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暗的火
前言
第一章(一百六十六行)篇幅较短,占十三张卡片,其中所描绘的飞鸟幻日令人兴趣盎然。第二章,您最喜爱的一章,和那令人震惊的力作第三章,长度相等(均为三百三十四行),各占二十七张卡片。第四章在篇幅上又回复到同第一章相等,只占十三张卡片,其中最后四张是他逝世那天写的,仅留下修改稿而不是清稿。
这一部分外表极为粗糙,到处是毁灭性删除和变动很大的嵌插,而且字迹也不像清稿上面那样严格遵守卡片上印的杠杠而常常越界出线。其实您一旦纵身跃入,逼着自己在那混乱不堪的表面下睁开两眼窥探清澈的底层,就会发现那原来精确得真是美不胜收。其中没有哪一行诗断裂脱节,没有一处令人产生疑问。
谢德通常对待他那些草稿的态度是,一旦觉得不再需要就把它们焚毁: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有一天早晨,阳光灿烂,我站在门廊那儿亲眼目睹他在后院焚毁了整整一大堆,他站在那个焚化炉微暗的火前面,真像一位低头监视的官方送葬者,纸张在这种类似中世纪焚毁异端邪书的处刑当中化为黑蝴蝶随风飘荡而去。
只要我们两家之间那些落叶树的枝杈还是光秃秃的,从我家二楼就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谢德那间起居室的窗子,而且几乎天天夜里我都看得到老诗人一只穿拖鞋的脚在优雅地轻轻摆动。您由此可以推测到他正坐在一把矮椅子上看书呐,可您永远也没法儿看到别的,只能观赏到那只脚和它投下的黑影在那柱灯光下根据主人内心贯注的节律上下晃动。总在同一时刻,那只棕色摩洛哥皮拖鞋便会从穿着羊毛袜的脚上掉下来,那只脚呢,还在继续摆动,不过速度稍微放慢了些。您心里明白这说明睡觉和噩梦的时间无可奈何地迫近了,过几分钟,那脚指头便会去骚扰戳弄那只拖鞋,然后就一齐从我的黄金视野内消逝,我的视线可是穿越一根黑糊糊的弯枝杈才到达那边的。
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说,反正我在同谢德的友谊上得到了充分的报偿。这种友情尤其珍贵之处在于把亲切的感情隐藏起来,特别是在我们俩不是单独相处的时候,更是如此;彼此之间生硬的态度则是出自那种可以称之为内心尊严的驱使。约翰·谢德一辈子戴着面具,讳莫如深,外表跟沉稳的内心竟是那样不协调,以至于人们都倾向于认为他要么是在拙劣地伪装,要么就是在赶时髦。如果说,浪漫主义时代的诗人,为了赶时髦要显露出男子气概,就袒露出自己那招人的脖颈,修饰脸颊两侧的边幅,并且使山峦湖影映现在那对凝视的椭圆形明眸中,那么当今的吟游诗人,也许老化的机会更多,看上去非得像大猩猩或兀鹫才更符合潮流的要求。我这位崇高的邻居,如果只长着一张狮子般雄伟的脸或者易洛魁人那样的脸,倒也可能有些叫人赏心悦目之处。然而,不幸的是这两种特征掺和在一起了,只能叫人想起霍加斯画的那种性别模糊不清的、肉嘟嘟的酒徒。他那畸形的身躯啦,满头蓬乱的灰白头发啦,短粗手指的黄指甲盖儿啦,无神的眼睛下面的囊袋啦,我们只有把它们看成是那股雕琢纯化他那些诗句的完美力量使他从自身内部排除去的废品,才能解释得通。他自我勾销了自身的形象。
我有一张他的照片,这张我特别喜爱的彩色快照是我的一位一度交往的朋友在一个明媚的春天拍摄的,谢德在上面拄着一根原本属于他姑妈莫德(参见第86行)的挺结实的拐棍儿,我穿着一件从当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买来的白色防风衣和一条来自戛纳的松松垮垮的淡紫色裤子。我的左手半举着——看样子像是想拍拍谢德的肩膀,其实是要取下我的墨镜,可是那个动作在照片上给掐断了,停在半空中永远完不成了;右胳膊夹着那本图书馆的书是一部有关赞巴拉某种健美体操的专论集,我打算拿给那个寄宿在我家里的小伙子,就是拍这张照片的那个人看看,好引起他的兴趣。谁知一个星期之后,他居然背叛了我对他的信任,趁我去华盛顿办事的时候干下了卑鄙的勾当。我是回来之后才发现的。他一直利用那个机会跟埃克斯顿一个火红头发的婊子厮混,我那三间盥洗室里哪儿哪儿都留下了她梳头时掉下来的头发和一股臭味儿。当然我俩立刻分手了;我通过窗帘缝隙看到鲍勃这个剃平头的坏小子,拎着他那个破旧的旅行袋和我送给他的那副滑雪橇,怪可怜的样儿,凄凉地站在路边上,等待一位同学开车来把他接走,永远别再照面。什么事我都能宽恕,唯独背叛不行。
我俩,约翰·谢德和我,从来没对我个人遭遇的不幸详加讨论过。我们之间的亲密友谊是建立在更高一层、纯粹理性的基础上的,人在那种情况下可以摆脱感情上的苦恼,而不是共同分担它们。我对他那种敬慕在我是一种精神上的拔高。每逢我见到他,尤其是当着别人——那伙劣等人的面看到他的时候,我都体验到一种奇妙的惊讶感。我知道他们没有我这种感情,没有我这种觉察,竟把谢德的露面视为理所当然的事,而没有把每根神经,可以这么说,全都沉浸在他在场这一浪漫传奇的事迹中,这一点更增强了我那种惊讶感。他站在那里,我心里会想那个头颅里装着的脑子,跟他周围那些脑壳里保存的合成果子冻似的糨糊脑子相比,真可说是有天壤之别。他在(三月份那个晚上,站在柯教授家)那个阳台上眺望远方的湖水,我一直待在一旁观望着他。我亲眼目睹一种罕见的生理现象:约翰·谢德边了解边改造这个世界,接收,拆散,就在这储存的过程中重新把它的成分组织起来,以便在某一天产生一桩组合的奇迹,一次形象和音乐的融合,一行诗。我在少年时代也体验过这种激动人心的感觉。有一次我在舅父的城堡里,隔着一张茶桌望着那个魔术师,他刚变完一套绝妙的戏法儿,那当儿正在吃一盘香草冰淇淋。我凝视着他那扑了粉的脸蛋儿,凝视着他别在纽扣眼儿里的那朵神奇的花,它方才变换过各种不同的颜色,如今固定为一朵石竹花。我还特别凝视着他那些不可思议的、流体一般的手指,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手指就能捻弄那把小匙儿,把它化为一道阳光,或者把那个小碟往空中一扔,顿时变成一只鸽子。
容许我声明一下,如果没有我的注释,谢德这首诗根本就没有一丁点儿人间烟火味儿,因为像他写的这样一首诗(作为一部自传体作品又未免太躲躲闪闪,太言不尽意了),竟让他漫不经心地删除否定了许多行精辟的诗句,其中包含的人间现实不得不完全依靠作者和他周围的环境以及人事关系等等现实来反映,而这种现实也只有我的注释才能提供。对这项声明,我亲爱的诗人也许未必同意,但是不管怎么样,最后下定论的人还是注释者。
微暗的火 一首四个篇章的长诗
第一章
我是那惨遭杀害的连雀的阴影
凶手是窗玻璃那片虚假的碧空;
我是那污迹一团的灰绒毛——而我
曾经活在那映出的苍穹,展翅翱翔。
夜间敞着窗帘,我会让暗玻璃上现出
室内家具样样都悬空在那片草地上方,
多么令人高兴呵,室外大雪纷飞
遮蔽我对草坪的瞥视,高高积起
使得床椅恰好矗立在皑皑白雪上
矗立在外面晶莹明澈的大地上!
我的双亲去世时,我只是个婴儿。
他俩都是鸟类学家。我那么经常
试图回忆他们,以致今日我竟有
上千模样的双亲。遗憾的是他俩
隐没在自身美德之内,消逝远去,
但某些话语,我偶尔听到读到的,
诸如“心脏不好”一向涉及到他,
而“胰腺癌”则素来是与她相关。
我的上帝死得年轻。拜神我发觉
有辱人格,那些前提也谬无根据。
没有一个自由人需要上帝;可我自由吗?
我觉得大自然多么完全地同我形影不离,
我那稚气的味觉多么喜爱那金黄色
面糊糊,一半是鱼一半是蜜的味道!
我那儿童时代的图画本皆是些
裱糊我们小窝笼的着色羊皮纸:
紫红光环围绕着月亮;血橙色太阳;
成双成对的彩虹;还有那稀罕观象
那朵虹彩云——那时刻美丽而神奇,
在那山峦上方明朗的天空
一片椭圆形的乳白色碎云
映出远方山谷上演的一场
雷暴骤雨色彩缤纷的彩虹——
艺术氛围几乎笼罩了我们。
那里有道音墙:夜间之墙,
是由秋季万亿只蟋蟀筑成。
难以穿透!在登山半路上,
我会在它们狂鸣的颤音吸引下停住脚步。
那是苏顿博士家的灯光。那是大熊星座。
一千年前,五分钟
等于四十盎司细沙。
不眨眼地逼视繁星。无穷无尽的往昔
连带无穷无尽的未来:在你头顶上方,
它们像巨大翅翼那样合拢,你便消亡。
一丝微妙的痛楚,
是顽皮的死神在拖拉,又给放松释免,
但是始终存在,贯穿我的全身。一天,
我刚满十一岁,匍匐在地
观望一个上弦的玩具——
一个锡制男孩推动一辆锡制独轮小车——
绕过椅子腿儿,漫游迷失在床下,
蓦地一阵阳光突现在我的头脑中。
接着黑夜便来临。那片黑暗庄严肃穆。
我觉得全身通过时空在分向四面八方:
一只脚在山顶上,一只手
在水流湍急的海滩卵石下,
一只耳朵在意大利,一只眼睛在西班牙,
洞穴中,我的鲜血;群星里,我的脑浆。
我那三叠记里闷声悸动不已;
绿色光点闪现在那上更新世,
一阵冰凉的颤抖贯穿我那石器时代,
而所有的明天皆在我的肘部尺骨端。
整整一个冬季,每天午后
我都陷入那阵瞬间的昏厥。
随后病痛消失。逐渐淡忘。
我的健康开始好转。我甚至学习游泳。
但是就像那么一个被村姑胁迫的男孩,
用他那纯净的口舌扑灭她那可鄙的饥渴之火,
我受到诱惑,惊恐不安,从而堕落,
尽管考尔特老医生宣称我已经痊愈,
摆脱了,他说,主要是成长的痛苦那类病症,
但是那种疑惑逗留不去,那种羞愧始终存在。
第二章
最后是那不眠之夜,
我决定探测那邪恶,
那不可接受的深渊,与它相抗争,
把我曲折坎坷的一生全部致力于
这唯一的任务。今天我年已六十一。连雀
啄食于果仁。一只蚱蝉在独鸣。
莫德姑妈年满八十,她的生活突然
寂静无声。我们眼见那使人瘫痪的
一阵涌起的怒红和扭曲袭击了
她那高贵的面颊。我们送她至
疗养院闻名的松林谷。她会坐在玻璃窗前
接受日光浴,呆视着苍蝇飞落在
她的衣服上,飞落在她的手腕上。
她的记忆渐渐消失在增长的迷雾中。
她还能吐出声,顿住,探索,寻获
那一声起先像是可供使用的语句,
然而毗连细胞的江湖骗子夺走了
她所需的话语那个地盘,她一边
拼缀出哀求的表情,一边徒劳地
试图跟头脑中那些怪物评理论争。
在这种逐渐的衰朽中,
复活选择哪一时刻?哪年?哪月?
谁有赛跑计时表?谁来倒一下磁带?
何人运气欠佳,或者人人皆能逃脱?
一则三段论:别人死去;而我
并非是另一个;因此我不会死。
空间是目中密集的蜂群;时间是
耳中营营的歌声。在这个蜂窝里,
我给牢牢锁住。可我们若在出世前
能想象到尘世生活,那想必会显得
多么疯狂,多么令人难以置信,
难以启齿的怪诞,离奇的荒谬!
因此为何要加入人们庸俗的痴痴发笑?
为何要嘲笑没有人能证实的死后生活:
那种土耳其软糖,那些未来的竖琴,
那跟苏格拉底和普鲁斯特在柏荫道上的散步漫谈,
那长着火凤凰翅膀的六翼撒拉弗天使,
那有箭猪之类动物的佛兰德斯画派地狱?
倒不是我们想象得过于荒诞离奇:
困难在于我们没有使这足以显得
不大可能;总的说来,我们多半
想起的只是家中的一个鬼魂。
我们俩结婚已达四十载。至少已有
四千次我俩的脑袋揉皱了你那枕头。
四十万次那座落地钟奏出类似
威斯敏斯特大笨钟的粗乐声,
报出我俩共同享用的时辰。还会有多少
免费赠送的年历将使厨房那扇门儿增辉?
她管你叫做说教的大螽斯。
她难得微笑,而偶一为之,
却是痛苦的标志。她会猛烈抨击
我们的计划。两眼发呆毫无表情,
坐在她那辗转反侧的床铺上,伸开
两只囊肿的脚,用银屑散落的指甲
抓搔她的脑袋,呜呜咽咽,
单调地咕哝可怕的字眼儿。
她在读什么倒无关紧要,
(某一伪劣的现代诗篇
在英国文学中被说成是
“惊心动魄而令人信服”的文献——
什么意思则无人在意);问题在于
这三间屋当年把你我她连接在一起,
如今形成一个三折屏或一出三幕剧,
其中绘制描述的事件将会永世长存。
你仔细端详你那手腕:“八点一刻。
(表针这时呈叉状。)我看看电视。”
那肉汤似的苍白荧屏渐渐展示一片栩栩如生的污迹,
音乐涌出。
他瞧她一眼,
接着便转身向好心好意的珍射出一道死光。
接下来是一种旅行纪录片:
一位主持人带领我们穿越
三月里一个夜晚的薄雾,从远而近,
船的前桅灯宛如一颗渐渐扩大的星星,
临近那片碧绿、靛蓝、茶色的海洋,
我俩曾于一九三三年,她出生前九个月,
到那里游览过。如今一切成为过眼烟云,
事事模糊不清,几乎记不得那初次
长时间的散步,那持续不断的亮光,
那成群结队的船帆(白帆当中一蓝帆
与那海色怪不协调,另两张则是红帆),
那男人,身穿运动茄克衫,捏碎面包,
那群集的海鸥聒噪不休,震耳欲聋。
一只灰鸽蹒蹒跚跚混迹在其中。
钟敲十一下。你叹道,“唉,恐怕没有
什么可看的节目啦。”你拨弄那调频器:
忒尔克接连响,画面不断在变更。
商业广告给斩首。众多面庞给拂去。
一张张开的嘴,唱歌唱到半中腰,被抹掉。
一个蓄着连鬓黑胡子的白痴,正打算动用
他那管枪,可你的动作真是比他要快得多。
一个欢快的黑人举起小号正要吹。忒尔克。
你那枚红宝石戒指制造生活,也执法森严。
噢,关上吧!啪的一声响,生活遂给掐断,
只见亮光渐渐缩小成针头,消逝到漆黑的
无限境界。
你轻声打呵欠,去叠放你那个盘碟。
我们听见风声,听见那狂风卷枝桠
投向玻璃窗。电话铃声响?又不是。
我帮你把茶碟收拾起。那座落地钟
不断在摧毁嫩芽幼根,牢固的根基。
人们认为她试图横跨劳勤岬那边的湖泊;
兴趣浓厚的溜冰人,在特别严寒的日子,
时常在那湖面上从埃克斯溜滑到卫镇去。
也有人猜测她想必是昏昏沉沉迷失了路,
从布里奇道朝左转了弯;而另有人则说
她自戕了她那可怜的年轻生命。我明白。你明白。
这是一个解冻之夜,一个疾风之夜,
空中骚动不已。黑色的春天,
在湿漉漉的星光里,在湿淋淋的地面上,
就站在角落那边,瑟瑟发抖。
那湖泊横陈在雾霭中,冰层一半已淹没。
一个模模糊糊的形体从芦苇丛生的堤岸,
踏入一片噼啪爆裂、狼吞虎咽的沼泽,继而沉没。
第三章
那来世预备学院
既是一个幼虫,也是一朵紫罗兰:
一座理性早晨里的坟墓。可它却没领会到
整个这件事的要点,没领会什么事物最能
取悦那认为《启示录》预言业已实现的人;
因为我们天天有人死去;不只是对干枯骨,
也对血气方刚的生命,遗忘真是无比兴旺,
我们最美好的往昔如今都成为污浊一堆
皱巴巴的姓名、电话号码和发霉的档案。
我打算成为一朵小花,
或一只肥大的苍蝇,但永不遗忘。
我宁愿摒弃永生,除非新死的人
在天堂里能在它那壁垒里寻觅到
它历年储存的诸般事物:
凡人生活的忧郁和温柔;
热情和痛苦;长庚星外那架
逐渐缩小的飞机暗紫色尾灯,
香烟抽尽时你那种沮丧手势;
你冲狗儿的微笑样儿;
蜗牛留在石板上的银液粘轨迹;这种好墨水,这种韵脚,
这种索引卡片,这种一掉在地上总会形成
一个“&”符号的纤细橡皮筋。
相反的是
这家学院认为较明智的或许是
万勿对那天堂抱有过分的期望:
设若没人对新来乍到者打招呼,
说声哈罗,没有招待会,没有
思想灌输的说教,那该怎么办?
设若你给拖进无边无际的虚无,迷失了方向,
你那精神给剥得精光,彻底陷入孤独,
你的任务没完成,你的失望无人知晓,
你那躯体正在慢慢开始腐烂,
一个身穿晨袍、并非可脱去衣衫的人儿,
你那遗孀,俯伏在一张暗淡的床上,她本人在
你融化的脑子里只是模糊一团!那又该怎么办?
你成了一个鬼,怎样才能不惊惶失措:
侧身滑行,选择一处静地,沿岸前进,
遇见实体就滑降直穿而过,
或让人从你身上流通穿越。
怎样在那黑暗中,找到美神特拉,
倒抽一口冷气,见是小家碧玉一块。
怎样在螺旋型空间保持清醒头脑。
遇到怪异的转世化身则需加提防:
在天赐的复活过程中,蓦地发现
你已经是个弱小癞蛤蟆突然进入
一条汽车川流不息的繁忙道路中,
或是头熊仔在一棵燃烧的松树下,
或是书中一蠹鱼,
那该怎样来适应。
时间意味着持续,持续意味着变化:
因此那无时间性的永生必然会扰乱
感情程序。我们遂向
鳏夫提出忠告。他结婚两次:
在冥界遇见两位夫人;两人都爱,两人都可爱,两人
彼此忌妒。时间意味成长,
而成长在乐土生活中却毫无意义。
那位头发淡黄的夫人,抚爱着一个永无变化的孩子,
在一个忆起的池塘边缘哀伤,
水面上映现梦幻模糊的天际。也是一头金发,
而在暗处略显褐黄,
踮脚合膝,端坐在一处石栏杆上,
是那另一位,抬起泪汪汪的眼睛,
注视着那层穿越不透的蓝色烟雾。
因为正如我们从梦境中知晓那样,
跟我们亲爱的死者讲话十分困难!他们漠视
我们的疑虑、忐忑不安和羞愧——
那种惊觉他们已跟往昔迥然不同的尴尬感觉。
那位在远方一场战争中阵亡的同窗好友,
在他那扇门前观望到我们并不感到惊讶,
而在一种得意和忧郁相交融的感情下,
指着他那间地窨子房间里的泥潭水洼。
但是谁能教导我们该汇报的那种思想
清晨我们在某一位政治上的看守,
某一位身穿制服的狒狒的导演指示下,
朝大墙走去,列队排好,接受点名。
我们只会思考自己熟悉的事物——
韵律王国,数学群岛;
倾听远方鸡鸣,辨别
那灰墙上稀罕的苔藓;
我们在自己那双高贵的手被缚住的时刻,
便会嘲笑那些不如我们的人,乐意取笑
那些热诚投靠的白痴,只是为了好玩儿,
冲他们的眼睛啐唾沫。
谁也救助不了那名离乡背井的人,
那个躺在汽车旅馆里垂死的老人,
风扇在草原酷热的夜晚隆隆转动,
窗外些许彩色亮光
照到他的床上,像是往昔暗淡的双手
在提供珍宝;而死神来得飞快。
他透不过气来,咕哝两种语言祈求神灵,
薄翳在他胸中膨胀扩散。
一阵扭动,一阵撕裂——这是人预料得到的。
或许他找到了庄严的虚无;
或许他再次从块茎芽眼盘旋上升。
我们听见火葬场工人在格拉伯曼焚炉旁,
粗野狂笑,轻蔑哼哈,谴责那种甑式炉
大大不利于阴魂显形。
我们都避免批评信仰。
那位了不起的斯达奥沃·布卢
把行星扮演的角色视作灵魂着陆。
思考到禽兽的命运。一名中国人
跟他的祖辈啜茗饮茶,畅论礼仪,
真还要想象到何等程度。
我扯裂坡的奇思遐想。
而论述那成人范围以外、
彩虹般奇异的童年回忆。
我们的听众当中有一名年轻神甫,
有一位老共产党员。IPH至少可以
同教会和党的路线相抗衡。
在随后的岁月里它开始衰败:
佛教扎下了根。一个媒体私运进
苍白水果冻和浮置的曼陀林音乐。
卡拉马佐夫教兄,向一切蠕变的课室
咕哝他那用词不当的世上一切都许可;
为了满足那内部不牢靠的愿望,
弗洛伊德学派朝那座坟墓进军。
这一场乏味的历险多少帮助了我。
我学会在勘察死亡深渊时,什么
该不理睬。在我们失去自己的孩子时,
我顿悟那里一无所有:没有自封的
灵魂会触摸一块挂着钥匙的干木板,
夺走她那亲昵的称呼;也没有鬼魂
会在那阴暗花园里,山核桃树附近,
优雅地站起来迎接你和我。
“我敢保证不是百叶窗。听——又响了。”
“那是一缕卷须在抚摩窗玻璃。”
“什么从屋顶上滑落,砰的一声响?”
