先知到此为终结)。于是,所有的启示当然也就是到了穆罕默德为止,再也没什么重要的了。
现代科学是一套独特的知识体系,独特之处也就在于公开承认这“整套体系”都对一些“最重要的问题”一无所知。达尔文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生物学家的封印”,说自己已经完全解开了生命的谜团。经过几个世纪的大规模科学研究,生物学家承认,他们还是无法完整解释为什么大脑能够产生意识。物理学家也承认,他们不知道什么引起了宇宙大爆炸,也不知道如何让量子力学与广义相对论结合起来。
也有些时候,因为不断有新证据出现,各种科学理论也就互相交锋、战火热烈。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究竟哪种经济模式最好。虽然每个经济学家都可能会说自己的模式最恰当,但每次出现金融危机和股市泡沫,我们就会看到主流改变;目前一般公认,我们还是不知道最佳的经济模式究竟为何。
现代科学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就让它比所有先前的知识体系更具活力、更有弹性,也更有求知欲。这一点大幅提升了人类理解世界如何运作的能力,以及创造新科技的能力。然而,这也给人类带来祖先多半无须面对的一个严重问题。就现在这个体系而言,我们假设自己并非无所不知,现有的知识也并未定案,但这也同样适用于那些让数百万人得以有效合作的虚构故事。如果证据显示许多这些故事都大有问题,社会岂不是要崩溃了?要怎样才能让社会、国家和国际体系继续维持运作?
正因如此,现代想要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稳定,只能靠着两种不科学的方法,其他别无选择。
1.虽然采用科学理论,但必须违反一般科学做法:宣称这就是绝对的真理。纳粹就是采用这种方式,声称他们的种族政策是来自生物事实的推论。
2.不要采取科学方法,而诉诸“非科学的绝对真理”。这一直是自由人文主义的策略。自由人文主义的基础在于坚持主张人类的特殊价值和权利,但很尴尬的是,对智人的科学研究并不认同这种看法。
但我们也不该太过惊讶。毕竟,科学还是得倚靠着种种宗教和意识形态信仰,才能取得经费,并将研究正当化。
不论如何,现代文化已经比过去任何文化都更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而现代社会之所以还能够维系,原因之一就在于对科技和科学研究方法的信任,这几乎成了类似宗教的信仰,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取代了对绝对真理的信念。
现代科学没有需要严格遵守的教条,但研究方法有一个共同的核心:收集各种实证观察(可以用感官感受到的),并以数学工具整理。
人类从历史一开始就不断进行实证观察,但其影响常常十分有限。毕竟,如果我们觉得已经有了所有问题的答案,为什么还要浪费资源进行新的观察?然而,现代人们开始承认自己在某些非常重要的问题上几近无知,就开始觉得需要寻找取得全新的知识。因此,主流的现代研究方法就会预设旧知识有所不足。而且,这时候的重点不在于研究旧的知识体系,而是要强调新的观测、新的实验。如果现在观察到的现象与过去的传统知识体系相冲突,我们会认为现在的观察才正确。当然,如果是研究宇宙星系的物理学家、研究青铜时期城市的考古学家或是研究资本主义产生的政治学家,就不会忽略传统知识体系。他们会研究过去的智者究竟写了什么、说了什么。但不论是想当物理学家、考古学家还是政治学家,在读大学的第一年,就会有人告诉他们,要把目标放在超越爱因斯坦、施利曼(Schliemann)和韦伯所告诉我们的知识。
早期的知识体系常常是用“故事”构成理论,而现代科学用的则是“数学”。
虽然没有公式能够预测某种条件下什么样的生物可能演化,但遗传学家还是能够利用概率计算,了解某个特定族群产生特定突变的可能性。这样的概率模型已经成了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的基础。就算是物理学,最后牛顿的经典公式也加入了量子力学的概率云(probability cloud)概念。
只要看看教育的历史,就能知道这项进展对人类有多大的影响。一直以来,数学就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就算是知识分子也很少真的全心投入。在中世纪的欧洲,教育的核心是逻辑、语法、修辞,数学教育通常就只是简单的算术和几何学。没有人研究统计学这件事。神学无疑是所有学科中的王道。
但到了今天,修辞学乏人问津,逻辑只剩哲学系继续捧场,神学只剩神学院大力支持。但有越来越多的学生有兴趣或是被强迫学数学。走向精确科学(exact science)的趋势势不可挡,而所谓的“精确”,正是因为使用了数学工具。就算是像语言学或心理学这种传统上属于人文领域的学科,现在也越来越依赖数学,并试图让自己看来有着精确科学的样子。统计课程现在已经不只是物理学和生物学的必修课,连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也同样需要。
在1620年,培根(Francis Bacon)发表了《新工具》(The New Instrument)的科学宣言,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对“知识”的考验,不在于究竟是否真实,而在于是否能让人类得到力量或权力。科学家一般公认,没有任何一种理论百分之百正确。因此,用“真实”与否来为知识评分并不妥当。真正的考验就是实用性。能让我们做出新东西来的,就是知识。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陷入无止境的壕沟战时,双方都寄望科学家能够打破僵局、拯救自己的国家。这些穿着实验衣的人响应了这项号召,从实验室里大量推出各种令人咋舌的新式武器:战机、毒气、坦克、潜艇,比以往效能更高的机枪、大炮、步枪和炸弹。
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科学的重要性更是一日千里。1944年底,德国节节败退,战败已经近在眼前。一年前,德国人的盟友意大利也已经推翻了墨索里尼,向同盟国投降。然而,即使英美苏三国联军步步进逼,德国还是不断顽强抵抗。之所以德国军民还是能够维持一线希望,就是因为他们相信德国科学家即将能够推出如同奇迹般的新武器,像是V2火箭和喷气式飞机,力挽狂澜。
然而,虽然德国人确实在研发火箭和喷气式飞机,美国曼哈顿计划却已经将原子弹研发成功。1945年8月初,原子弹制造完成,虽然德国已经投降,但日本还在负隅顽抗。美国军队作势攻入日本本岛。日本誓死抵抗,准备决一死战,而且这绝非装腔作势。美国将军告诉杜鲁门总统,如果真要入侵日本本土,必然有超过百万美国士兵丧命,战争也必然会拖进1946年。于是,杜鲁门决定使用这款新型炸弹。在两枚原子弹投下之后,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战争就此告终。
从坦克、原子弹到仿生间谍苍蝇,一般人可能想不到的是,这种对于军事科技的迷恋其实到了近代才出现。在19世纪前,军事上的主要变革都在于组织而不是科技。在不同文明第一次接触时,科技差距有时候影响重大,但即使如此,却很少人认真想过要刻意制造或扩大这种差距。大多数的帝国之所以兴起并不是因为有了形同巫术般的科技,而且统治者也并未认真思考要提升科技。阿拉伯人能够打败波斯帝国,并不是因为弓或剑更为优良;土耳其人能够打败拜占庭,并不是科技上占了什么优势;蒙古人征服中国,靠的也不是什么巧妙的新武器。事实上,以上这些战败国的军事和民间科技,其实都更先进。
古罗马军队是个特别好的例子。这是当时最强的军队,但就科技上来说,古罗马并不比迦太基、马其顿或塞琉西帝国占有优势。古罗马军队的优点在于有效率的组织、铁一般的纪律,以及庞大的后备力量。古罗马军队从来没有研发部门,在几世纪间,所用的武器大致上并无不同。前面提过,小西庇阿曾在公元前2世纪率大军攻下努曼西亚,将迦太基夷为平地,而如果他的军队穿越时空来到500年后的君士坦丁在位期间,他战胜的概率其实仍然很高。但想象一下,就算已经到了16至18世纪的近现代,如果把康熙皇帝的军队带到现代,要和中国解放军一较高下,情况会是如何?虽然康熙文治武功均高,手下也有一批猛将,但在现代武器装置之前都将不堪一击。
无论是在古罗马或是古中国,多数的将领和哲学家都不认为研发新武器是自己的责任。然而,中国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就包括了火药。而就目前所知,火药的发明其实是一场意外,原本的目的是道士想炼出长生不老药来。而从火药后来的发展,就更能看出这种趋势。有人可能会认为,有了这些道教炼丹术士,中国就要称霸全球了。但火药这种全新化合物在中国的主要用途只是鞭炮而已。就算是蒙古大军已经兵临城下,也没有哪个宋朝皇帝急着建立起中世纪的曼哈顿计划,发明某种末日武器来拯救宋朝。一直要到大约15世纪(火药发明大约600年后),大炮才成了亚非大陆上战争的决定性因素。从一开始,火药就有了能够攻城略地的潜力,但为什么要花这么久才付诸军事用途?原因就在于,火药刚发明的时候,不论是皇帝、文人还是商人,都没想到新的军事科技能够救国或是致富。
情况一直要到15、16世纪才有所改变,但又要再两百年后,才有证据显示统治者确实已经愿意将资金投入新武器的研发。在当时,后勤对战争的影响仍然远大于科技。拿破仑在1805年的奥斯特利茨(Austerlitz)战争大破俄奥联军,但他所用的武器其实和不久前被送上断头台的路易十六的并无太大不同。拿破仑本人虽然是炮兵出身,但对新武器的兴趣不大。科学家和发明家曾希望说服他拨款研发飞行器、潜艇和火箭,他仍然意兴阑珊。
一直要到资本主义制度和工业革命登场,科学、产业和军事科技才开始了水乳交融的关系,从此世界急速全然改观。
纵观历史,社会上有两种贫穷:(1)社会性的贫穷,指的是某些人掌握了机会,却不愿意释出给他人;(2)生物性的贫穷,指的是因为缺乏食物和住所,而使人的生存受到威胁。或许社会性的贫穷永远都会存在、无法根除,但在全球许多国家中,生物性的贫穷都已经成了过去式。
人类所有看来无法解决的问题里,有一项最为令人烦恼、有趣且重要:死亡。在现代晚期之前,大多数的宗教和意识形态都想当然地认为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命运。此外,多数的信仰也以死亡作为生命意义的主要来源。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死亡,伊斯兰教、基督教或是古埃及宗教会变得如何?这些宗教告诉信众,他们应该和死亡达成一种协议,将重点放在来世,而不是在今生试图克服死亡、寻求永生。当时最聪明的人才,想的是如何给死亡赋予意义,而不是逃避死亡。
这个主题也出现在现存最古老的神话里:苏美尔人的吉尔伽美什(Gilgamesh)神话。这则神话的主角是乌鲁克(Uruk)的国王吉尔伽美什,他英勇善战,无人能敌。有一天,他最好的朋友恩基杜(Enkidu)过世,他坐在遗体旁陪着他许多天,直到看到朋友的鼻孔里掉出了一只蛆来。那一刻,吉尔伽美什感到极度惊恐,下定决心设法战胜死亡。他接着踏上旅程前往世界的尽头,途中击败狮子、与蝎人作战,还得找到方法进到阴间。到了阴间,他打碎了几个岩石巨人,遇见阴间的摆渡人乌夏纳比(Urshanabi),最后找到了经历巴比伦大洪水仍幸存的乌特纳比西丁(Utnapishtim)。然而,最后吉尔伽美什的努力仍告失败,空手而归。虽然一样无法避免死亡,但他多了几分智慧。吉尔伽美什体会到,从神创造人类的时候开始,死亡就是人类必然的命运,必须学会接受。
如果是进步论的信徒,就不会接受这种失败主义的态度。对信奉科学的人而言,死亡绝非必然的命运,而不过是个科技问题罢了。人之所以会死,可不是什么神的旨意,而是因为各种技术问题,像是心脏病,像是癌症,像是感染。而每个技术问题,都可以找到技术性的解决方案。心脏衰竭的时候,可以用起搏器加以刺激,或直接用新的心脏取代。癌症肆虐的时候,可以用药物或放射线治疗。细菌繁殖的时候,可以服用抗生素来解决。确实,现在我们还无法解决所有技术问题。然而我们正在努力。现在所有最优秀的人才可不是浪费时间为死亡赋予意义,而是忙着研究各种与疾病及老化相关的生理、荷尔蒙和基因系统。他们也在开发新的药物、革命性的新疗法以及各种人造器官,这都能让人类生命延长,甚至有一天终能击败死神。
1815年滑铁卢之役隔日清早,野战医院旁边就因为截肢而有了手脚成堆的景象。在那些时候,征召入伍的木匠和屠夫常常被调派到军医院,毕竟手术需要的不过也就是刀锯,再无其他。
不论这项吉尔伽美什计划是否会成功,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许多现代晚期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已经不再强调死亡和来世这两项元素。在18世纪之前,各个宗教仍然认为死亡和其影响是生命意义的核心。但从18世纪开始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像是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就已经对来世完全失去兴趣。对于共产主义者来说,死后会如何?资本主义者呢?女权主义者呢?如果想从马克思、亚当·斯密或西蒙娜·波伏娃的著作中找到以上问题的解答,无疑是缘木求鱼。唯一一个让死亡仍然占据核心的现代意识形态就是民族主义。在那些绝望到极点但又同时充满诗意的时刻,民族主义就会向人承诺,就算你牺牲了生命,但你会永远活在国家整体的永恒记忆里。只不过,这项承诺实在太虚无缥缈,恐怕大多数民族主义者也不知道这究竟说的是什么意思。
科学研究之所以能得到经费,多半是因为有人认为这些研究有助于达到某些政治、经济或宗教的目的。例如在16世纪,国王和银行业者对于前往世界各地进行地理探勘可以说是挥金如土,但讲到要研究儿童心理学可就一毛不拔。原因就在于,国王和银行家认为新的地理知识能够让他们征服新的土地、成立贸易帝国,但他们在儿童心理学这一块,则看不到任何利益。
20世纪40年代,美国和苏联也投入大量资金研究核物理,而不是水下考古。根据两国当政者推测,研究核物理有助于发展核武器,而水下考古对于赢得战争大概没什么帮助。科学家本身并不一定会察觉到各种控制金钱流动的政治、经济和宗教利益,许多科学家确实只是纯粹为了求知而研究。然而,真正控制科学发展进度表的,也很少是科学家。
就算我们希望能够赞助纯科学,不要受到政治、经济或宗教利益干扰,很有可能还是无法成功。毕竟,人类的资源有限。如果要求美国国会议员为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多拨100万美元来从事基础研究,他一定会理直气壮地问,如果这笔钱拿来做教师培训或是补助他选区某个陷入困境的工厂,不是更能把钱花在刀刃上吗?正因为资源有限,我们就必须回答像是“什么更重要”和“怎样才算花得适当”这种问题。但这些都不是科学问题。科学能够解释的,是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事物如何运作,以及未来可能会有什么。就定义来说,科学不会假装自己知道未来“一定”会有什么。只有宗教和意识形态会声称自己知道这些答案。
科学并无力决定自己的优先级,也无法决定如何使用其发现。举例来说,从纯科学的角度来看,虽然我们已经越来越了解基因遗传学,但我们还不知道该如何加以应用。是该用这些知识来治愈癌症、创造出超人种族,还是要培育有特大号乳房的奶牛?很明显,就算是完全相同的科学研究,交给民主开放的政府还是纳粹政府,或是资本主义的商业公司,就会有完全不同的用途,而且并没有任何“科学的”理由告诉我们谁才是对的。
总之,科学研究一定得和某些宗教或意识形态联手,才有蓬勃发展的可能。意识形态能够让研究所耗的成本合理化。而代价就是意识形态能够影响科学的进程表,并且决定如何使用研究成果。因此,如果想知道人类究竟是怎样做出核弹,怎样登上月球,光是研究物理学家、生物学家和社会学家的成就还不够。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当时的思想、政治和经济力量,看看这些力量如何形塑了物理学、生物学和社会学,将它们推往某些特定的方向。
其中,有两股力量特别值得关注: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在过去500年间,科学、帝国和资本之间的回馈循环无疑正是推动历史演进的主要引擎。以下章节就会分析其运作。首先,我们先看看科学和帝国这两具引擎是如何结合,再看看它们又如何再扣上资本主义的推进器。
第十五章 科学与帝国的联姻
当时天文学家预测,下一次金星凌日是在1761和1769年。于是,欧洲人派出船队前往地球四方,希望能尽量从各个最远的角落来观察这个现象。在1761年,科学家从西伯利亚、北美、马达加斯加和南非观察。时近1769年,欧洲科学界更是不遗余力,远途前往加拿大北部和加州(当时还是一片荒野)。而且,伦敦皇家自然知识促进会(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 for the Improvement of Natural Knowledge,一般简称英国皇家学会)认为这还不够。为了得到最准确的结果,他们认为绝对有必要特地派一位天文学家到西南太平洋。
于是,英国皇家学会出资出力毫不吝惜,派了一位杰出的天文学家查尔斯·格林(Charles Green)前往塔希提岛。然而,既然这趟航程如此昂贵,如果目的只有一次天文观测,岂不是太过浪费?因此,除了格林之外,同行的还有八位其他学科的科学家,队长则是植物学家约瑟夫·班克斯(Joseph Banks)和丹尼尔·索兰德(Daniel Solander)。在这个远征队里还有几位画家,专门负责绘制途中必然会遇到的新土地、植物、动物和人类。船队配备了班克斯和英国皇家学会所能买到最先进的科学仪器,船长则是詹姆斯·库克(James Cook),他不仅是老练的水手,更是声名卓著的地理和人种学家。
远征队于1768年离开英国,1769年在塔希提观察到金星凌日,接着前往考察一些太平洋岛屿,抵达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最后在1771年回到英国。这趟远征带回了数量惊人的天文学、地理学、气象学、植物学、动物学和人类学资料,成了以后许多学科得以发展的重要基础,并引发欧洲人对南太平洋的诸多想象,也启发后世的博物学家和天文学家。
