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大多数

自序

我年轻时所见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浅(且不说是荒谬)的原则,就以为无所不知,对世界妄加判断,结果整个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年登不惑,才明白萧翁的见解原有偏颇之处;但这是后话——无论如何,萧翁的这些议论,对那些浅薄之辈、狂妄之辈,总是一种解毒剂。

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见解受所处环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觉得明辨是非是难的。倘若某人以为自己是社会的精英,以为自己的见解一定对,虽然有狂妄之嫌,但他会觉得明辨是非很容易。

一个社会里,中年人要负很重的责任:要对社会负责,要对年轻人负责,不能只顾自己。

假设有一个领域,谦虚的人、明理的人以为它太困难、太暧昧,不肯说话,那么开口说话的就必然是浅薄之徒、狂妄之辈。这导致一种负筛选:越是傻子越敢叫唤——马上我就要说到,这些傻子也不见得真的傻,但喊出来的都是傻话。

伦理(尤其是社会伦理)问题的重要,在于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内。我在这个领域里有话要说,首先就是:我要反对愚蠢。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做愚蠢。在我们这个国家里,傻有时能成为一种威慑。假如乡下一位农妇养了五个傻儿子,既不会讲理,又不懂王法,就会和人打架,这家人就能得点便宜。聪明人也能看到这种便宜,而且装傻谁不会呢——所以装傻就成为一种风气。

我反对愚蠢,不是反对天生就笨的人,这种人只是极少数,而且这种人还盼着变聪明。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愚蠢里含有假装和弄假成真的成分。但这一点并不是我的发现,是萧伯纳告诉我的。

在社会伦理的领域里我还想反对无趣,也就是说,要反对庄严肃穆的假正经。据我的考察,在一个宽松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优雅,收获到精雕细琢的浪漫;在一个呆板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幽默——起码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待的这个社会里,什么都收获不到,这可是件让人吃惊的事情。

假如一个社会的宗旨就是反对有趣,那它比寒冰地狱又有不如。

我对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愿,我的一生就算成功。为此也要去论是非,否则道理不给你明白,有趣的事也不让你遇到。我开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么,但我总得申明我的态度,所以就有了这本书——为我自己,也代表沉默的大多数。

思维的乐趣

我相信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经历:傍晚时分,你坐在屋檐下,看着天慢慢地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凉,感到自己的生命被剥夺了。当时我是个年轻人,但我害怕这样生活下去,衰老下去。在我看来,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有一个知识可能将来还有用处,就是把有趣的书换上无趣的皮。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在一些宗教仪式中得到思想的乐趣,所以一直郁郁寡欢。像这样的故事有些作者也写到过,比方说,茨威格写过一部以此为题材的小说《象棋》,可称是现代经典,但我不认为他把这种痛苦描写得十全十美了。这种痛苦的顶点不是被拘押在旅馆里没有书看、没有合适的谈话伙伴,而是被放在外面,感到天地之间同样寂寞,面对和你一样痛苦的同伴。

一个人倘若需要从思想中得到快乐,那么他的第一个欲望就是学习。

我们这个国家里,只有很少的人觉得思想会有乐趣,却有很多的人感受过思想带来的恐慌。所以现在还有很多人以为,思想的味道就该是这样的。

然而,某个人被剥夺了学习、交流、建树这三种快乐,仍然不能得到我最大的同情。这种同情我为那些被剥夺了“有趣”的人保留着。

假如一个人每天吃一样的饭,干一样的活,再加上把八个样板戏翻过来倒过去地看,看到听了上句知道下句的程度,就值得我最大的同情。我最赞成罗素先生的一句话:“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大多数的参差多态都是敏于思索的人创造出来的。

在生活的其他方面,某种程度的单调、机械是必须忍受的,但是思想绝不能包括在内。胡思乱想并不有趣,有趣是有道理而且新奇。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不幸就是有些人完全拒绝新奇。

恕我直言,能够带来思想快乐的东西,只能是人类智慧至高的产物。比这再低一档的东西,只会给人带来痛苦;而这种低档货,就是出于功利的种种想法。

知识虽然可以带来幸福,但假如把它压缩成药丸子灌下去,就丧失了乐趣。当然,如果有人乐意这样来对待自己的孩子,那不是我能管的事,我只是对孩子表示同情而已。还有人认为,头脑是表示自己是个好人的工具,为此必须学会背诵一批格言、教条——事实上,这是希望使自己看上去比实际上要好,十足虚伪。这使我感到了某种程度的痛苦,但还不是不能忍受的。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这些人想要这样做,最重要的理由是道德;说得更确切些,是出于功利方面的考虑。因此他们就把思想分门别类,分出好的和坏的,但所用的标准很是可疑。他们认为,假如人们脑子里灌满了好的东西,天下就会太平。