“那是冬季老人在泥潭里翻筋斗。”
谁在这么晚的风雨之夜还在疾驶?
那是作家的哀愁,那是三月里的狂风。
那是父亲和他的孩子。
随后是分秒时日,来去匆匆,
她不会再浮现在我们的脑际,
生活神速运转,那毛茸茸的蠕虫在奔行。
我无法奉告
我是如何知晓的——可我确知自身已越过
那道边界。我所热爱的一切俱已灰飞烟灭,
却没有一条主动脉表示遗憾。
一个橡皮太阳剧烈摆动下沉;
血黑色的虚无开始编织
一个网络,细胞之间相连
再相连,与那主干再相连。
于是在那黑暗衬托下,
显现一座喷泉向上高喷的白水柱。
我当然理解那决不是
我们的原子构成的;那景象留给人的感觉
也不是我们那类感觉。在生活中,谁都能
很快辨认出
自然界假象,于是在他眼前
芦苇变成一只鸟,疙里疙瘩的枝桠
变成了一个尺蠖,眼镜蛇的脑袋变成一只
淘气的折翼大飞蛾。但在
我这座白色喷泉的例子中,什么在感觉上确实
可以代替它,我想,
只有那怪异领域的长住者方能领会
而我只是个迷路人。
没多会儿我便见它融化消逝:
我尽管神志尚未清醒,却已返回地球。
我讲的这件事引起我那位医生发笑。
他深表怀疑,认为我处于那种境地,
“会不折不扣产生幻觉或梦幻,
不过那或许会发生在事后
而不会在正当崩溃那时刻,
不会,谢德先生。”
可是,医生,我死了!
他微笑着说,“没完全死:只是半个幽灵。”
我那视觉散发着真实气息。它具有
自身那种真实的格调、本质和奇趣。
确实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它那
胜利光芒不断垂直上升而熠熠放光。
受到街道和争斗那类外界炫目之光
困扰时,我时常转向内心省悟,
在那里,我的灵魂背景矗立着
那老实泉!而它的出现一向
会奇妙地抚慰我。随后,一天
我发现一桩好似孪生表演的奇迹。
我们那喷泉是一个路标和一项标记
客观存在那片黑暗中,
坚固如骨,实质如齿,
而在它那坚定的真实中又近乎世俗!
我原本可以坚持己见。
我原本可以让她讲些更多有关我俩
在“死后的境界”见到的那白喷泉。
但(我觉得)我如果提出那一细节,
她就会猛扑过来,好似抓住一种可喜可贺的
亲密关系,一种神圣的结合,
把她和我神秘地连接在一起,
我俩的灵魂顿时就会像
兄妹在那敏感的乱伦边缘
瑟瑟发抖。
基于一处误印——永生的上帝呵!
我一边开车回家一边思考:得到启迪,
终止调查我那深渊吗?
但是我顿时领悟到这才是
真正的要点,对位的论题;
只能如此:不在于文本,而在于结构;
不在于梦幻,而在于颠倒混乱的巧合,
不在于肤浅的胡扯,而在于整套感性。
对!这就足以使我在生活中可以找到
某种联系,某种饶有兴味儿的联系,
某种在这场游戏中相互关联的模式,
丛状的艺术性,以及少许正像
他们玩耍这类游戏而寻获的同样乐趣。
他们是谁倒也无所谓。没有声响,
没有诡秘亮光来自他们回旋的住所,
但是他们就在那里,冷漠而无声地
玩耍一种尘世游戏,使小卒升格为
象牙的独角兽或乌木的农牧神;
这儿点燃一个长寿,那儿熄灭
一个短命,杀死一位巴尔干国王;
促使一架高空飞机从空中坠落下
一大块凝结的冰块
砸死一个农民;藏起我的钥匙,
眼镜或烟斗。把这些
事件和物体连同远方的事件
和消失的物件协调在一起。为意外事故
为可能发生的事增添光彩。
第四章
现在我要说……诗人向往的
情调远远胜过那肥皂泡沫;
灵感连带它那冷冰冰的火花,
猝然浮现的形象,即时的词句,
给肌肤带来了阵阵涟漪三重波,
使人惊喜交加,汗毛根根倒竖,
宛如那生动的大型广告画面上,
我们的乳膏撑起那刈除的须髯。
而一切时间,始终如一,我亲爱的,
你也在那里,在词汇上,在
音节上,强调加重
那至关重要的节奏。往昔我听到一个女人的衣裙
窸窸窣窣声。我经常捕捉到
你那临近的思维音响和意识。
青春常驻你心间,经你摘引
我献给你的诗篇,转旧为新。
岁月在持续协调的沉吟中流逝。
头脑在衰退;
一个黝黑的白痴,我原想用而未用的名词,
都在水泥地上干瘪枯竭。
我贪恋加重的辅音,厄科的神子,
或许是基于一种感情,
偏爱那奇思遐想、
富有韵律的生活。
我觉得唯有
通过我的艺术,结合欢悦心情,
我才能理解生存,至少能理解
我的生存微小的一部分;
倘若我个人对宇宙扫描准确,
神圣光彩的诗句势必也不差,
我猜想那是一行抑扬格律诗。
我确信无疑我们会继续存在,
我的宝贝儿也会生活在某处,
正像我确信无疑我会在
清晨六点,一觉醒过来
一九五九年七月廿二日
那一日或许是个艳阳天;
呵欠连连,我把闹钟弦儿上,
忙把谢德的“诗稿”搁回架。
一只深色瓦奈萨,绯红的镶边,
在夕阳下盘旋,在沙地上歇息,
展现它那白斑点点的墨蓝翼梢。
穿过流动的阴影,消退的光芒
一个男人,并不理会这只蝴蝶——
我猜是哪位邻居的花匠——正推着
一辆空空的手推车,踏上那条小巷。
评注
40年代左右,他作为一名白兰地推销员来到赞巴拉,跟一位酒店老板的姑娘结了婚。他跟那个激进党的联系始自该党初次蠢蠢欲动的时候;那场革命一爆发,他那种朴实的组织能力便得到了几个不同部门的赏识。他因此怀着一个卑鄙目的,兜儿里揣着一把子弹上了膛的手枪,启程前往西欧;这事发生在一位无辜的诗人正在一个无辜的国家开始写《微暗的火》第二章那一天。我们在脑子里随时都应该想着自己在伴随着格拉杜斯一路同行;他从远方黯淡的赞巴拉前往翠绿的阿巴拉契亚地区,一路上穿越那首诗的整个儿长度,沿着诗的韵律道路前进,驶过一个韵脚,在诗行和诗行之间意义连贯处的角落附近放慢速度,同诗句的停顿共喘息,从一行到另一行、一个段落到另一个段落,一直晃荡到每页下端,在两个单词之间(参见第596行注释)躲藏起来,又在新的一章地平线上冒出来,以抑扬格步法越来越近地向前坚定不移地进发,穿过条条马路,拎着旅行袋登上五音步自动楼梯朝上移动,跨步走下来,再登上一连串想法的列车,走进一家旅馆大厅,在谢德抹掉草稿上一个单词那当儿关上床灯,在诗人深夜撂笔那时刻进入了梦乡。
晶莹的严寒已使晶莹的屋檐水滴永恒不朽。我们还该留意那个闪闪发光的“尖匕首”暗示着一场阴谋的暗杀活动,韵脚蕴含着弑君的阴影。
五月底,我辨认得出他那天才能力会使我心目中一些形象的轮廓得以成形。六月中旬,我终于十拿九稳地深信他会在一首诗中再现我脑中铭记的光辉灿烂的赞巴拉。我叫他着迷地听我谈论那个国家,让他脑海里充满我的想象,我带着醉汉那种豪爽气度把我自己无能为力写成诗歌的素材统统硬塞给他。说真的,诗歌史上很难再找到这样一个相同的例子——两个男人,出身、教养、推理联想、精神面貌和思维方式都迥然不同,一个是见多识广的学者,另一个是炉边诗人,竟缔结了这样一项密约。我最后认识到他对我的赞巴拉已经了解得滚瓜烂熟,一眨巴眼儿的工夫就能迸发出一首好诗。我便一有机会就敦促他克服他那种懒懒散散的恶习,赶快写起来。我那个小日记本记载了这样简单的话语:“建议他采取孤注一掷的措施”;“再次叙述那次逃亡”;“提供我家里一间清静的房间让他写作”;“商量把我的话录下来供他使用”;最后在七月三日那个日期下:“诗作开始了!”
众所周知,窗户古往今来一向是那种第一人称文学里的慰藉品。但是,像我这样一位观察者压根儿也没有十足的好运气能够模仿那位喜欢偷听的《当代英雄》或者《追忆逝水年华》里那位无所不在者。可我还是时不时给恩赐了些许幸福的猎取机会。
整个春季,我一直保持夜间的监视,观察到了他在仲夏时分干那项神奇的活儿的情况,这真叫我高兴啊!我准确地掌握了时间地点,到时候必定选择最佳的观察点,从那里追随他的灵感思路。我那个双筒望远镜会从远处找到他在不同的地点干活儿,我会对准焦距,全神贯注地注视:夜间,他楼上的书房亮着灯,一面友好的镜子给我反映出他耸起的肩膀和那支他不断用来挖挖耳朵的铅笔(时不时还审视一番笔铅,甚至放在嘴里尝一尝);午前,他在楼下书房的破碎阴影里鬼鬼祟祟地走来走去,只见一个闪亮的高脚杯静静地从文件柜那儿晃到小台架,又从小台架那儿晃到书架,如果必要的话,就给藏在但丁胸像后面;天热的日子里,在那棚架似的小门廊的藤蔓当中,我的视线透过那儿的花环,可以瞥见他的胳膊肘儿倚在桌上一块油布上面,胖乎乎的拳头支着发皱的太阳穴。由于透镜和光线上的小事故,再加上藤架和叶片的干扰,我经常看不清他的脸;也许是大自然有意这样安排,不让一位像是掠夺的人看到生长的奥秘吧;不过有时,诗人在他房前的草坪上遛来遛去,或是在草坪尽头那张长凳上坐一会儿,或是在他宠爱的那棵山核桃树下逗留片刻,我就能辨认出那种热情洋溢、狂喜和敬畏的神情,他就是在这种心态下,追随那些在他脑中用言词表达的形象;我也明白,甭管我这位持不可知论的朋友对此会怎样加以否认,那当儿,主必定跟他同在。
一盏高脚灯,带着样儿像羊皮纸的遮罩,照亮了那间屋子尽头,我看得见希碧尔和约翰在那边呐;她背朝着我,两腿并拢斜身坐在长沙发上,约翰则坐在长沙发近旁一个厚坐垫上,好像正在慢慢把刚玩完一局忍耐的散乱纸牌收拢起来。希碧尔一会儿晃动蜷缩的身子,一会儿擤擤鼻子;约翰那张脸则布满斑斑泪痕。说实话,我当时还没闹清我这位朋友用什么类型纸张写稿呢,我不禁纳闷儿一局纸牌游戏的结局怎么竟会让人这样泪流满面。我本来跪在弹性挺厉害的黄杨木树篱里,为了急于看得更清楚些,便站起来,一不小心碰翻了垃圾筒盖儿,造成哐啷一声响。这当然会被误认为是风刮的,希碧尔素来讨厌风,立刻离开高处那个休息处,走过来砰的一声把窗户关上,还嘎嘎地把遮光帘也拉下来了。
经常,大都是在夜间,贯穿在一九五九年整个春季,我为自己的性命提心吊胆。离群索居的地方向来是撒旦魔王喜欢光临的游戏场。我没法形容我那种孤独和痛苦的深度。我那位知名的邻居当然就住在那条小巷对面;有一段时间,我接受了一个放荡的青年做房客(他经常在午夜过后很久才回家)。可我还是要着重指出那种孤独的冰冷核心,对一个被迫流亡异乡的人来说,真是叫人很不好受。
这个哥尔斯华斯城堡在黄昏过后就变得尤其荒凉,昏暗得跟我头脑里的阴影色彩不相上下。隐秘的窸窸窣窣声啦,踩在去年枯叶上的脚步声啦,一阵没来由的风啦,一条巡视垃圾筒的狗儿啦——样样在我听来都像是一头四处觅食的嗜血动物在活动。我不断在几扇窗户前踱来踱去,丝睡帽浸透了汗水。赤裸的胸脯像个正在解冻的池塘;有时候,我用法官那管猎枪武装起来,敢于公然蔑视平台上的恐怖。我料想大概就是在那时分,在那些类似假面舞会那类欺骗性的春夜,树木内部的孳长声残酷地模仿我头脑里那些过去的死亡噼啪爆裂声;我料想大概就是在那时分,在那些可怕的夜晚,我习惯于向我邻居家中的窗户求援,期望从中得到些许安慰(参见第47—48行注释)。
等到后来我观察得筋疲力尽,四周犹如坟墓里那样阴冷,我只好上楼躺在我那无伴的双人床上,屏息躺着——我仿佛那时才神志清醒地活着,总算熬过我在祖国处境危险的那些夜晚,当时随时随刻都会有一帮情绪激昂的革命分子闯进门来,把我带出去,推搡到一堵月光照亮的大墙前面。一辆汽车飞快的奔驰声或一辆卡车吱吱嘎嘎的呻吟声,犹如生命美好的解脱和死亡可怕的阴影古怪相混地到来:那阴影会出现在我的门前吗?那些幽灵般的凶手会来杀害我吗?他们会立刻毙了我——或者把这位被氯仿麻醉过去的学者偷运回赞巴拉,红色的赞巴拉,让他在那儿面对一个亮得耀眼的细颈盛水瓶和一排坐在审判席上欣喜若狂的法官吗?
讣告作者没弄清的地方是路金这个姓氏来源于圣徒路加,其他如路考克、路克松和路卡什威奇等姓氏也如出一辙。这仅代表众多例子当中的一个,那种貌似不规则却源于父名而活生生继承下来的姓氏,围着一个卵石般的普通教名不断增多起来,有时是以奇形怪状出现的。路金那家人出身于埃塞克斯郡一个古老家族。其他诸如赖迈尔、斯克里威纳、林奈(使羊皮纸生辉的人)、波特金(制造狭颈小口鞋之类的花哨鞋鞋匠)等上千上万姓氏,其实都是跟行当有关而派生出来的。
他多多少少记得他的母后的模样——一名女骑师,高大壮实,宽肩膀,红彤彤的脸膛。一位表亲向她保证她的儿子在令人钦佩的堪贝尔先生的教导下会安全而幸福,那位先生教过不少顺从的小公主怎样把蝴蝶摊开来,怎样欣赏罗纳德勋爵的挽歌。可以这么说吧,他一辈子为之献身的众多的癖好都是些轻便的祭坛,从蠹鱼研究到猎熊,而且能在徒步旅行中滔滔不绝地把《麦克白》从头到尾背诵一遍;可他却一点也不关心那些受他托管的孩子的道德品行,喜欢女郎更胜过男孩儿,而且从不插手干预赞巴拉内部复杂激烈的火拼。
人往往不由自主地眷恋那种景色,就跟人在优越有利的时候往往依依不舍一样,事后才领悟到人的生活一瞬间就会起彻底变化。奥塔尔当时就处在这种心态中,他带着困惑的表情眺望远处王后居住区那边的楼房窗户;两个姑娘肩并肩地站在他身旁,她俩身穿闪亮的外衣,两腿修长,小鼻子粉红,绿眼睛现出犯困的神情,耳环动人地熠熠放光。那扇大铁门那儿,甭管什么时候,一向出现的人都不多,一条小道沿着那里展开,连接那条朝东的公路。一个手里拿着一小块亲自烘烤的糕饼的庄稼婆,无疑是那名哨兵的母亲,见那个没刮胡子、黑发的年轻nattdett(夜猫子)还没从他那个沉闷的岗亭下岗,便独自坐在虎爪式柱座的石头上,用女性纳闷儿的目光仰望着楼房那些萤火虫般的烛光从这个窗户到那个窗户来回闪烁;两名工人扶着他们的自行车也在注视着那些怪亮光;另一个蓄着两撇海象那种末端下垂的长胡须的醉汉,不断摇摇晃晃地走来走去,时而还轻轻拍拍椴树树干。在这种呆滞的生活中,人往往会注意到一些次要细节。那位国王就发现一些微红的泥浆弄脏了那两辆自行车车身,而且前轮彼此平行地朝同一个方向转动呐。突然之间,从丁香花丛当中那条陡峭的小径——一条抄近路通往王后居住区的道路——那位女伯爵慌慌张张奔跑下来,被她那件带褶裥的长袍折边绊倒了;与此同时,从王宫另一头有七位枢密元老,都穿着正规大礼服,分别拿着各种葡萄干蛋糕般大小的王位标志复制件,从石阶上庄严地匆匆大步走下来,那位女伯爵却抢先了他们一步,大声吐露了那一噩耗。那名醉汉开始唱起一首有关“小卡尔——小嘎子”的下流民谣,接着一个筋斗栽进那条半月形沟渠里。
一位让女伯爵彻底贿赂收买的精神病科老大夫,长得连外表也像只烂洋梨,叫王子确信他的种种恶习已经不知不觉地害死了他的老娘,如果他不放弃鸡奸那一怪癖,还会继续“在内心杀害她”。宫廷阴谋是一种把你牢牢缠住的鬼怪般蜘蛛,你越想拼命挣脱,它越会吐丝把你恶毒地牢牢缠住不放。我们这位王子年轻没经验,再加失眠搞得他心神恍惚,根本就没有一点反抗能力。女伯爵花了一大笔钱收买了王子的kamergrum(内侍),王子的保镖,甚至大部分宫廷大臣。
弗萝尔现在就睡在那个宽敞的窝里,蜷缩在当中凹陷处,盖一块真熊猫皮床罩,那是一群表示良好祝愿的亚洲人在他登基时刻刚从西藏火速运送来的。女伯爵住进去的那间前室有内部楼梯和浴室,而且也靠一个移动门跟西厢楼相通。我闹不清弗萝尔的母亲给了她什么指点或指令,反正那个小妞儿证实自己是个蹩脚的勾引者。她像个文疯子,一个劲儿试着修理一把裂了的古旧的中提琴,要不就摆出一副忧伤的姿态坐着,手里拿着两管都是音调哀伤而微弱的古旧笛子比来比去。这时候,王子一身土耳其装束打扮,懒洋洋地斜身躺坐在他爹那把大椅子上,两腿跨出一边的扶手,啪啪地翻阅一卷《赞巴拉史》,时而抄下几段,时而从那把坐椅边上凹陷的壁龛里摸出一副开车戴的老式风镜啦,一枚黑色蛋白石戒指啦,一团巧克力糖银色包装纸啦,或者一枚外国星形勋章。
傍晚天气暖和。他俩这样荒谬地同居一室的第二天,她光着身子,只穿一件无扣无袖的睡衣上身。一看到她裸露的四肢和三个耗子洞(赞巴拉解剖学),他就感到一阵恶心;他一边踱来踱去,思考自己的登基发言,一边会两眼并不看她,朝她那边扔过去她的短裤或者一件毛巾布罩袍。有时候,他回到那把舒服的老椅子那边去,会发现她坐在那儿哀伤地凝视那部历史书上一名bogtur(古代战士)的照片呐。他就会两眼依旧看着他的拍纸簿,同时一下子把她从椅子上猛力揪开;她只好伸个懒腰,走向窗座和灰尘扑扑的太阳光柱那边去;可是没过多会儿,她又会试着偎依着他,他呢,不得不要么用一只手把她钻过来的卷发脑袋推开,另一只手还在写着什么,要么把她的两只小粉爪子从他的袖子或腰带上分别掰开。
他醒来时发现弗萝尔正拿着一把梳子站在他的——毋宁说他爹或他爷爷的——穿衣镜前面,那是一个能映出无限风光的三屏镜,一面妙不可言的镜子,上面有钻石刻写的制作人博凯的苏达格签名。她在镜子前面转来转去:一种隐秘的反映装置便在镜子深处集合了无数裸体,一群花团锦簇的优美而哀伤的姑娘,在清晰的远方渐渐变得越来越小,或者突然变成一个个山林水泽的仙女,弗萝尔低声说其中有些肯定像她那些祖辈年轻时候的模样儿——一些站在目所能及的浅溪水里、梳理头发的乡村小妞儿,随后是那古老传说里的郁郁沉思的美人鱼,再靠后则一切均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三个夜晚,蓦地从墙内楼梯上传来一阵极响的嗵嗵脚步声,进来了首席枢密官、三名人民院议员和新警卫团头头。有趣的是,那个让一名乐师的孙女当王后的主意竟惹火了大部分人民院议员。查尔斯·扎威尔和弗萝尔那段纯洁的罗曼史也就由此而告终,弗萝尔长得漂亮却并不讨人厌(正像有些猫儿比起别的猫儿较少引起脾气好的狗儿反感那样,那条狗儿也经过训练要容忍异类那股难闻的臭味儿)。两位女郎只好拎着她们的白色手提箱和几件过时的老乐器磨磨蹭蹭地回到王宫偏院去了。接着便出现一阵松了口气的迹象——前厅那扇门轰隆一声欢乐地滑开了,成群的小侍从一窝蜂似的涌了进去。
我认为人世间必定有一个假丘比特的特种颠覆集团——一群没有毛发的又胖又小的精灵,受到撒旦魔鬼的指使,在极为神圣的地方搞些令人作呕的恶作剧。
您在思考人类创造力的历史长河中那些数不清的思想家和诗人,发现他们思想上的自由都因宗教信仰而得到增强,却不是受到阻碍时,那就不得不对这句轻松自在的警句是否明智打个问号(另参见第549行注释)。
那位国王,尽管处于绝境,却拒绝退位。他高傲而乖僻,被俘后给关在他那个玫瑰红砖铺地的王宫里,从王宫一个角楼那儿用双筒望远镜可以望见一些轻巧自如的年轻人在一个宛如神话中的体育俱乐部里耸身跃入游泳池,还可以望见那位身穿一套老式法兰绒衣服的英国大使跟他的巴斯克人教练在那好似天堂般遥远的沙地网球场上打网球。山峦显得多么宁静啊,西边苍穹染着多么温柔瑰丽的色彩啊!