然而,库克远征队还有另外一个远非良性的影响。库克除了是个经验老到的水手和地理学家,同时还是海军军官。虽然远征的绝大部分经费来自英国皇家学会资助,但船舶本身是由皇家海军提供。同时,海军调派85位装备精良的水手和士兵同行,船上也配备船用大炮、步枪、火药和其他武器。毕竟,远征取得的大部分资料(尤其是天文、地理、气象和人类学资料)都具有明显的政治和军事价值。有了坏血病的疗法之后,英国便能派出海军前往地球最远的另一端,对全球各大洋的控制力也随之大增。对于许多库克“发现”的岛屿,他都声称从此归英国所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澳大利亚。库克这场远征奠定了英国占领西南太平洋的基础,征服了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和新西兰,让数百万的欧洲人殖民到新的土地;但也造成许多本土文化灭绝,原住民几近灭种。
在库克远征后的一世纪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最肥沃的土地都被欧洲移民掠夺强占。原住民不仅人数锐减90%,幸存者也严重受到种族歧视迫害。对于澳大利亚原住民和新西兰毛利人来说,库克远征队带来的是几近毁天灭地的灾难,至今尚未复原。
而在塔斯马尼亚岛上的原住民,遭遇甚至更加悲惨。他们原本遗世独立,生存繁衍长达上万年,但在库克抵达后短短一世纪间,就惨遭灭族,男女老幼无一幸免。欧洲殖民者起初只看上岛上最肥沃富裕的地点,接着就连荒野之地也不肯放过,有组织有计划地杀害所有原住民。最后仅存的少数人被赶到一个新教的集中营,传教士一片好意(但心胸并不特别开明),循循善诱,希望给他们灌输关于现代世界的生活方式。他们要塔斯马尼亚人学习阅读、写作和信仰基督教,以及操练各种“有用的技能”,像是缝补衣物和耕作。但他们拒绝学习,变得越来越忧郁,不再愿意生育后代,对生命完全放弃希望,最后终于踏上一条唯一能逃离这个科学、进步现代社会的退路:死亡。
令人不胜感慨的是,就算死后,科学与进步并未就此放过他们。最后几个塔斯马尼亚人的遗体被人类学家和博物馆长以科学之名取走,进行解剖、测量长度和重量,再分析发表成所谓的科学文章。接着,他们的头骨和骨架再被陈列在博物馆里,成了人类学的藏品。一直要到1976年,塔斯马尼亚博物馆才终于愿意松手,让楚格尼尼(Truganini,最后一位离世的纯种塔斯马尼亚人)的遗骨得以安葬,此时她已经去世了一百年之久。英国皇家外科医师学会(English Royal College of Surgeons)也是到了2002年,才归还她的皮肤和头发标本。
如果我们看看,从北大西洋的一座大岛,一群人竟出发征服了远在澳大利亚南边的另一座大岛,这可以说是史上最不可思议的事件之一了。在库克远征之前不久,不列颠群岛和西欧还不过就像是地中海世界荒废的偏远后院,人们从没听说过它们有任何重要性。就算是前现代唯一上得了台面的古罗马帝国,财富也多半是来自北非、巴尔干和中东的行省。当时古罗马帝国的各个西欧行省还只是一片荒凉的大西部,除了矿产和奴隶之外并没有什么重要性。至于北欧更是偏远荒凉又野蛮,毫无征服的价值。
一直要到15世纪末,欧洲才成为各种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摇篮。在1500到1750年间,西欧意气风发,成为“外部世界”(Outer World,指南北美洲和各大洋)的主人。但就算在当时,面对亚洲的超级强权,欧洲还是小巫见大巫。欧洲人之所以能成功征服美洲、在海上称王,主因是亚洲帝国对这些地方兴趣不大。地中海的奥斯曼帝国、波斯的波斯帝国、印度的莫卧儿帝国,以及中国的明、清,在现代早期也是蓬勃发展,领土显著增长,人口及经济发展幅度前所未见。在1775年,亚洲占了全球经济总额八成的比重。光是印度和中国,就占了全球生产量的2/3。相较之下,欧洲就像个经济侏儒。
一直要到1750到1850年间,欧洲在一系列战争中将传统亚洲大国打得抬不起头,征服了亚洲的大片土地,全球的权力中心才移到欧洲。在1900年左右,欧洲已经紧紧掌握着世界经济和多数的土地。在1950年,西欧加美国的生产量占了全球超过一半,而中国只剩5%。在欧洲主持下,出现了一个新的全球秩序。虽然我们常常不愿意承认,但现在全球所有人的穿着、想法和品位几乎就都是欧洲人的穿着、想法和品位。虽然有些人嘴上大力抨击欧洲,但几乎所有人都是用欧洲观点在看政治、医学、战争和经济,听着欧洲风格的音乐,写着来自欧洲的语言文字。就算是今天中国经济突飞猛进,很可能即将回归霸主地位,基础仍然是欧洲的生产和金融模式。
全球第一条商业铁路于1830年在英国启用。到了1850年,西方国家已有将近40000公里的铁路纵横交错,但在整个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铁路总长只有4000公里。在1880年,西方铁路长度堂堂超过35万公里,但全球其他地区还只有大约3.5万公里而已(而且大多数是英国在印度所铺设)。中国甚至要到1876年,才建了第一条铁路,全长25公里,由欧洲人所建;而且来年就遭到中国政府拆除。所以,就算到了1880年,中国这个庞大的帝国连一条铁路也没有。波斯的第一条铁路要到1888年才完工,连接了伊朗首都德黑兰和南方约10公里远的一处穆斯林圣地,由一家比利时公司兴建及经营。在1950年,波斯的铁路网总长仍然只有2500公里,但这个国家的国土面积可是足足有英国的7倍大。
中国和波斯其实并不缺乏制作蒸汽机的科技(当时要照抄或是购买都完全不成问题),他们缺少的是西方的价值观、故事、司法系统和社会政治结构,这些在西方花了数个世纪才形成及成熟,就算想要照抄,也无法在一夕之间内化。之所以法国和美国能够很快跟上英国的脚步,是因为他们本来就和英国共享一套最重要的故事和社会结构。而中国和波斯总是追赶不及,则是因为整个关于社会的想法和组织就是不同。
有这种想法,就能用新的观点来看1500年到1850年。虽然这段时期欧洲面对亚洲在科技、政治、军事、经济上并不具有什么明显的优势,但却是在厚植累积独特的潜力,直到1850年左右才终于爆发。虽然欧洲、中国和穆斯林世界在1750年看起来还没什么差异,但这其实只是假象。这就像是有两家建筑商同时开始兴建高楼,一家使用的是木材和泥砖,另一家则是使用钢筋和混凝土。一开始,两个工地无论兴建速度或是建筑高度都相去无几,看起来这两种建法也就没什么差别。但等到一过了某个门槛,木材和泥砖盖的高楼就再也无力支撑,于是颓然倾塌,而钢筋和混凝土却还是能屹立不摇,继续向上伸展到人类目光的极限。
究竟欧洲在现代早期培养了什么潜力,让它能在现代晚期称霸全球?这个问题有两个答案、相辅相成:现代科学和资本主义。一开始,科学和资本主义的思考方式还没有什么明显优点,但欧洲人就已经习惯顺着这两个理路来思考。所以,等到科技发展成熟,就像是个取之不尽的大矿藏,而欧洲人开采这处矿藏的能力也远胜其他。因此不难想象,在21世纪这个“后欧洲世界”,科学和资本主义就成了欧洲帝国主义最重要的遗产。虽然欧洲和欧洲人不再是世界的统治者,但科学和资本主义还是继续茁壮。
现代科学在欧洲帝国内蓬勃发展,而且也是因为有欧洲帝国才得以发展。这项学科起初明显承继古希腊、中国、印度和伊斯兰等等古老的科学传统体系,一直要到现代早期,随着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法国、俄国和荷兰等帝国扩张,才开始形成自己独特的性质。在现代早期,中国、印度、穆斯林、美国原住民、波利尼西亚人都还是对科学革命贡献良多。像是穆斯林经济学者的观点影响了亚当·斯密和马克思,美国原住民有些独步全球的医疗方式后来也进入了英国的医疗研究,波利尼西亚人提供的数据更是彻底改变了西方人类学。但在20世纪中叶以前,唯一收集整理这些无数科学发现、从这过程中打造出科学学科的人,就是全球欧洲帝国的统治精英及知识精英。虽然远东和伊斯兰世界也有同样聪明、同样好奇的人,但在1500年到1950年之间,这些地区完全没有提出能够与牛顿物理学或达尔文生物学相提并论的研究。
现代科学和欧洲帝国的历史连接究竟是怎么产生的?虽然科技在19世纪和20世纪大放异彩,但在现代早期并不突出。这里真正的关键因素在于,不管是想寻找植物的植物学家还是想寻找殖民地的海军军官,都有一种共同的心态。他们共同的出发点就是承认无知,都会说“我不知道那里有什么”。于是,他们都觉得有走出去、寻找新发现的必要。而且,他们都希望这样取得的新知识能够让他们成为世界的主人。
随着时间过去,对知识的追寻和对领土的追寻变得越来越紧密交织。在18、19世纪,几乎每一趟从欧洲出发的军事远征队都必定有科学家同行,科学家的目的不在打仗,而是科学研究。例如拿破仑1798年进攻埃及的时候,就带了165位学者。这群学者的一大成就便是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学科:埃及学,并且在宗教、语言学、植物学方面有重大贡献。
1831年,英国皇家海军派出“小猎犬号”(HMS Beagle),前往绘制南美、马尔维纳斯群岛和加拉巴哥群岛的海岸图。有了这些知识,海军在开战时就能掌握先机。小猎犬号的船长自己也是业余科学家,他决定顺便再带上一位地质学家,研究一路上可能碰到的地质构造。然而,好几位专业地质学家都拒绝了他的邀约,最后是由一位年仅22岁的剑桥毕业生接受了邀约,他就是达尔文。达尔文曾经差点儿就成了英国圣公会的牧师,但他对地质学和自然科学的兴趣远比对《圣经》来得浓厚,于是他抓住了这个机会,开创了后世无人不知的这段历史。在这趟航程中,船长就这么绘制着军用地图,而达尔文也就这么收集着各种实证资料,发展各种想法,最后形成他的演化论。
现代这种“探索、征服”的心态,从世界地图的演变可以看得一目了然。早在历史进到现代之前,许多文化就已经有了自己的世界地图。当然,当时并没有人真正知道全世界是什么样子,在亚非大陆上的人对美洲一无所知,美洲文化也不知道亚非大陆上的情形。但碰到不熟悉的地区,地图上不是一笔未提,就是画上了想象出来的怪物和奇景。这些地图上并没有空白的空间,让人觉得全世界就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在15、16世纪,欧洲人的世界地图开始出现大片空白。从这点可以看出科学心态的发展,以及欧洲帝国主义的动机。地图上的空白可以说是在心理及思想上的一大突破,清楚表明欧洲人愿意承认自己对于一大部分的世界还一无所知。
至于第一个成为“现代人”的,其实是意大利水手亚美利哥·韦斯普奇(Amerigo Vespucci),他曾在1499~1504年多次航行前往美洲。而在1502~1504年间,欧洲有两篇描述这些航程的文章发表,一般人们相信就出于韦斯普奇之手。这两篇文章提出,哥伦布发现的小岛旁边应该不是东亚,而是一整个大陆,而且不管是《圣经》、过去的地理学者或是当时的欧洲人,在先前都不知道这块大陆的存在。1507年,地图绘制大师马丁·瓦尔德泽米勒(Martin Waldseemüller)相信了这种说法,出版了新版的世界地图。于是,这片西班牙船队向西航行所碰上的土地,终于首次以一块独立大陆的姿态出现在地图上。既然要画,瓦尔德泽米勒就得给它取个名字,但他误以为发现美洲的人是亚美利哥·韦斯普奇,因此为了向他致敬,这片大陆就被命名为“America”(美洲)。瓦尔德泽米勒的地图洛阳纸贵,其他许多地图绘制师也跟着有样学样,因此“美洲”这个名词就这样广为流传。说来也算是老天有眼,到头来,全球有1/4的陆地、七大洲之中的两洲,名字就是来自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意大利人,而他唯一做的事就只是有勇气说出“我们不知道”。
地图上的空白就像一块磁铁,让欧洲人前仆后继,希望填补这些空白。在15、16世纪,欧洲探险队绕过了非洲、深入了美洲,越过太平洋和印度洋,在世界各地建起了基地和殖民地的网络。这是全球性帝国的真正首次登场,也首次出现了全球性的贸易网络。欧洲帝国远征改变了世界的历史:原本一些独立的民族和文化各自发展,现在则成了单一的人类社会进程。
正因为我们已经太熟悉欧洲这些“探索、征服”的过程,常常忘了这件事其实非常特殊。在这之前,世界上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要这样千里迢迢去征服别人,绝不是什么自然的举动。纵观历史,大多数人类社会光是处理地方冲突、邻里争吵就已经无暇他顾,从来没想过要前往远方探索、征服遥远的国度。绝大多数的大帝国向外侵略只着眼于邻近地区,之所以最后幅员广大,只是因为帝国不断向邻近地区扩张而已。像是古罗马人在公元前350年至公元前300年征服伊特鲁里亚(Etruria,约为现代意大利中西部),目的只是为了保卫古罗马的安全。接着在公元前200年左右征服波河流域(Po Valley,约在意大利北部),目的只是为了保卫伊特鲁里亚。接着,他们又征服了普罗旺斯以保卫波河流域(约公元前120年),征服高卢以保卫普罗旺斯(约公元前50年),最后再征服了不列颠以保卫高卢(约公元50年)。古罗马帝国从罗马延伸到伦敦,总共花了400年。在公元前350年,没有古罗马人会打算直接乘船扬帆征服不列颠。
虽然偶尔会有某个雄心勃勃的统治者或冒险家,展开长途的征讨或探险,但通常都是顺着早已成形的帝国道路或商业路线进行。以亚历山大大帝为例,他并未建立新的帝国,而是推翻并接手了原本就已存在的波斯帝国。最接近现代欧洲帝国的例子,在古代是雅典和迦太基这两大海上帝国,至于中世纪则是位于现今印度尼西亚泗水一带、曾在14世纪掌控大半印度尼西亚地区的满者伯夷(Majapahit)海上帝国。但就算是这些帝国,它们也很少会贸然前往未知的海域,如果和现代欧洲人的全球大航海相比,古代的帝国可说只是地方事业。
郑和下西洋四处探访,对拥护明朝的各国君主提供协助,但并未试图攻占或殖民他国。此外,郑和的远征并没有深厚的中国政治文化基础。因此,在15世纪30年代明宣宗派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之后,便突然告终。曾叱咤一时的伟大舰队遭到解散,珍贵的技术和地理知识亡逸,从此再也没有具备此等眼界及资源的航海探险家从中国出航。接下来数百年间,中国的君王依循着先前数百年的做法,其兴趣和野心仅仅及于四方邻国而已。
郑和下西洋得以证明,当时欧洲并未占有科技上的优势。真正让欧洲人胜出的,是他们无与伦比而又贪得无厌、不断希望探索和征服的野心。而在过去,虽然他们可能也有能力做到,但古罗马从未试图征服印度或北欧,波斯从未试图征服马达加斯加或西班牙,中国也从未试图征服印度尼西亚或非洲。中国历代以来,甚至连邻近的日本都相安无事。原本,这一切就是如此自然。真正奇怪的,是为何现代早期的欧洲人忽然有了这股狂热,起航前往遥远而完全陌生、充满异国文化的地方,不仅踏上他人的海岸,还立刻大声宣告“此疆已归吾王所有”。
约在1517年,原本待在加勒比海群岛的西班牙殖民者开始听到传言,似乎在墨西哥内陆有个强大的帝国。不过短短四年后,阿兹特克帝国的首都就只剩下闷烧的废墟,整个帝国成了过去式。墨西哥成了一个新的西班牙帝国,掌理一切的就是荷南·科尔特斯。
而且,西班牙人并没有停下脚步来庆贺,甚至可以说连喘口气的时间也不浪费,立刻向四方展开了同样的“探索、征服”行动。不论是阿兹特克人、托尔特克人(Toltecs)或是玛雅人,两千多年来,这些中美洲过去的统治者几乎不知道有南美洲的存在。然而,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后短短不到10年,弗朗西斯科·皮萨罗(Francisco Pizarro)不但发现了南美的印加帝国,还在1532年就把它灭了。
所以,科尔特斯在1519年7月踏上那片洒满阳光的海滩时,没有一丝的犹豫。就像是科幻小说里外星人走出宇宙飞船一样,他向那些惊呆的当地人宣告着:“我们是为了和平而来。带我们去见你们的首领。”科尔特斯说自己是西班牙伟大国王的和平使者,希望能和阿兹特克的统治者蒙提祖马二世(Montezuma II)进行外交对谈。(这是一个无耻的谎言。科尔特斯所率领的,是由一群贪婪的冒险家组成的独立探险队。西班牙国王根本没听说过科尔特斯,也没听说过阿兹特克人。)从当地与阿兹特克人敌对的部落,科尔特斯得到了向导、食物和一些军事援助,接着他就大摇大摆地走向阿兹特克的首都:繁华热闹的特诺奇蒂特兰(Tenochtitlan)。
阿兹特克人就这样让这群外来者一路来到首都,还恭恭敬敬地带着他们去见皇帝蒙提祖马二世。谒见到中途,科尔特斯一声令下,配备着铁制武器的西班牙人杀光了蒙提祖马的守卫(他们毕竟只配有木棍和石刀)。原本的嘉宾,就这样让主人成了阶下囚。
这时,科尔特斯的处境十分微妙。虽然皇帝在他手上,但他位于一个几乎一无所知的大陆,还被几万个愤怒的战士、几百万个与他敌对的平民团团包围。他能够依赖的只有几百个西班牙手下,另外最接近的西班牙援军在古巴,足足有超过1500公里之遥。
科尔特斯将蒙提祖马二世囚在宫中,安排得似乎皇帝仍然可自由活动、掌管一切,而他这位“西班牙大使”就是个客人。因为阿兹特克帝国属于权力极度集中的政体,这种前所未有的局面让整个帝国陷入瘫痪。表面上看来,蒙提祖马二世仍然统治着帝国,阿兹特克的贵族精英也继续听他号令,但其实就是科尔特斯挟天子以令诸侯。这种情况为期数个月之久,而在这段时间,科尔特斯一面审问蒙提祖马二世和他的侍从,一面训练各种当地语言的翻译员,还向四面八方派出许多西班牙人探险小队,熟悉阿兹特克帝国的各个部落、民族和城市。
罗抵达印加帝国的海岸。他的人手甚至比科尔特斯还少,总数只有168个人!然而,有了先前入侵的知识和经验,皮萨罗胜券在握。相对而言,印加帝国对阿兹特克人的命运依旧一无所知。皮萨罗完全抄袭了科尔特斯那一套。他先声称自己是西班牙国王派来的和平使者,请求谒见印加国王阿塔瓦尔帕(Atahualpa),接着国王便遭到绑架。接着,皮萨罗同样靠着与当地部落结盟,先瘫痪再征服了整个帝国。如果印加帝国的属民知道墨西哥那边人民的下场,想必不会如此轻信这些侵略者。然而,他们就是不知道。
因为视野狭隘而付出沉重代价的,并不只有美洲原住民而已。在亚洲当时的各大帝国(奥斯曼土耳其、波斯帝国、莫卧儿帝国以及中国)很快就听说欧洲似乎有了重大发现。然而,他们对这件事却没什么兴趣,还是继续相信这个世界是以亚洲为中心旋转,完全没打算和欧洲人争夺美洲或是大西洋、太平洋的新航道。当时,甚至像苏格兰和丹麦这种国力不振的欧洲王国都曾经几次前往美洲探索征服,但伊斯兰世界、印度和中国却是无动于衷。所有的非欧洲政权中,第一个派出军事远征队前往美洲的是日本。
在1942年6月,一支日本的远征军占领了阿留申群岛的吉斯卡岛(Kiska)和阿图岛(Attu),这两个岛位于阿拉斯加海岸,而这过程中还俘虏了10名美军士兵和一条狗。但日本就再也没有向大陆更进一步了。
有人说奥斯曼帝国或中国就是因为距离太远,或是缺乏相关的科技、经济或军事工具手段。但这种说法实在很难说得通。郑和早在15世纪20年代就已经能远赴东非,理论上要到美洲也并非难事。可见中国确实就是不感兴趣而已。像是在中国发行的地图上,一直要到1602年才终于出现了美洲,而且这地图还是欧洲传教士画的!