假如说,思想是人类生活的主要方面,那么,出于功利的动机去改变人的思想,正如为了某个人的幸福把他杀掉一样,言之不能成理。

有些人认为,人应该充满境界高尚的思想,去掉格调低下的思想。这种说法听上去美妙,却使我感到莫大的恐慌。因为高尚的思想和低下的思想的总和就是我自己;倘若去掉一部分,我是谁就成了问题。假设有某君思想高尚,我是十分敬佩的;可是如果你因此想把我的脑子挖出来扔掉,换上他的,我绝不肯,除非你能够证明我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人既然活着,就有权保证他思想的连续性,到死方休。更何况那些高尚和低下完全是以他们自己的立场来度量的,假如我全盘接受,无异于请那些善良的思想母鸡到我脑子里下蛋,而我总不肯相信,自己的脖子上方,原来是长了一座鸡窝。

在现实世界上,蠢人办不成什么事情。我自己当然希望变得更善良,但这种善良应该是我变得更聪明造成的,而不是相反。更何况赫拉克利特早就说过,善与恶为一,正如上坡和下坡是同一条路。不知道何为恶,焉知何为善?所以他们要求的,不过是人云亦云罢了。

假设我相信上帝(其实我是不信的),并且正在为善恶不分而苦恼,我就会请求上帝让我聪明到足以明辨是非的程度,而绝不会请他让我愚蠢到让人家给我灌输善恶标准的程度。假若上帝要我负起灌输的任务,我就要请求他让我在此项任务和下地狱中做一选择,并且我坚定不移的决心是:选择后者。

现在我认为,愚蠢是一种极大的痛苦;降低人类的智能,乃是一种最大的罪孽。所以,以愚蠢教人,那是善良的人所能犯下的最严重的罪孽。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决不可对善人放松警惕。假设我被大奸大恶之徒所骗,心理还能平衡;而被善良的低智人所骗,我就不能原谅自己。

一般人认为,善良而低智的人是无辜的。假如这种低智是先天造成的,我同意。但是人可以发展自己的智力,所以后天的低智算不了无辜——再说,没有比装傻更便当的了。

假设善恶是可以判断的,那么明辨是非的前提就是发展智力,增广知识。然而,你劝一位自以为已经明辨是非的人发展智力,增广见识,他总会觉得你让他舍近求远,不仅不肯,还会心生怨恨。我不愿为这样的小事去得罪人。

聪明、达观、多知的人,比之别样的人更堪信任。基于这种信念,我认为我们国家在“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就丧失了很多机会。

我们这个民族总是有很多的理由封锁知识、钳制思想、灌输善良,因此有很多才智之士在其一生中丧失了学习、交流、建树的机会,没有得到思想的乐趣就死掉了。

伟大的人物总认为,假设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像他期望的那样善良——更确切地说,都像他期望的那样思想,“思无邪”,或者“狠斗私字一闪念”,世界就可以得救。提出这些说法的人本身就是无邪或者无私的,他们当然不知邪和私是什么,故此这些要求就是:我没有的东西,你也不要有。无数人的才智就此被扼杀了。考虑到那恒河沙数才智之士的总和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庞大资源,这种想法就是打算把整个大海装入一个瓶子之中。我所看到的事实是,这种想法一直在实行中,也就是说,对于现实世界的问题,从愚蠢的方面找办法。据此我认为,我们国家自汉代以后,一直在进行思想上的大屠杀;而我能够这样想,只说明我是幸存者之一。除了对此表示悲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了。

假设历史上曾有一位大智者,一下发现了一切新奇、一切有趣,发现了终极真理,根绝了一切发现的可能性,我就情愿到该智者以前的年代去生活。这是因为,假如这种终极真理已经被发现,人类所能做的事就只剩下了依据这种真理来做价值判断。从汉代以后到近代,中国人就是这么生活的。我对这样的生活一点都不喜欢。