那些策划营救国王的人尽管天天都在研究怎样能让他逃出虎口,可是做的计划却过多地停留在审美阶段而缺少实际可行的行动价值。一艘马力大的快艇给准备在赞巴拉西部靠近布拉威克(蓝湾)的一个海边洞穴里,而且连绵的高山把那座城市跟海滨区隔开了;想象那映在岩石壁和快艇上的透明而波动的海水影儿倒是相当撩人的,可是没有一位策划者想得出好办法能使国王安全地通过层层设防的把守而从王宫城堡里逃出来。
对面的东墙上有一扇样儿轻浮的门,颜色跟室内另一扇唯一(通往走廊)的门的青绿色相同,一度通往那个老流氓的卧室,如今用搭扣牢固地扣上了;门上那个水晶球形把手也已不知去向;那扇门位于东侧墙两幅原属于这套房间腐朽时代的、如今已无人理会的版画旁边。它们并不是那种真打算让人欣赏的画儿,而只是屈尊作为装饰走廊或接待室的、通常给看成为精巧的画片而存在的:一幅是蹩脚而沉郁地模仿特尼尔斯的《佛兰德节日》,另一幅一度是挂在儿童室里的,那里面犯困的常客一向把画面上的前景看成是一片起泡沫的波浪,而不是如今模模糊糊显现的一群忧郁的羊。
这个夏夜,天上无星,四处静寂,远方时而出现静静的闪电光芒。一只小蝙蝠样儿的飞蛾振翅围着那个放在长凳上的灯笼瞎转悠,直到一名赌徒用帽子把它打翻在地为止。国王连连打呵欠,那两名让烛光照亮的玩牌家伙在他的泪目棱镜中颤来颤去而渐渐消失。他那困倦的目光,从这一面墙转移到另一面墙。那扇通往走廊的门微微敞着,可以听到卫兵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壁橱门上方的伊丽丝·阿赫特端平肩膀,没理他,目光在望着别的方向。一只蟋蟀在吱吱鸣叫。那盏床灯微弱的亮光,只够照亮壁橱门锁上插着的一把镀金钥匙。那把钥匙上的一点闪亮火花突然使那名囚犯的头脑里燃起一阵奇妙的熊熊烈火。
在那个年代,贵族出身的男孩儿在节日——我们这个北方国家挺长的春季里节日可多哩——都穿无袖运动衫,白色短袜,带扣的黑鞋和那种叫做“好挺括”的很紧很短的短裤。我真想能把这种服装图样剪下来提供给读者,就像儿童从那种备有剪刀的娃娃图样硬纸板上把那个纸娃娃剪下来那样。这多多少少会使这些正在摧毁我脑子的黑魃魃的夜晚亮一点。两个男孩儿都是瓦兰吉亚人儿童时代长着长腿、相貌英俊的男童样板。奥莱格十二岁,是公爵学校足球队最优秀的中锋。他在澡堂子里光着油亮的身子时,那粗壮的生殖器可跟他那少女般优雅的气质形成强烈反差。他又是个经常出没于农牧场所的小神仙。那天下午,一场暴雨把王宫花园里春天的树叶洗刷得十分光洁;噢,波斯丁香怒放的花朵,在那扇淌着绿水、布满紫晶色污渍的玻璃窗外面,多么无奈地摇曳歪倒啊!孩子们只好在室内玩耍。奥莱格还没来,他到底会不会来啊?
年轻王子忽然想挖掘出一套宝贵的玩具(那是一位最近被暗杀身亡的外国君主当年赠送的礼物),去年复活节时,那套玩意儿曾经使他和奥莱格着迷,可是后来就跟其他艺术性玩具的命运一样给撇在一边了,那类独特的玩意儿皆像泡沫一般使他们欢喜一阵子,随后就丧失特色而退居到博物馆,让人遗忘了。这当儿,王子非常想再找到的玩具是一套装在一个槌木游戏用具箱那么大的盒子里的精制马戏班玩具。他巴望找到它;他的两眼,他的脑子,以及那种跟他的拇指球相配合的脑神经,都生动地记得那些臀部装饰着闪亮金片的棕色男孩杂技演员啦,一个戴着轮状皱领的优美而忧郁的小丑啦,尤其是那三头用磨光的木料做的小象,关节那么灵巧地活动,您可以让那健壮的动物踮起一只前腿竖起来,或者用后腿稳健地站立在一个红圈小白桶上面。自从奥莱格上次来访,至今已经过去快两个星期了,那一次两个男孩儿首次经允许睡在同一张床上;他俩那种不当行为所引起的刺痛,以及那种向往再过一次那类夜晚的激情,这当儿交织在我们这位年轻王子的心头,使他发窘地心想还是躲避到早先那些较为清白的游戏里去为妥。
一段铺着绿地毯的隐秘的楼梯台阶,稳重而静穆地通向那个石板地面的地下通道。严格说来,只有一段路算是在“地下”,那是从这间堆破烂儿的屋子旁边的西南走廊下面挖起,穿过一排排房屋底下,穿过王家公园桦树林阴道底下,然后再穿过学院大街、科里奥兰纳斯巷和泰门小街那三条横向街道底下,不过还没到达最终目的地。除此之外,这条通道便神秘迂回地适应接下来遇到的各种结构,时而穿过一个堡垒,就跟一管铅笔穿进袖珍日记本里的铅笔套儿一样,时而又穿过一座大厦的地窖,那儿的通道又多又暗,不会让人发现这种偷偷摸摸的入侵。随后,在漫长的岁月里,由于周围石层给敲凿的间或影响,或者由于时光本身盲目的戳弄,这条废弃的通道和外界构成了某种神秘的联系,因为这儿那儿出现了一些不可思议的隙缝和渗透,全都又狭又深,真把人搞得神经错乱,不过可以推断有的是来自一潭臭沟水,说明上面是护城河,有的是来自灰土味儿的草坪和土地,表明头顶上方挨近一座碉堡前面的斜坡;在某处,那条通道蔓延穿过一栋公爵大别墅几间素以收集各类沙漠植物而闻名的温室底层,漏下来的沙子一时改变了人的脚步声。奥莱格走在前面:他那有模有样的屁股包在靛蓝色棉布裤子里活跃地摆动;他自己那种兴致勃勃的光辉而不是手中的烛台,仿佛以跳跃的亮光在照亮那低矮的穹顶和挤压的石墙。年轻王子的手电筒光炬照在奥莱格身后地上,好像给他那裸露的腿股后面涂上了一层白粉。空气霉臭而冷冽。奇异的地洞屡屡出现。接着那条通道微微朝上攀升,他俩终于到达尽头,那个计步器标出一千八百八十八码。一扇绿门出现在他俩面前,壁橱门上那把神奇的钥匙令人高兴地一插就插进了绿门的锁眼儿;要不是门那边传来一阵古怪的声音,使我们两位探险家顿住的话,那把钥匙想必就会完成让人顺利推开门的任务。两个可怕的声音,一男一女,时而激动地拔高,时而又沙哑地降低,两人正用赞巴拉西部渔民说的古特尼话对着辱骂。一声可憎的威胁吓得那个女人尖声惊叫。接着突然一阵沉默,随即是那个男人嘟哝出那么一句信口表示同意的简短话语(“好极了,我亲爱的”或是“不能再好了”),这可比先前传过来的话更加阴森可怖。
方才冒险时的那阵激动已由另一种兴奋所取代。他俩把门锁上,单独相处。雨滴滴答答的轻叩声不碍他们的事。两人都处于男儿亢奋的状态,发出鸽子那样的呻吟。
我在这个注释里详尽追忆往事,费了不少工夫对往事的来龙去脉和污点进行描述,却在国王头脑里只是一掠而过。某些故人,这里谈到的就是其中一位,都会像这位那样蛰伏三十年而没露面,他们所处的环境在这段时期里也经历了灾难性变化。年轻王子在发现那条秘密通道之后不久便得了肺炎,差点儿死掉,在他陷入昏迷那阵儿,他一忽儿会随着一个亮圆盘儿探索一条没有尽头的隧道,一忽儿又会紧紧抓牢他那发烧熔化的腰腿胯骨。为了恢复元气,他被送到南欧去休养了三个季度。奥莱格十五岁时在一次滑雪事故中丧了命,这倒有助于忘却他俩那次冒险的经历。如今倒需要一次国内革命才使那条秘密通道得以再现。
那个新政权一直坚定不移却相当错误地相信王室的珠宝藏在王宫某处,已经雇用两名外国专家(参见第681行注释)前来协助搜寻。这项美差已经进行了一个月光景。那两名俄罗斯人把议事厅和其他几间宫殿大厅几乎完全拆毁之后,如今已把他们的活儿转移到画廊那一部分,里面陈列着曾使好几代赞巴拉王子和公主着迷的爱斯坦画的一些大型油画。由于没本事画得很像,爱斯坦便明智地局限于画些肖像画免费赠送的传统作风,在这方面他表现出自己是位惊人的错视画派大师,善于在他那些死气沉沉的高贵模特儿周围画些各种花样的物件,而且是怀着极大的热情,运用高超的技巧,安排坠落的花瓣或磨光的框架;相比之下,那些模特儿越发显得死气沉沉。但是,在这类画像当中,爱斯坦还在一些上面采取了一种怪诞的花招:除了用木片或羊毛,金片或丝绒,作为画面上的装饰之外,他还会插入一件实物,而那样东西在别处则是用颜色画的。这种手法无疑是想加强他的画作的实质感和色调感,却显得有点品位不高,不仅暴露爱斯坦的天赋所存在的主要缺陷,而且也揭示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说,“真美”既不是纯艺术的主体,也不是它的客体,纯艺术自有它本身独特的真实,跟公众眼中一般的“真实”毫无关系。
那名胖卫兵领着国王回他的房间,把他转交给英俊的哈尔。时间已经是九点半。国王准备上床睡觉。那名侍从,一个阴阳怪气的无赖,照例给他拿来一杯临睡前喝的掺牛奶的白兰地,拿走他的睡袍和拖鞋。那家伙刚走出房间,国王又把他叫住,吩咐他把灯关上,于是一只胳膊又伸进来,一只戴手套的手摸索着找到开关,把灯关上。窗外远方依然时不时有闪电在颤动。国王在黑暗中喝完那杯酒,把那个平底无脚酒杯放回床头柜,微微当的一声碰到一个钢制的手电筒,这是考虑周到的当局给准备的,以备近来时常出现断电故障时使用。
他在没让地洞完全吞没之前一直不敢按手电筒开关,他也经不起万一绊倒而弄出来的响声所造成的后果,因此他只好想办法怎样才能不出差错地从那十八级看不见的台阶下到底层去,结果便多多少少像个胆怯的登山新手那样屁股挨着克隆山长满苔藓的岩石,坐着出溜下去。这时他那手电筒射出的暗光,就是他最亲密的伙伴,奥莱格的鬼魂,自由的幽灵。他体验到一种痛苦和欢愉相掺和的心情,一种脉脉含情的欢欣,这种欢欣他曾经在加冕登基那天体验过,那当儿他走向他的宝座,几小节妙极了的深沉浓郁的乐曲(是谁劳心费神创作的他可一直没查明)传入他的耳中;他还闻到那个弯身扫掉脚凳上一片玫瑰花瓣的漂亮小僮头上搽的发油味儿;这时他借着手电筒的亮光发现自己穿得真是荒唐可笑极了,浑身上下一码儿红。
阴沟渗下来的水形成的乳色水潭扩展了,一只病蝙蝠像个打着破伞的瘸子,正沿着水边行走。一摊他记得的彩色沙土上还有三十年前奥莱格留下的脚印儿,就像一名埃及儿童的温驯羚羊三千年前在尼罗河流域的蓝砖地上留下而经太阳晒干的脚爪印儿那样不朽。
国王伸开两臂戳弄那巧克力味儿的布料皱褶,这当儿尽管存在危险,心里也拿不准身在何处,他却由于自己那阵滑稽可笑的动作,起先还能有所控制,后来竟面对一片狂乱起伏的波浪,不由得想到那其实是舞台上的一道帷幕,自己正像一个紧张的演员徒劳地想横穿过去。就在这十分叫人着恼的当儿,那阵怪诞的感觉,竟在他还没终于挣脱帷幕进入那间灯光暗淡、杂乱无章的lumbarkamer之前,就使他解开了那条通道之谜;那个房间原来是王家剧院后台伊丽丝·阿赫特使用过的化妆室。自她死后,那儿依旧保持着原样:一间满是灰尘、阴暗而狭小的房间,跟外边的过道相通,演员们在排练时常会溜达到那儿去。神话剧的好几大块布景靠在墙上,把上面挂着的一大幅灰尘扑扑、丝绒镶边的索古斯国王的御照遮住了一大半,相片上那位国王蓄着浓密的唇髭,戴着夹鼻眼镜,佩戴着多枚勋章,正是那条一公里长的地下通道当年使他得以放肆地跟伊丽丝幽会那个时期的形象。
这位穿着一身鲜红色衣服的逃亡者眨了眨眼就走向过道。那里通往一连串化妆室。一阵暴风雨般的喝彩声从远处传来,随即渐趋消失。另外一些远处的响声表明幕间休息开始了,几位身穿戏装的演员从国王身边走过,他认出其中一位是奥登,后者穿着一件带铜扣子的丝绒茄克衫、灯笼裤和条纹长袜,完全是一身古特尼渔民周末的打扮,手上还紧握着一把他刚用来刺死他情人的硬纸板匕首。“老天爷!”他一看到国王,不禁惊呼一声。
奥登连忙从一堆戏装里捡出两件斗篷,把国王推向那段通往大街的楼梯那边去。同时,这事在楼梯平台那里一伙抽烟的人当中引起一阵骚动。一个老阴谋家,凭借他奉承讨好几位极端派官员而得到了舞台监督的职位,突然用哆里哆嗦的手指指着国王,可是由于严重的结巴而没能吐出那句愤怒得牙齿格格作响的、认出国王的话。国王连忙拉下帽子两边的耳褡遮住面容——在那段窄楼梯最后一级上差点儿摔个大马趴。外面在下雨。一处水潭映出他那红彤彤的身影。几辆汽车停放在一条横巷里,奥登也一向把他那辆跑车泊在那里。他突然发现车不见了,不免大吃一惊,接着松了一大口气,想起那天晚上他把车停放在另一条邻近的巷子里了。
今天,那片“虚假的远景”所在之地确实已经履行了它那可怕的任务,只有我们现在这首诗里还残存着它旧有的“影子”;我们在读这些诗句时,不禁悟出一些比镜像把戏和蜃景闪光更多的东西。我们在格拉杜斯这个形象中感到厄运的到来,他在自己和可怜的谢德相隔之间,几里几里地蚕食掉那片“虚假的远景”。他本人在急切而盲目的追逐中,也将会遇到一种会把他毁灭的反应。
尽管格拉杜斯利用各种运行工具——出租汽车啦,市郊列车啦,自动扶梯啦,飞机啦——可是不知怎的,人们在心目中看到并感觉到的却总是他一只手拎着一个黑旅行袋,另一手握着一把马马虎虎收拢起来的伞,持续不断地在空中飞行,越过大地和大海。那股推动他的力量,无疑是谢德这首诗本身所起的神奇作用,那种诗体的结构气势,那股强有力的抑扬格动力。这种向前推进的不可阻挡的命运,以前可压根儿也没采用过这样一种给人以美感的形式来表达过(至于那名超凡的流浪汉逼近过来的其他形象,参见第17行注释)。
那个满脸皱纹的庄稼汉和他的胖老婆,活像单调乏味的古老传说中的人物,错把这位浑身湿透的逃亡者当成一名离群失散的、性格古怪的露营者了,欢迎他进屋歇一歇,避避雨。他被让到一间暖和的厨房里烘干衣服,还吃上了一顿面包和干酪那种像童话里的美餐,喝上了一大碗山间的蜂蜜酒。他的种种感受(感激啦,精疲力竭啦,舒适暖和啦,昏昏欲睡啦,等等)都是那么显而易见,无须乎再在这里多费唇舌描述。火炉里燃着的落叶松树根噼噼啪啪响着,他坐在炉子熊熊的火焰和一盏小标灯抖动的亮光之间的一把摇椅上打盹儿,失去的王国形形色色的影子都聚集在摇椅周围闪动;那盏带钩形嘴的陶制标灯,很像一盏古罗马灯,挂在一个架子上方,架子上面摆着一些寒碜而花里胡哨的珠子小玩意儿和珠母贝,在他眼里,变成了一群密集的微小士兵在拼死拼活地混战。
天上的繁星刚刚消逝。他跟随那个姑娘和一条欢快的牧羊犬走上荒山野岭那条簇叶丛生的小道;在高山这一带,曙光犹如舞台上的灯光,使路上的露珠闪现红宝石般的光泽。空气也似乎给上了釉染了色。这条小道沿着悬崖峭壁渐渐朝上攀登,散发的寒气像坟墓里一样冷冽,但是在峭壁对面,那些生长在下层的枞树树顶上,游丝般的阳光正在这儿那儿开始编织温暖的网络;这种温暖在另一处转弯的地方围住了那位逃亡者,一只黑蝴蝶飞舞着落在一处多卵石的斜坡上。小道越来越窄,逐渐下降到一堆杂乱的砾石当中。那个姑娘用手指着前方的斜坡。国王点了点头,说道:“那你回家去吧。我要在这儿先歇会儿,然后再独自上路。”
赞巴拉的山野姑娘通常都只是些情欲放荡的机体罢了,嘎儿也不例外。她在他身边一安顿下来,便哈腰把厚实的灰毛线衫套过头发蓬松的脑袋脱下来,裸露出她的后背和凝脂般雪白的乳房,同时向她那位发窘的伙伴滔滔不绝地说些成年女人不干不净的刺激语。她正要接着脱光衣服,国王却打个手势制止了她。他站起来,对她的一切好意表示感谢,拍拍那条天真无邪的狗儿。接着,国王便迈着轻快步伐,一次头也没回,径直朝那覆盖着草皮的斜坡走去。
巉岩险崖使路边的景象变化万千。那些nippern(圆顶山)朝南的斜坡覆盖着岩石野草,有的地方亮,有的地方暗。北面那些渐渐消融的青灰绿诸色的山峦——顶峰披雪的法尔克山啦,雪崩而呈扇形的穆特拉山啦,帕山(孔雀山)和别的山啦——都让又窄又暗的峡谷隔开,棉絮似的浮云穿插其间,好像是待在那些朝后退缩的山脊之间不让它们的侧边相互擦着似的。越过它们,格利特丁山便隐隐呈现在顶后面的一片青色中,锯齿般的边沿像箔片那样闪亮;南面的薄雾遮蔽了更远一些的山脊,它们排成一列无止境的长队,渐渐不同层次而柔和地消失在天边。
他经过包斯考贝尔松林,快要到达布拉威克码头时,忽然有辆黑色警车从一条横道拐弯呼啸而来,在他身边刹住:“这个玩笑未免开得太过分了,”那名司机说。“一百个小丑已经给抓起来塞进昂哈瓦监狱,那位前国王肯定在他们里面。我们这儿的监牢太小,再也装不下更多的国王。下一次再见到一个假扮的家伙,可就要当场格杀勿论啦。你的真名实姓叫什么,查理?”“我是一名英国游客,”国王答道。“好了,不管怎么说,劳驾把你那件红毛线衫脱掉。还有那顶红帽子。拿过来!”那名警察把衣帽朝车厢后面一扔,便开车走了。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微风吹拂的下午,西边地平线像个发亮的真空吸尘器那样吮吸着人的渴望的心灵。
看报人让刚刚提到的那次爆炸残暴地毁损了面容,经过整容外科手术,只导致那张嵌装修补的脸丑陋不堪,部分格局和轮廓似乎改变了,融合了或分离了,就跟人在哈哈镜里显现腮帮子和下巴颏儿全都稀里歪斜那副怪样儿一样。
国王等那对俄罗斯夫妇远去,便走到那张长凳前站住。那个面容镶嵌起来的男人折起报纸,正要张口说话前那一秒钟(冒烟和爆炸之间相隔那瞬间),国王认出他原来是奥登。“一经通知即可复原。”奥登边说,边扯自己的腮帮子,展示五颜六色的半透明薄膜怎样粘附在他脸上,按照挤压改变了脸的轮廓。“一个懂礼貌的人,”他又补充道,“通常从不贴近观察一个可怜的家伙毁损了的面容。”
我童年时幸福健康,压根儿没犯过谢德所体验的那种昏厥发作之类的病症。他患的想必是一种轻微的癫痫,神经在轨道同一拐弯处同一地点出了轨,一连好几周天天如此,直到那个损坏地点天然修复完好为止。那些紫铜色胸脯的铁路工人,倚着铁锹,目光追随小心滑过去的快车车窗,谁会忘记他们闪亮着汗珠的温厚面孔呢?