整整300年间,无论在美洲、大洋洲、大西洋、太平洋,都是由欧洲人完全宰制。就算出现任何值得一提的冲突,也只是欧洲列强之间的内斗。于是,欧洲人积累大量财富和资源,终于让他们也有能力入侵亚洲、击败各大帝国,再进行欧洲人之间的分赃作业。等到奥斯曼、波斯、印度和中国终于惊觉情势不对,为时已晚。
现代科学和现代帝国背后的动力都是一种不满足,觉得在远方一定还有什么重要的事物,等着他们去探索、去掌握。然而,科学和帝国之间的连接还不仅如此而已。两者不只动机相同,连做法也十分类似。对现代欧洲人来说,建立帝国就像是一项科学实验,而要建立某个科学学科,也就像是一项建国大计。
穆斯林征服印度的时候,并没有带上考古学家、地质学家、人类学家或动物学家来好好研究印度的历史、文化、土壤和动物。但换成英国征服印度之后,一切都不同了。1802年4月10日,英国开始印度大调查,足足持续长达60年。期间动用数以万计的当地劳工、学者和导游,精心绘制了整个印度的地图,标示出边界、测量出距离,甚至珠穆朗玛峰和喜马拉雅山的其他山峰的精确高度也是此时完成测量。虽然英国确实四处探勘印度各省的军事及金矿资源,但他们同时也不辞劳苦地收集了关于罕见印度蜘蛛的信息,为各种色彩斑斓的蝴蝶编目,追查已经失传的印度语言源头,以及挖掘一处又一处遭到遗忘的废墟。
另一项可以看出英国科学好奇心的,则是楔形文字的破译过程。楔形文字曾经是中东地区长达3000年左右主要使用的文字,但可能在大约第一个千禧年开始的时候,能够识读这种文字的人就都已过世。从那时之后,虽然当地居民常常看到刻有楔形文字的纪念碑、石碑、古遗迹和碎锅碎盆,但从来不知道该怎么读着这长相怪异、有棱有角的文字,而且据我们所知,他们也从来没有任何尝试。一直到1618年,欧洲人开始发现楔形文字。当时西班牙在波斯的大使前往古代城市波斯波利斯(Persepolis)的遗迹参观,看到了这些文字,而且居然没有人能向他解释。欧洲学者口耳相传,知道发现了一种未知的文字,让他们好奇心大作。1657年,欧洲学者发表了第一份来自波斯波利斯的楔形文字抄本,后续的抄录越来越多,在接下来的两个世纪间,许多西方学者都为了试图破译而大伤脑筋,但没有人成功。
到了19世纪30年代,一位名为亨利·罗林森(Henry Rawlinson)的英国军官被派往波斯,要协助波斯以欧洲的方式来训练军队。在他的闲暇时间,罗林森便在波斯四处游览,某天当地向导带他来到札格罗斯山脉(Zagros Mountains)的一处悬崖,让他看看巨大的贝希斯敦铭文(Behistun inscription)。这则铭文大约高15米、宽25米,是在大约公元前500年由波斯国王大流士一世下令刻在这处悬崖上,而且分别使用了三种楔形文字:古波斯语、埃兰语(Elamite)和巴比伦语。虽然当地民众人人都知道有这处铭文,但没人读得懂。罗林森相信,只要能破译这些文字,他和其他学者就能够了解当时在中东各地大量出土的文字究竟是什么意思,那样便可说是打开了一扇大门,能够前往远古被遗忘的世界。
想要破译这些文字,第一步就是要能精确地加以抄录,好传回欧洲。于是,罗林森冒着生命危险,爬上这处悬崖,把这些奇怪的字母全部抄了下来。他也雇用了几位当地民众协助,其中特别是一个库德族的男孩,得爬到那些最难抵达的地方,好抄下铭文的上半部。1847年,这项完整并准确的抄录终于完成,送往欧洲。
另一位重要的帝国主义学者是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他在1783年9月抵达印度,担任孟加拉地区最高法院的法官,从此对印度深深着迷,不到半年就成立了亚洲学会(Asiatic Society)。这个学术组织致力于研究亚洲的文化、历史和社会,其中又特别以印度为重。在两年后,琼斯发表了他对梵文的观察,成为现代比较语言学学科的奠基之作。
梵文是一种古老的印度语言,后来成为印度教神圣仪式中所用的语言。但琼斯指出,梵语竟然和希腊文、拉丁文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而且这些语言也都和哥特语、凯尔特语、古波斯语、德语、法语和英语若合符节。例如梵文的“母亲”是“matar”,而古凯尔特语则是“mathir”。据琼斯推测,所有这些语言一开始必定有共同的来源,那是个古老而已经被遗忘的语言祖先。就这样,他是第一个发现后来称为“印欧语系”这套体系的人。
琼斯的研究之所以重要,除了是因为他提出了一项大胆(而且正确)的假设,也是因为他发展出了一套能够系统化比较语言的过程。其他学者也采用了这套研究方法,于是就能开始系统化研究世界上所有的语言发展。
有了像是威廉·琼斯和亨利·罗林森等人的研究后,欧洲征服者对于帝国的情形了如指掌,不仅超过以往所有征服者,甚至连当地民众都得自叹弗如。而更多知识也带来了明显的实际利益。印度人口有数亿之多,而英国在印度的人数相较之下少得荒谬;要不是因为他们所拥有的知识,英国不可能得以掌握、压迫和剥削这么多印度人达两个世纪之久。从整个19世纪到20世纪初,靠着不到5000人的英国官员、大约4万到7万个英国士兵,可能再加上大约10万个英国商人、帮佣、妻小等等,英国就征服并统治了全印度大约3亿人口。
然而,帝国之所以会资助语言学、植物学、地理学和历史学,并不只是为了实用因素。另一项同样重要的原因,在于科学能够从思想上让帝国合理化。现代欧洲人开始相信“学习新知”一定是好的。正因为帝国不断产生新知,让他们自以为自己的管理代表着进步、正面、积极。就算到了今天,讲到地理学、考古学和植物学的历史,还是不能不提欧洲帝国直接或间接的协助。例如讲到植物学的历史,很少会提到澳大利亚原住民为此受尽折磨,而只是大肆赞扬詹姆斯·库克和约瑟夫·班克斯。
此外,帝国取得新知之后,至少理论上应该能有益于当地被征服的民族,让他们享受到“进步”的好处;例如获得医疗和教育、修筑铁路和运河,以及确保司法公正、经济繁荣。帝国主义声称,他们的管理不是某种泛滥的剥削行为,而是一种利他的举动,是要照顾这些非欧洲民族。以英国作家拉迪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的话来说,这是一种“白人的承担”:
挑起白人的承担——
派出最佳的子民——
让自己的子嗣形同流放
只为了满足俘虏的需要;
穿戴所有重装备,
服务那些烦躁野蛮——
新掳获、性格阴沉的人民,
他们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幼稚的小孩。
当然,事实往往会戳破这些虚构的故事。1764年英国征服孟加拉地区,当时这是印度最富有的省份。这批新的统治者除了横征暴敛之外并无心治理,所实行的经济政策简直是场灾难,短短几年后便导致孟加拉地区大饥荒爆发。饥荒始于1769年,在1770年达到顶峰,而且一直持续到1773年才结束。在这场灾难中,有1000多万人死亡,相当于全孟加拉地区的1/3。
事实就是,不管是只讲到英国的压迫和剥削,还是只讲到“白人的承担”,都不是完全的事实。毕竟,欧洲各帝国以这么大的规模做了这么多的事,不管是想站在哪一边,都可以找到许许多多的事件加以佐证。你觉得这些帝国就是邪恶的怪物,在全球各地四处散播死亡、压迫和歧视吗?随便把他们的罪行列出来,就足以编成一部百科全书了。你觉得这些帝国其实为属民提供了新的医药、更佳的经济环境、更多的安全吗?随便把他们的成就列出来,也足以编成另一部百科全书。正因为帝国与科学密切合作,就让它们有了如此强大的力量,能让整个世界大为改观;也是因为如此,我们很难简单断言它们究竟是善是恶。正是帝国创造了我们所认识的世界,而且,其中还包含我们用以判断世界的意识形态。
然而,科学也被帝国主义者用于某些邪恶的用途。不论生物学家、人类学家,甚至语言学家都提出了某些科学证据,证明欧洲人优于其他所有民族,因而有权力(或许也是责任?)统治他人。自从威廉·琼斯提出所有印欧语言同源同宗、来自某一个特定的远古语言,学者前仆后继,都渴望找出究竟是谁曾经说着这种语言。他们注意到,最早的梵语母语民族是在大约3000年前、从中亚入侵印度,他们自称为“雅利亚”(Arya)。而最早的波斯语母语者则自称为“艾利亚”(Airiia)。于是欧洲学者推测,这些讲着梵语和波斯语(以及希腊语、拉丁语、哥特语、凯尔特语)原始语言的人,一定是某种“雅利安人”(Aryan)。会不会真这么巧,伟大的印度、波斯、希腊和罗马文明都是雅利安人所创?
接下来,英、法、德各国学者开始把对雅利安人的语言学理论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结合,认为所谓的“雅利安人”不只是语言族群,而是某种生物族群,也就是一个种族。而且,这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种族,而是一个上等种族,他们身材高大、金发碧眼、工作勤奋而且极度理性,他们就这样从北方的迷雾中走出来,奠定了全世界文化的基础。但遗憾的是,入侵印度和波斯的雅利安人开始与当地原住民通婚,于是不再有白晳的肤色与金发,也失去了理性和勤奋。于是,印度和波斯的文明每况愈下。但在欧洲可就不同了,雅利安人还是维持着纯洁无污染的种族特性。正因如此,欧洲人必须要征服世界,而且他们最适合做世界的统治者;不过可得小心,别遭到其他劣等种族混血污染。
在几十年间,这种种族主义理论曾经甚嚣尘上,但现在已经成了科学家和政治家不敢再提的诅咒禁忌话题。虽然我们还是英勇地抵抗着种族主义,但却没发现战线已经转移,过去种族主义在帝国思想中所占的位置,现在都由“文化主义”(culturism)所取代。目前这个词尚未明确定义,但差不多是可以提出这个概念的时候了。对今日许多精英分子而言,要比较判断不同人群的优劣,几乎讲的总是历史上的文化差异,而不再是种族上的生物差异。我们不再说“这就存在于他们的血液里”,而是说“这就存在于他们的文化里”。
因此,就算是反对穆斯林移民的欧洲右翼政党,也会小心避开种族歧视的用语。以法国极右派政党民族阵线(Front National)为例,党魁玛琳·勒·庞(Marine le Pen)绝不可能在电视上大声表示“我们不希望这些下等的闪族人污染我们的雅利安人血统、破坏我们的雅利安人文明”。然而,不管是法国的民族阵线、荷兰的自由民主党(Party for Freedom)还是奥地利的奥地利未来联盟(Alliance for the Future of Austria)都认为,西方文化根植发展于欧洲,具有民主、宽容、性别平等诸多特质,而穆斯林文化根植发展于中东地区,于是具有阶级政治、宗教狂热、歧视女性的特质。正因为这两种文化如此不同,而且许多穆斯林移民不愿(或许也不能)采纳西方的价值观,所以欧洲不应允许他们移居进入西方社会,以免造成内部冲突、破坏欧洲民主和自由主义。
这些文化主义者的论点,也有一套人文社会科学在背后支持,强调的是所谓的文化冲突以及不同文化之间根本的差异。并不是所有的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都接受这些理论或是支持它们在政治上的应用。然而,现在的生物学家已经可以指出现有人类族群之间的生物差异小到可以忽略,从而轻松推翻种族主义,但对于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来说,要推翻文化主义却没那么简单。毕竟,如果人类文化之间的差异真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又为什么要付钱给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请他们做研究?
科学家为帝国提供了各种实用知识、思想基础和科技工具,要是没有他们,欧洲人能否征服世界实在仍是未定之数。至于征服者报答科学家的方式,则是提供各种信息和保护,资助着各种奇特迷人的研究,而且将科学的思考方式传到地球上的每一个偏远角落。如果没有帝国的支持,科学能否发展得如此蓬勃,也仍在未定之天。绝大多数的科学学科一开始的目的,都只是为了让帝国继续发展,而且许多发现、收集、建筑和学术也都多亏了有陆海军及帝国统治者的慷慨协助。
显然,这还不是故事的全貌。除了帝国之外,还有其他因素支持着科学的发展。而且,欧洲各个帝国能够蓬勃兴盛,原因也不仅仅是科学而已。不论是科学还是帝国,它们能够迅速崛起,背后都还潜藏着一股特别重要的力量:资本主义。要不是因为商人想赚钱,哥伦布就不会抵达美洲,库克船长就不会抵达澳大利亚,阿姆斯特朗也就没办法在月球上跨出他那重要的一小步。
第十六章 资本主义教条
我们很难掌握金钱在现代历史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虽然已经有许多著作,告诉我们各个国家是如何成也金钱、败也金钱,我们也看到金钱是如何为人类展开新视野,但也让数百万人遭受奴役,如何推动着产业的巨轮,但又让数百种的物种惨遭灭绝,然而,想要了解现代经济史,其实重点就只有一个词:成长。不论结果是好是坏,究竟是生病还是健康,现代经济就像是一个荷尔蒙过盛的青少年一样不断成长,吞噬着它看到的一切,而且成长的速度叫人完全赶不上。
历史上大多数时候,经济规模并没有太大的改变。虽然确实全球产值会增加,但多半是因为人口成长、移居到新的土地,而每人平均产值则维持不变。然而,到了现代,一切都已改观。在1500年,全球商品和服务总产值约是2500亿美元;而今天是大约60兆美元。更重要的是,在1500年,每人年平均产值约为550美元,但今天不论男女老幼,每人年平均产值高达8800美元。
有一位精打细算的金融家A先生,在加州开了一家银行。
另外有一个建筑承包商B先生,才刚完成一件大案子,赚到了100万美元的现金。他把这笔现金存进了A先生的银行。于是,这家银行目前拥有了100万美元现金的资金。
这时,有一位经验丰富但资金不足的面包师傅C小姐,觉得她看到了一个大好的商机:这个城市还没有一个真正好的面包店。只不过,她自己的钱还不足以买到全套需要的设备,像是工业烤箱、水槽、刀、锅碗瓢盆之类。于是,她到银行向A先生提出商业计划,说服他这项计划值得投资。A先生于是就用转账的方式,将100万美元的贷款转到C小姐的银行账户,账面上她就有了100万。
接着,C小姐请承包商B先生来盖她的面包店,价格刚好又是100万美元。
等到她写了支票给B先生,B先生又拿去存在A先生的银行里了。
所以,现在B先生户头里有多少钱?没错,200万美元。
然而,银行的保险库里实际上到底有多少钱?也没错,100万美元。
而且,还不光只是这样。就像一般常见的情形,B先生这位承包商在两个月之后告诉C小姐,因为某些无法预期的问题和费用,面包店的建筑费用得涨到200万美元。虽然C小姐非常不高兴,但动工到一半,已经无法喊停了。于是她只好再次到银行,又说服了A先生再贷给她100万。
于是,A先生又另外转了100万美元到她的账户里。而她也再将钱转到了承包商B先生的账户。
这样一来,现在B先生户头里有多少钱?已经来到300万美元了。
但银行里实际上呢?其实一直就只有100万美元。而且事实上,这100万现金从来就没有出过银行。
根据目前的美国银行法,这种作业还可以再重复7次。所以,就算银行的保险库从头到尾就只有100万美元,但这位承包商的户头最后可以达到1000万美元。银行每次真正持有1元的时候,就能够放款10元;换句话说,也代表我们银行户头上看到的那些金钱,有超过九成其实只是数字,而没有实体的硬币或钞票。举例来说,如果今天汇丰银行的所有储户都忽然要求结清账户、提领现金,汇丰银行就会立刻倒闭(除非政府介入拯救)。而且,就算是产业龙头的英国劳埃德银行(Lloyds)、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世上任何银行都是如此。
这听起来就像是个巨大的庞氏骗局,不是吗?但如果你觉得这就是骗局一场,那么可以说整个现代经济就只是一场骗局。这事实上并不是件诈骗案,而是另一次人类想象力的惊人发挥。真正让银行(以及整个经济)得以存活甚至大发利市的,其实是我们对未来的信任。“信任”就是世上绝大多数金钱的唯一后盾。
前面我们已经提过,金钱是种十分特殊的概念,可以代表许许多多不同的事物,而且也可以协助将几乎所有的东西互相交换。然而,在历史来到现代之前,这种交换的能力还十分有限。原因就在于,当时金钱只能代表一些“实际存在于当下”的物品。这与“创业”的概念无法兼容,因此也就很难促进经济成长。
人类就这样在这种困境里困了几千年,结果就是经济冻结、无力成长。一直要到现代,基于对未来的信任,我们才发展出一套新的系统,才终于有办法跳出这个困境。在这项新系统中,人类发展出“信用”这种金钱概念,代表着目前还不存在、只存在于想象中的货品。正是“信用”的概念,让我们能够预支未来、打造现在。而这背后有一项基本假设,就是未来的资源肯定远远超过目前的资源;只要我们使用未来的收入来投资当下,就会带来许多全新而美好的商机。
在所有已知的人类文明中,信用的概念都曾经以不同的形式出现,至少早在古苏美尔人的时候就已经存在。过去的问题不在于有没有信用的概念,又或是知不知道如何使用这种概念,而在于当时的人并不相信“明天会更好”,所以并不愿意延展信用。毕竟当时的概念,总觉得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未来顶多就是维持现况,而且可能更糟。用经济学的概念来讲,也就是他们认为财富的总量有限,而且还可能萎缩。因此,当时不论是讲到个人、王国还是世界,大家普遍并不相信过了十年会能够生产出更多的财富。商业看起来就像一场零和游戏。开了一家面包店之后,确实可能会取得利润,但一定是因为抢了隔壁面包店的利益。如果威尼斯蓬勃发展,一定是抢了热那亚的资源。如果英国国王钱财滚滚,一定是瘦了法国国王的荷包。整个世界就像是一块大饼,切法各有不同,但总之就只有一个饼,不可能变得更大。
毕竟,信用就是“今天的蛋糕”和“明天的蛋糕”之间的价差,如果派的大小不会改变,信用贷款也就没有意义。除非你相信向你借钱的面包师(或国王)会从对手那里抢来更大的一块饼,否则借他钱的风险岂不是太大了吗?因此,在进入现代之前,想要贷款难如登天,就算真的贷到一笔款项,通常也是小额、短期、高利率。