倘若对自己做价值判断,还要付出一些代价;对别人做价值判断,那就太简单、太舒服了。讲出这样粗暴的话来,我的确感到羞愧,但我并不感到抱歉。因为这种人士带给我们的痛苦实在太多了。

这世界上有人喜欢丰富,有人喜欢单纯;我未见过喜欢丰富的人妒恨、伤害喜欢单纯的人,我见到的情形总是相反。假如我对科学和艺术稍有所知的话,它们是源于思想乐趣的浩浩江河,虽然惠及一切人,但这江河绝不是如某些人所想象的那样,为他们而流,正如以思想为乐趣的人不是为他们而生一样。

所以,质朴的人们假如能把自己理解不了的事情看做是与己无关的事,那就好了。

作为一个有过幸福和痛苦两种经历的人,我期望下一代人能在思想方面有些空间来感到幸福,而且这种空间比给我的大得多。而这些呼吁当然是对那些立志要当军代表和道德教师的人而发的。

沉默的大多数

总而言之,从小我对讲出来的话就不大相信,越是声色俱厉,嗓门高亢,我越是不信,这种怀疑态度起源于我饥饿的肚肠。和任何话语相比,饥饿都是更大的真理。

这个世界上有个很大的误会,那就是以为人的种种想法都是由话语教出来的。假设如此,话语就是思维的样板。我说它是个误会,是因为世界还有阴的一面。除此之外,同样的话语也可能教出些很不同的想法。

话语教给我们很多,但善恶还是可以自明。话语想要教给我们,人与人生来就不平等。在人间,尊卑有序是永恒的真理,但你也可以不听。

好在人不光是在书本上学习,还会在沉默中学习。这是我人性尚存的主因。至于话语,它教给我的是:要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把“文化革命”进行到底。当时话语正站在人性的反面上。假如完全相信它,就不会有人性。

至于“文化革命”,有几分像场集体性的癔症,大家闹的和心里想的也不是一回事。当然,这要把世界阴的一面考虑在内。只考虑阳的一面,结论就只能是:当年大家胡打乱闹,确实是为了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

有一件事大多数人都知道:我们可以在沉默和话语两种文化中选择。我个人经历过很多选择的机会,比方说,插队的时候,有些插友就选择了说点什么,到“积代会”上去“讲用”,然后就会有些好处。有些话年轻的朋友不熟悉,我只能简单地解释道:积代会是“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讲用是指“讲自己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心得体会”。参加了积代会,就是积极分子。而积极分子是个好意思。另一种机会是当学生时,假如在会上积极发言,再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就可能当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又是个好意思。这些机会我都自愿地放弃了。选择了说话的朋友可能不相信我是自愿放弃的,他们会认为,我不会说话或者不够档次,不配说话。因为话语即权力,权力又是个好意思,所以的确有不少人挖空心思要打进话语的圈子,甚至在争夺“话语权”。我说我是自愿放弃的,有人会不信——好在还有不少人会相信。主要的原因是进了那个圈子就要说那种话,甚至要以那种话来思索,我觉得不够有意思。据我所知,那个圈子里常常犯着贫乏症。

当然,我还有一个终生爱好,就是写小说。但是写好了不拿去发表,同样也保持了沉默。至于沉默的理由,很是简单,那就是信不过话语圈。从我短短的人生经历来看,它是一座声名狼藉的疯人院。当时我怀疑的不仅是说过亩产三十万斤粮、炸过精神原子弹的那个话语圈,而是一切话语圈子。假如在今天能证明我当时犯了一个以偏概全的错误,我会感到无限的幸福。

我们听说,在过去的年代里,连一些伟大的人物都“讲过一些违心的话”,这说明征税面非常的宽。因为有征话语捐的事,不管我们讲过什么,都可以不必自责:话是上面让说的嘛。但假如一切话语都是征来的捐税,事情就不很妙。拿这些东西可以干什么?它是话,不是钱,既不能用来修水坝,也不能拿来修电站;只能搁在那里臭掉,供后人耻笑。

我认为,可以在话语的世界里分出两极。一极是圣贤的话语,这些话是自愿的捐献。另一极是沉默者的话语,这些话是强征来的税金。在这两极之间的话,全都暧昧难明:既是捐献,又是税金。在那些说话的人心里都有一个税吏。中国的读书人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就是交纳税金,做一个好的纳税人——这是难听的说法。好听的说法就是以天下为己任。