国王都逃走了差不多一年光景,那帮极端分子却还深信他和奥登没离开赞巴拉。这种错误只能归咎于那类注定要贯穿于最有权势的暴政全过程当中的愚蠢特征。善良的历史突然使我们那些新统治者有了些嗖嗖呼啸腾空而起的玩意儿玩玩,那些空中飞行器和一切跟它们有关之物真把他们鬼迷住了心窍。一位重要的逃亡者如果不乘坐飞机逃跑,那似乎是不大可能想象的事。国王和那位演员走下王家剧院的楼梯之后,没过几分钟,空中和陆地上的每架飞机便都受到了严密监视——这就是那个政府的效率。随后几个星期里,没有一架私人或商业飞机允许起飞;海关对过境旅客的检查也变得极其严格,时间拖得很长,结果搞得国际航班全都决定取消中途在昂哈瓦停留。另外也出了几起伤亡事故。一个载人气球给兴高采烈地击落了,那名驾驶员(一位知名的气象学家)掉在惊奇湾里淹死了。一名从邻国莱普兰德基地驾机起飞执行救济任务的飞行员在浓雾中迷失了方向,受到赞巴拉战斗机的追击骚扰,他只好把飞机降落在一座山峰顶上。干这类事总能找到强词夺理的借口。那些保王派人士一直在密谋制造国王出现在赞巴拉荒野山林里的假象,引诱整团士兵忙不迭地进入我们那崎岖不平的半岛山林中进行搜捕。政府当局还铆足大量荒唐可笑的干劲儿严格甄别数百名给拘捕投入监狱的冒名顶替者。大多数经查明是些搞恶作剧的小丑,便给释放了,恢复了自由;可是,唉,也有少数几位不幸倒下了。随后,在次年春季,从海外传来一则令人目瞪口呆的消息——赞巴拉演员奥登正在巴黎执导一部电影!
宁可说是激怒的报复心理而不是为了国家的战略考虑,促使格拉杜斯为其中一名无名成员的那个秘密组织制定了一项要把那名王家逃亡者消灭掉的计划。真是一帮恶毒的暴徒!他们无异于那伙难忍难熬的恶棍,急想折磨那个出庭作证而使他们终身监禁的正人君子。据闻那帮罪犯狂怒地认为他们渴望用自己的利爪撕扯出他的睾丸的那个逃跑的家伙,如今不是坐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海岛藤架下举办宴会,就是宁静安全地在他膝间爱抚着几个年轻尤物呐——而且还在嗤嗤笑话他们呢!您可以想象那帮家伙得知这种不可饶恕的甜甜蜜蜜的欢乐,真是越琢磨越不是滋味儿,头脑也就随之蛮横而败坏,说真的,还有什么比这种无可奈何的愤怒更叫人痛苦呵。
那个怪物格拉杜斯,一个蝙蝠和螃蟹交配所生的杂种,论年纪,并不比他那个犯癫痫病的同父异母兄弟、玩牌爱作弊的诺杜或那个因试制反物质而失掉一条腿的疯狂的曼戴沃等许多其他影子派成员古怪多少。格拉杜斯久已是各种幼稚的左派组织的成员。他从未杀过人,尽管在他那灰色生活当中有好几次都相当接近于干那种勾当。他后来坚决认为他发现自己被指派去搜寻并谋杀国王,是由纸牌决定给选出来的——不过让咱们别忘记洗牌发牌的那个家伙是诺杜。或许是我们这位老兄的外国血统暗中促成了这一提名,从而免得使任何一个赞巴拉儿子蒙受弑君这一耻辱。咱们可以想象当时那个场面:玻璃工厂附属的试验室里亮着恐怖的霓虹灯,影子派成员那天夜里在那儿开会;那张黑桃A摊在瓷砖地上;伏特加斟满在试管里,仰脖一饮而尽;许多只手拍着格拉杜斯圆滚的后背,他便接受众人相当奸诈的祝贺,内心却涌现一股无知的狂喜。我们推测那时刻是一九五九年七月二日零点五分——恰恰也是一位清白无辜的诗人写他生平最后一首诗头几行那个时辰。
只有弹簧和螺旋才能使我们这位发条装置的家伙的内心产生活动。人们可以称他为一名清教徒。那呆滞的灵魂里充满一种单调得可怕的厌恶情绪:他厌恶人间的欺骗和不公正。他怀着一种既没有什么话语也不必用话语来表达的木然感情厌恶那两种现象的结合——而这两种品质一向是结合在一起的。那种厌恶,若不是这个家伙不可救药的愚蠢副产品,倒想必是应该值得称道的。他把所有自己不理解的事物一概视作不公正和欺骗性的。他尊崇普通概念,而且是怀着迂腐的执着态度。普遍性是神圣的,特殊性则是邪恶的。一个人穷,另一个人富,究竟是什么把这个人毁了而叫那个人阔了,在他看来,这倒无关紧要,关键在于这种差别本身不公正;这个对此不加谴责的穷人跟那个对此不加理睬的富人都同样邪恶。对事物了解得太多的人,科学家啦,作家啦,数学家啦,结晶学家啦等等人物,并不比国王或神甫强多少:他们手中都掌握一份不公平的权力,而别人则受这种权力的欺骗。一个普通正派的人,应当时刻警惕大自然和街坊邻居的一些诡计多端的欺诈。
赞巴拉这场革命使格拉杜斯心满意足,可也使他不断受到挫折。回顾起来,有一件顶顶气煞人的事似乎最有意思,因为那原本属于格拉杜斯期望的那类事物规律的范畴,结果却没办成。一个假冒国王最为出色的人,王牌网球选手朱利叶斯·斯泰恩曼(著名慈善家之子),好几个月一直尽善尽美地模仿敬爱的查尔斯的嗓音在地下广播中发表一系列讲话嘲笑新政府,这可把那帮警察搞得困惑恼怒到极点。后来他给抓住了,接受一个包括格拉杜斯在内的特别委员会的审判,被判处死刑。行刑队笨手笨脚地执行了任务,可是没过多久,那个英勇无畏的小伙子经人发现竟在一家省级医院里养伤复元呐。格拉杜斯一听说此事,火冒万丈,气得少见的勃然大怒——这倒并非因为其中具有王家的阴谋诡计,而是因为这种干净利落、诚实无欺、有条有序的死亡过程竟然受到了一种不干不净、毫不正直、目无法纪的手法干预。他没跟任何人商量就直奔那家医院,冲了进去,在一间拥挤的病房里找到了朱利叶斯,向他连射两枪,都没打中,随后一名身材魁梧的男护士夺下了他的枪支。他气急败坏地奔回总部,又带着十来名士兵返回,可那位病人却已经没影儿了。
这类事真叫人痛恨——可是格拉杜斯又有什么办法呢?乱糟糟的命运一直在参与一个反对格拉杜斯的大阴谋。人们怀着一种情有可原的喜悦心情注意到他的同辈可压根儿也没享受过如此亲自出马、迅速除掉他们的受害者那种绝顶刺激的滋味儿。哦,当然啦,格拉杜斯办事积极,有本事,有用途,经常必不可少。在一个阴冷灰蒙蒙的清晨,绞刑架底层窄台阶上积下的前夜粉末白雪,是格拉杜斯给扫掉的,但是那个得登上那几级台阶的人在这人世间最后见到的那张脸并不是格拉杜斯那张皮革般僵硬的长脸。正是格拉杜斯买下那个廉价手提麻包,一个更侥幸的家伙会在里面安上一枚定时炸弹,把它放在一名前狗腿子的床底下。怎样借助虚假的征婚广告设置圈套,谁也比不上格拉杜斯,可是那位上了钩的阔绰的老寡妇受到求爱之后,却被另一个家伙杀害了。那名下台的暴君赤身裸体,嚎啕大哭,在公共广场上给困缚在一块木板上,由人民把他的肉一片一片零碎切割下来吃掉,把他那活生生的身体各部分在他们当中分配掉(就像我年轻时读过的一个意大利暴君故事的情况一样,那个故事使我一辈子成为一名素食主义者),格拉杜斯却并没参加那种地狱般的切割圣礼:他只在一旁指指点点,该用什么样的工具,并且指导切割。
这一切都理应如此;这个世界需要格拉杜斯。不过,格拉杜斯不该杀害国王。威诺格拉杜斯,也绝不该向上帝挑衅。列宁格拉杜斯也不该把他那射豆子的玩具枪瞄准人民,哪怕是在梦中也不该,因为他如果那样做,一双巨大厚实、毛茸茸得出奇的胳膊,就会从他身后一把紧紧抱住他,使劲挤压,挤压,挤压。
提到书评家时,他说:“我压根儿也没对刊印出来的赞扬表示过感谢,尽管有时我也恨不得拥抱一下这位或那位慧眼识英雄的好人那种光辉形象;而且我也压根儿没费心把身子探出窗外,把我的垃圾渣子倒空在某一位可怜的雇佣文人的脑袋瓜子上。我一向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看待诽谤毁誉和热烈赞许。”金波特:“我猜想您漠视这两方面,是因为您把前者看成是个傻瓜在喋喋不休,而把后者只当作一个好心人的一种友好举动罢了,对不对?”谢德:“一点儿也不错。”
谈论学院里讲授莎士比亚时:“首先,不要光谈什么思想啦,什么社会背景啦,而应当训练一年级大学生在《哈姆雷特》或《李尔王》的诗意面前颤抖陶醉才是正理,教他们用脊椎而不是用脑壳来阅读。”金波特:“您特别欣赏那些辞藻华丽的章节,对不对?”谢德:“对,我亲爱的查尔斯,我在它们上面由着性儿打滚儿,就跟一条感恩的杂种狗在一块让一个了不起的丹麦人弄脏的草皮上打滚儿一个样儿。”
关于学生的作业:“我一般总是宽宏大量〔谢德说〕。不过也有些小错儿我不能宽恕。”“举些例子看?”“不读指定必修的书啦。像个白痴那样瞎读一通啦。从中寻找象征啦,比如:‘作者用绿叶这个显著的形象,是因为绿色乃幸福和挫折的象征。’我也惯于给学生打个灾难性的低分,如果他使用‘朴素’或‘真诚’这类字眼儿来称赞,比如:‘雪莱的风格一向很朴素而美好’;或者‘叶芝总是真诚的。’这种情况十分普遍;我一听到某位评论家说起某位作家真诚,我就明白不是那位评论家就是那位作家准是个蠢货。”金波特:“可我听说高中都在教导这样的思维方式啊?”“所以说,扫帚就应该打那儿开始扫起。一个孩子该有三十位专家教他三十门学科,而不是由一个烦恼疲惫的古板女教师拿一张稻田相片给学生看,告诉他这是中国,因为他对中国什么的根本就一无所知,而且也闹不清经度和纬度之间的区别。”金波特:“对,我同意您的看法。”
七月五日中午,格拉杜斯在另一半球,拿着一本法国护照,在昂哈瓦机场经大雨冲刷过的碎石铺的柏油停机坪上,走向一架开往哥本哈根的俄罗斯商业飞机,这一行动跟谢德一大清早(大西洋沿海地区时间)开始创作或已在床上打好腹稿而坐下来写第二章头几行这档子事,在时间上恰好同步进行。过了差不多二十四小时之后,谢德写到第230行那当儿,格拉杜斯在我们驻哥本哈根领事那座避暑别墅里睡个好觉,精神恢复之后,一位重要的影子派人士便带领这位影子派成员走进一家服装店,好使他跟后面(第286行和第408行)注释里对他衣着的描述相符。今天,我的周期性偏头痛又犯得很厉害。
时空本身就是衰朽嘛;格拉杜斯朝西飞行;他已经抵达灰蓝色哥本哈根(见第181行注释)。后天(七月七日)他将前往巴黎。他已经飞速穿过这首诗,不见了——目前又使我们的篇幅黯淡无光。
这则三段论没准儿会使小孩子高兴。我们后来在生活中才认识到其实我们自个儿就是那些“别人”。
我料想谢德夫妇,要么至少是约翰·谢德,在那段时期里体验到一种怪不稳定的感觉,仿佛运行得很平稳的日常生活有一部分脱了钩似的,你会发觉汽车的一个轮胎在你身旁滚过去,或者方向盘脱落了。我那位可怜的朋友不由得回想起自己童年时代那种突发的昏厥,纳闷儿这是不是通过传宗接代而保留下来的同一毛病的新遗传变种。试图把这些丢脸的可怕现象瞒住左邻右舍,并不是谢德最关心的事。他只是有点担惊受怕,内心撕扯着,充满一种怜悯的感情,因为他们那个爱激动、虚弱、笨手笨脚而又挺古板的姑娘,看来对这些现象与其说害怕、倒不如说更感到有趣儿;谢德和希碧尔毫不怀疑在某种特殊意义上她就是这种骚动的代理人;他们把这些骚动看成是体现(容我这里摘引珍·普说的原话)“精神错乱的一种外延或发泄”。他们对此没有什么办法可想,部分原因是他们厌恶现代巫术般的精神病学,主要却还是因为他们怕海丝尔,怕伤害她。但是,他们跟学识丰富的老派学者苏顿博士进行了一次秘密交谈之后,心情便显得好多了。接着,他俩就考虑迁居,要么更加确切地说,彼此经常大声谈论这件事,好让一个可能会偷听的人听到,结果那个魔鬼便突然一下子不见了,就跟莫斯科维冷冽的狂风,跟我们东海岸三月里猛刮的飓风那样一下子收敛了,接下来的清晨,你便听到鸟儿的啾啾声,旗帜松垂不动,人间一切又各安其位。那种怪现象彻底消失了,即使没让人忘记,也至少不再有人提起;然而,多么古怪的是我们居然没有察觉那个从一个神经质孩子的虚弱躯体蹦出来的赫拉克勒斯和莫德姑妈那吵吵闹闹的鬼魂之间存在着一种神秘的相似迹象;多么古怪的是我们一味相信首先提出来的解释,就在推理上感到心满意足了,殊不知科学现象和超自然现象,体力上的奇迹和精神上的奇迹,都像所有上帝之道那样令人费解。
就像对待他的一些前辈,那些好男色的粗鲁王爷那样,神职人员一向对我们这位年轻单身汉那种异教徒习性采取无动于衷的漠视态度,只要求查尔斯做以前所做过的甚至更别扭的事:腾出一个夜晚,合法孕育一位继承人。
您已经那么习惯于别人的生活跟自己的生活齐头并进,突然间那个平行的卫星来个转向,不免就会使您产生一种昏眩、空虚和备受委屈的感觉。
顺便说一句,美国人一般在给动物命名时反映了那些无知无识的开拓者简单的功利主义思想,还没学会欧洲人给动物取名时那种古朴气质。
顺便说一句,科学告诉我们,电流若突然从世界上消失,地球便不仅完蛋,而且也会像个鬼魂那样消逝得无影无踪。
赞巴拉革命(一九五八年五月一日)刚一爆发,她就用家庭女教师那种英文给国王写了封急切的信,敦促他赶紧来跟她住在一块儿,等局势明朗后再说。那封信让昂哈瓦警方截获,先由极端派中一名信奉印度教的成员译成简陋的赞巴拉文,再由宫中那位荒谬的指挥官用一种自以为是嘲讽的口气大声念给被俘的国王听。信中碰巧有那么一句——谢天谢地,幸亏只有一句——多情的话:“我要让你明白,不管你伤害我多深,你却伤害不了我对你的爱,”而这句话(我们如果再从赞巴拉语译回英语)竟成了“你用鞭子抽打我的时候,我却渴望你,渴望爱。”国王打断那位指挥官的话,骂他是个小丑,是个流氓,并且那么令人敬畏地痛斥在场的每个人,以至于那帮极端分子不得不赶快做出决定,要么立刻把国王毙了,要么让他得到那封原信。
他常会儿梦见她,而且所怀的那种无比热烈的感情大大超过了他在生活当中向她保证的那种表面感情;这种梦常常发生在他一点也不想念她的时候,发生在心中的烦恼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时候,可他那潜意识里那当儿却出现了她的形象,就像一场争斗或一次改过忽地变成了儿童故事里的一只凤凰似的。这些令人心碎的梦把他对她的感情那种枯燥乏味的散文转变成了动人而奇妙的诗歌,那平息下来的感情波涛的涟漪会全天闪烁发光,使他心神不宁,带回剧痛和富丽——接下来只有剧痛,接下来只有附带而来的反思——却又根本没影响他对待真实的迪莎的态度。
她的形象一再进入他的梦境,不是忧虑地从远处一张沙发上站起来,就是去寻找那个据说刚跨出服装店门槛、传达信息的人,考虑换上最新流行的衣着式样;但是那个迪莎,他在当年玻璃工厂发生爆炸那个夏季,或是在上星期天,或是在任何别的场合,见到她穿的那身衣服,却永远一直没变,总是跟他首次对她说不爱她那天她所穿的衣服一样。那件事发生在一次令人失望的意大利旅行时,那句话是在湖畔一家饭店的花园里说出口的——当时花园里盛开着玫瑰和绿绣球花,还有带锈斑的南洋黑杉——那是个万里晴空的傍晚,远方湖畔山峦沉浸在夕阳雾霭中,湖面上映着粉红色落日余晖,飘动着淡蓝色细浪波纹,一张报纸摊开在石堤边污浊的地面上,尽管渗透了脏水,那些大字标题依然清晰可辨;因为她一听到他说的那句话,就难以忍受地瘫坐在草坪上,紧锁双眉,呆视着一棵空心秆的青草,他便立刻收回那句话;然而那一震惊却已致命地震裂镜面,破镜难圆;从此她在他梦中的形象就受到了他那次忏悔的回忆影响,犹如感染上了某种疾病,感染上了一次外科手术遗留下来的难以启齿的隐秘后遗症。