因为信用有限,想要筹资创业就难上加难。因为创业停滞,经济就不会成长。因为经济没有成长,大家就认为经济不可能成长,即使是手上确实有资金的人,也不愿意提供信用贷款给别人。于是,对于经济停滞的预期,就确实造成了经济停滞的结果。
在过去500年间,这种关于进步的概念说服了全球人民,将越来越多的信任交付给未来。正是这种信任创造了信贷;而信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成长;正因为有成长,我们就更信任未来,也就愿意提供更多的信贷。这种改变并非一夕之间;经济比较像是云霄飞车,而不是热气球。虽然途中起起伏伏,但大方向十分明确。现在全球的信贷如此盛行,不管是政府、工商企业或个人,都能轻松取得大额、长期、低利率的信用贷款,金额远远超过他们现有的收入。
由于相信全球经济这块大饼可以不断变大,最后终于产生了一场革命。1776年,苏格兰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出版了《国富论》,这可以说是史上最重要的经济学著作。在《国富论》的第一卷第八章,亚当·斯密提出了以下的创新论述:如果地主、织工或鞋匠赚得的利润高于养家糊口基本所需,就会雇用更多助手,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利润。利润越高,能雇的助手也越多。由此可见,民间企业的获利正是社会整体财富和繁荣的基础。
目前听到这种说法可能觉得十分普通、了无新意,但这是因为我们就活在一个资本主义的世界里,亚当·斯密的理论早就是生活的一部分。从电视新闻里我们每天都可以听到类似的主题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然而,亚当·斯密明确提出:人类全体财富的基础,就在于希望增加个人利润的自私心理。这一点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革命性的概念,而且还不只是从经济的角度,也包括道德和政治的角度。他其实告诉我们:贪婪是好的,而且我们让自己过得好的时候,不只是自己得利,还能让他人受益。“利己”就是“利他”。
亚当·斯密推翻了传统上认为财富与道德彼此对立的概念,这下天堂的大门也会为富人而敞开,而有钱也就是有了道德。在亚当·斯密这个版本的故事里,人会变得富有不是因为剥削邻居,而是因为让整块大饼变大了。随着大饼变大,人人都能受益。这么一来,可以说正是有钱人推动了经济成长的巨轮,让人人都得益,他们可真是整个社会里最有用的典范。
然而,这一切的立论基础必须取决于富人是不是用这些利润来新建工厂、雇用新员工,而不是将利润浪费在无生产力的活动上。所以,亚当·斯密不断强调的是“利润增加时,地主或织工就会雇用更多助手”,而不是说“利润增加时,守财奴就把钱全部藏得死死的,只有算钱的时候才拿出来”。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一大重点,就在于出现了一种新的道德标准:应该把利润拿出来,继续投资生产。这样一来,才能带来更多的利润再重新投入生产,再带来更多的利润,如此不断循环。所谓投资可以分成很多种:扩建工厂、从事科学研究、开发新产品。但不论如何,重点就是要增加产量,转为更多的利润。在新的资本主义教条里,最神圣的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生产的利润,必须再投资于提高产量。”
资本主义之名正是由此而来。所谓的“资本主义”(Capitalism),认为“资本”(capital)与“财富”(wealth)有所不同。资本指的是投入生产的各种金钱、物品和资源。而财富指的则是那些埋在地下或是浪费在非生产性活动的金钱、物品和资源。例如,如果有位法老王,把所有的资源拿来盖了一座不具生产力的金字塔,他并不是资本主义者。某个海盗劫掠了一条西班牙运宝船,把一整箱闪闪发光的金币埋到加勒比海的某座小岛上,他也不是个资本主义者。但如果是某个辛勤工作的工厂工人,把收入的一部分拿去投资股票,他就算是个资本主义者。
现在说到“生产的利润,必须再投资于提高产量”,大家可能觉得十分平凡无奇。但对于人类整体历史来说,大部分时候人类并没有这种概念。像是在前现代时期,当时的人们认为生产这件事并不会造成太大的改变。所以,如果不管做什么,生产都不会带来太了不起的利润,为什么还要把利润重新投入生产呢?因此,中世纪贵族所信奉的伦理就是要为人慷慨、奢华消费,把所有收入用来举办各种比赛和宴会、发动战争、投入慈善,以及兴建宫殿和教堂。很少有贵族会将利润投资于提升庄园的产量、寻找更佳的小麦物种,或是寻找新的市场。
但到了现代,贵族已经被新精英分子取代,这批新人都是资本主义教条的信徒。过去的公爵侯爷黯然退位,取而代之的是董事、金融家、实业家。这些商业巨贾的富有程度让中世纪贵族瞠乎其后,但他们对于各种奢侈消费的兴趣远低于过去,所有利润只有非常小的部分是用于非生产性活动。
一开始,资本主义只是关于经济如何运作的理论。这套理论不仅描述了整件事会如何运作,也提出相关的规范。像是它解释金钱的运作模式,也认为将利润再投资生产就能带来快速的经济成长。然而,资本主义的影响范围逐渐超越了单纯的经济领域,现在它还成了一套伦理,告诉我们该有怎样的行为,该如何教育孩子,甚至该如何思考问题。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在于,因为不论是正义、自由甚至快乐都必须依赖于经济成长,所以可说经济成长就是至善(或至少十分接近)。如果你找来一个资本主义者,问他该如何为津巴布韦或阿富汗这些地方带来正义和政治自由,他很可能就会滔滔不绝地告诉你,想要有稳定的民主制度,就必须要有蓬勃的经济、健全的中产阶级,所以重点就是该让当地人有自由企业、勤俭节约、自立自强这些价值概念。
科学研究背后的金主常常是政府或私人企业。而资本主义的政府和企业想投资某个特定科学研究的时候,最先问的问题常常就是——“这项研究会提高产量和利润吗?会促进经济成长吗?”研究计划如果没办法应付这些问题,想取得研究经费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要谈到现代科学史,资本主义绝对是不得不谈的重要因素。
资本主义认为经济可以无穷无尽地发展下去,但这和我们日常生活观察到的宇宙现象完全背道而驰。像是对于狼群来说,如果它们觉得作为猎物的羊群会无限制扩大,岂不是荒谬至极?然而,人类的经济在整个现代时期就是这样不可思议地持续指数成长。唯一的原因,就在于科学家总是能每隔几年就取得另一项发现,提出另一项发明,像是美洲大陆、内燃机引擎,或是运用基因工程的羊。印钞票的是银行和政府,但最后埋单的是科学家。
在过去几年里,我们看到银行和政府疯狂地印钞票。每个人都担心经济危机会让经济停滞、不再成长,于是他们就这样无中生有地印了数万亿的美元、欧元和日元,让金融体系里凭空出现一大笔便宜信贷,只盼望着科学家、技术人员和工程师能够在经济泡沫破灭之前,设法想出得以力挽狂澜的创世发明或发现。一切指望,就在于那些实验室里的人。像是生物科技、纳米科技的新发现,就可能创造出全新的产业,带来庞大的利润,于是就能拿来打平那些银行和政府从2008年以来虚拟创造出的几万亿数字。而如果实验室的脚步不敌泡沫破灭的速度,可以想见经济前景就会令人十分担忧。
资本主义不只左右了现代科学的兴起,也影响了欧洲帝国主义的出现。此外,一开始正是欧洲帝国主义创造了资本主义的信贷制度。当然,信贷的概念并不是到现代欧洲才发明,早在几乎所有的农业社会就已出现。而在现代早期,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则与亚洲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另外一提,直到18世纪晚期,亚洲仍然是全球的经济强权;换句话说,欧洲人手上的资金还是远远不及中国人、穆斯林或印度人。
然而,在中国、印度和穆斯林世界的社会政治制度下,信贷只能算是次要角色。像是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伊朗的伊斯法罕(Isfahan)、印度德里或中国北京,虽然商人和银行家也可能有资本主义的思想,但这些商人和商业思维却往往遭到国王和将领的轻视。现代早期的非欧洲帝国,建立者多半是伟大的征服者,像是清王朝的奠基者努尔哈赤,以及建立伊朗阿萨德王朝的纳迪尔沙国王(Nader Shah);又或是某些官僚和军事精英,例如清朝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这些人主要靠着税收和掠夺(两者的差异其实很细微)取得资金,很少需要用到信贷,更不用提是否关心银行家和投资者的利益。但在欧洲情况就有所不同,这里的国王和将领也逐渐采用商业的思维模式,后来甚至是由商人和银行家直接成为统治精英。欧洲人征服世界的过程中,所需资金来源从税收逐渐转为信贷,而且也逐渐改由资本家主导,一切的目标就是要让投资取得最高的报酬。于是,由穿着西装、戴着帽子的银行家和商人所建立的帝国,就这样打败了由穿金戴银、配备闪亮盔甲的国王和贵族建立的帝国。这些商业型的帝国,取得资金进行征服的效率就是高出一截。毕竟,没人喜欢缴税,但人人都乐于投资。
荷兰人成功的秘诀,就在于信贷。荷兰人对于陆战兴趣不大,因此就付钱请了雇佣兵来负责和西班牙人打仗。至于荷兰自己,则是船越建越大,开始往海上发展。虽然佣兵或大型战船都所费不赀,但当时荷兰人取得了欧洲新兴金融系统的信任(同时西班牙国王则恣意背叛这些信任),于是比强大的西班牙帝国更容易取得资金提供给各个远征队。金融家提供荷兰足够的信贷,让他们得以建立军队和舰队;这些军队和舰队让荷兰控制了全球贸易路线;这样一来,就产生了极可观的利润。有了这些利润,荷兰人能够偿还贷款,也更加强了金融家对他们的信任。阿姆斯特丹不仅很快成了欧洲首屈一指的重要港口,更是欧洲的金融圣地。
最著名的荷兰股份制公司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在1602年得到特许而成立,当时荷兰才刚摆脱了西班牙统治,甚至就在离阿姆斯特丹不远的地方,还能听到西班牙大炮的声响。东印度公司通过出售股票取得建船的资金,再派船前往亚洲,带回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特产货物。此外,东印度公司也资助旗下船舰的军事行动,打击竞争对手与海盗。最后,东印度公司更是提供资金直接攻下了印度尼西亚。
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洋威风八面的时候,荷兰的西印度公司(WIC)也在大西洋大展身手。为了掌控哈德孙河这个重要商业通道,西印度公司在河口的一座小岛上开拓了一个殖民地,名为“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这个殖民地不断遭受美国原住民威胁,英国人也多次入侵,最后在1664年落入英国手中。英国人将这个城市改名“纽约”(New York,即“新约克”,约克为英国郡名)。当时西印度公司曾在殖民地筑起一道墙,用来抵御英国人和美国原住民,这道墙的位置现在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街道:华尔街(Wall Street,直译为“墙街”)。
至于打下印度次大陆的,同样也不是英国官方,而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佣兵。这家公司的成就甚至比荷兰东印度公司更加辉煌。公司总部位于伦敦的利德贺街(Leadenhall Street),而在近一世纪的时间里,这家公司就是从这里统治着一整个儿强大的印度帝国,掌握着多达35万士兵的庞大军力,就连英国王室也只能自叹弗如。一直要到1858年,英国王室才将印度及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军队收编国有。
虽然印度尼西亚和印度分别在1800和1858年由荷兰和英国收归国有,但资本主义和帝国的关系非但没有结束,反而是在19世纪变得更为紧密。股份公司不再需要自己建立及管理殖民地,而是由经理和大股东直接在伦敦、阿姆斯特丹和巴黎与政治权力牵线接轨,直接由国家来帮忙维护利益。正如马克思和其他社会批评家所开的玩笑,西方政府几乎就像是资本家的工会。
讲到国家如何为资本家服务,最恶名昭彰的例子就是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1842)。在19世纪上半叶,英国东印度公司和杂物商靠着向中国出口药物(特别是鸦片)而发了大财。数百万中国人成了瘾君子,国家的经济和社会都大受影响。30年代后期,中国政府发布禁烟令,但英国药商完全无视这项律令。于是,中国当局开始没收、销毁鸦片。这些鸦片烟商与英国国会和首相关系良好,许多议员和部长其实都持有烟商公司的股票,因此向政府施压,要求采取行动。1840年,英国正式以“自由贸易”为名,向中国宣战。此役英国轻松获胜。中国人太过自信,却完全敌不过英国如同奇迹般的新式武器:汽船、重型火炮、火箭,以及可连发的步枪。在接下来的和平条约中,中国同意不限制英国烟商的活动,并且还要赔偿中国军方造成的损失。此外,英国要求并取得了香港的使用权,于是香港就成了他们安全的贩毒基地。直到1997年,香港才回归中国。在19世纪末,中国鸦片成瘾者约有4000万,足足占了全国人口1/10。
1821年,希腊人起身反抗奥斯曼帝国,英国自由和浪漫圈子的人大感同情,甚至像诗人拜伦就亲自前往希腊,与这些反叛分子并肩作战。但就在同时,伦敦金融家看到的是大好商机。他们向反抗军领袖提议,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债券,为希腊反抗筹资。而如果最后希腊独立成功,就要连本带利偿还。于是,民间投资者有的为了利润,有的出于同情,也或者兼而有之,纷纷买入这种债券。至于这种希腊起义债券在伦敦证交所的价格,就随着希腊当地的战情起起伏伏。土耳其慢慢地占了上风,眼看反抗军就要战败,而债券持有人就快输到脱裤了。但就在此时,正因为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英国组织起一支国际舰队,在1827年的纳瓦里诺战役一举击溃奥斯曼帝国的主要舰队。从此,受到长达几世纪的征服统治后,希腊终于自由了。只不过,自由的代价就是一大笔巨额债务,这个新成立的国家根本无力偿还。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间,希腊经济都被欠英国的债务压得喘不过气。
一个市场究竟能得到多少信贷,不能只看经济因素(例如发现新的油田、发明新的机器),而也得考虑政治事件的影响,例如政权更迭或是采取了更积极的外交政策。诺瓦里诺战役之后,英国资本家投资高风险海外交易的意愿就更高了。他们亲眼证实,如果外国债务人拒绝偿还贷款,女王陛下的军队就会去为他们讨债。
到了今天,资本主义教条最常见也最有影响力的分身就是自由市场主义。如果是对自由市场最死忠的支持者,不仅会认为国家不该出兵影响国际事务,甚至也会批评国内的种种福利政策。他们对政府的建议,会和老庄思想不谋而合:无为而治,什么都别管。
然而,如果讲到最极端的情况,相信自由市场的概念其实就像相信圣诞老人一样天真。这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完全不受政治影响的市场。毕竟,经济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信任”,而信任这种东西总是得面对种种的坑蒙拐骗。光靠着市场本身,并无法避免诈欺、窃盗和暴力的行为。这些事得由政治系统下手,立法禁止欺诈,并用警察、法庭和监狱来执行法律。如果国王或政府行事不力,无法做到适当的市场规范,就会失去信任、使信用缩水,而经济也会衰退。不论是1719年的密西西比泡沫,还是2007年美国房地产泡沫带来的信用紧缩和经济衰退,都一再提醒着我们这些教训。
如果真的是完全自由的市场,没有国王或神职人员来监督,贪婪的资本家就能够通过垄断或串通来打击劳工。
在中世纪结束的时候,基督教欧洲几乎完全没有奴隶制度的现象。但到了现代早期,欧洲资本主义兴起,大西洋奴隶贸易也应运而生。奴隶贸易这场灾难的罪魁祸首并不是暴君或是种族主义者,而是不受限制的市场力量。
在中世纪,糖在欧洲是难得的奢侈品,必须由中东进口,而且价钱令人咋舌,使用的时候百般珍惜,视为某种秘密成分,加进各种美食或是蛇油为底的药物中。等到美洲开始有了一片又一片的大型甘蔗园,就开始有越来越多的糖运抵欧洲。糖价开始下跌,而欧洲对甜食也越来越贪得无厌。商人见到机不可失,开始生产大量甜食:蛋糕、饼干、巧克力、糖果和含糖饮料(例如可可、咖啡和茶)。英国人每人每年的糖摄取量,从17世纪初接近为零,到19世纪初竟然达到大约8公斤。
从16世纪到19世纪,大约有1000万非洲奴隶被运到美洲,其中有大约七成都在甘蔗园里工作。奴隶的劳动条件极度恶劣,大多数奴隶生活悲惨、英年早逝。而且欧洲人发动战争俘虏非洲人,再从非洲内陆千里迢迢运至美洲,数百万非洲人就这样在战乱或运送过程中丧命。而这一切,不过就是为了让欧洲人能够在茶里加糖、能吃到甜点,让人能够靠着贩糖而获取暴利。