这种梦的具体情节这种梦的要点毋宁说,是他对自己不爱她这一事实进行的不断反驳。他在梦中对她的爱,在感情情调上也好,在心灵的激情和深度上也好,都超越他在表面生活中对其他任何事物的感受而占主要地位。这种爱像是他在没完没了地绞弄着两只手,像是灵魂在跌跌撞撞地穿越一个无望而悔恨的无止境迷津。在某种意义上,那又是一些情爱之梦,因为其中充满着柔情,他渴望把头枕在她的膝头,呜咽啜泣一通,一扫丑陋的往昔,而且深切意识到她是多么的年轻而孤弱无助。这些梦比起他的现实生活要纯净得多。
人们容忍得了——一个极其冷酷无情的做梦人也容忍得了——对她的哀愁和尊严的理解,却没法容忍看到她隐藏起那次败露事件勾起的内心痛苦,而自动面带微笑转向那些要求礼貌对待的身边琐事。她会取消一次彩灯会啦,跟护士长讨论医院里的儿童病床啦,预订两人在海滨洞穴里吃的早餐啦——他,这位哼哼唧唧的做梦人,通过她那些平凡的日常谈话,通过她那些动人的手势,连带素来早已准备好的客套话语,察觉到她的灵魂混乱不堪,意识到一种不该经受的、蒙受耻辱的可憎灾难已经降临到她头上,而只有那种对一位无罪的第三者应尽的礼仪和她那种执着的友善才使她有了展露微笑的力量。您观望着她脸上的光泽,会预见到——等那位来客一走——那种神采马上就会消失,而由那位做梦人永远忘不了的那种微微皱眉、无可奈何的神情所取代。他会再次在湖畔那块草坪上搀扶她站起来,栏杆石柱间蜿蜒流着部分湖水,没多会儿他俩便会沿着一条无名小径并肩散步,他会觉出她面带一丝微笑,正在斜睨着他,可他迫使自己面对那种探询的目光时,她却没影儿了。一切都起了变化,人人都幸福愉快。等到他决定立刻非找到她不可,向她倾诉自己对她的爱慕时,身前一大群观众却把他跟那扇门隔了开来,几张纸条经过不少只手传递到他手中,通知他说她不在,她正在主持一场烟火晚会,她已经嫁给一位美国商人,她已经成为一部小说里的人物,她已经死了。
他朝大门走去。在小径拐弯处,他回头瞥一眼,只见远处她那白色身躯,带着那种难以言传的哀愁倦怠的优美姿态,俯在花园那张桌子上方;一座脆弱的桥梁突然浮悬在他清醒时的冷漠和睡梦中的热恋之间。但是,她身子一晃动,他发现那根本不是迪莎,而是怪可怜的弗萝尔·德·菲丽尔在收拾那些散放在茶具之间的文件呐。
“亲爱的约翰,”我着急地轻声答道,“别担心这些小事儿。你一旦把这些素材转换成诗篇,那就会是真的,那些人也就会显得栩栩如生。诗人精练出来的真实不会造成什么伤害,也不会冒犯什么人。真实的艺术超越虚假的荣誉。”
“除此之外,”我接着说,这当儿我们俩正顺着那条路往下走,迎向硕大的夕阳落日。“等你那首诗一完成,赞巴拉的光荣跟那首诗的光荣一融合,我便打算向你透露最后一个事实真相,一个惊人的秘密,那就会让你一劳永逸地安下心来啦。”
谢德说他在这人世间最憎恨的是粗俗和残暴,而你发现种族偏见却把这两种恶劣品质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了。他说自己作为一个文人,不由得在说法上更喜欢用“is a Jew”(是个犹太人)胜过“is Jewish”(具有犹太人特点),更喜欢用“is a Negro”(是个黑人)胜过“is colored”(是个有色人);但是,他立刻又补充说自己这样同时提及两种偏见的做法是一个把两者混为一谈的草率或煽动性的好例子(左翼分子就经常如此炮制),因为这样就抹杀了两个历史上的地狱之间的区别:一个是恶魔似的迫害,另一个是野蛮的奴役传统。另外,(他承认)一切受虐待的人的眼泪,贯穿在一切时代的绝望时刻,确定无疑都是相同的;而且(他认为)你管保不会太出错,准会在那挥舞淡黄皮带对黑人施以私刑的凶手和那神秘的排犹分子之间,在他们喜爱的鬼迷心窍的时刻,找到家族成员相似的面貌(绷紧的猿猴鼻孔啦,令人毛骨悚然的麻木目光啦)。
作为一个跟新旧词汇打交道的人(谢德评论道),他强烈反对那个表达词语,不仅因为那会给人一种美感上的错误印象,而且它的意思过分仰赖应用和使用的人而定。(他同意)不少有成就的黑人认为那是个唯一尊严的词汇,感情上不偏不倚,伦理道德上也不冒犯人;他们的认同迫使体面的非黑人也效法他们,而诗人却不喜欢让人牵着鼻子走;但是,上流社会人士一向崇拜认同,于是现在便使用“有色人”取代“黑人”,就跟他们以“nude”(裸体)取代“naked”(光眼子),以“Perspiration”(分泌)取代“sweat”(出汗)一样;不过,当然啦,(他承认)若让诗人竭诚欢迎“大理石雕像,‘裸体’臀部的酒窝儿”或“‘分泌’适当晶亮小珠”这类句子,则尚需假以时日。(他接着说)人们也常听到带有偏见的人谈起一桩黑人轶事时使用一种逗乐的委婉说法:那位“colored gentleman”(有色绅士)做了或说了件怪叫人可笑的事〔维多利亚时代的中篇小说里那位“Hebrew gentleman”(希伯来绅士)在这儿意外地找到了一个哥们儿〕。
我闹不大明白他干吗在美感上反对“有色的”这个词汇。他便做出这样的解释:最初的科学著作里附有的花、鸟、蝴蝶等等插图都是由勤奋可嘉的透明水彩画画师画出来的。一些粗制滥造的出版物里往往有些图片缺了颜色。“一个白人”和“一个有色的人”这两个短语并列在一起,总叫我们这位蛮横排斥这两个意思已被公认的短语的诗人想到那些草图,认为该用合法颜色填补上——一种舶来植物用绿紫两色,一只鸟儿的全身羽毛用纯蓝色,一个扇形翅翼则用鲜红条纹。“再者,(他说)我们白人也根本就不白,我们出生时,浑身发紫,接着呈茶叶和玫瑰两色,随后变成形形色色令人厌恶的颜色。”
人越是清醒而压倒一切地信奉上帝,那种摆脱生命这玩意儿的诱惑就会越大,但是那种对自我毁灭这项重罪的恐惧也会越大。让我们先来考虑一下那种诱惑。正如本书别处注释(见第550行注释)里较为透彻的讨论那样,一种对任何形式的来世所持的严肃概念势所必然地含有对上帝某种程度的信仰;反过来说,深挚的基督教信仰也必然对某种灵魂永生之说含有某种程度的相信。这种灵魂永生的观点无须合乎理性,也就是说无须呈现个人所幻想的确切景象或一个亚热带东方公园那样的气氛。一名虔诚的赞巴拉基督徒所受到的教导其实是:真正的信仰并不提供什么图片或地图,而是人应当平静地满足于一种温暖而朦胧的、令人愉快的企盼。举个朴实的例子,小克里斯托弗的家庭就要移居到远方一个殖民地,他爹已经给派到那里去担任一个终身职务。小克里斯托弗是个九、十岁羸弱的孩子,彻底依赖(彻底得其实都失去了对这种依赖的觉察)长辈给他作好离开、远行和到达的一切细节安排。他既想象不到,也没试图想象,那个等待他去的地方的特殊景象,不过他倒是朦胧而适意地相信那里会比他眼前的家园还要好,这里他已经有了高大的栎树啦,山峦啦,他那匹小马驹啦,花园啦,马厩啦,还有马夫格林——那老家伙一见四处没人就自有一套爱抚他的方式。
我们也该有一点这种单纯的信赖。人心中一充满了这种彻底依赖的朦胧向往,怪不得就会受到诱惑,怪不得就会面带梦幻的微笑掂一掂手掌上那个装在小羊皮盒里的武器的分量,它的尺寸几乎跟一座城堡大门的钥匙或一个男孩儿缝合的钱包一般大小,怪不得就会探头越过那堵矮墙俯视一个诱人的深渊。
我在挑选这些形象时比较随便。有些纯粹派人士则坚持认为一位绅士该使用一对手枪朝自己两边的太阳穴各开一枪,要么就使用一把光秃秃的botkin(注意这个词汇正确的拼法);淑女们则应该要么吞服一剂致命的毒药,要么就跟笨手笨脚的奥菲莉亚一块儿淹死了事。比较谦卑的人宁愿采取各种窒息方式;次要诗人甚至试用花里胡哨的解脱方式,诸如在一间通风的寄宿宿舍浴室里那个四足浴盆内割断自己的静脉血流如注而亡。这些办法全都不大靠得住而且显得肮脏凌乱。在自我解脱不太多的办法中,从空中栽下去,栽下去,栽下去,倒不失为一个最佳方案,不过您得事先小心翼翼地选定您那个窗台或岩脊,免得伤害您自个儿或别人。即使您不会游泳,从高桥上往下跳这一招儿我也不想在这儿予以推荐,因为风和水易出离奇古怪的意外事故,悲剧总不应以一个创纪录的跳水动作或一名警察为此得到提升而告终。您如果在一座高入云霄的商业中心大厦闪亮的顶层租一间房间,号码是1915或1959的斗室,然后把窗户提拉起来——不是跌下去,也不是跳下去——像是为了透透新鲜空气那样把身子慢慢探出去,就在您干净利落地堕入自己的地狱时,总会碰巧砸在一个夜间出来遛狗的文静梦游者身上;有鉴于此,选择一间后室则比较保险,若选一座普通坚固的老房子屋顶尤佳,料想底下远远的猫儿会闪避开。还有另一种普通的起飞办法,那就是攀登到五百米左右高的山顶上,朝下耸身一跃,完事大吉,不过您得事先探测好了,因为您会惊讶地发现多么容易错估您那偏差角度,有些隐匿的突出物,一块蠢不拉唧的岩石什么的,会匆忙接住您,把您弹进灌木丛,让您受挫,摔伤而没必要地还活着呐。理想的一着莫过于从飞机上往下跳,您的肌肉会松弛,驾驶员会纳闷儿,您把那压实的降落伞解开,脱去,抖掉——再见,shootka(小伞儿)!您就一头栽下去,不过您会觉得自己悬浮在空中,您像个困倦的翻滚鸽子那样,用慢动作翻筋斗,伸开四肢仰卧在空中的鸭绒垫上,或者懒洋洋地转身拥抱您的枕头,享受走向死亡之前的温柔而深奥的生命最后每一瞬间,随着地面上那绿色的跷跷板忽上忽下的晃动,骄奢淫逸者在地狱里受酷刑,您展开四肢加快冲刺,耳边风声嗖嗖,接着您那可爱的身躯便消失在主的怀抱里。我若是一名诗人,肯定会写首颂诗,愉快地力劝您闭上两眼,彻底顺从人所追求的这种绝对保险的死亡。您会欣喜若狂地预感到主的宽厚胸怀拥抱住您那解放了的灵魂,预感到自己在洗那种躯体溶化的暖浴,预感到宇宙中神秘不可知的力量在吞没渺小的不可知灵魂,而那灵魂曾是人短暂一生中的人格的唯一真实部分。
那灵魂敬仰主指导它度过了尘世一生,在人生崎岖的道路上每一转折处都辨认出主绘制在砾石上、刻画在枞树树干上的印记,个人那命运之书每页上都盖有主的水印图案;在这种情况下,人怎么可能怀疑上帝在来世不永远维护我们呢?
因此,又有什么能制止人实现这种转变呢?又有什么能帮助我们抗拒这种极端的诱惑呢?又有什么能阻止我们屈从于这种想要和上帝融合在一起的热烈愿望呢?
我们这些天天在污秽环境里像猪那样拱来拱去的人,犯下了这种自戕的重罪,却一了百了地不再犯其他一切罪恶,主也许为此倒会宽恕我们哩。
我们俩偶尔谈起当今世人对“罪”普遍有一种模糊概念,常把它跟那种更具有世俗色彩的“犯罪”概念相混淆;我简短地提起我在儿童时代跟我们教会的某种宗教仪式的接触。我们向教士忏悔是在一间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凹室里私下进行的,忏悔人手持一支点着的细长蜡烛,站在那位教士坐的高背椅子旁边,那把椅子几乎跟一位苏格兰国王加冕典礼时坐的椅子一模一样。我当时是个彬彬有礼的男孩儿,总是害怕那不断滴在我手指关节上形成小硬嘎巴的滚烫烛油会滴脏他的紫黑袖子;我也好奇地观望着他那被照亮的耳朵眼儿,那耳朵活脱儿像个海贝壳或一朵光洁的兰花,可是那卷曲的接收容器用来听取我犯的小小过失却似乎未免显得太大了。
金波特:啧啧!难道你对人世间存在着罪恶这一事实也要加以否认吗?谢德:我认为人世间只有两项罪恶,其一是谋杀,其二是故意让人遭受痛苦。金波特:如此说来,一个人绝对孤独地过活,算不上是个罪人啦?谢德:他想必仍然可以折磨动物啊。他仍然可以在他那个小岛的泉水里放毒啊。他仍然可以在死后发表的声明中告发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啊。金波特:所以,通行的口令是——?谢德:可悲。
金波特:然而,是谁把这种想法灌输到我们的头脑中去的呢,约翰?谁是人生的最高审判者和死亡的设计师呢?谢德:人生是一大奇迹,我看不出死亡为什么不该是甚至更大的奇迹。金波特:我现在领会你的意思了,约翰:我们一旦否认上帝在安排管理我们个人的来世,必然就会接受进入永生纯属偶然这种说不出口的可怕观点。考虑一下这种处境吧。贯穿在整个永生中,我们那可怜的鬼魂暴露在无名无姓的沉浮变迁中,那里没有申诉,没有指点,没有帮助,没有保护,啥也没有。可怜的金波特的鬼魂,可怜的谢德的鬼魂,想必会犯大错误,想必会在哪儿转错了弯儿——噢,纯粹是由于心不在焉,恍恍惚惚,要么只是在那没有赎罪状态的荒诞游戏里不了解一条琐碎的规则——如果那里真有什么规则的话。
金波特:我想到的是那些魔鬼规则,一旦我们弄明白了,就很可能又被对方破坏掉。这就是为什么巫师的魔法不一定总起作用。魔鬼们在它们五光十色的恶毒诡计中背叛我们跟他们所订的协议,使我们再次陷入那种偶然性的混乱中。即使我们用必然性来调合一下偶然性,允许不信神的决定论,那种因果机械论,给我们死后的灵魂提供那类玄妙统计数字的含含糊糊的抚慰,我们仍然不得不应付个人的灾祸,那在地狱里给安排在独立日那天发生在公路上的第1002次车祸事故。不,不,我们如果想认真看待来世,那就让我们别把它贬低到科幻小说里的奇谈怪论或者招魂术的案例记录那样的水平。一想到人的灵魂堕入无边无际的混沌来世而没有上帝指导——
谢德:拐角那儿总会有一位领着魂儿进入阴曹地府的向导吧,对不对?
金波特:那儿的拐角可没有,约翰。没有上帝,灵魂就得靠自己的躯壳残灰,靠生前幽禁在肉体里那段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幼稚地墨守小城镇原则和地方法规,坚持那种主要由自身的牢笼铁窗阴影形成的个性。具有宗教思想的头脑片刻也容不得这种想法。比较明智的办法莫过于——哪怕是出自一个傲慢的邪教徒的观点!——干脆承认上帝的存在——起初是微微一点磷火,一点出现在人的肉体暗淡生活当中的微暗亮光,随后在人死后成为灼灼耀眼的光辉,这多么明智啊,对不对?我也,我也,亲爱的约翰,一度对宗教产生过怀疑。是教会帮助我驱散了乌云,它还教导我别过多发问,别要求见到一个难以想象出来的上帝非常清晰的形象。圣奥古斯丁说过——
谢德:干吗人总是爱给我摘引圣奥古斯丁的话?