奴隶贸易背后的黑手并不是国家或政府。这项产业完全出于经济,是自由市场依据供需法则所组织及提供资金。民间贩奴公司甚至在阿姆斯特丹、伦敦和巴黎证交所上市,出售股份。一些中产阶级的欧洲人也就是希望有个好机会投资赚钱,就买了这些股票。靠着这些钱,公司得以买船、雇用水手和士兵,他们在非洲购买奴隶,再运到美洲卖给庄园园主。贩奴的收益就能顺便购买庄园的作物及产品,例如糖、可可、咖啡、烟草、棉花和朗姆酒。满载而归回到欧洲之后,蔗糖和棉花可以卖到一笔好价钱,接着他们就能再次前往非洲,把这个获利颇丰的勾当再次如法炮制。这种安排可让股东心花怒放、再满意不过。在整个18世纪,贩奴的获利约为6%;任何一个现代的投资顾问都还是会说这相当不错。
这是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美中不足之处。它无法保证利润会以公平的方式取得或是以公平的方式分配。而且相反的是,因为人类有追求利润和经济成长的渴望,就会决定盲目扫除一切可能的阻挠。等到“成长”成了无上的目标、不受其他道德伦理考虑的制衡,就很容易衍生成一场灾难。有一些宗教(例如基督教和纳粹)杀害了数百万人,原因是出于仇恨。然而,资本主义也杀害了数百万人,原因则是出于冷漠和贪婪。大西洋奴隶贸易兴起的原因,并不是欧洲人对非洲人有什么种族仇恨。而那些买了股票的民众、卖了股票的证券营业员、管理奴隶贸易公司的经理,压根儿就不曾把非洲人放在心上。甘蔗庄园的园主就更不用谈了。很多园主根本住得远在天边,他们唯一关心关于庄园的事,就是账目要清楚好读,让他们知道自己赚了多少。
我们必须记住,人类的历史从来不是洁白无邪,大西洋奴隶贸易这件事绝非特例。像是前一章提过的孟加拉地区大饥荒,也是出于类似原因:英国东印度公司比较重视的是自己的利润,而不是1000万孟加拉地区人的生命。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军事行动,后面出钱的也是一群善良的荷兰人,他们爱孩子,会捐钱给慈善事业,也懂得欣赏好音乐和好艺术,但他们就是没感受到爪哇、苏门答腊、马六甲这些地方人民的痛苦。随着现代经济成长,全球各地还有无数的大小罪恶和灾难正在上演。
1876年,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Leopold II)成立了一个非政府人道组织,宣称目的是探索中非,并打击刚果河沿岸的奴隶贸易。同时该组织也表示会修筑道路、兴建学校和医院,为当地居民改善生活条件。在1885年,欧洲列强同意将刚果盆地大约230万平方公里土地拨给该组织管理使用。这片土地足足有比利时全国75倍大,从此称为刚果自由邦(Congo Free State)。只不过,从来没有人问过这片土地内足足有两三千万人民的意见。
在很短的时间内,这个所谓的人道组织就成了商业机构,真正的目的只是成长和获利。他们压根儿就已经忘了学校和医院这回事,整个刚果盆地遍布着矿场和农业庄园,多数由比利时官员掌控,而且无情地剥削着当地人民。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就是橡胶产业,当时橡胶迅速成为大宗商品,橡胶出口也成了刚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负责收集橡胶的非洲村民被规定上缴的产量越来越高,而且一旦少缴,就会被斥为“懒惰”,遭到严厉惩罚。有时候比利时官员会把他们的手臂砍掉,有时候甚至全村的人都遭到屠杀。就算是最保守的估计,从1885年到1908年之间,在刚果追求成长和利润的代价,就足足让600万刚果人命丧黄泉(至少占当时刚果人口的两成),甚至有些人估计惨死人数高达千万。
1908年以后特别是1945年以后,部分出于对共产主义的恐惧,资本主义的贪婪稍微受到控制。然而,不平等的情形仍然猖獗。时间到了2013年,虽然全球经济的大饼已经远大于1500年那块,但分配的方式却是极度不公,许多非洲农民和印度尼西亚劳工就算整日辛劳,能够赚到的食物还比不上500年前的先人。然而,就像农业革命一样,所谓的现代经济成长也可能只是个巨大的骗局。虽然人类和全球经济看来都在继续成长,但更多的人却活在饥饿和困乏之中。
面对这种指控,资本主义有两项响应。第一,资本主义已经把这个世界塑造成资本主义的样子,现在也只有资本主义能让它继续运行下去。唯一另一个足以和资本主义相抗衡的,就只有共产主义。在公元前8500年,就算有人对于农业革命深感后悔,但为时已晚,已经无法放弃农业。同样,虽然我们现在可能并不喜欢资本主义,但它也已经不可或缺。第二,资本主义也认为只要再多点耐心,天堂就一定会降临人间了。确实,过去我们犯过一些错,像是大西洋奴隶贸易,像是剥削了欧洲的劳工阶级,但这一切都让我们学到教训,只要我们再等等、再等饼变大一点,就能让人人都分到够大的一块。虽然说分饼的时候永远不可能达到公平,但至少能做到“足够”,让男女老幼每个人都能满足,甚至在刚果也不例外。
第十七章 工业的巨轮
在1700年,全球运输工具使用的原料多半是木材和铁,但今天我们却有各式各样的新材料任君挑选,像是塑料、橡胶、铝和钛,这一切我们的祖先都完全一无所知。另外,1700年的马车主要是由木匠和铁匠手工人力制作,但在现在的丰田车厂和波音公司工厂里,我们靠的是燃油引擎和核电厂来推动生产。类似的革命在几乎所有产业领域无处不在。我们将它称为“工业革命”。
在当时想要转换能量,只能靠一种东西:人类或动物自己的身体。在自然的代谢过程里,人类和其他动物燃烧有机燃料(也就是食物),把能量转换为肌肉运动。于是,男男女女或动物摄取谷物和肉类,燃烧碳水化合物和脂肪,再用这些能量来拉车或犁田。
因为所有能量转换只能靠人类和动物的身体,当时几乎所有人类活动靠的就是肌肉的力量。人类的肌肉能用来造车盖房,牛的肌肉能用来拖犁耕田,马的肌肉能用来运输货物。而所有能用来供应这些“有机肌肉机器”的能量来源只有一种:植物。至于植物的能量,则是来自太阳。植物靠着光合作用,将太阳能转为有机化合物。由此看来,历史上人类成就的几乎所有事情,第一步靠的都是将植物取得的太阳能转换为肌肉的力量。
正因如此,人类历史在过去一直是由两大周期来主导:植物的生长周期,以及太阳能的变化周期(白天和黑夜,夏季和冬季)。阳光不足、谷物尚未成熟的时候,人类几乎没有能量可用。这时谷仓空空,收税员无事可做,士兵无力行军或打仗,各个国王也觉得以和为贵。但等到阳光充足、谷类成熟,农民的收获堆满了谷仓,收税员四处忙着收税,士兵频频操练、磨刀利剑,国王也召集大臣,计划下一场战事。这一切的源头都是太阳能,这时已经取得并封装在小麦、稻米和马铃薯里了。
9世纪中国发明火药可以说有了小小的突破,能让热能转换成动能。一开始,要用火药推动弹丸听来实在太有悖常理,所以长久以来火药只是拿来制作炸弹。直到后来(起因可能是某些炸弹专家在研钵里磨火药,磨杵却被大力炸飞?),才终于发明了枪。而要再从火药发展为有效的火炮,就已经又过了大约600年。
大约在1700年左右,英国的矿井里开始回荡着一种奇特的噪音,可以说是吹起了工业革命进击的号角,一开始只是微微在远方响起,但十年十年过去,声音也愈趋雄壮,直到最后整个世界都笼罩在震耳欲聋的声响之中。这就是蒸汽机。
1825年,一名英国工程师将蒸汽机装到了一辆满载煤炭的列车上,让引擎将这辆货车沿着铁轨,将煤炭从矿场送到约20公里外最近的港口。这是史上第一列蒸汽动力火车。
从中国炼丹术士发现火药,到土耳其人用大炮粉碎君士坦丁堡的城墙,之间足足过了600年。但从爱因斯坦发现质量可以转化为能量之后(也就是E=MC2),仅仅过了40年,原子弹就已经落在了广岛和长崎,核电厂也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全球。
另一项重要发明是内燃机,仅仅花了不到一个世代的时间,就彻底改革了人类的运输,也让石油变成一种液体的政治权力。在这之前数千年,我们早就知道了石油的存在,但只用来为屋顶防水、替轴轮润滑。就算到了大约一个世纪前,大家还是认为石油就只有这些用处。说要为了石油流血打仗,简直是则笑话。当时为了土地、黄金、胡椒或奴隶打仗或许天经地义,但为了石油,可是万万说不过去。
至于电力的发展更为惊人。在两个世纪前,电力对经济还毫无影响力,多半只是用来做些神秘的科学实验,或是廉价的魔术把戏。但有了一系列的发明之后,电力就成了我们有求必应的神灯精灵。手指一弹,就能印出书本、织出衣服,保持蔬菜新鲜、棒冰不融化,还能煮晚餐、处决死刑犯,记录我们的想法和笑容,让夜间亮起灯光,还让我们有无数的电视节目能看。我们很少有人了解电力运作的机制,但更少人能够想象生活中没有电力该怎么办。
工业革命的核心,其实就是能源转换的革命。我们已经一再看到,我们能使用的能源其实无穷无尽。讲得更精确,唯一的限制只在于我们的无知。每隔几十年,我们就能找到新的能源来源,所以人类能用的能源总量其实在不断增加。
显然,这世界缺的不是能源,而是能够驾驭并转换符合我们所需的知识。如果与太阳任何一天放射出的能量相比,全球所有化石燃料所储存的能源简直是微不足道。太阳的能量只有一小部分会到达地球,但即使是这一小部分,就已经高达每年3766800艾焦(焦耳是能量单位,在地心引力下将一颗小苹果抬升一米,所需的能量就是一焦耳;至于艾焦则是1018焦耳,这可是很多很多颗苹果。)全球所有植物进行光合作用,也只能保留大约3000艾焦的能量。现在人类所有活动和产业每年约消耗500艾焦,而地球只要大约短短90分钟,就能从太阳接收到这么多能量。而且,这还只是太阳能而已。我们还有其他巨大的能量来源,像是核能、像是引力。引力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因为地球受到月球吸引而成的潮汐作用。
学习如何有效驾驭和转换能量之后,也解决了另一个阻碍经济成长的问题:原料短缺。等到人类找出方法驾驭大量而又廉价的能源之后,就开始能够取得过去无法使用的原料(像是在西伯利亚荒原采集铁矿),或者从越来越远的地方将原料运来(像是从澳大利亚将羊毛运到英国的纺织厂)。同时,科学上的突破也让人类能够发明全新的原料(像是塑料),或是发现先前未知的天然原料(像是硅和铝)。
化学家一直要到19世纪20年代才发现铝这种金属,但当时要从矿石中分离出铝非常困难,而且昂贵。于是,有几十年间,铝的价值甚至比黄金还要高得多。在19世纪60年代,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还会用铝质餐具来宴请最尊贵的客人,至于那些二等的客人,就只能用黄金的刀叉来凑合凑合。但到了19世纪末,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方法能够大量、廉价提炼铝,目前全球的铝生产量达到每年3000万吨。如果拿破仑三世听说这些属民的后代居然拿铝做成抛弃式的铝箔,用来包三明治、带剩菜,用完就丢,想必是大惊失色。
两千年前,地中海盆地的人如果属于干性肤质,就会在手上抹橄榄油。而今天人们抹的是护手霜。我在附近一家店里随便买了一支简单的现代护手霜,里面的成分如下:去离子水、硬脂酸、甘油、辛酸/癸酸三酸甘油酯、丙二醇、肉豆蔻酸异丙酯、人参根提取物、香料、鲸蜡醇、三乙醇胺、硅灵、熊果叶萃取、抗坏血酸磷酸镁、咪唑烷基脲、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樟脑、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羟基异己基3–环己基甲醛、羟基香茅醛、芳樟醇、丁苯基甲基丙醛、香茅醛、苎烯、香叶醇。以上几乎所有的成分,都是在过去两世纪间才发明或发现。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遭到封锁,造成原物料严重短缺,可做成爆炸物的硝石更是奇缺无比。德国本身并不产硝石,当时最大的硝石产地在智利和印度。虽然用氨来取代硝石也可以有同样的效果,但当时要生产氨的成本还非常高。可以说德国人走运,他们的同胞:一位名为弗里茨·哈伯(Fritz Haber)的犹太化学家在1908年发现了一套技术,几乎只要用空气就能制备出氨。等到战争爆发,德国人已经将哈伯的发现投入工业生产,只要靠着空气当原料,就能制作爆炸物。有学者认为,要不是有哈伯的发现,德国绝无可能撑到1918年的11月。(哈伯在大战期间也是引导使用毒气的先驱。)而且,这项发现还让哈伯赢得了1918年的诺贝尔奖,但可以想见他得的是化学奖,可不是和平奖。
一般情况下,我们想到工业革命,脑中浮现的画面就是一片都市景象、冒着烟的烟囱,或者是一群煤矿工人汗流浃背,深入地底辛苦工作。然而,工业革命最重要的一点,其实在于它就是第二次的农业革命。
机械化不只是机器的事,连植物和动物也同样遭到机械化。差不多就是在以人为本的宗教将智人提升到神的地位的时候,各种农场上的动物已经不再被视为活生生、能够感受到痛苦的生物,而是被视为机器一般对待。时至今日,这些动物常常是在像工厂一样的地方被大规模制造,它们的身体被依照产业的需求来形塑。这些动物的一生就像是巨大生产线的齿轮,决定它们生命长短及质量的,就只是各种商业组织的利润和亏损。虽然业界让它们存活、吃得饱、维持基本健康,但却对它们的社会和心理需求毫不关心(除非直接影响到了生产)。
大西洋奴隶贸易并非出于对非洲人的仇恨,而现代畜牧业也同样不是出于对动物的仇恨。这两者背后共同的推手,就是冷漠。大多数人,在生产或是消费各种奶、蛋、肉类的时候,都很少想到提供这些食物的鸡、牛或猪。就算有些人真的想过,也常认为这些动物真的和机器没什么两样,没有感觉、没有情绪,并不会感受到痛苦。但讽刺的是,正是那些制造了挤奶器和集蛋器的科学,最近也赤裸裸指出这些哺乳动物和鸟类同样有复杂的感觉和情绪。它们不仅能感受到生理上的痛苦,也同样能感受到心理情绪上的痛苦。
演化心理学认为,家禽家畜的情感和社交需求还是源自野外,是因应当时生存和繁衍的需要而形成。例如,野生的母牛必须知道怎样和其他母牛或公牛建立紧密的关系,否则就不可能生存和繁衍后代。而为了学习必要的技能,演化就会在小牛(以及所有社交性哺乳动物的幼崽)的心理植入强烈想要玩耍的欲望,这正是哺乳动物学习社交行为的管道。此外,小牛还有另一股更强大的欲望,就是不能和母亲分开,毕竟当初在野外,母牛的奶水和照顾是生存的关键。
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小牛确实不再需要为了生存或繁衍而和母亲相处,也不用和同伴玩乐。但从主观的角度来看,小牛仍然会有一股强大的冲动,想要和母亲在一起,想和其他小牛玩。这些冲动无法满足,就会让它十分痛苦。这是演化心理学的基本道理:过去在野外形成的种种需求,就算现在已经不是生存和繁殖所必要,仍然会持续造成主观的感受。工业化农业的悲剧在于,它一味强调动物的客观需求,却忽略了它们的主观需要。
除了物质需求之外,猴子必然还有种种心理需求和欲望,如果未能满足这些需求,就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间,许多研究都证实这项结论不仅适用于猴子,对其他哺乳动物和鸟类也同样适用。但在目前,数百万的家禽家畜与哈洛的猴子处于同样的水深火热之中,饲养者常常将幼崽与母亲分开,单独饲养。
如果将所有数字加总,全球随时都有数十亿只家禽家畜就像活在工厂生产线上,而每年宰杀总数更达到百亿。采用工业化的禽畜饲养方式后,农业生产量和人类粮食储备量大幅增长。像这种工业化的畜牧业,再加上农作物种植的机械化,就成了整个现代社会经济秩序的基础。在农业工业化之前,农地和农场生产的食物大部分都得“浪费”在供给农民和农场上的动物食用,只剩下一小部分能供给其他工匠、教师、神职人员和官僚。因此在当时,农民在几乎所有的社会里都占了总人口九成以上。随着农业工业化,只需要越来越少的农民数量,就足以养活越来越多的办公或工厂人口。例如现在的美国,只有2%的人口以农业为生,但仅仅就是这2%,不仅养活了整个美国的人口,还有剩余粮食可以出口到世界各地。如果没有农业工业化,就不会有足够的人力来办公思考和从事工厂劳动,也就不可能有都市里的工业革命。
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如果想要存活,就得不断提高产量,很像是鲨鱼,如果不一直游动就会窒息。然而,光是生产还不够。生产出来之后,还得有人买,否则业者或投资人都得关门大吉。为了避免这种灾难,确保不管什么新产品都有人买账,就出现了一种新的伦理观:消费主义。
而且,这套理论已经成功了。我们都成了乖巧的消费者,买了无数种我们并不真正需要的产品,而且有的根本就是昨天才知道的。制造商设计产品的时候,刻意让它在一段短时间后就被淘汰;而且就算旧型号明明就足以满足各种需求,厂商还是会不断推出新型号,我们如果不跟进,就仿佛显得落伍。购物已成为人类最喜爱的消遣,而且消费性产品也成了家人、朋友、配偶之间不可或缺的中介。各种宗教节日(例如圣诞节)都已经成了购物节。甚至像是美国的阵亡将士纪念日(Memorial Day),原本庄严肃穆的一天,现在的重点全成了跳楼大特价。许多男男女女纪念这天的方式,就是跑去血拼,大概是想证明这些自由的捍卫者并不是白白送死。
美国每年为了节食所花的钱,已经足以养活其他地方所有正在挨饿的人。肥胖这件事,可以说是消费主义的双重胜利。一方面,如果大家吃得太少,就会导致经济萎缩,这可不妙;另一方面,大家吃多了之后,就得购买减肥产品,再次促进经济成长。
然而,如果根据商人的资本主义伦理,所有的利润都该再投入生产而不是白白浪费,这样一来,消费主义伦理和资本主义道德该如何共存?没问题!就像过去的年代,今天也有精英分子和一般大众的劳力分工。在中世纪欧洲,贵族浪掷千金、尽享奢华,而农民则是省吃俭用、锱铢必较。但今天情况正相反。大富豪管理资产和投资非常谨慎,反而是没那么有钱的人,买起没那么需要的汽车和电视机却毫不手软。
资本主义和消费主义的伦理可以说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将这两种秩序合而为一。有钱人的最高指导原则是——“投资!”而我们这些其他人的最高指导原则则是——“购买!”
这种资本/消费主义的伦理,还有另一个革命性的意义。过去的伦理体系,常常要求人类做些难如登天的事,告诉他们照做就能上天堂。但总是要求他们慈悲、宽容,克服各种欲望和愤怒,还得放下己身的私利。这对大多数人来说实在太过强人所难。所以翻开伦理道德的历史,虽然会看到许多美妙的理想,但遗憾的是几乎没人能做到。大多数基督徒的作为不像基督,大多数佛教徒没听佛陀的话,大多数儒家子弟可能会让孔子频频摇头。但今天的情况有所不同了,大多数人都能轻松达到资本/消费主义的理想。想要进入这种新伦理所承诺的天堂,条件就是有钱人应该继续贪婪下去,把时间投入赚更多的钱,至于一般大众则是要尽情满足自己的欲望和热情,想要什么就买什么。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信众终于真的能够做到宗教要求的条件。只不过,我们又怎么知道它承诺的天堂是什么样子?答案是:看看电视,你就知道。
第十八章 一场永远的革命
今天,地球上住着大约70亿的智人。如果把所有人放上一个大磅秤,总重量约达3亿吨。另外,如果把所有家禽家畜(牛、猪、羊、鸡等等)也放在另一个更大的磅秤上,总重更足足达到7亿吨。但相对的是,如果把所有还幸存的大型野生动物(包括豪猪、企鹅、大象和鲸鱼等等)也拿来称,总重量已经不到1亿吨。我们在童书、各种影像和电视上还是常常看到长颈鹿、狼和黑猩猩,但在现实世界里,这些物种都已所剩无几。全球大概只剩下8万只长颈鹿,但牛有15亿头;灰狼只剩20万只,但狗有4亿只;黑猩猩只剩25万只,相比之下,人有70亿。可见,人类真的已经称霸全球。
很多人称呼这是“自然的毁灭”。然而,这其实并不能算是“毁灭”,而只是“改变”。自然是无法“毁灭”的。6500万年前,一颗陨石让恐龙灭绝,但却为哺乳类动物开启了一条康庄大道。今天,人类正在让许多物种灭绝,甚至可能包括自己。但即使如此,还是有某些生物过得生龙活虎。举例来说,老鼠和蟑螂可说是正在全盛时期。如果今天发生核灾而让世界末日降临,这些顽强的动物很有可能就会从闷烧的废墟里爬出来,准备好继续将自己的DNA传给千代万代。或许,现在的6500万年后,会有一群高智商的老鼠心怀感激地回顾人类造成的这场灾难,就像我们现在感谢那颗杀死恐龙的陨石一般。
虽然智人已经越来越不受自然的摆布,但却越来越受到现代产业和政府的支配。工业革命带来许多社会改造的实验性做法,而各种改变人类日常生活和心理的事件更是多不胜数。其中一个例子,就是将过去传统农业社会的时间节奏替换成工业社会一致而且精确的时间概念。
英国的第一条商业铁路在1830年正式启用,连接利物浦和曼彻斯特。10年后,终于首次公布火车时刻表。因为火车的速度比传统马车快上太多,所以各地时间的微小差异就造成了巨大的困扰。1847年,英国各家火车业者齐聚一堂,研拟同意统一协调所有火车时刻表,一概以格林尼治天文台的时间为准,而不再遵循利物浦、曼彻斯特、格拉斯哥或任何其他城市的当地时间。在火车业者开了头之后,越来越多机构跟进这股风潮。最后在1880年,英国政府迈出了前所未有的一步,立法规定全英国的时刻表都必须以格林尼治时间为准。这是史上第一次有国家采取了全国统一的时刻表,要求人民依据人工的时钟来过生活,而不是依据当地的日升日落周期有所调整。
从这个小小的出发点,后来发展出全球性的时刻表网络,全球同步的误差不到一秒。而在广播媒体上场之后(先是电台,后来则是电视),一方面人类进入了时刻表的世界,一方面广播媒体更成了主要的执行者和传播者。电台广播最早的内容之一就是报时用的讯号,通过哔声让偏远地区的居民或海上的船舶都能据以调整时钟。后来,电台也发展出每小时播报新闻的习惯。直到现在,新闻广播开头的第一条仍然是现在时间,就算战争爆发也得放在后面再报。第二次大战期间,英国广播公司的新闻播送到纳粹占领下的欧洲地区,而每段新闻广播的开头就是大本钟报时钟声的现场直播,可以说正是自由的钟声。甚至还有些天才的德国物理学家,居然找出一套方法,只要靠着钟声在广播中的微小差异,就能判断伦敦当时的天气。对德国空军来说,这可是珍贵无比的战事情报。等到英国私密情报局也发现了这一点,就不再采用现场直播,而用一组录音来取代。
为了让时刻表这套网络能够运作顺畅,人们开始四处都能见到价格便宜但运行精准的携带式时钟。当时如果是在中东或南美,顶多可能只有几个日晷。而在欧洲中世纪的城镇里,通常是全城共享一个时钟:在城镇的中央广场建起一座高塔,上面就有个巨大的时钟。这些塔钟几乎从来没有准过,但既然城里也没有其他的钟,似乎也就没什么关系。而到了现在,任何一个有钱人家的家里,计时装置的数量很可能就远远超过某个中世纪国家全国上下的数量。
工业革命让人类社会起了数十种重大的变化,采用工业化的时间概念只是其中之一。其他著名的项目还包括都市化、农民阶级消失、工业无产阶级的兴起、对一般大众的赋能、民主化、青少年文化,以及父权社会的解体。
然而这一切都比不上有史以来人类最大的社会革命:家庭和地方社群崩溃,改由国家和市场取代。据我们目前所知,人类在100多万年前生活在小型、亲密的社群之中,社群成员大多数都是亲戚。认知革命和农业革命并没有改变这一点。这两项革命让不同的家庭和社群结合,形成部落、城市、王国和帝国,但家庭和社群仍然是所有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单位。但后来,工业革命不过花了短短两世纪左右,就将这些单位粉碎成了原子。许多过去家庭和社群的功能,现在都被国家和市场取代。
在工业革命之前,多数人的日常生活都逃不脱三大传统框架:核心家庭、大家庭,以及当地的密切社群。大多数人在家族企业工作(例如家族的农场,或是家族经营的工作坊),或者也可能在邻居的家族企业工作。这时的家庭除了家庭功能,还要兼顾福利制度、卫生体系、教育系统、建筑产业、劳工工会、退休基金、保险公司、广播、电视、报纸、银行,甚至警察功能。
但除了少数例外,王国或帝国通常并不会干涉家庭和社群内的事务。而且,就算真想干涉,成效也十分有限。因为从传统来说,传统的农业经济很少有多余的食物能养活政府官员、警察、社会工作者、教师和医生等等。因此,大多数政权并不会发展出大规模的福利、医疗或教育系统。这些事情都还是留给家庭和社群处理。就算在极少数情况下,统治者试图干预农民的日常生活(像是秦帝国的连坐法),靠的也是以家中的户主或社群里的长者作为政权代理人。
甚至有些时候,因为地处偏远的社群交通不便、通讯困难,许多王国干脆直接将税收和暴力惩戒这些王室基本特权都下放给当地。举例来说,奥斯曼帝国就并未维持大批帝国警力,而是允许地方家族彼此私刑伺候。如果我的表哥杀了人,受害人的哥哥可能就会杀了我作为报复。而只要暴力行径不要过度扩大,不论是伊斯坦布尔的苏丹,甚至各省的帕夏(pasha,相当于省长)都会睁一眼闭一眼。
至于在中国的明朝(1368~1644),这个帝国实行“里甲”制度。10户为“甲”,110户为“里”。里甲制设有里长、甲首,负责维护地方治安、分配徭役、按丁纳税,而无须由帝国直接管理。从帝国的角度来看,这种里甲制度十分有利,帝国不需要自己养着成千上万的官员税吏,而是交给地方长者来监督各个家庭的情形。里长甲首不但了解地方情形,常常也能让税务运作顺畅,而无须国家军队介入。
很多时候,王国和帝国就像是收着保护费的黑道集团。国王就是黑道大哥,收了保护费就得罩着自己的人民,不受附近其他黑道集团或当地小混混骚扰。除此之外,其实也没什么功用。
然而,生活在家庭和社群的怀抱里并不如想象中的理想,甚至差得远了。家庭和社群对成员的压迫绝不下于现代国家和市场,这些家庭和社群内部常常充满紧张和暴力,而且成员别无选择。在1750年左右,如果一个人失去家庭和社群的保护,几乎必死无疑,不仅没有工作、没有教育,生病痛苦时也得不到任何支持。没有人会借他钱,出了问题也没人保护。毕竟,当时没有警察、没有社工,也没有强制性的义务教育。为了求生,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形,当时的人就得尽快寻找替代家庭或社群。离开原生家庭的男孩女孩,最好的情况大概就是找到新的家庭做帮佣;而最糟的情况,就是被迫从军或沦入风尘。
随着时间过去,国家和市场的权力不断扩大,也不断削弱家庭和社群过去对成员的紧密连接。国家开始派出警察,制止家族里的私刑,改用法院判决取代。市场也派出小贩和商人,让各地悠久的传统逐渐消失,只剩下不断汰换的流行商业文化。但光是这样还不够。为了真正打破家庭和社群的力量,他们还需要找到内应、从内部击破。
于是,国家与市场找上家庭和社群的各个成员,开出了他们无法拒绝的条件。他们说:“做自己吧!想娶想嫁都随你的意,别管父母准不准。想挑什么工作都可以,别担心什么大家长说的话。想住哪就住哪,就算没办法每周和家人吃上一次饭又有什么关系呢?你不用再依赖家庭或社群了。我们,也就是国家和市场,让我们来照顾你吧。我们会给你食物、住房、教育、保健、福利和就业机会。我们也会给你退休金、保险和保障。”
历史上,女性多半被视为家庭或社群的财产。但现代国家却将女性视为个人,不论其家庭或社群出身,都能享有独立的经济和法律权利。女性开始能够有自己的银行账户、自己决定想嫁的对象,甚至要离婚或自立门户都行。
然而,要解放个人是有代价的。现在许多人都悲叹着家庭和社群功能不再、觉得疏离,而且感觉冷漠的国家和市场对我们造成许多威胁。如果组成国家和市场的是一个又一个孤单的个人,而不是关系紧密的家庭或社群,要干预个人生活也就容易得多。现代高楼公寓,所有人各自锁在自己家里,连每户该付多少清洁费都无法达成共识,又怎么可能一起站出来抵抗国家机器?
国家、市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并不容易。国家和市场对于权利义务的划分意见不同,个人又抱怨这两者要得太多,又给得太少。很多时候,个人遭到市场的剥削,而国家不但不保护个人,反而还用军队、警察和官僚施加迫害。没人想得到,这种互动本身就有不少问题,更公然抵触过去世世代代的社会运作方式,竟然还是能够成功。经过数百万年的演化,人类的生活和思考方式都预设自己属于社群。但仅仅过了两个世纪,我们就成了互相疏远的个人。这可以说是文化力量的最佳证明。
到了现代,核心家庭并未完全消失,虽然被政府和市场取代了大部分的经济和政治作用,但还是留下了一些重要的情感功能。一般来说,人们还是认为现代家庭可以满足人类最亲密的需求,这是国家和市场(到目前为止)无法提供的。然而,就算在这一块,家庭也开始受到外界越来越多的干预。市场在人类恋爱和婚姻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过去靠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在则交给市场帮忙,先定下我们对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再把这些生活提供给我们——而且当然要收费。
国家同样也越来越介入家庭关系,特别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现在,父母有义务送孩子接受国家教育。如果父母特别爱辱骂孩子或对他们暴力相向,这样的父母就可能被国家限制权利。如有必要,国家甚至可以把父母关起来,将孩子送到寄养家庭。一直到不久前,如果有人说家长不得殴打或侮辱小孩,否则国家应该介入,都还会被当成笑话,认为这万不可行。
正如同核心家庭,只要社群的情感功能还没有完全被取代,就不会从现代世界消失。过去社群的物质功能,现在已经大部分由市场和国家接手,但在部落情谊、同舟共济这些情感上还有待努力。
市场和国家要增强这些情感面,靠的就是塑造“想象的社群”(imagined communities,另译“想象的共同体”),纳入的人数可能达到数百万之巨,而且是专为国家或商业需求量身打造。所谓想象的社群,指的是虽然成员并不真正认识彼此,却想象大家都是同一伙的。这样的社群概念历史悠久,并不是到了现代才乍然出现。数千年来,王国、帝国和教会早就担任了这种想象社群的角色。例如在古代中国,数千万人都认为全国就是一家人,而皇帝就是父亲。在中世纪,数百万虔诚的穆斯林也想象着整个伊斯兰社会就是一个家庭,彼此都是兄弟姐妹。然而,纵观历史,这种想象的社群力量有限,比不上每个人身边几十个熟人所结合成的密切社群。密切社群能够满足成员的情感需求,而且对每个人的生存和福祉都至关重要。然而,密切社群在过去两世纪间迅速衰微,开始由想象社群填补这种情感上的空缺。
现代所兴起的两大想象社群,就是“民族”和“消费大众”。所谓民族,是国家的想象社群。而所谓消费大众,则是市场的想象社群。我们说这些社群属于“想象”,是因为过去的村落社群都是成员彼此熟识,但现代不论民族或市场,成员都不可能像过去一样彼此熟悉。任何一个德国人,都不可能真正认识所谓德意志民族的8000万人;欧洲共同市场的5亿人口,也不可能都互相认识(欧洲共同市场后来发展成欧洲共同体,最后形成今日的欧盟)。
消费主义和民族主义可说是夙夜匪懈,努力说服我们自己和其他数百万人是一伙的,认为我们有共同的过去、共同的利益以及共同的未来。这并不是谎言,而是一场想象。不论是民族还是消费大众,其实都和钱、有限公司和人权相同,是一种“主体间”的现实,虽然只存在于我们的集体想象之中,但力量却无比巨大。只要这几百万德国人相信有德意志民族的存在,同样认同德国国徽,同样相信关于德意志民族的虚构故事,同样愿意为了德意志民族牺牲自己的金钱、时间甚至生命,德国世界强权的地位就难以动摇。
民族竭尽全力,希望能掩盖自己属于想象的这件事。大多数民族都会声称自己的形成是自然而然、天长地久,说自己是在最初的原生时代,由这片祖国土地和人民的鲜血紧密结合而成。但这通常就是个夸大其词的说法。虽然民族确实有悠久的源头,但因为早期“国家”的角色并不那么重要,所以民族的概念也无关痛痒。例如,中世纪纽伦堡的居民可能多少对德意志民族有些忠诚度,但相较之下,因为照顾自己多数需求的还是家人和当地社群,所以对家人和当地社群的忠诚度自然远远高出许多。另外,就算古代许多民族都曾有辉煌的过去,能够存活到今天的却很少。现有的民族多半是到了工业革命后才出现。
我们现在之所以有叙利亚人、黎巴嫩人、约旦人、伊拉克人的区别,只是因为当初英法两国的外交官在完全不顾当地历史、地理和经济的情况下,在一片沙漠之中确定出了所谓的边界。例如他们在1918年就规定,从此住在库德斯坦(Kurdistan)、巴格达和巴士拉(Basra)的人,就成了“伊拉克人”。至于谁是“叙利亚人”、谁又是“黎巴嫩人”,则主要是法国做的决定。不论是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Saddam Hussein)还是叙利亚前总统阿萨德(Hafez el-Asad),他们都全心全意不断想强化这些出自英法之手的民族意识,但他们夸口伊拉克人或叙利亚人千秋万世、直到永远,却只是种想象的空话。
近几十年来,所谓民族的社群概念不断被一群又一群的消费者削弱。这些消费者彼此并不认识,但都有同样的消费习惯和兴趣,因此不但相信还定义大家就是同一伙的。这可能听来不可思议,但我们身边早就有太多实例。举例来说,麦当娜的粉丝就能够构成一个消费者社群。他们要满足这项定义的方式,主要靠的就是购物。靠着购买麦当娜演唱会的门票、CD、海报、衬衫和手机铃声,就能定义谁是粉丝。至于曼联球迷、素食主义者、环保主义者等等也是如此。他们最主要的定义方式也是靠着消费。这可以说是他们身份认同的基石。如果是个德国素食主义者,要嫁给法国素食主义者的概率大概会高于嫁给德国的肉食主义者。
谈到现代革命,一般人想到的会是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1848年的欧洲自由革命,或是1917年的俄国革命。但事实上,讲到现代,其实每年都有革命性的改变。即使只是三十岁的人,也可以告诉那些打死也不信的青少年:“我年轻的时候,整个世界完全不是这样。”举例来说,互联网是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广泛使用,至今也才是20年左右的事。但我们已经完全无法想象没有网络的生活会如何。
前现代统治者的主要目标是维护传统秩序,甚至希望能够尽量回归过去失落的黄金年代。但到了过去两个世纪,政治主流却是要摧毁旧世界,再建起更好的世界来取代。现在就算是最保守的政党,也不敢说自己的目标就是维护一切保持不变。人人都在谈,要进行社会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这些承诺常常都是说到做到。
虽然这部分也是事实,但光是这样列出一长串我们太熟悉的惨案名单,却会造成误导,让我们只看到一个又一个的水洼,却忘了水洼之间还有干地。在现代晚期,虽然暴力和恐惧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但和平与安宁也同时来到历史新高。狄更斯写到法国大革命,就说“这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这句话不只适用于法国大革命,很可能也适用着由法国大革命揭开的整个时期。
特别是在“二战”结束后的70年间,情况更是如此。在这段时间,人类第一次有可能得面对彻底的自我摧毁,而且也确实爆发了相当数量的战争和屠杀。但这几十年同时也是人类历史上最和平的年代,而且程度是大幅领先。这点之所以让人意想不到,是因为如果就经济、社会和政治层次来说,这个时期的变动比以往任何时代都多。可以说虽然历史的板块构造以疯狂的速度移动碰撞,但这座火山却是纹风不动。这个灵活变动的新社会秩序,似乎既能够启动剧烈的结构变化,又能够避免崩溃造成暴力冲突。
大多数人看不到这个年代究竟有多么和平。我们毕竟都没真正看过1000年前的模样,所以很容易忘记过去的世界其实更加残暴。
更重要的是,我们比较容易体会个人的辛酸,而不是人类整体的苦难。但为了从宏观角度来看历史进程,我们需要看整体统计数据,而不只是看个人的故事而已。在公元2000年,全球战争造成31万人丧生,而暴力犯罪造成52万人死亡。当然,对每一个受害者来说这都是世界的毁灭,家破人亡,朋友和亲戚悲痛欲绝。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在2000年总共83万的死亡者只占了全球5600万总死亡人数的1.5%。在同样一年,车祸死亡的人数达到126万(占总死亡人数2.25%),自杀人数达81.5万(占总死亡人数1.45%)。