金波特:正如圣奥古斯丁所说,“人可以知道什么不是上帝,却无法知道上帝是什么。”我觉得我倒知道什么不代表上帝:上帝不是失望,上帝不是恐怖,上帝不是人嘴中嘈杂争论的那个尘世,上帝不是人耳中渐渐隐没于虚无缥缈中的那种邪恶的嗡嗡声。我也明白这个世界想必不是偶然产生的,而是在宇宙形成的过程中,不知怎的,上帝作为一个主要因素给卷了进去。在试图给万能之道或造物主,或绝对权威,或大自然,找个正确称号时,我提出上帝这个称号予以优先考虑。
近来美国小说家大都是一个联合英语系的成员,个个权衡得失,不得不比世上所有别的人都更加沉湎于文学才智、弗洛伊德式幻想和可鄙的异性恋贪欲之中,从而已经把这个主题推向灭亡;因此我不想效法他们,在这儿冗长乏味地介绍那位年轻女郎,让读者感到腻味。
我发现再也没有什么比吃饭时周围只有一帮老年人围着你这种局面更易于叫人倒胃口了,老太太们不但把餐巾弄得五花斑驳,也使她们化的妆解了体;他们还会在含含糊糊的微笑遮隐下,尽量想法儿除掉一粒难受地卡在假牙和死牙床之间的紫莓子儿。
人往往会为下了几着巧棋而吃老本。我们上次是在七月十日傍晚看到他开车从莱克斯回到日内瓦他住的那家旅馆的,我们就把他留在那儿了。
接下来四天,格拉杜斯一直在日内瓦犯愁。那种发生在性喜好动的人身上有趣的矛盾是,他们常常得忍受长时间闲待着没事干的困境,缺少了那种他们喜爱的冒险性消遣,啥事也没法儿完成。就像许多文化修养低的人那样,格拉杜斯也是个如饥似渴的读者,见到什么就读什么,报纸啦,小册子啦,街头散发的传单啦,滴鼻药水和消化药样品附带的多种文字的宣传资料啦,不一而足;不过,这也只表明他退一步对知识产生好奇罢了;然而他的视力不佳,本地新闻也并非无止境地可供他消遣,他便坐在路边咖啡座上发呆,无可奈何地打盹儿睡觉,打发掉不少时光。
相比之下,完全清醒的懒汉,人间的君主,又是多么幸福呵;他们那极其怪诞的头脑从这样一些情景——黄昏时分的阳台栏杆那儿啦,下面的湖泊和亮光啦,远方融化在落日余晖映照下的幽暗杏林中的山峦形态啦,苍穹衬托下的黑黝黝松林轮廓啦,沉寂哀愁的海滨禁区沿岸的碧波红涟啦——得到无上欢乐和狂喜而引起的刺痛。噢,我那可爱的包斯考贝尔!那些温柔而可怕的回忆,那桩耻辱,那种光荣,那些叫人发狂的坏兆头,还有那颗从来没有哪位党员能够攀登到达的星星。
我们的查尔斯二世若没逃出来,想必就会给处决了;他若在王宫和瑞波逊洞穴之间的路途中遭到逮捕,这种事肯定便会发生;可他在逃亡的过程中却只有少数几次觉察到命运厚实的手指在播弄他;他感觉到它们在触摸他(如同严厉的老牧羊人检查女儿的童贞一样),那是发生在那天夜里他从曼戴沃山坡湿漉漉的蕨草丛中滑下去的时候(参见第149行注释),以及次日他这位爬山的人垂头丧气地在一处更可怕的高地那里意识到有个幽灵在伴随着他的时候。
杀人者一向在品质上不如遭他杀害的人。
尽管如此,把一个真人插入他需遵循创造力来虚构的环境里,甭管多么惬意,多么闹着玩儿,这种手法还是给人一种异常庸俗乏味的印象,尤其是因为诗中其他真实生活中的人物,除去几名家庭成员之外,当然用的都是假名。
不少赞巴拉神学家探索过疯子灵魂的最终归宿,大都认为:就连那最疯狂的头脑里,尽管有大量犯了病的粒子,仍然保存着一个清醒健全的基本粒子;它在人死后还活着,而且在那充斥着胆怯的傻瓜和体面的笨蛋的世界给远远甩在后面之后,还会突然展现一阵,也可说是爆发一阵健康而得意的响亮笑声。
仔细阅读那首诗,然后谴责这种流行的手法,那就是从往昔或多或少出名的诗篇中拣出一句短语来作自己的散文集或诗集——或者,唉,一首长诗——的题名。这种题名拥有一种奢华的魅力,也许代表了陈年佳酿或妖娆名妓而让人接受,却只会贬低作者本人的才华,拿不费劲的文学引喻取代本人独创的想象力,并把那种装饰华丽的责任推卸到名作家半身胸像的肩上,因为谁都可以信手快速翻阅《仲夏夜之梦》或《罗密欧与朱丽叶》或者也许《十四行诗》,轻而易举地从中拈出自己所需的词儿。
在美国,主要飓风都冠以女性名字。这里使用阴性称号,与其说是给人以悍妇和老泼妇这类女性的印象,倒不如说是出于一般职业上的应用习惯。正如任何一样机器玩意儿,在它心爱的使用者眼中,都是她;无论是大火还是小火(哪怕是“微暗”的火),在消防队员眼中,也都是她;水对热情的管子工来说,同样是她。我们这位诗人干吗给一九五八年那次飓风起了一个不大使用的(有时只给鹦鹉取的)西班牙名字,而不用琳达或洛伊丝,这就闹不明白了。
这种阴郁实在不是由于什么玄奥的或种族的因素促成的。那不过是那种充满民族主义的情绪外表和一种乡土自卑感罢了——这两种情绪可怕的混合,正是赞巴拉人在极端分子统治下的典型心态,也是俄罗斯人在苏联政权下的典型特征。思想观念在现代俄罗斯全都像机械切割的单色板块,稍有细微差别即被视作违法,空隙全给堵塞,弯处全给扎扎实实踩平。
我那位女主人,由于要到非洲一个特殊地点去游历,事先打了一种特殊的防疫针而起了反应,身体欠安,正躺在床上休息呐。我问候道,“您好,贵体无恙吧?”她却轻声答道安第斯山脉那边的风景真是甭提多美了,接着用不那么懒洋洋的声调打听一个臭名昭著的女演员的近况,据说她的儿子在跟那个女人同居呐;我告诉她,奥登答应过我他绝对不会跟那个娘们儿结婚。她又问我这次长途旅行一路上还好吗,有没有震动一座青铜大钟丁当直响。善良的西尔维娅老大婶!她跟弗萝尔·德·菲丽尔一样,有一种茫然的神情,一种倦怠的举止,这一半是天生的,一半是养成的,倒可以在她喝醉时作为合适的借口;她竟然还能把这种懒散同健谈巧妙地结合起来,不由得使人联想到一个慢腾腾说话的口技演员经常让他手中摆弄的那个喋喋不休的玩偶娃娃打断他的话那种情景。一点也没改变的西尔维娅啊!三十年来,我在王宫这儿那儿时不时看到她那总是剪得很短的栗色头发啦,那种孩子气的淡蓝眼睛啦,那种呆呆的微笑啦,那双时髦的长腿啦,还有那些迟迟疑疑而婀娜多姿的动作。
“您差点儿失去机会遇见我们那颗最明亮的星星,”西尔维娅说,她是华兹史密斯大学的主要校董(而且实际上一直在独自为我去该校作有趣的讲学奔走安排)。“我刚给学院打了个电话——对,就坐在那个脚凳上吧——他的病好多了。尝尝这种亮油油的水果,我特地给您买来的,不过那个男仆是个严格搞异性恋的小伙子;总的来说,陛下今后得多加小心。我敢保证您会喜欢在那边教学的,可我也纳闷儿人人干吗都那么热衷于教赞巴拉语。我认为迪莎也该到这儿来。我已经给您租好了据他们说是那边最好的一幢住宅,而且靠近谢德一家。”
这里容我补充一句:两个星期后,我真是十分荣幸地在华盛顿遇到了那位无精打采、心不在焉、衣着邋遢的卓越的美国绅士,他的头脑是个图书馆而不是个辩论厅。接下来那个星期一,西尔维娅就搭飞机远行去了,我呢,则在庄园里多待些日子,脱险后好好休息一阵子,沉思冥想啦,读读书啦,做做笔记啦,还跟两位迷人的女郎和她俩腼腆的小个子新郎多次驾车出游可爱的乡野。我时常觉得一旦离开了我享乐过的一个地方,那就有点像一个紧紧的软木塞给拔开让你喝干瓶中的暗色美酒后,你就得动身前往新的葡萄园,去征服新天地。
他仔仔细细洗过手后,又走出去,兴奋得他那弯弓的脊梁骨像犯了病那样直发颤。他住的那条街和海滨大道相交的拐角处有个街头咖啡馆,一个身穿绿色茄克衫的汉子跟一个显然是妓女的婊子坐在一张桌子前,那人用双手捂着脸,闷声打个喷嚏,接着一直用手遮住脸,仿佛在等着打第二批喷嚏似的。格拉杜斯沿着堤岸北边走去,在一家礼品商店橱窗前观望片刻,然后走进去,打听一个紫玻璃河马崽子的价钱,买了一张尼斯附带郊区的地图。他朝甘贝塔街出租汽车站走去,碰巧注意到两位旅游者,那两个男人穿着汗渍斑斑的花里胡哨的衬衫,脸蛋和脖子由于炎热和阳光暴晒变成了亮粉色;胳膊上搭着折叠得整整齐齐的丝衬里的双排扣黑上装,下身穿着肥裤脚管的长裤子,两人都没瞧一眼我们这位侦探,后者尽管出奇地不善于观察,却在他俩擦肩而过时觉得有点面熟。那两个家伙也不知道他在国外,对他所干的有趣的活儿一点也不了解;实际上,他和他俩的共同上司几分钟之前才发现格拉杜斯没在日内瓦而在尼斯。格拉杜斯也没接到上级通知,让他知道他在搜寻国王这个活儿的过程中会得到两名苏联运动员安德隆尼考夫和聂加林的大力协助;他在昂哈瓦王宫庭院里倒是见到过这两位仁兄一两次,一次是给一扇破碎的窗户安装新玻璃那当儿,另一次是在前王家的一间温室里为新政府检验稀有的瑞波逊窗格玻璃的时候;接下来,他那条辨认的思路断了,因为他要小心翼翼地扭动着短腿人那样的两条腿坐进一辆凯迪拉克后座,请司机开往贝洛斯和突克角两地之间的一家饭店。
他回到旅馆,那位笑容可掬的老板娘交给他一封电报,电文是丹麦文,责怪他离开了日内瓦,嘱咐他在没接到进一步通知前万勿轻举妄动。另外还劝告他暂时忘掉工作,自个儿去找找乐子吧。然而(除了嗜血之外),他还能有什么别的乐子可找呢?他一不喜欢游览,二不喜欢去海滨避暑。酒他早已戒掉。音乐会他不爱去听。他也不赌钱。性冲动一度极大困扰过他,可那也过去了。他的老婆是拉杜古威特拉镇上的一个卖念珠的娘们儿,已经离开他(跟一个吉卜赛人跑了),他跟他的岳母同居了一阵子,后来老婆子眼瞎浮肿,给转移到一个专门收养穷困潦倒的寡妇的救济所去了。此后他好几次试图阉割自个儿,因严重感染而在玻璃安装工人医院里卧床养了好久。如今他四十四岁,已经大大克服了大自然这个大骗子赋予我们并引诱我们繁殖的那种性欲。怪不得那个让他自个儿去找找乐子的劝告惹得他火冒万丈。我想这个注释就在这儿打住吧。
七月十六日上午(谢德正在写他的长诗第698—746行那部分),郁郁不乐的格拉杜斯担心又得在尼斯没事儿干闲待一天,而那里又向他嘲讽似地显示十分活跃的气氛,喧闹得令人精神振奋;他决定在饿得非出去吃饭不可之前,一直待在那臭烘烘的肮脏旅馆假模假样的休息厅里一把皮扶手椅上,决不动窝儿。他不慌不忙地翻阅身边小茶几上的一堆旧杂志。他像块墓碑那样坐在那儿,唉声叹气啦,鼓起腮帮子啦,每翻一页都先舔一下大拇指啦,目瞪口呆地注视着图片啦,一边努动嘴唇一边费劲地从上到下阅读文字栏目啦。看过一阵之后,他把那堆刊物又重新摞齐放回原处,朝椅背上一靠,百无聊赖地一握一张他那两只三角手,做出各种手势——这当儿,一个坐在他身旁那把椅子上的人站起来,撇下一份报,朝外界炫目之光走去。格拉杜斯把那份报纸拉过来铺在膝头——一则当地的怪新闻引起他的注意,叫他一下子愣住了:几名窃贼闯进迪莎别墅,洗劫了一张写字台,从一个珠宝盒里盗走了一批珍贵的旧勋章。
格拉杜斯让进来一位料想不到的来客——一位影子派高级成员,格拉杜斯原以为那人在onhava-onhava(“很远很远的”)疯狂而朦胧的、近乎传奇的赞巴拉呢!我们这个神奇的机器时代跟时光老头子和空间老婆子一起玩弄多么令人瞠目结舌的戏法儿啊!
他咧嘴笑着,告诉哥们儿格拉杜斯得赶快凑齐所有旅行文件,包括一张健康合格的证明书,立即搭乘最近一次喷气式飞机航班飞往纽约。他点头鞠躬,祝贺格拉杜斯那么杰出而敏锐地指出了正确地址和正确方法。是啊,经过一番彻底的搜查劫掠,安德隆和聂加卢什卡从王后的紫檀木书桌里(大都是账单啦,珍贵的快照啦,那些蠢不拉唧的勋章啦)找到了一封国王的来信,果然发现上面没提别的地名而偏偏写上了他目前居住的地址——我们这位哥们儿打断了这个胜利的通报,说他压根儿也没——来客叫他不必过分谦虚了。伊祖姆卢道夫掏出一张小纸条,笑得浑身直发颤(死亡素来是欢闹的),在上面给格拉杜斯写下他们追捕的犯人化名,他任教的那个大学名称以及学校所在地。哦,对了,这张小纸条不能老留着。只有在他为了背熟那些信息时可以暂时保留。这种(奶油杏仁饼制造商使用的)薄纸不仅可以吃而且美味可口。那个乐呵呵的绿色幻影退出——无疑又去寻花问柳。人们多么痛恨这帮败类呵!
贝拉山脉,满布纹理的岩石和枝杈丛生的松柏,气势宏伟而自豪地矗立在我眼前。这个极好的消息使我心头怦怦直跳,我觉得这时刻倒可以轮到我表现一下宽宏大度啦。我请求我的朋友如果不想详谈就不必再向我吐露什么。他说好吧,他也不想详谈,接着便哀叹起自个儿强加给自个儿的那项任务的艰苦性。他估计在刚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他的头脑高度集中,粗略地说,干了一千分钟的活儿,写下五十行(嗯,第797—847行),或者可以说,每两分钟一个音节吧。他完成了第三章,也就是倒数第二章,已经开始着手写第四章,也就是最后一章(参见前言,赶快参见前言),并且说,如果咱们现在就打道回府,我不会太介意吧——尽管那时刚刚九点钟左右——这样他便可以又纵身跃入他那个混沌境界,慢慢疲劳地自拔出来,连带他那个宇宙,所有那些湿漉漉的星斗,你看怎么样?
我又怎么能说不呢?那座山脉上的徐徐清风已经吹进我的头脑:他正在重新组合我的赞巴拉呢!
过于拘谨?所知不多?我这位可怜的朋友要是预先知道谁会是他的传记作者,想必就不会如此猜测了。我其实十分愉快而荣幸地(在三月里一个清晨)目睹了他在下面几行里所描绘的那场表演。当时我正要去华盛顿办点儿事,出发前忽然想起他曾经要我帮他在国会图书馆里查点什么。如今我耳边还清晰地响彻着希碧尔冷冰冰的话语:“可是约翰没法儿见你,他正在洗澡呐”;接着就从浴室里传出约翰粗哑的喊声:“没关系,让他进来,希碧尔,他不会强奸我!”不过,我俩谁也想不起他到底要查什么了。
相像是差异的暗示。不同的人会察觉不同的相似和相似的不同。
谢德:“对,先生,历史到时候也会把咱们每个人都一一废除。那位国王也许死了,也许跟你和金波特一样还活着呐。但是,让咱们尊重事实吧。我从他〔指着我〕那里听说那种广为传播的什么尼姑的事纯粹是亲极端分子捏造出来的庸俗不堪的谣言。那些极端分子和他们的朋友编造了许许多多胡言乱语,好掩饰他们自己的困窘。那位国王其实是从王宫里走出来,越过高山峻岭,离开了那个国家,身上穿的并不是脸色苍白的老处女那种黑袍服,而是运动员那种鲜红羊毛衫。”
“怪事儿,怪事儿,”德籍访问学者说,只有他一人出于高贵祖先传下来的怪癖,觉察到了那一阵颤动而怪异的口气。
谢德〔一边微笑,一边摩挲我的膝盖〕:“国王是不会死的——他们只会失踪,对不对,查尔斯?”
如果我对这简明的论断理解正确的话,那就是说我们的诗人在这里暗示:人类生活无非是给一部晦涩难懂而未完成的杰作添加的一系列注释罢了。
这是七月二十一日。清晨八点钟,纽约砰的一响、轰的一声就把格拉杜斯吵醒了。他照例先擤擤鼻子,开始一天浑浑噩噩的生活。接着从一个硬纸盒儿里取出一副个儿特大、样儿凶狠的假牙塞进他那长得像科摩斯面具的嘴里,这的确是他唯一不幸的缺陷,否则他的外表倒是挺善良的。办完这事,他就从公事皮包里摸出两小块贮存的黄油和一块存得更久而仍然相当松软可口、馊味儿不大的火腿三明治,这大概都是上星期六夜里他乘坐那趟从尼斯到巴黎的火车时存下来的剩货:倒不是他节俭成性(那个弑君的影子集团已经预先付给他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钱),而是出于一种眷恋自己青年时代俭朴习惯的动物本性。他在床榻上吃完这顿精美的早餐,便开始为他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一天做些准备工作。昨天已经刮过胡子——倒用不着再修理了。那套值得信赖的睡衣没给塞进旅行袋,却给捅进公事皮包,然后他就穿好衣服,从上衣兜里掏出一把齿缝均已堵塞的粉红色小梳子,梳一梳粗硬的头发,小心翼翼地戴好软毡帽,走进通道对面那间几乎没有臭味儿、美好而现代化的厕所,用那美好而现代化的液体肥皂洗洗双手,撒泡尿,又把一只手冲洗一下,觉得浑身上下都已经整洁,便走出旅馆去散步了。
雅克·达古斯又瞧瞧他的手表,这已经是第二十次了。他背着双手,像鸽子那样溜达。他叫鞋童给他擦擦他那双赤褐色皮鞋——而且挺欣赏那个邋里邋遢却很漂亮的男孩绷紧破布劈劈啪啪的刷鞋术。在百老汇一家饭馆里,他吃光一大块带德国泡菜的粉红猪肉,双份法国式筋道的油炸土豆片和半个快烂了的西瓜。我从这个租来的小小仙境默默诧异地观察他:瞧,这家伙正准备干一件滔天罪行,却马马虎虎享受一顿如此粗糙的饭食!我认为我们应该料想到这顿饭无疑会妨碍他进一步的设想,不管那是什么设想,都会使他濒临一切严重后果——那种鬼蜮般的后果,就像一位截肢者截去脚趾后依然觉得它们存在那样不堪设想,就像棋盘边缘那个(蹦蹦跳跳的)马完全无能为力那样糟糕,那个棋子“觉得”如果棋盘外边再有一些额外的方格就可以展开一场扇形攻势,可是那种虚幻的扩展却对真正的棋局和真正的走棋无济于事。
如今,在时空方面,与诗文前几章里的情景相比,格拉杜斯离我们可越来越近啦。他长着一头又短又直的黑发。我们还可以给他那张阴沉沉的长方形脸蛋儿填补上大部分特征,诸如一对黑眉毛啦,下巴颏儿上有个疣子啦,等等。他的面色呈一种不健康的红润。我们很清楚地看出他那对视觉器官带点催眠的力量。我们看出他的鼻梁歪扭,令人抑郁,嘴唇也沟沟槽槽的。我们还看出他的下巴铁青,唇须压扁了,净是沙砾般的点点儿。
他的一些姿态我们已经熟悉,他那宽阔的身躯和短短的后腿像黑猩猩那样伛着,显得无精打采似的。对他那身皱皱巴巴的衣服的描绘我们也听腻了。我们至少还能把他的领带描绘一番,那是他的一位住在昂哈瓦的内兄,一位衣着讲究的屠夫,送给他的复活节礼物:人造丝制品,巧克力颜色,上面带有红线条,尾端给塞进衬衫第二三颗纽扣当中,这是赞巴拉三十年代流行的样式——而且按照学者风度无须乎再穿神甫式的马甲。他那双地地道道的粗手手背覆盖着一层叫人恶心的黑汗毛,那可是一名加入激进工会的手艺人极为干净的手,看得出来是制作烛台拖盘的工匠的一双典型的手,两个大拇指全都明显变形了。我们也蓦地发现他的肌肤总是黏糊糊的。我们甚至还可以(像幽灵那样挺安全地迎头穿过他的体内,穿过他乘坐的那架飞机闪烁的螺旋桨,穿过那些冲我们挥手咧嘴笑的代表)辨认出他那紫里透红的五脏,以及肠胃里那阵不太理想的、汹涌起伏的怪浪。
我们可以对医生或者哪位愿意听的人再进一步描述这位灵长目动物的灵魂。他能读,能写,能算;他生来就有点自知之明的涵养(对这一点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还有那么点耐力,对面貌、姓名以及日期等等的记忆力也特强。从精神上来说,他并不存在。从道义上来说,他是一名追随另一名傀儡的傀儡。他的武器倒是真枪实货,追捕的猎物是个智力高度发展的人。这一事实只属于我们这个多事之秋的世界,在他那个世界里却毫无意义。您认为那种消灭“国王”的想法确实使他产生某种程度的欢乐,就算您对,那咱们就该在他的性格一栏里再加上那种具有形成概念的能力,不过那些大都是普普通通的概念罢了,我在另一个注释里提到过此事,到底在哪个注释里我倒懒得去查找啦。这可能会使他在感性上有那么一点点(我倒承认是很大的)满足,我宁可说这至多跟一位渺小的享乐主义者在某一时刻所得到的满足一样,那就是他屏息对着一面放大镜,两个拇指准确无误地紧紧捏住一个圆圆的句号,使劲把一个粉刺的滑腻腻、半透明的栓塞全部挤出来——宽慰地发出一声“啊”。格拉杜斯不仅从那种(后果他是可想而知的)设想杀人的行动中,也从一帮分享他那种公正概念的同伙交托给他的一项(恰恰需要杀人的)重要任务中,得到乐趣;要不是这样,他原本就不会杀人;不过话说回来,在杀人这档子事上,他如果没有挤粉刺那种叫人相当恶心的小小刺激,大概也不会乐意接受那项任务的。
我在前面一个注释(这次我查明是对第171行的注释)中考虑过我们这位“机器人”的特殊憎恶,而且也包括他的动机,当时他还没像现在这样有个性,这样疯狂地违背理性,所以我才赏给他那样一个绰号;总之,他越来越远离我们这个绿草芳香、淳朴和煦的阿卡狄。但是,上帝如此绝妙地制成人类,我们再多的动机探索和推理调查都压根儿没真正解释清楚人为什么要消灭自己的同类(我明白这样的争论当然需要先暂时给予格拉杜斯以人的身份才行),除非他是为了保卫自己或他儿子的生命,要不就是为了维护他一生的成就,才会那样干;所以,在格拉杜斯对抗君主这一案例中,我倒宁愿对最终判断提出这样的看法,那就是如果他那种人性的缺陷不足以解释他干吗要像白痴一般远渡大西洋,光是为了射完他手枪里的子弹,那么我们就可以承认,大夫,这位一半算人的家伙倒真是半疯了。
他登上那架又小又不舒服的飞机,朝太阳飞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夹在一些姗姗迟赴纽卫语言大会的代表当中,个个都在上衣翻领那儿别着同一外国语种的标记,不过没有哪一位会说那种话,所以相互之间(越过我们这位弓背坐着的杀手、或者从四面八方向他那个呆滞不动的脑袋袭来的)交谈全是用相当普通的美国英语进行的。在这种折磨当中,可怜的格拉杜斯一路上还另有一种叫他一直浑身难受的感觉,比那帮只操一种语言的人唠唠叨叨的声音还要命,他一直闹不清是什么原因。他拿不准这该归咎于什么——是那牛肉,洋白菜,油炸土豆,还是烂西瓜——他阵阵痉挛地回想,心里重新品尝一遍它们的滋味儿,发现很难从它们那些不同却令人作呕的味道当中有所选择。我个人的看法,并且愿由大夫加以证实,是那份法国式三明治正在跟那盘“法国式”油炸土豆片在他那肚肠里进行一场两败俱伤的作战。
五点钟过后,他刚一抵达纽卫机场,就从自动售货机买了两纸杯挺好喝的凉牛奶灌下肚去,然后走到柜台前,要一份当地的地图。他一边用粗硬的手指轻轻敲着那个像扭动的胃似的校园构型图,一边向办事员打听哪家旅馆离大学最近。人家告诉他,搭乘一辆小汽车就可以把他带到校园旅馆,从那里再走几分钟的路便可以到达大学主楼(如今叫做谢德楼)。在乘车途中,他突然觉得一阵晕眩恶心,难受极了,所以一到那家订妥房间的旅馆就连忙直奔洗手间。消化不良而引起一阵滚烫的水泻,总算解除了他的痛苦。可是他几乎还没扣好裤子,还没摸清鼓鼓囊囊的裤子后兜儿里那样东西在不在,一阵刀刺般的痛苦和吱吱声又让他不得不再次裸露大腿,那么一忙乎,他那把小型勃朗宁手枪倏地掉进了抽水马桶的深渊。
他既没当过水手,也不是一位逃亡的国王,没多会儿便迷了路,只好徒劳地朝前穿过书架林立的迷宫,在楼梯平台那儿向一位正在目录铁柜前核查卡片的、样儿挺严厉的图书馆大娘打听冰岛文化藏书究竟在哪儿。她慢慢腾腾地详加指点,结果只导致他又回到出纳柜台前。
我们这位追踪者立刻抄最近的楼梯奔上楼去——可是很快就发现自己陷进善本阅览室那股着了魔似的肃穆气氛中。那间屋子倒挺漂亮,没有门;其实他可以发现那挂着帷帘的入口处几分钟之前他刚刚穿行过。这种糟透了的错综复杂的搜寻,加上肚内又出现一阵剧痛,使他不得不连忙掉头往回奔——下三级台阶,上九级台阶,冲进一间圆形阅览室,里面一张圆桌前正坐着一位身穿夏威夷衫、晒得黝黑的秃顶教授,满脸嘲讽的神情,在阅读一本俄文书。他没理睬格拉杜斯,后者匆匆穿堂过室,从地上趴着的一条小胖白狗身上跨过去,可并没把它惊醒,然后由一处螺旋形楼梯急奔下去,结果发现自己来到了地下动力室。他顺着一条亮着灯、排着管道、两边是白墙的通道走去,突然喜出望外地找到一间专为管子工或迷路的学者准备的厕所天堂;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赶快把他那支自动手枪从晃里晃荡的枪套里移到上衣口袋里,又泻出肚内一部分该死的流液。他再次爬上楼来,看到书库圣殿的灯光下有一名手里拿着一张借书条正在找书的图书馆雇员,一个瘦小的印度小伙子。我压根儿也没跟那个男孩说过一句话,可是不止一次觉得他那双棕里透蓝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视着我;毫无疑问他了解我在学术界用的是假名,但是那位凶手刺耳的询问使他身上某种敏感细胞,某种直觉感,起了反应,就仿佛要保护我逃脱阴云密布的险境似的,他笑眯眯地说:“我不认识他,先生。”
很难揣测这当儿化名为格雷的格拉杜斯进一步想干什么?去开枪射击呢,还是先去排除肚肠里无穷无尽的熔岩。他连忙笨手笨脚地去开车门,不拘小节的埃默瑞德便侧身靠近他,越过他,几乎跟他合而为一,帮他把门打开——然后又砰地一声关上车门,横冲直撞地驶向山谷去赴约会。我后来因为跟那个凶手长谈过一次,所以在这儿不厌其烦地把细节一古脑儿讲给读者诸君听,我希望您会赞赏;我如果告诉您,警察后来到处瞎传——居然说什么是一位孤单寂寞的卡车司机让杰克·格雷从劳诺克或者别的什么地方一路搭车来的!您一定会对我上面这段叙说更加赞赏不已。我们只希望能有一次公正无私的搜查,把那顶忘在图书馆里——或许落在埃默瑞德车厢里的软毡帽找到就好了。
嘲笑康玛尔译文中的谬误,其实是件很容易的事。那都是一位伟大的先驱天真无知的缺陷。他生活在自己的书斋里太久了,而很少跟青年男孩交往。作家应该观察世界,摘取它的无花果啦,桃子啦,而不要一味呆在黄澄澄的象牙塔里沉思冥想——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约翰·谢德的错误。
七月二十一日那天光线太亮而带来灾难的傍晚,我驾驶那辆马力十足的汽车从图书馆轰隆隆地回到家门口时,正是这种掺杂着金属响声的音调在我四周围鸣响,我立刻去看看亲爱的邻居在干什么呐。我刚刚见到希碧尔开车朝城镇飞快驶去,所以对那个夜晚抱有很大的希望。您尽可以说我非常像个纤弱而谨慎的情人儿趁机利用一位年轻丈夫独自在家时忙不迭地赶去跟他幽会咧!
我通过树丛辨认出约翰的白衬衫和花白头发:他正坐在(他称之为)他那个窝里,就是我在第47—48行的注释里提到过的那个棚架似的门廊或走廊里。我不由得再走近一点——哦,小心翼翼得几乎踮起脚尖朝前走;于是我发现他正在休息而不是在写作,便大踏步走近他的走廊或者栖息处。他把一只胳膊抵在小桌上,拳头支着太阳穴,皱纹全都变得歪歪扭扭,两眼朦胧而湿润,活脱儿像个喝醉了的老巫婆。他举起那只空着的手冲我打个招呼,全身并没改换姿势,尽管我对这早已习以为常,可是这一次给我的印象与其说是忧郁,还不如说是凄凉。
我确实知道他从来也抗拒不了一杯这种或那种金色美酒的诱惑,尤其是因为他在家里酒量受到了严格的限制。我兴高采烈地把他那个大信封接过来,好让他行动方便地走下门廊台阶,他真像个犹豫不决的孩子,侧着身子走下来。我俩越过草坪,穿过那条街。喀玲——喀琅,从神秘住宅那边传来阵阵马蹄铁奏的音乐。我手里拿着那个大信封,感觉得到里面那摞橡皮筋绷紧的棱棱角角的索引卡片。一些文字符号结合到一块儿就容纳得下不朽的意象,复杂的思想,新奇的世界,连带说啊笑啊哭啊的栩栩如生的人们,不知怎的,对这种奇迹我们早已荒谬地习以为常,并不觉得奇怪。我们理所当然地轻易认为,就是靠这种常规惯例的粗俗认可人们才理解那些从栖树人到勃朗宁、从穴居人到济慈各个时代的创作,才理解诗歌的描绘和结构逐步趋于精湛的历史。可是,万一有一天我们大家一觉醒来,发现谁也没有阅读能力了,那该怎么办?所以,我希望你们不仅对自己阅读的玩意儿,而且也对文字居然能让人读懂这一奇迹(我就常常这样教导我的学生)都应该同样叹为观止,惊讶得透不过气来。尽管我长期涉猎文艺,能够模仿天下各种形式的散文(单单不包括诗歌——我是个糟糕的蹩脚诗人),可我并不把自己视为一名真正艺术家,唯独一点例外,那就是我能做只有真正艺术家才能办得到的事——什么捕捉那种被人遗忘的、蝴蝶般美丽的启示啦,骤然摆脱陈规陋习啦,观察人间网络和那网络上的经纬啦,等等。我庄严地掂量左腋下夹着的那个如今落入我手中的宝贝,心中不禁充满一阵难以形容的惊奇,就跟听说萤火虫在为那些无依无靠的精灵做些可以破译的信号,或者一只蝙蝠在那布满伤痕烙印的天空写下一个清晰可辨的痛苦故事那样惊讶不已。
我把整个赞巴拉紧紧贴在心头。
在他死亡前一分钟,我俩正从他的领地跨到我的领地,步行在装饰性灌木和落叶松中,忽然飞来一只红蛱蝶(参见第270行注释),像一团火焰那样围着我俩转悠,令人头晕目眩。我俩已经有一两次同时注意到有那么一个人在某处出现,夕阳正在那边的树丛簇叶中找到一处空隙,往那棕色沙地上撒下最后一抹光辉,傍晚的阴影已经笼罩住那条小径的其他部分。人的目光在斜阳下没法儿追随那只飞舞的蝴蝶,它时而闪现,时而消逝,时而又闪现,几乎是在令人惊异地仿效一种故意的调弄,最后竟然歇在我那位心情愉快的朋友的袖子上面,真是达到了高潮。它又飞走了,转瞬间只见它围着一株月桂树轻佻地翩跹起舞,时不时停歇在一片光溜溜的树叶上,从那构槽中滑落下去,很像一个男孩在过生日那天高兴得从楼梯栏杆扶手上出溜下去一样。随后,阴影像潮水那样涌到月桂树丛那边,那只火焰般华丽而柔软的小家伙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他曾经在马里兰州一家黑人医院里当过两年男护士,眼下手头相当拮据。他想学习园艺美化啦,植物学啦,还有法语(“阅读波德莱尔和仲马的原著”)。我答应给他一点资助。当天他就来到我的住处干起活儿来。他人挺好,怪可怜的,诸如此类,只是有点爱唠叨,而且彻底阳痿,这真叫我觉得泄气。要不然他倒算得上是个魁伟大汉;我观看他干活儿,真可谓一种莫大的审美享受和乐趣,只见他跟土地草皮轻快搏斗,灵巧地摆弄球茎,还把那条铺石板的小径收拾一番,等我的房东从英国安然无恙回来,(我希望没有嗜血狂人在潜步追踪他!)这一工程会不会叫他大为惊讶,倒也难说。我真巴不得让他(指我的花匠,不是指我的房东)系上一条硕大的穆斯林缠头巾,穿上南亚人穿的那种松松垮垮的裤子,戴上丁零当啷响的脚镯。如果我是个北方国王——要么毋宁说如果我仍然是个国王(流亡真成了一种糟透了的习惯),那我当然就会按照老派浪漫主义作家心目中那种摩尔王子的模样来打扮他了。谦虚的朋友啊,你会怪我不该在这个注释里连篇累牍地写你,可我觉得我应该夸赞你。毕竟是你救了我的命啊。只有咱俩目睹了约翰·谢德临终前的情景,何况后来你还承认当时有一种古怪的预感叫你突然放下手中的活儿,那当儿你瞧见我和谢德从矮树丛中走向那个门廊,而那里正站着——(恕我迷信,不能在这里写下你用的那个邪恶的怪字眼儿。)
透过约翰那件棉布衬衫的后背,您可以辨认出里面穿的是美国老好人都爱穿的那种怪模怪样的背心,衬衫在背心轮廓上端和周围都粘住了皮肉,现出斑斑驳驳的粉红块儿。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那左肩在摇晃,右肩在隆起,还看到那一头乱蓬蓬的花白头发啦,那起皱的后脖颈啦,那条从裤子后兜耷拉出来的印花大手绢啦,另一个鼓鼓囊囊的后兜里塞着的皮夹子啦,那变了形的宽骨盆啦,那条旧咔叽布裤子后裆上让绿草弄脏的屁股印儿啦,那双平底便鞋磨损了的后缝啦;我还听到他那讨人喜欢的抱怨;他没有止步,只是扭过头来瞧着我,说些诸如此类的话:“千万小心别把什么撒落在地上——这可不是一场撒纸屑的追踪游戏, ”要不就是〔退后一步〕“我还得写信给鲍勃·威尔斯〔这座城镇的市长〕谈谈每星期二夜间打这里经过的那些该死的卡车那档子事。”
我以前见过格拉杜斯吗?让我想想看,见过吗?记忆摇了摇它的头颅。这位凶手后来却肯定地对我说,有一次我站在我的塔楼上俯视果园时,跟他挥过手,那当儿他和我以前的一个僮仆,一个头发长得像细刨花似的小伙子,正从温室取出支架的玻璃送上搬运马车;但是,这位来客一转身冲着我俩,两只长得紧靠在一起的眼珠子射出那股冷酷而忧郁的目光,紧紧盯视着我们俩,我可一下子就把他认出来了,不禁浑身直打哆嗦,即使梦中见到这种情景,我也会啊的一声惊醒过来。
他头一发子弹打掉我身上那件黑色运动茄克衫的一枚袖扣,另一发从我耳边嗖的擦过去。如果断言他不是瞄准我(他刚在图书馆里见过我啊——让我们言行一致吧,先生们,我们这个世界毕竟是个理性世界),而是对准我身后边那位头发花白的先生,那可真是胡说八道。噢,他确确实实对准我开枪,可是哪一发都没打中,这个不可救药的笨蛋。我当即本能地朝后退,一边大声怒吼,一边张开我的两只壮实的大胳臂(左手依然紧紧握住那首诗,套用马修·阿诺德(1822—1888)一句话:“依然抓住不可侵犯的阴影, ”),尽力挡住那朝前走来的疯子,以便护卫约翰,我担心那小子会意外地错把他击中;这当儿,我那位可爱而笨拙的老约翰一个劲儿用爪子抓我,拽我随他朝后退,隐蔽到他的月桂树丛后面去,真像一个可怜的瘸腿男孩一本正经而手忙脚乱地想法儿把他那患痉挛性瘫痪的弟弟拖走,躲开一帮小学生冲他俩投扔过来的石子,这种情景一度在各个国家倒是司空见惯的事。我当时觉得——眼下仍然觉得——约翰的手在摸索我的手,寻找我的指尖,找到了,可是马上又放开了,就像在进行一场庄严的接力赛跑,他把生命棒传给我似的。
另一发子弹饶了我的命,却击中了他的侧身,射穿了心脏。他突然在我身后歪倒下来,使我全身失去平衡;就在这一刹那,为了结束这出命运闹剧,我的花匠从矮树篱后边用铁铲朝凶手杰克的脑袋瓜子猛击一家伙,把他打翻在地,武器飞出了手。我的救星拾起枪支,又过来把我扶起来。我的尾骨和右手腕伤势不轻,那首诗却安然无恙。可是,约翰趴在地上,白衬衫上染了一块红。我仍然希望他并没给打死。那个疯子坐在门廊台阶上,用两只鲜血淋淋的手直摸他那血流如注的脑袋。我让花匠看住他,连忙奔进房内,打开一个壁橱,那里面下端堆着姑娘们的高统橡皮套鞋啦,毛皮雪靴啦,白色威灵顿长靴啦,乱七八糟一大堆,我就把那个价值连城的大信封藏在它们底下;我可真是激动万分,仿佛那里就是那条使我逃出我那着了魔的城堡、从赞巴拉一路径直来到这个阿卡狄的秘密通道的尽头。接着我就拨了报警的“11111”电话号码,然后拿着一杯水回到大屠杀现场。可怜的诗人这当儿已经给翻转过来,挺尸在地上,两只张开的、失去知觉的眼睛瞪视着傍晚和煦的苍穹。那位手拿枪支的花匠和那个给打垮了的凶手却并排坐在台阶上抽烟卷儿呐,后者如果不是因为疼痛不堪,就是已经决定再扮演另一个角色,根本就不理睬我,好像我是昂哈瓦市区泰赛拉广场上一位骑在石雕战马上的石雕国王咧,不过那首诗倒安然无恙。
大家都知道我是多么愚蠢地,多么坚定不移地相信谢德一直在创作一首有关赞巴拉国王的长诗,一种传奇诗。大家也曾对那种会使我大失所望的遭遇有所心理准备。噢,我并没期望他竭尽全力写那个主题啊!当然有可能掺杂着一些他的私人生活琐事和杂七杂八的美国风俗习尚——但是我自信他这首诗肯定会包括我叙述给他听的那些奇妙事件,那些让我讲得活龙活现的人物,以及我那个王国独特的气象。我甚至建议给他取一个挺不错的诗名——我内心那部书的名字,书页他得用刀裁开来:《孑然一身的君主》,而不是现在这个叫我感到莫名其妙的《微暗的火》。我开始阅读这首诗。我读得越来越快。我一边快速通读一遍,一边在咆哮,就跟一个怒火上升的年轻继承人在读一个老骗子的遗嘱一样。我那夕阳斜照的城垛在哪儿?赞巴拉博览会在哪儿?它那些山脊在哪儿?它那些长期以来透过朦胧雾霭出现的激动人心的事在哪儿?还有我那些可爱的棒小伙子啦,彩色玻璃映现的斑斓光谱啦,黑玫瑰武士啦,总之,那整个绝妙的故事都在哪儿?啥也没有!我一直怀着催眠师的耐心和情人的激情逼他接受我所提供的错综复杂的题材,根本就一点也没有。唉,我简直没法儿表达这种痛苦!不是那狂放不羁而光荣的传奇故事——相反,我得到的又是什么呢?一位阿巴拉契亚地区的知名人士采用新蒲柏的韵律风格写的一首相当老派的自传体叙事诗——写得当然很美——谢德只会写优美的作品——可是缺少了我那种魅力,缺少了那种丰富多彩的疯魔特色,我还当那准会贯串在这首诗里,使之超越时代局限而具有永恒意义呐。
我慢慢恢复了原有的沉着冷静。我再仔仔细细阅读一遍《微暗的火》,对它不抱很大期望,反倒比先前喜欢它了。何况那是什么?那种远方隐隐约约的乐声,那些色彩在空中遗留下来的痕迹,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在诗中,尤其是啊,尤其是在那些宝贵的异文中,这儿那儿都发现了不少我那种思绪的回音和彩饰亮片儿,我那光荣业绩泛起的一阵阵涟漪余波。我顿时对这首诗产生了一种怜爱的柔情,就跟人怜惜一个轻浮的姑娘一样,那个姑娘被一名黑大个儿劫走,蛮横地享受一番之后,现在又安全无恙地出现在我们校园大楼和公园里,跟男同学们一块儿吹口哨啦,跟那只驯服了的海豹一块儿游泳啦,好像一点事儿都没发生过似的。伤痕依然疼痛,该疼,但是我们却怀着古怪的感激心情亲吻那对沉甸甸、湿漉漉的眼帘,抚摩那玷污了的皮肉。
我对这首诗的注释,不过是试图拣出那些回响,细致的火浪,微暗的点点磷光和无数潜在的受惠于我的地方罢了,现在统统摆在读者面前,听凭论断。有些注释也许显得苦涩——可我已经尽力不诉什么苦。在这最后的附注中,我也无意抱怨那些职业新闻记者和谢德的“朋友”在他们编造的讣闻中谈及谢德死亡情况时所胡诌的那种庸俗而残酷的废话。其中凡是涉及我个人之处,我都一律把它们当成新闻界的冷酷无情和毒蛇喷出的毒液混在一块儿的大杂烩。我毫不怀疑等这部著作出版之后,那帮做贼心虚的家伙准会对其中许多陈述和声明采取漠视的态度。谢德夫人不会记得他那位“什么都给她看的”丈夫让她看过那些宝贵的异文中的一两段。那三位躺在草坪上的学生结果准会彻底丧失记忆力。图书馆出纳柜台那位姑娘必定记不起(奉命记不起)在发生谋杀案那天有人向她打听过金波特博士。我还敢保证埃默瑞德先生一定会短暂中断他对某些乳房丰满的女学生那种弹性魅力的调查研究,而以亢奋的精力矢口否认那天傍晚他曾经让什么人搭他的汽车到我的住处这边来。换句话说,就是凭尽一切办法使鄙人同我那亲爱的朋友的命运彻底割断任何联系。
然而,我自有小小的报复:公众的误解反倒间接促成我得到了《微暗的火》的出版权。我那位好心肠的花匠把他的所见所闻热情地讲给大家听的时候,自然有些地方说得言过其实——与其说他夸大了我的“英雄壮举”,不如说他错就错在居然认为那个所谓的杰克·格雷蓄意对准谢德开枪;但是,有一件事却使我终生难忘,那就是谢德的遗孀一想到我“舍己救人”,挡住枪手射击他的目标就感动得一边抚摩着我的双手,一边哭着说,“有些恩情,人间或彼岸的任何酬报都不足以报答呵。”那“彼岸”迟早会在背信弃义的人遭到报应时出现,我当然把这话当做耳边风,不予追问;说真的,我决计什么也不加以反驳,只说:“哦,可是有一种报酬啊,我亲爱的希碧尔。对您来说,也许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要求,然而——希碧尔,容许我来编辑出版约翰的最后一首诗吧。”这一要求立刻得到许可,外加一阵啼哭,一阵拥抱。第二天她就在那份我请一位快手小律师赶制出来的合同上签了字。那一阵既感激又哀伤的时刻您很快就会忘记的,我亲爱的老嫂子。但是,我向您保证,我绝对没有一点要伤害您的意思,而且尽管有那些阴谋诡计和恶毒中伤,我的注释没准儿也不会使约翰·谢德过分恼怒。
这些阴谋诡计使我面临梦魇一般的问题,那就是我如何才能让人们——不至于顿时尖声喊叫,使劲推搡我——平平静静地了解这出悲剧的真实情况,而且在这出悲剧里我也并非是个“赶巧撞上的见证人”而是个主角人物,何况还是个堪称潜在的主要受害者。这阵乱哄哄的吵闹最后总算在影响我的新生活进程中逼得我不得不移居到此处朴实的山间小屋这种情况下告终;不过,我确实想方设法在那名罪犯被拘押后不久就跟他进行过一次、甚至两次谈话咧。那当儿,他比起在我那门廊台阶上流血时,神志清醒得多,对我说了我想了解的一切。为了叫他相信我能在审讯过程中助他一臂之力,我逼着他坦白他的滔天罪行——他佯装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杰克·格雷,错把谢德当成那个把他送到那里去的人,以此来欺骗警方和这个国家。几天之后,唉,没想到他竟会从一个没人看守的垃圾箱里捞出一片保险刀片,用它抹了脖子,致使审判遭到了挫折。他死了,主要倒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在这个故事里的角色已经扮演完了,看不出再活下去还有多大意思,而是因为活下去也没法儿说清他最后犯下的这个登峰造极的蠢罪——杀错了人,而要杀的人其实就在他眼前。换句话说,他的生命不是在那齿轮装置的玩意儿劈啪一声响之下完蛋的,而是在近似人的绝望情绪下了结的。说得够多了。杰克·格雷退场。
一想起我在(希望是永远)离开纽卫镇之前所过的那一个星期怵怵怛怛的日子,就不禁直打哆嗦。当时我一直担心强盗会把我那娇嫩的宝贝抢走。读者诸君倘若得知当时的情况,没准儿哪位会嗤嗤发笑咧,那就是我瞎忙乎了一阵子,把这部手稿从我的黑旅行袋里掏出来,放进房东书房里一个空保险柜里,没过几小时,又把它取出来,干脆一连好几天都穿戴在身上,也就是说,把那九十二张索引卡片分藏在我的全身,二十张放在上衣右兜儿里,左兜儿里也一般多,一摞四十张抵在我的右奶咂儿上,那十二张带异文的珍品塞在上衣左胸内兜儿里。我感谢我那司王室星座的神仙曾经让我学会了娘们儿干的活计,因为我把四个兜儿都缝起来了。于是,我迈着小心翼翼的步子,在那帮上当受骗的敌人当中串来串去,以诗歌为铠板,以韵律为甲胄,另一个人的诗歌使我浑圆体胖,硬卡片撑得我全身僵挺,但是终于具有了防弹的持久功能。