2002年的数字更夸张,在5700万死亡人口中,只有17.2万人死于战争,56.9万人死于暴力犯罪(也就是共74.1万人死于人类暴力)。相较之下,该年自杀的人数就有87.3万。所以我们看到,在“9·11”恐怖袭击后的一年,虽然恐怖主义和战争喊得震天价响,但说到某个人被恐怖分子、士兵或毒贩刺杀的可能,其实还比不上他自杀的可能。
暴力发生率下降,主要是因为国家制度的制定。纵观历史,大多数的暴力事件是出于家庭之间或社群之间的仇恨。(就算在今天,上述数据也能看出地方犯罪远比国际战争更为致命。)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在早期农业社会里,农民唯一知道的政治组织就是自己的社群,但他们受到的暴力对待层出不穷。要等到王国和帝国的力量增强之后,人类社会才开始对社群有了约束力,而使暴力程度下降。在中世纪欧洲这种各自独立的王国里,每10万人遭到凶杀的人数约在每年20~40人之间。而近几十年来,国家和市场大权在握,地方社群可以说消失,但暴力发生率也是进一步下降。全球现在每年每10万人遭到凶杀的人数只有大约9人,而且多半是发生在国家权力不彰的地方,像是索马里和哥伦比亚。至于像是欧洲这种权力集中的国家,平均每年每10万人只会有1人死于凶杀命案。
当然,我们还是会看到有国家运用国家力量残害自己的公民,而且常常就是这些恐怖的印象深植人心、挥之不去。在20世纪,有数千万甚至上亿人遭到自己国家的安全部队杀害。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国家控制的法院和警力仍然是提升了全球的安全水平。就算是在暴虐的独裁统治之下,现代人死于他人之手的可能性仍然低于前现代社会的水平。1964年,巴西出现了军事独裁政权,而且一直统治巴西到1985年。在这20年间,共有数千巴西民众遭到该政权杀害,另有数千人遭到囚禁和折磨。然而,就算在情况最糟糕的年度,里约热内卢居民死于他人之手的可能性,仍然远低于瓦拉尼人、雅韦提人(Arawete)或雅诺马莫人(Yanomamo)。瓦拉尼人、雅韦提人和雅诺马莫人都是住在亚马孙森林深处的原住民,他们没有军队、没有警察,也没有监狱。人类学研究指出,这些种族的男性约有25%~50%会因为财产、女人或名声的纠纷而死于暴力冲突。
历史上,我们看到各个帝国总是铁腕镇压叛乱,而且就算再也压制不住,最后也会孤注一掷,常常就是进行一场浴血混战。而等到帝国灭亡,接着就有一段无政府状态,战乱频传。但自从1945年以来,多数帝国都选择了和平的退位方式,帝国解体崩溃的过程变得相对迅速、平和且有序。
在1945年,英国还统治着1/4的地球。但不过30年后,它统治的土地就只剩下几个小岛。在这段时间,英国从一个又一个殖民地撤退,几乎没开过几枪,为国捐躯的士兵不超过几千人,杀害的人数也并不多。大家提到甘地的非暴力抵抗常常赞誉有加,但大英帝国其实也该得到部分的赞赏。帝国退位后,由各个独立的国家接管,大部分就享受着既成的稳定边界,也与四周的邻国愉快地和平共处。确实,大英帝国在遭到威胁时杀害了数万民众,而且几个敏感地区在英国撤出后便爆发了大规模种族冲突,造成数十万人丧生(特别是在印度)。然而,如果从长期的历史平均来看,英国撤退已经称得上是和平和秩序的典范。相较之下,法国殖民帝国就比较顽固了,崩溃撤退时仍然在越南和阿尔及利亚掀起血战,造成数十万人死亡。但就算是法国,从其他殖民地撤退时也算是和平迅速,而且离开后留下的是秩序井然的国家政府,而不是一团混乱。
1989年苏联解体,过程可以说是更为和平,只是在巴尔干半岛、高加索和中亚地区仍然爆发了种族冲突。一个如此强大的帝国,竟然消失得如此安静且迅速,可以说是史上罕见。在1989年,苏联并未遭受军事挫败(除了阿富汗),未受到外部入侵,未有人民叛乱反抗,甚至也没有像是马丁·路德·金式的大规模公民不服从运动发生。苏联当时仍然握有数百万的兵力,有上万辆坦克、上万架飞机,核武力量可以把全球炸到底儿朝天。无论是红军或其他华沙公约组织的军队也依然忠心耿耿。要是苏联最后一位统治者戈尔巴乔夫下令,红军还是会对所有人民开火。
除了极少数例外,自1945年以来已经不再有入侵并吞其他国家的事情发生。这种征服在过去一向是政治史上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许多伟大的帝国因此建立,大多数过去的统治者和民众也认为这是历史的必然。然而,今天世上任何地方都已经不可能再发生像是古罗马人、蒙古人和土耳其人那些逐鹿天下的事。自1945年以来,没有任何一个经联合国承认的独立国家遭到征服而灭国。虽然小型国际战争时而发生,仍有达百万的民众在战事中丧命,但战争已经不再是常态。
许多人以为和平是西欧的特色,那里富裕而民主,战事完全绝迹,但事实上,和平是先在其他地区发展,最后才传到了欧洲。所以,像是在南美,最后几场严重的国际战争是1941年的秘鲁与厄瓜多尔战争,以及1932~1935年的玻利维亚与巴拉圭战争。而且在这之前,南美在1879~1884年之后就不再有其他严重战事,当时一方是智利,另一方则是玻利维亚和秘鲁。
在过去,如果有些相对平静的年代(像是1871~1914年的欧洲),总是接着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战事。但这次不同。原因就在于,真正的和平不该只是“现在没有战争”,而是“不可能发生战争”。在过去,全世界从来未曾有过真正的世界和平。像是在1871~1914年间,欧洲各地的战争仍然是一触即发,不管是军队、政治家或一般公民也都有这种心理准备。过去所有所谓的和平时期都是如此。国际政治过去的铁律就说,“任何两个相邻的政体,都会有某种可能,让他们在一年之内向对方宣战”。像这样的丛林法则,无论是在19世纪晚期的欧洲、中世纪的欧洲、古代的中国或是古希腊,都同样大行其道、屡屡成真。如果雅典和斯巴达在公元前450年达成和平,很可能在公元前449年就又再度打了起来。
核子末日的威胁促进了和平主义;和平主义大行其道,于是战争退散、贸易兴旺;贸易成长,也就让和平的利润更高,而战争的成本也更高。随着时间过去,这个良性循环也就对战争造成另一个阻碍,而且可能最后看来会是最重要的阻碍:因为国际网络日渐紧密,使得多数国家无法再维持全然独立,所以其中任何一国片面宣战的机会也就大幅降低。大多数国家之所以不再发动全面战争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已经不再能够完全独立行事。虽然不管是在以色列、意大利、墨西哥或泰国,人民可能还是以为自己是个独立的国家,但其实任何经济或外交政策都不可能自外于他国,全面性的战争也不可能独自发动。
第十九章 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历史学家很少问这样的问题。他们不去讨论秦朝人是不是比先前采集为生的人更快乐,伊斯兰兴起后,埃及人是不是对生活更满意,也不讨论欧洲帝国在非洲崩溃之后,数百万非洲人的幸福受到什么影响。然而,这些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历史问题。目前大多数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纲领,虽然都说要追求人类幸福,但对于幸福快乐的真正来源为何却还是不明就里。民族主义者会说政治自决能够带来快乐。共产主义者会说无产阶级专政能够带来快乐。资本主义者会说自由市场能够创造经济成长,能够教导人类自立自强、积极进取,所以能够为最多人带来最大的快乐。
学者研究历史,但只是点出了一切的情形,像是政治、社会、经济、性别、疾病、性、食物、服装,而很少有人提到这些究竟如何影响人类的幸福。这是我们对于历史理解的最大空白之处。
大多数人类是要到1850年才开始享受到现代医学的果实,而且儿童死亡率急遽下降也是20世纪才出现的现象。至于大规模饥荒,一直到20世纪中叶都还是大问题。国际战争一直要到1945年后才变得罕见,而且一大原因还在于核子末日这项新的威胁。因此,虽然说过去几十年似乎是人类前所未有的黄金年代,但想知道这究竟代表历史潮流已经有了根本转变,又或只是昙花一现的美好,目前还言之过早。而且,要对现代性加以评价的时候,实在很难避开21世纪西方中产阶级的观点。但我们不该忘记,对于19世纪韦尔斯的煤矿矿工、中国鸦片烟的瘾君子,又或是塔斯马尼亚岛的原住民,观点必然相当不同。楚格尼尼的重要性,绝对不下于《辛普森一家》里的老爸霍默。
在过去几十年间,人类用了无数新方法干扰地球的生态平衡,而且看来可能后患无穷。有大量证据显示,我们纵情消费而不知节制,正在摧毁人类赖以繁荣的根基。
最后一点,虽然智人确实取得了空前的成就,或许值得沾沾自喜,但代价就是赔上几乎所有其他动物的命运。人类现在取得许多物资和资源,让我们得以免受疾病和饥荒之苦,但我们是牺牲了实验室里的猴子、农场里的奶牛、输送带上的鸡,才换来这些让我们扬扬得意的成就。在过去两个世纪间,有数百亿动物遭到现代工业制度的剥削,而且其冷酷程度是整个地球史上前所未有的。就算那些动物保护团体指出的现象只有1/10是事实,现代农业产业也已经是史上最大规模、最残暴的罪行。要评估全球幸福程度的时候,只看上层阶级、只看欧洲人、只看男性,都是巨大的错误。而且,或许只看人类也同样有失公允。
目前有一项耐人寻味的结论:金钱确实会带来快乐,但是有一定限度,超过限度之后的效果就不那么明显。所以,对于在经济阶层底层的人来说,确实是钱越多就越快乐。
另一项有趣的发现是疾病会短期降低人的幸福感,但除非病情不断恶化,或是症状带有持续、让人无力的疼痛,否则疾病并不会造成长期的不快。像是如果有人被诊断患有像糖尿病之类的慢性疾病,确实是会让人郁闷一阵子,但只要病情没有恶化,他们就能调适过来,觉得自己和一般人的快乐程度也没什么差别。
目前看来,对快乐与否的影响,家庭和社群要比金钱和健康来得重要。那些家庭关系紧密良好、社群互相扶持帮助的人,明显比较快乐。而那些家庭机能失调、一直无法融入某个社群的人则明显比较不快乐。而其中,婚姻又是特别重要的一项因素。多项重复研究发现,婚姻美好与感觉快乐,以及婚姻不协调与感觉痛苦,分别都呈现高度相关。而且,不论经济状况或是身体健康如何,情况都是如此。所以,就算是贫穷而有病在身的人,如果身边有爱他的另一半、爱他的家人、愿意支持他的社群,他就可能比一个孤单无伴的亿万富翁感觉更幸福快乐。(当然,前提是这个人不能真的穷到无法生活,而他的疾病也不会不断恶化或让他持续感受疼痛。)
虽然过去两个世纪间人类在物质条件上有了大幅改善,但因为家庭崩溃、社会失调,所以两者的作用很可能互相抵消。如果真是如此,现在的人并不见得比1800年更快乐。甚至是我们现在如此看重的“自由”,也可能是让我们不那么快乐的原因。虽然我们可以自己选择另一半、选择朋友、选择邻居,但他们也可以选择离开我们。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能够决定自己要走哪条路,但也让我们越来越难真正信守承诺、不离不弃。于是,社群和家庭的凝聚力下降而解体,这个世界让我们感到越来越孤独。
然而,关于快乐最重要的一项发现在于:快乐并不在于任何像是财富、健康甚至社群之类的客观条件,而在于客观条件和主观期望之间是否相符。
一切顺利的时候,我们的期望跟着膨胀,于是就算客观条件其实改善了,我们还是可能不满意。而在一切不顺的时候,我们的期望也变得保守,于是就算又碰上其他的麻烦,很可能心情也不会更低落。
你可能会觉得,这一切不就是老生常谈吗?就算没有这群心理学家、什么问卷都没做,我们也早就知道了。就像千年之前,先知、诗人和哲学家也早就说过,重要的是要知足,而不是一直想要得到更多。只不过,看到现代研究用了这么多数字和图表,最后得出和古人相同的结论,其实感觉还是不错。
对现代人来说,虽然有各种镇静剂和止痛药任我们使用,但我们越来越期望能得到舒适和快感,也越来越不能忍受不便和不适。结果就是我们感受到的痛苦程度可能还高于我们的先人。
这里的问题在于,我们的心理深深埋藏着一个推理的谬误。在我们试着猜测或想象其他人有多快乐的时候(可能是现在或过去的人),我们总是想要设身处地去想想自己在那个情况下会如何感受。但这么一来,我们是把自己的期望放到了别人的物质条件上,结果当然就会失准。现代社会丰饶富裕,我们很习惯每天都要洗澡更衣。但在中世纪,农民好几个月都不用洗澡,而且也很少会换衣服。对现代人来说,光是想到要这样生活,就觉得真是臭到要命、脏到骨头里,完全无法接受。只不过,中世纪的农民似乎一点都不介意。这种衣服长时间没洗没换的触感和气味,他们早就已经习惯。他们并不是因为太穷而无法负担换洗衣服,而是压根儿就没有这种期望。于是,至少就衣服这一件事来说,他们其实很满足了。
如果说快乐要由期望来决定,那么我们社会的两大支柱(大众媒体和广告业)很有可能正在不知不觉地让全球越来越不开心。假设现在是5000年前,而你是一个住在小村子里的18岁年轻人。这时全村大概只有50个人左右,老的老、小的小,身上不是伤痕皱纹遍布,就是稚气未脱,很有可能就会让你觉得自己真是好看,因而满是自信。但如果你是活在今日的青少年,觉得自己长相不怎么样的可能性就要高多了。就算同一个学校的人都输你一截,你也不会因此就感觉开心。因为你在心里比较的对象是那些明星、运动员和超级名模,你整天都会在电视、脸书和巨型广告牌上看到他们。
假设科学找出了能够医治所有疾疾的万灵丹,加上有效抗老疗程和再生治疗,能够让人永葆青春,那么,最可能发生的事,就是整个世界感到空前的愤怒和焦虑。
那些无力负担这些医学奇迹的人(也就是绝大多数人),一定会愤怒到无以复加。纵观历史,穷人和受压迫者之所以还能自我安慰,就是因为死亡是唯一完全公平的事。不论再富有、权力再大,人也难逃一死。光是想到自己得死,但有钱人居然能长生不老,就会让穷人怒火中烧、不可遏抑。
而且,就算是那极少数负担得起的,也不是从此无忧无虑。他们有太多需要担心的了。虽然新疗法可以延长寿命、常葆青春,但一旦真的死亡,仍然是无可救药。这么一来,原本自己和所爱的人应该能够永远在一起的,但就得更需要避免意外,不能被卡车撞到,也不能被恐怖分子炸成碎片!像这些理论上可以达到长生的人,很有可能一丁点儿的风险也不愿意承担,而且一旦真的失去配偶、子女或密友,他们感受到的痛苦更会高到难以想象。
但很遗憾,虽然我们总是想在人间创造出快乐的天堂,但人体的内部生化系统似乎就是对快乐多有限制,只会维持在恒定的水平。快乐这件事不适用于自然选择的原则,如果是个快乐的孤独隐士,对上两位整天焦虑的爸妈,前者会绝种,而后者却能把基因再传下去。快乐或痛苦在演化过程里的作用,就只在于鼓励或阻挡生存和繁衍。所以也不难想象,人类演化的结果,就是不会太快乐,也不会太痛苦。我们会短暂感受到快感,但不会永远持续。迟早快感会消退,让我们再次感受到痛苦。
有学者认为,人类的生化机制就像是个恒温空调系统,不管是严寒还是酷暑都要想办法保持恒定。虽然遇到某些事件会让温度暂时有波动,但最后总是会控制调整回到原来设定的温度。
至于人类的快乐空调系统,也是人人设定有所不同。如果说快乐的程度是由1到10分,有些人的生化机制天生开朗,就会允许自己的情绪在6到10分之间来回,大约稳定在8分附近。像这样的人,就算住在一个冷漠的大城市,碰上金融市场崩溃而丧失了所有积蓄,还被诊断患有糖尿病,还是会相当愉快乐观。也有些人,就是倒霉有着天生阴郁的生化机制,情绪在3到7分之间来回,大约稳定在5分附近。像这样的人,就算得到了密切社群的支持,中了几千万的乐透,健康得可以当奥运选手,还是会相当忧郁悲观。事实上,如果是这位天生忧郁的朋友,就算她早上中了几十亿的乐透,中午又同时找到了治愈艾滋病和癌症的方法,下午帮忙让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达成和平,晚上又终于和失散多年的孩子团聚,她感受到的快乐程度仍然顶多就是7分而已。不论如何,她的大脑就是没办法让她乐不可支。
此外,大多数生物学家也不是完全只看生物这一套。虽然他们主张快乐“主要”是取决于生化机制,但也同意心理学和社会学因素同样有其影响力。毕竟,我们这套快乐空调系统虽然有上下限,但在这个范围里还是可以活动活动。虽然要超出边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结婚和离婚却能影响心情在这个范围内的移动方向。那些平均就是只有5分的人,永远不会忽然在大街上开心地跳起舞来。但如果嫁了好老公,就能让她三不五时感受到7分的愉悦,而更能避开3分的沮丧。
让我们用古代中国农夫和现代香港企业家为例。假设我们这位古代农夫住在没有暖气的小土屋里,旁边就是猪圈;企业家住在拥有各种最新科技的豪宅,窗口就能俯瞰南海的浩瀚海景。直觉上,我们会觉得企业家想必比农民更快乐。然而,快乐是在脑子里决定的,而大脑根本不管土屋或豪宅、猪圈或南海,只管血清素的浓度。所以,农夫盖完了他的土屋之后,大脑神经元分泌血清素,让浓度到达X。而在现代,企业家还完最后一笔豪宅房贷之后,大脑神经元也分泌出差不多数量的血清素,并且也让浓度差不多到达X。对大脑来说,它完全不知道豪宅要比土屋舒适太多,它只知道现在的血清素浓度是X。所以,这位企业家快乐的程度,并不会比那位足以当他高高高高高祖父的农夫来得高。
历史上,只有一项发展真正有重大意义。现在我们终于意识到,快乐的关键就在于生化系统,因此我们就不用再浪费时间处理政治和社会改革、叛乱和意识形态,而是开始全力研究唯一能真正让我们快乐的方法:操纵人类的生化机制。如果我们投入几十亿美元来了解我们的脑部化学,并推出适当的疗法,我们就能在无须发动任何革命的情况下,让人过得远比以前的人快乐。举例来说,百忧解(Prozac)之所以让人不再沮丧,靠的就不是对任何体制的改革,而只是提高血清素的浓度。
赫胥黎笔下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世界,背后有一项基本生物学假设:“快乐等于快感”。在他看来,快乐就是身体感觉到快感。因为我们的生化机制限制了这些快感的程度和时间,唯一能够让人长时间、高强度感受到快乐的方法,就是操纵这个生化机制。
然而,这种对于快乐的定义还是受到一些学者质疑。在一项著名的研究中,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请受试者描述自己一般上班日的全天行程,再分段一一评估他们究竟有多喜欢或讨厌这些时刻。他发现,大多数人对生活的看法其实会有所矛盾。让我们以养小孩为例。卡尼曼发现,如果真要计算哪些时刻令人开心,哪些时候叫人无聊,就单纯的数字来说,养小孩可说是非常不愉快的事。很多时候,养小孩就是要换尿布、洗碗、处理他们的哭闹和脾气,这些都算是没人想做的苦差事。然而,大多数家长都说孩子是他们快乐的主要来源。难道这些人都是脑子有问题吗?