我相信上帝会帮助我,叫我摆脱任何仿效这部著作中另两位主人公那种所作所为的欲望。我会继续存在。我可能会设想别的伪装,别的形式,可我决计想方设法接茬活下去。我也许会在另一个校园里,变成一个上了年纪、快乐而健康、异性恋的俄国佬,一名流亡作家,没有名望,没有未来,没有听众,任什么也没有,而只有他的艺术。我也许会跟奥登通力合作拍摄一部新电影:《逃离赞巴拉》(宫中豪华的舞会啦,王宫广场上爆炸的炸弹啦)。我没准儿会迎合剧评家浅陋的口味,编造一出舞台剧,一出老式的情节剧,其中共有三个主要角色:一个疯子企图杀害一个自己想象中的国王,另一个疯子幻想自己就是那位国王,另有一位著名老诗人碰巧东歪西倒地走进那条火线,在两个虚构的事物相撞下毁灭。唔,我会干很多很多事咧!历史许可的话,我也许会乘船重返我那光复的王国,哽哽咽咽地大声哭起来,在蒙蒙细雨中,向那灰蒙蒙的海岸和一座屋顶上的闪亮灯光致敬。我也可能在一家疯人院里蜷缩一团,哼哼唧唧。但是,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场景安排在哪里,都会有那么一个人从某处静悄悄地出发——已经启程了,还离得很远呐,正在买票登上一辆公共汽车,一艘轮船,一架飞机,着陆了,正朝百万名摄影师迎面走去,过一会儿就会来揿我的门铃——一个壮实得多、可敬得多、本事也更强的格拉杜斯,出现在我的面前。
索引
查尔斯二世,查尔斯·扎威尔·弗赛斯拉夫,赞巴拉末代国王,别号“敬爱的”,生于一九一五年,一九三六至一九五八年执政;他的盾徽绞饰;他的学术研究和统治;前辈们可怕的遭遇;他的支持者;双亲;卧室;逃离王宫;翻山越岭;回忆与迪莎的婚约;路经巴黎的插曲;路经瑞士的插曲;访问迪莎别墅;回忆山间之夜;他的俄罗斯血统和王室珠宝(务必参照该条);抵达美国;致迪莎函被盗;摘引致迪莎函;对他的肖像的讨论;出现在图书馆;身份几乎暴露;孑然一身的君主。又参见“金波特”条目。
佩恩女公爵迪莎,高贵的佩恩和蒙纳所生,我可爱的、面容苍白而忧郁的王后,经常出没于我的梦境,亦受我那些噩梦的骚扰;生于一九二八年;她的摘记本和喜爱的树木;一九四四年结婚;她用那种带有一个我辨认不出的水印图案的薄纸写的信,她的形象在我梦中折磨我。
贾考伯·格拉杜斯,1915—1959;化名杰克·戴格莱,德·格雷,达古斯,威诺格拉杜斯,列宁格拉杜斯,等等;一个干些杂七杂八小行当而又不精的家伙,一名杀手;私刑错杀多人;他的逼近跟S的诗篇创作在时间上同步进行;他过去的磨难和他被选中充当杀手;他的远行头一段路程,从昂哈瓦到哥本哈根;赴巴黎,跟奥斯文·布瑞威特相晤;赴日内瓦,去莱克斯附近乔·拉文德住处与小哥登交谈;从日内瓦向总部打电话;他的名字出现在一段异文中,他在日内瓦等待;赴尼斯,在那里等待;他在尼斯与伊祖姆卢道夫相遇,国王地址被发现;从巴黎到纽约;在纽约;在纽约度过的上午,启程去纽卫镇,到达校园,到达杜尔威奇路;铸成大错。
查尔斯·金波特博士,S的亲密朋友,他的文学顾问、编辑和评注者;首次与S相遇以及同他的友谊,见前言;他对阿巴拉契亚地区鸟类的兴趣;他和蔼可亲地要求S采用他讲的故事作为诗的素材;他的谦虚;他那泰门式洞穴里没有藏书;他深信自己鼓舞了S,42;他在杜尔威奇路的住房以及S家中的窗户;反驳并纠正赫教授之言;他的忧虑和失眠;他给S绘制的王宫平面图71;他的幽默感;他认为“虹彩云”这个词汇是S首创的;他的疲惫;他的体育活动;他参观S家中地下室;他相信读者会欣赏那个注释;回忆童年时代和东方快车;他要求读者参阅后面一个注释;他平静地向G提出忠告;他谈论评论家以及其他得到S赞同的俏皮话;他在别处参加庆祝活动,返回后未被邀请参加S的生日宴会,次日上午他采取狡猾的报复行动;他听取有关海丝尔那种“敲击作响搞恶作剧的闹鬼”现象;可怜的谁?231;他徒劳地试图让S别谈自然史话题而改谈诗作进展情况;他对尼斯和曼通两地的码头的回忆;他极其谦恭地对待他的朋友之妻;他对鳞翅目昆虫的有限知识,他那明显具有瞬间欢乐的深色瓦奈萨那样的沉郁性情;他发现S夫人打算把S突然带往赛达恩,于是也决定前去该处;他对天鹅的态度;他跟海丝尔相似之处;他和S走到那座一度闹鬼的谷仓所处的杂草丛生之地;他反对S那种轻率看待同时代知名人物的态度;他蔑视赫教授(本索引未收入此人);他那过细的记忆;他与珍·普罗沃斯特的会晤,审阅优美的湖畔快照;他对第403—474行那一部分诗的评论;他的秘密是否已让S猜出,他向S谈起迪莎以及S的反应;他跟S在偏见这一问题上的争论;他跟自己讨论自杀问题;他惊奇地发现法语里一种叫人抑郁的树名称跟赞巴拉语中另一种树名称相同;他不同意第三章里某些轻率的段落2;他对罪恶和信仰的看法;他在编辑工作上的诚实和精神上的苦恼;他谈及某位女学生以及他赴谢德家宴次数和宴会情况;他欣喜而又惊奇地发现两个紧挨着的词汇的音节不祥的结合;他关于杀人者和受害者的格言;他在赛达恩住的小木屋以及那个钓鱼人,后者是个皮肤蜜黄色的男孩儿,光着身子,只穿一条破烂的粗蓝布工装裤,卷起一条裤脚管,经常吃些杏仁糖和干果充饥,但是接着要么就是学校开学了,要么就是气候变了,那个男孩儿不见了;他出现在赫家;他严厉批评那种从《暴风雨》等作品中摘引出词句当作自己作品的题名的行径,诸如“微暗的火”等等;他的幽默感;他回忆抵达奥唐纳尔夫人乡间宅邸的情况;他欣赏一个微妙的争论点,可又对提出此说之人采取怀疑态度;他憎恨某人,该人取得一些成就后便背叛一颗高贵而天真的心灵,讲些那个受他害的人的坏话,并以野蛮的恶作剧方式追捕他;出于某种心理障碍或对另一个G的惧怕,他没能去仅有六十或七十英里远的一个城市,在那里他想必会找到一家很好的图书馆;他一九五九年四月二日致一位女士的信函,后者在该年夏季去罗马之前把该信同其他一些贵重物品锁在尼斯近郊的别墅里了;上午赴教堂作祈祷,傍晚同诗人散步漫谈,后者最终谈起了他的诗作;他谈起一个词汇所出现的语言奇迹;他从汽车旅馆主人那里借来一本弗·奈·莱恩书信集;他进入他朋友坐在澡盆里刮胡子那间浴室;他在教职员俱乐部休息室里谈论他跟国王长得相似的话题,以及他最后与埃某人(本索引未收入此人)之间的决裂;柯教授(未收入本索引)所编的一本高等学院教科书中的珍闻使他和S乐得前俯后仰;他意志消沉的忧郁表现和温和的谴责;生动地回忆昂哈瓦大学的一位年轻讲师;他在S家棚架似的门廊处最后一次与诗人见面,等等;回忆他发现了那个很有学识的花匠;他徒劳无功地试图营救S,以及他成功地抢救了那部诗稿;他排除两位“专家”的协助而自行安排诗稿的出版事宜,见前言。
奥登,唐纳德·奥唐纳尔的假名,生于一九一五年,世界闻名的演员,赞巴拉爱国志士;从K口中得知秘密通道,却又不得不前去剧院演出;开车从剧院护送K到曼戴沃山脚下;在海滨洞穴附近跟K相会,同他一齐乘汽艇逃亡,同上;在巴黎执导电影;在莱克斯市拉文德寓中逗留;不该跟那个嘴唇肥厚、头发邋遢的电影女演员结婚;参见“西尔维娅·奥唐纳尔”条目。
海丝尔·谢德,S的女儿,1934—1957;值得深切的尊敬,宁愿选择美丽的死亡而不愿赖活在丑恶的生活中;家中的鬼魂;闹鬼的谷仓。
约翰·弗兰西斯·谢德,诗人和学者,1898—1959;他创作《微暗的火》以及他与K的友谊,见前言;他的外表、癖性、习惯等,同上;K设想S初次与死亡的小接触,S开始写那首长诗时,K正在学生俱乐部下棋;他跟K黄昏时散步漫谈;他微微预见到G,17; K通过亮着灯的窗户观察S的寓所;他开始写诗,完成第二章,第三章写了一半,K在这期间三次前去拜访,同上;他的双亲,赛缪尔·谢德和卡萝琳·路金; K的影响见于一段异文;莫德·谢德,S的姑妈; S把那个当作死亡象征的上弦玩具拿给K看; K谈论S常犯的昏厥毛病; S开始写第二章; S谈论评论家、莎士比亚和教育等; K在自己的生日和S的生日那天观望S家客人纷纷到来,S写第二章; S回忆他对女儿的担忧;他的脆弱或谨慎;他对当地的动植物品种过分夸大地感兴趣;在婚姻上,K的复杂性和S的单纯性两相比较; K提醒S注意傍晚落日空中划过一种彩粉笔画般的污迹;他担心S没完成他俩联手合作的著作就可能离开;他在七月十五日白等了S很久;他跟S穿行汉兹奈老汉的田野,重组S的女儿对闹鬼的谷仓进行的探险考察; S的发音; S论蒲柏的著作;他对彼得·普罗沃斯特的抱怨;他在写第406—416行诗时与G在瑞士的活动在时间上同步进行;又是他的谨慎或周到的考虑;他二十六年前可能瞥见过迪莎别墅以及小佩恩女公爵和她的英籍女教师;他显然汲取了有关迪莎的素材,K答应泄露最后一个事实真相,同上;S对偏见的看法; K对自杀的见解; S和K对罪和信仰的看法; S乖戾的殷勤,喜欢在我家进素食;谣传他对一名女学生特感兴趣,同上;他否认一名火车站站长神经失常;他心脏病发作跟K壮观地抵达美国在时间上同步进行; K在一封致迪莎的信中提到S,; K最后一次与S散步漫谈,并欢欣地得知S正在艰辛地写“山峦”这一主题——一个可悲的误会; K跟S玩高尔夫游戏; K准备为S到图书馆查点什么; S维护赞巴拉国王;精神病学者和文学专家(!)柯教授编写的一本教科书中的胡说八道逗得S和K乐不可支;他开始使用最后一批卡片;他向K透露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一颗射杀别人的子弹致他于死命。
异文:作为窃贼的太阳和月亮;;安排那种释放受压抑情绪的场景;赞巴拉国王的逃亡(K供稿,八行诗);《埃达》(K供稿,一行诗);月形天蚕蛾的干瘪皱缩的蚕茧;儿童发现一条秘密通道(K供稿,四行诗);可怜的斯威夫特,可怜的——(大概是指K);谢德,Ombre,弗吉尼亚白蛱蝶;我们的系头头;一名仙女;增添的蒲柏诗句(大概是指K);塔纳格拉灰尘(一个先见预知的卓越范例);这个美国;一行诗的头两个音步被更换了;对蒲柏的滑稽模拟;可悲的时代和社会小说。
赞巴拉,一个遥远的北方国度。
译者后记
这部小说的结构确实十分奇特,全书是以“前言”、“诗篇”、“评注”和“索引”四部分组成;前一部分是九百九十九行诗,仅占全书十分之一,后一部分则是对长诗所做的繁琐注释,“前言”和“索引”也纯属虚构。纳博科夫的意图是要读者与作者合作,通过反复对照阅读,自行在头脑中构成一个曲折的故事情节。
纳博科夫曾把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译成英文。他一向反对附庸风雅的意译,主张直译,并靠注解来阐释,因此该诗译成后竟达四大卷两千页,译文仅占二百〇八页,其他均为注释,工程可谓浩大。因此可以说他写《微暗的火》无疑是在译《叶甫盖尼·奥涅金》的过程中产生灵感而写的。纳博科夫又熟谙英国文学。十八世纪英国诗人蒲柏曾写过一部《群愚史诗》,对批评他的人进行讽刺,全诗以英雄双韵体写成四章,并附带一名虚构的评论家所作的古怪注释以及一个令人发噱的索引(实为对自我中心的学者炫耀学识所作的滑稽模仿)。纳氏在写《微暗的火》时,显然也受到蒲柏这部著作的影响。
《微暗的火》的情节大致是这样的:一个幻想的欧洲赞巴拉(虚构的国度)的国王,被废黜后逃至美国,化名金波特在美国一家学府任教。他是个同性恋者和素食主义者,对他的邻居诗人教授谢德施加影响,希望后者能把他的生平事迹写进诗作。后有一名罪犯误认谢德是判他入狱的法官而将他枪杀,但金波特却认为那名枪手是革命后的赞巴拉国派来的刺客,原想杀害的是他。他征得谢德夫人同意,代为编订出版谢德的诗作遗稿《微暗的火》,但发现诗中并无他的传奇经历,便妄加揣测,穿凿附会,东拉西扯,加以注释。全诗其实是那位既不信仰马克思、也不推崇弗洛伊德的美国资产阶级老诗人苦心经营的、罗勃特·弗罗斯特式的自传体叙事诗,对人的出生、病痛、爱情、结婚、死亡和来世等人生意义,现实与虚幻,时空,美学,艺术同现实的关系等方面的探讨。
诗名《微暗的火》出自莎翁悲剧《雅典的泰门》第四幕第三场中对比日月光源那句话,意指太阳虽然可能是个吸取大海水分的窃贼,却还原给大地以果实,是生命力的源泉,而月亮则是个彻头彻尾的窃贼,寄生虫,一种反复无常而欺骗的源泉,它那微暗的火只是反射之光而并非真正的光芒。纳博科夫借此在书中暗喻诗人谢德是个太阳似的人物,从现实中汲取经验,把它变成真实的艺术以丰富人生,而疯狂的金波特却是个月亮似的人物,虚幻地对待现实,徒劳无益地妄想从谢德诗中吸取光芒。纳博科夫仿佛是在探讨两种迥异的作家的创作想象力,一种是健康的,另一种则是病态的。西方评论家大都赞誉纳博科夫这首长诗是篇佳作,堪与美国著名诗人弗罗斯特的作品相媲美。
纳博科夫在本书中展示了他那浩瀚才智和丰富学识,运用了大量文学典故、引喻、多语义性、多种语文的双关语以及镜像等等,并把作品编织得迷津一般,需要读者耐心阅读方能识破谜底。他曾说,“文学,真正的文学,并不能像某种也许对心脏或头脑——灵魂之胃有益的药剂那样让人一口囫囵吞下。文学应该给拿来掰碎成一小块一小块——然后你才会在手掌间闻到它那可爱的味道,把它放在嘴里津津有味地细细咀嚼;——于是,也只有在这时,它那稀有的香味才会让你真正有价值地品尝到,它那碎片也就会在你的头脑中重新组合起来,显露出一个统一体,而你对那种美也已经付出不少自己的精力。”《微暗的火》正符合了纳博科夫这种要求。因此可以说他对自己心目中的读者要求甚高:他们必须具有丰富的文学修养,精通多种语文,又得是个头等诗人和福尔摩斯,还需要有丰富的想象力和特强的记忆力。纳博科夫曾大声疾呼道:“给我具有创造性的读者。这个故事是给他写的。”确实,《微暗的火》不仅要求读者具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甘愿劳神参加小说中错综复杂的游戏,例如上述的小说情节仅是表面一层的故事,细加追究,金波特又可能是那家学府俄语系中的一位腐儒教授波特金,幻想自己成了赞巴拉国王,书中虚构的阿巴拉契亚又可能就是赞巴拉,长诗和注释也可能皆出自诗人谢德之手,等等。
另外,这部作品恰恰又与纳博科夫的写作方法吻合。他一般在创作时并非按顺序一章接一章地写下去,而是零零碎碎地写在卡片上(《微暗的火》中的主人公谢德就是这样写诗),最后再把它们颠来倒去地整理安排成篇。他还喜欢用冷僻古奥的词汇,读他的作品尚需备一部《韦伯斯特大辞典》在手边作为向导。因此,有的西方评论家说他操纵笔下人物如操纵木偶,语言如蝶翼上的瑰丽色彩,认为他是福克纳以来美国最重要的一位作家,或是乔伊斯以来最有风格、最具独创性的作家。
《微暗的火》这部小说,尽管手法怪异,作者在其中既卖弄学问,也对卖弄学问予以讥讽,但读者仍会从中发现不少真知灼见。作者还辛辣地嘲讽了西方流行的弗洛伊德学说和精神分析学,对美国学府、出版界、文学评论和社会风尚也极尽讽刺之能事。全书文笔诙谐,展现了独特的纳博科夫式的幽默。
至于这部小说的涵义究竟是什么,西方评论界众说纷纭。有的认为是嘲讽西方评论界和出版界,有的认为是讽刺欧洲知识分子在美国的境遇,有的认为是一幅对美国学府的笑剧式的漫画,还有的评论家干脆认为要把这部作品的涵义弄清楚,则是糟蹋这部别出心裁的艺术作品。玛丽·麦卡锡说得好,“《微暗的火》是一个玩偶匣,一块瑰丽的宝石,一个上弦的玩具,一次疑难的棋局,一场地狱般的布局,一个捕捉评论家的陷阱,一部由你自行组织的小说。”总之,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从这部扑朔迷离的小说中悟出迥然不同的涵义。
纳博科夫由于一九五五年那部争议性很大的小说《洛丽塔》而遐迩闻名,当时西方一般读者大都视他为一位通俗畅销书作者,纳博科夫对此大不以为然。美国作家兼评论家怀特·麦克唐纳认为纳博科夫写《微暗的火》,好像是带着一种高傲的微笑,对广大读者说,“你们认为我是个畅销书制造者,那就请读读这部作品试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