当然,这是一种可能。但还有另一种可能:调查结果让我们知道,快乐不只是“愉快的时刻多于痛苦的时刻”这么简单。相反,快乐要看的是某人生命的整体;生命整体有意义、有价值,就能得到快乐。快乐还有重要的认知和道德成分。价值观不同,想法也就可能完全不同,例如有人觉得养小孩就像是个悲惨的奴隶,得侍候一个独裁的小霸王,但也有人觉得自己真是满怀着爱,正在培育一个新的生命。正如尼采所言,只要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几乎什么都能够忍受。生活有意义,就算在困境中也能甘之如饴;生活无意义,就算在顺境中也度日如年。
不管任何文化、任何时代的人,身体感受快感和痛苦的机制都一样,然而他们对生活经验所赋予的意义却可能大不相同。如果真是如此,快乐的历史很可能远比生物学家想象的要来得动荡不安。这个结论并不一定是站在现代这边。如果我们将生活切成以一分钟为单位来评估当时是否幸福快乐,中世纪的人肯定看来相当悲惨。然而,如果他们相信死后可以得到永恒的祝福,很有可能就会认为生活真是充满了价值和意义;相对而言,现代世俗子民如果不信这一套,就觉得人到最后就只有死亡,迟早会被遗忘,没了任何意义。如果用主观幸福感问卷问道“你对生活整体是否满意”,中世纪的人很可能得分会相当高。
所以,我们的中世纪祖先会感到快乐,就只是因为他们有着对来世的集体错觉,因而感觉生命充满意义吗?没错!只要没人去戳破他们的幻想,又为什么要不开心呢?从我们所知的纯粹科学角度来看,人类的生命本来就完全没有意义。人类只是在没有特定目标的演化过程中,盲目产生的结果。人类的行动没有什么神圣的整体计划,而且如果整个地球明天早上就爆炸消失,整个宇宙很可能还是一样这么继续运行下去。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是不能排除掉人类主观的因素。但这也就是说,我们对生活所赋予的任何意义,其实都只是错觉。不管是中世纪那种超脱凡世的生活意义,或是现代人文主义、民族主义和资本主义,本质上都完全相同,没有高下之别。像是可能有科学家觉得自己增加了人类的知识,所以他的生命有意义;有士兵觉得他保卫自己的国家,所以他的生命有意义。不论是创业者想要开新公司,或是中世纪的人想要读经、参与圣战、兴建新庙,他们从中感受到的意义,都只是错觉与幻想。
这么说来,所谓的快乐,很可能只是让个人对意义的错觉和现行的集体错觉达成同步而已。只要我自己的想法能和身边的人的想法达成一致,我就能说服自己、觉得自己的生命有意义,而且也能从这个信念中得到快乐。
这个结论听起来似乎很叫人难过。难道快乐真的就只是种自我的欺骗吗?
如果快乐是在于感受快感,想要更快乐,就得操纵我们的生化系统。如果快乐是在于觉得生命有意义,想要更快乐,就得要骗自己骗得更彻底。还有没有第三种可能呢?
以上两种论点都有一个共同假设:快乐是一种主观感受(不管是感官的快感还是生命有意义),而想要判断快不快乐,靠的就是直接问他们的感受。很多人可能觉得这很合逻辑,但这正是现代自由主义当道而成的结果。自由主义将“个人主观感受”奉若圭臬,认为这些感受正是权威最根本的源头。无论是好坏、美丑、应不应为,都是由每个人的感觉来确定。
自由主义政治的基本想法,是认为选民个人最知道好坏,我们没有必要由政府老大哥来告诉人民何者为善、何者为恶。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想法,是客户永远是对的。自由主义艺术的基本想法,是各花入各眼,看的人觉得美就是美。自由主义的学校和大学,叫学生要为自己多想想。广告叫我们:“做就对了!”就连动作片、舞台剧、八点档、小说和流行歌,都不断在洗脑着:“忠于自我”、“倾听你自己”、“顺从你的渴望”。对于这种观点,卢梭的说法称得上是经典:“我觉得好的,就是好的。我觉得坏的,就是坏的。”
历史上大多数的宗教和意识形态认为,关于善、关于美、关于何事应为,都有客观的标准。在这些宗教和意识形态看来,一般人自己的感觉和偏好可能并不可信。从老子到苏格拉底,哲学家不断告诫人们:“认识你自己!”但言下之意也就是一般人并不知道自己真实的自我,也因此很可能忽略了真正的快乐。弗洛伊德很可能也会这么想。
基督教神学家应该也会同意这种说法。不管是圣保罗或是圣奥古斯丁都心知肚明,如果让人自己选择的话,大多数人都宁愿把时间用来做爱,而不是向上帝祈祷。这种选择绝对是顺从你的渴望,但这意思是想要快乐就该去做爱吗?圣保罗和圣奥古斯丁可绝对不会这么说。对他们而言,这只证明了人类本来就有罪,而且容易受到撒旦的诱惑。从基督教的角度来看,大多数人都多多少少沉溺在类似海洛因成瘾的情境里。假设有个心理学家,想调查吸毒者的快乐指数。经过调查之后,他发现这些吸毒者全部志同道合,所有人都说在吸毒的时候最快乐了。请问这位心理学家是不是该发表一份文件,告诉大家想快乐就该去吸毒?
根据道金斯《自私的基因》理论,正如同其他动物,人类在自然选择的影响下,就算对个人不利,他们也会选择要让基因继续流传下去。大多数男性一生劳苦、终日烦忧、竞争激烈、需要不断战斗,就是没办法享受一下平静的幸福;但这是因为DNA操纵着他们,要他们为它自私的目的做牛做马。DNA就像撒旦,用一些稍纵即逝的快乐作为引诱,令人为之臣服。
正因如此,大多数宗教和哲学看待快乐的方式,都与自由主义非常不同。最看重快乐这个问题的,就是佛教。两千五百多年来,佛教有系统地研究了快乐的本质和成因;正因如此,最近有越来越多科学团体开始研究佛教哲学和冥想。佛教认为,快乐既不是主观感受到愉悦,也不是主观觉得生命有意义,反而是在于放下追求主观感受这件事。
根据佛教的观点,大多数人太看重自己的感受,以为快感就是快乐,不愉悦的感受就是受苦。于是,人类就渴望能有快感,并希望避免不愉悦的感受。然而,这是大大的误解。事实是,人类的主观感受没有任何实质或意义。主观感受就只是一种电光石火的波动,每个瞬间都在改变,就像海浪一样。不论你感受到的是快感或不快,觉得生命是否有着意义,这都只是一瞬间的波动而已。
如果我们太看重这些内部的波动,就会变得太过执迷,心灵也就焦躁不安、感到不满。每次碰上不快,就感觉受苦。而且就算已经得到快感,因为我们还希望快感能够增强或是害怕快感将会减弱,所以心里还是不能感到满足。追求这些主观感受十分耗费心神,而且终是徒劳,只是让我们受制于追求本身。因此,苦的根源既不在于感到悲伤或疼痛,也不在于感觉一切没有意义。苦真正的根源就在于“追求”主观感受这件事,不管追求的是什么,都会让人陷入持续的紧张、困惑和不满之中。
人想要离苦得乐,就必须了解自己所有的主观感受都只是一瞬间的波动,而且别再追求某种感受。如此一来,虽然感受疼痛,但不再感到悲惨;虽然愉悦,但不再干扰心灵的平静。于是,心灵变得一片澄明、自在。这样产生的心灵平静力量强大,那些穷极一生疯狂追求愉悦心情的人完全难以想象。这就像是有人已经在海滩上站了数十年,总是想抓住“好的海浪”,让这些海浪永远留下来,同时又想躲开某些“坏的海浪”,希望这些海浪永远别靠近。就这样一天又一天,这个人站在海滩上徒劳无功,被自己累得几近发疯。最后终于气力用尽,瘫坐在海滩上,让海浪就这样自由来去。忽然发现,这样多么平静啊!
佛教与现代生物学和新世纪运动的相同点,在于都认定快乐不在于外在条件。但佛教更重要也更深刻的见解在于,真正的快乐也不在于我们的主观感受。我们如果越强调主观感受,反而就越感到苦。佛教给我们的建议是,除了别再追求外在成就之外,同时也别再追求那些感觉良好的心里感受了。
总结来说,我们现在会使用主观幸福感问卷,希望找出来我们主观认定什么时候有幸福感,而且认为找到特定的情绪状态就是找到了快乐。但相反的是,许多传统哲学和宗教(如佛教)则认为,快乐的关键在于追求真我、真正了解自己。大多数人都以为自己的感觉、想法、好恶就组成了自己,但这是一大错误。他们感觉愤怒的时候,心里想“我很生气,这是我的愤怒”。于是这一辈子做的,都是想要避开某些感受并追求另外某些感受。但他们从来没有发现,苦真正的来源不在于感受本身,而是对感受的不断追求。
如果真是如此,我们过去对于快乐这件事的历史认知,就有可能都是错的。或许,究竟期望是否得到满足、感受是否快活都不是重点,真正重要的问题在于人类是否了解自己。我们有什么证据,证明今天的人比起远古的采集者或中世纪的农民更了解自己呢?
大多数的历史书籍强调的都是伟大的思想家、英勇的战士、慈爱的圣人,以及创造力丰沛的艺术家。这些书籍对于社会结构的建立和瓦解、帝国的兴衰、科技的发明和传播,可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对于这一切究竟怎么为个人带来快乐或造成痛苦,却是只字未提。这是我们对于历史理解的最大空白之处。而且,现在该是补上的时候了。
第二十章 智人末日
在将近40亿年的时间里,地球上每一种生物的演化都是依循着自然选择的法则。没有任何一种是由某个具有智慧的创造者所设计的。以长颈鹿为例,它的长颈是因为远古时代长颈鹿原型之间的竞争,而不是因为有某个具有超级智慧的生物所操控。在长颈鹿原型之间,脖子较长的就能够得到更多食物,相较于脖子短的,也就产下较多后代。没有人(肯定也没有长颈鹿)曾经说过:“如果有比较长的脖子,就能让长颈鹿吃到树顶上更多叶子。所以我们就让脖子变长吧!”达尔文理论美妙的地方,就是并不需要有某位智慧过人的设计者来解释为什么长颈鹿会有长脖子。
大约1万年前,因为出现了农业革命,让古老的系统首次有了突破。那些还是希望鸡能够又肥又慢的智人,发现如果找出长得最肥的母鸡,再把它与动得最慢的公鸡交配,生出来的后代就会又肥又慢。这些生下来的后代再继续互相交配,后代的鸡就都具有又肥又慢的特点。这是一种原本不存在于自然界的鸡,之所以经过这样的智慧设计而出现,是因为人而不是神。
不过,与所谓全能的神相比,智人的设计技术还差得远了。虽然智人可以通过选择育种(selective breeding)来走快捷方式,加速自然选择的进程,但如果想要加入的特性并不存在于野生鸡的基因库里,就仍然无能为力。在某种程度上,智人与鸡之间的关系,就和一般常见而自然的共生关系十分相似。智人等于是对鸡施予了特定的选择压力,让又肥又慢的鸡特别能够繁衍下来;就像是蜜蜂采蜜授粉的时候也是对植物施予了选择压力,让花朵色彩鲜艳的品种更能生生不息。
巴西生物艺术家爱德华多·卡茨(Eduardo Kac)就在2000年推出了一项新艺术作品:一只发着荧光绿的兔子。卡茨找上法国的一间实验室,付费请求依他的要求改造出一只会发光的兔子。法国科学家于是拿了一个普通的兔子胚胎,再植入由绿色荧光水母取得的DNA。当当当当!绿色荧光兔隆重登场。卡茨将这只兔子命名为阿巴(Alba)。
所谓生物工程,指的是人类刻意在生物层次进行的干预行为(例如植入基因),目的在于改变生物体的外形、能力、需求或欲望,以实现某些预设的文化概念(例如爱德华多·卡茨心中的那种艺术)。
到目前为止,生物工程本身并不算是什么新的概念。人们数千年来一直使用生物工程来重新塑造自己和其他生物。一个简单的例子是阉割。在英文里,未阉割的公牛称为“bull”,阉割后的称为“ox”,这种将牛阉割的做法已经有大约一万年之久,阉割后的牛比较不具侵略性,也就比较容易训练拉犁。此外,也有一些年轻男性被阉割,好培养出可唱出女高音优美声调的假声男高音,或是能够协助宫廷事务的太监。
然而,遗传基因学家想改造的还不只是现有的生物,甚至也想让已绝种的动物再现身影。而且对象还不只是像电影《侏罗纪公园》演的恐龙。从西伯利亚冰层里挖掘出长毛象遗体之后,由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组成的科学家团队最近已经完成长毛象的基因定序。他们正在计划要拿一个现代大象的受精卵细胞,将大象的DNA换成长毛象DNA,再重新植回大象的子宫。只要再经过大约22个月,长毛象就能在绝迹近5000年后再次重现于地球。
然而,又为什么要画地自限,只做长毛象呢?哈佛大学的乔治·丘奇(George Church)教授最近指出,完成尼安德特人基因组计划(Neanderthal Genome Project)之后,我们就将能在智人的卵子里重建尼安德特人的DNA,在3万年后再次诞生一个尼安德特人的小孩。丘奇表示,只要给他少少的3亿美元预算,这就可能成真。而且已经有几位女性自愿担任代理孕母。
认知革命后,智人从几乎微不足道的猿类变成了世界的主人。然而智人的生理并没有什么改变,甚至连大脑的容量和外形也和过去几乎相同。可见这只是大脑内部几个小小的调整罢了。也或许,只要再有某个小小的调整,就会引发第二次的认知革命,建立一种全新的意识,让智人再次改头换面、彻底不同。
现在再来谈第二种可能改变生命法则的新科技:仿生工程。仿生工程结合有机和无机组织,创造出“生化人”(cyborg),例如为人类装上生化手就是一例。从某种意义上,现代所有人几乎多多少少都是生化人,用各种其他设备来辅助我们的感官和能力,像是眼镜、心脏起搏器、辅具,甚至还包括计算机和手机(这样一来就能减轻一些大脑要储存及处理数据的负担)。但我们正要迈入一个要成为真正生化人的门槛,真正让一些无机组织与身体结合而不再分开,而会改变我们的能力、欲望、个性以及身份认同。
第三种改变生命法则的方式,则是创造出完全无机的生命。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能够自行独立演化的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病毒。
我们这个现代晚期的世界,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认为所有人类应享有基本上的平等,然而我们可能正准备要打造出一个最不平等的社会。纵观历史,上层阶级总是说自己比下层阶级更聪明、更强壮,整体而言更为优秀。他们过去通常只是在自欺欺人,贫苦农家的孩子智力很可能和王子也相去不远。然而,在新一代医药推波助澜下,上层阶级的自命不凡可能即将成为一种客观事实。
这不是科幻小说的情节。在大多数的科幻小说里,讲的是像我们一样的智人,拥有光速宇宙飞船和激光枪之类的先进科技。这些小说里的伦理和政治难题多半和我们的世界如出一辙,只不过是把我们的情感和社会问题搬到未来的场景重新上演。然而,未来科技的真正潜力并不在于改变什么车辆或武器,而在于改变智人本身,包括我们的情感、我们的欲望。宇宙飞船其实只是小事,真正会惊天动地的,可能是能够永远年轻的生化人,既不繁衍后代,也没有性欲,能够直接和其他生物共享记忆,而且专注力和记性是现代人类的一千倍以上,不会愤怒、不会悲伤,而他们的情感和欲望完全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想把某种超级生化人的生活拍成电影给现代人看,就像是要为尼安德特人演一场莎士比亚剧目。事实上,未来世界主人翁与我们之间的差异,可能会远大于我们和尼安德特人之间的差异。我们与尼安德特人至少都还是人,但未来的主人翁很可能会更接近神的概念。
对我们来说,把科学怪人描述成一个怪物,而我们不得不为了拯救人类而将之摧毁,算是个比较能叫人放心的结局。我们喜欢这种版本,是因为这个版本暗示着人类仍然是万物之灵,再也不会有比人类更优秀的物种。此外,想要“改进”人类的尝试也必然失败,因为就算能够增强身体的能力,重点还是在那崇高而不得碰触的人类心灵。
但人类很难接受的一个事实就是,科学家不仅能够改造身体,也能改造心灵,未来创造出来的科学怪人可能就是硬生生比人类优秀不知凡几,他们看着我们,就像是我们看尼安德特人一样带着一种轻蔑和不屑。
我们真正应该认真以对的,是在于下一段历史改变不仅是关于科技和组织的改变,更是人类意识与身份认同的根本改变。这些改变触及的会是人类的本质,就连“人”的定义都有可能从此不同。我们还有多久时间?没有人真正知道。如同前面所提,有人认为到了2050年,就有少数人能够达到长生的状态。一些比较不那么激进的预测,则说时间点是在下个世纪或是下一个千禧年。然而,如果从智人长达7万年的历史来看,几千年又算什么呢?
就连生命伦理学这个领域,也宁可去回答另一个问题:“有什么是必须禁止的?”我们可以用活人做基因实验吗?用流产的胚胎?用干细胞?克隆羊符合伦理道德吗?克隆黑猩猩?克隆人类呢?虽然这些问题确实都很重要,但如果还认为我们能够踩刹车、阻止让人类升级成另一种不同的物种,可能就太天真了。原因就在于,虽然这些计划各有不同,但追根究底还是回到了对长生不死的追求:吉尔伽美什计划。不管是问科学家为什么要研究基因组,还是为什么要把大脑连接到计算机,或是为什么要在计算机里创建一个心灵,十有八九,都会得到相同的标准答案:这么做是为了治疗疾病、挽救人的性命。想一想,为了治疗精神疾病,就说要在计算机里创建一个心灵,难道不会觉得太小题大做?但就是因为这种标准解答太具正当性,所以没有人能够反驳。正因如此,吉尔伽美什计划正是现在科学的旗舰,能够让科学所做的一切都有了正当的理由。创造科学怪人的弗兰肯斯坦博士,现在就坐在吉尔伽美什的肩膀上。阻挡不了吉尔伽美什,我们也就阻挡不了弗兰肯斯坦博士。
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影响他们走的方向。既然我们可能很快也能改造我们的欲望,或许真正该问的问题不是“我们究竟想要变成什么”,而是“我们究竟希望自己想要什么”,如果还对这个问题视若等闲,可能就是真的还没想通。
后记 变成神的这种动物
在7万年前,智人还不过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动物,在非洲的角落自顾自地生活。但就在接下来的几千年间,智人就成了整个地球的主人、生态系统的梦魇。时至今日,智人似乎只要再跨一步就能进入神的境界,不仅有望获得永恒的青春,更拥有创造和毁灭一切的神力。
但遗憾的是,智人在地球上的所作所为,实在没有太多令人自豪。虽然我们主宰了环境、增加了粮食产量、盖起城市、建立帝国,还创造了无远弗届的贸易网络,但全球的痛苦减少了吗?一次又一次,虽然整体人类的能力大幅提升,但却不一定能改善个别人类的福祉,而且常常还让其他动物深受其害。
拥有神的能力,但是不负责任、贪得无厌,而且连想要什么都不知道。天下危险,恐怕莫此为甚。
历史年表
7万年 认知革命。出现能够描述虚拟故事的语言。
历史学的开始。智人传播至非洲之外。
5000年 出现最早的王国、文字和金钱。多神教信仰。
500年 科学革命。人类承认自己的无知,开始取得前所未有的能力。
欧洲人开始征服美洲和各大洋。整个地球形成单一历史场域。资本主义兴起。
200年 工业革命。家庭和社群被国家和市场取代。动植物大规模绝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