几年前,我参加了一些社会学研究,因此接触了一些“弱势群体”,其中最特别的就是同性恋者。做过了这些研究之后,我忽然猛省到: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就是因为这些话没有说出来,所以很多人以为他们不存在或者很遥远。在中国,人们以为同性恋者不存在。在外国,人们知道同性恋者存在,但不知他们是谁。有两位人类学家给同性恋者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做The Word Is Out。然后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属于古往今来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人保持沉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人没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说话;还有人有些隐情不便说话;还有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对于话语的世界有某种厌恶之情。我就属于这最后一种。作为最后这种人,也有义务谈谈自己的所见所闻。

如今我也挤进了话语圈子。这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个圈子已经分崩离析。基于这种不幸的现实,可以听到各种要求振奋的话语:让我们来重建中国的精神结构等等。作为从另一个圈子里来的人,我对新圈子里的朋友有个建议:让我们来检查一下自己,看看傻不傻,疯不疯?有各种各样的镜子可供检查自己之用:中国的传统是一面镜子,外国文化是另一面镜子。还有一面更大的镜子,就在我们身边,那就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议论当然是有感而发的。几年前,我刚刚走出沉默,写了一本书,送给长者看。他不喜欢这本书,认为书不能这样来写。照他看来,写书应该能教育人民,提升人的灵魂。这真是金玉良言。但是在这世界上的一切人之中,我最希望予以提升的一个,就是我自己。这话很卑鄙,很自私,也很诚实。

花剌子模信使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学者的形象和花剌子模信使有相像处,但这不是说他有被吃掉的危险。首先,他针对研究对象,得出有关的结论,这时还不像信使;然后,把所得的结论报告给公众,包括当权者,这时他就像个信使;最后,他从别人的反应中体会到自己的结论是否受欢迎,这时候他就像个花剌子模的信使。中国的近现代学者里,做“好消息信使”的人很多,尤其是人文学者。比方说,现在大家发现了中华文化是最好的文化,世界的前途依赖东方文明。不过也有“坏消息信使”,此人叫做马寅初。五十年代初,马寅初提出了新人口论。当时以为,只要把马老臭批一顿,就可以根绝中国的人口问题,后来才发现,问题不是这么简单。

对于学者来说,研究的结论会不会累及自身,是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在学者周围有没有花剌子模君王类的人。

假设可以对花剌子模君王讲道理,就可以说,首先有了不幸的事实,然后才有不幸的信息,信使是信息的中介,尤其的无辜。假如要反对不幸,应该直接反对不幸的事实,此后才能减少不幸的信息。但是这个道理有一定的复杂性,不是君王所能理解。再说,假如能和他讲理,他就不是君王。君王总是对的,臣民总是不对。君王的品性不可更改,臣民就得适应这种现实。假如花剌子模的信使里有些狡猾之徒,递送坏消息时就会隐瞒不报,甚至滥加篡改。鲁迅先生有篇杂文,谈到聪明人和傻子的不同遭遇,讨论的就是此类现象。据我所知,学者没有狡猾到这种程度,他们只是仔细提防着自己,不要得出不受欢迎的结论来。由于日夜提防,就进入了一种迷迷糊糊的心态,乃是深度压抑所致。与此同时,人人都渴望得到受欢迎的结论,因此连做人都不够自然。现在人们所说的人文科学的危机,我以为主要起因于此。还有一个原因在经济方面——挣钱太少。假定可以痛快淋漓地做学问,再挣很多的钱,那就什么危机都没有了。

在中国历史上,儒士的死敌就是宦官。假如学者下海去改造、捏造信息,对于学术来说,是一种自杀之道。因此学者往往在求真实和受欢迎之中,苦苦求索一条两全之路,文史学者尤其如此。我上大学时,老师教诲我们说,搞现代史要牢记两个原则,一是治史的原则,二是党性的原则。这就是说,让历史事实按党性的原则来发生。凭良心说,这节课我没听懂。在文史方面,我搞不清的东西还很多。不过我也能体会到学者的苦心。

学术必须有效益,这就构成了另一种花剌子模。学术可以有实在的效益,不过来得极慢,起码没有嘴头上编出来的效益快;何况对于君主来说,“效益”就是一些消息而已。最好的效益就是马上能听见的好消息。因为这个原因,学者们承受着一种压力,要和骗子竞赛语惊四座,看着别人的脸色做学问,你要什么我做什么。必须说明的是,学者并没有完全变狡猾,这一点我还有把握。

假如把世界上所有的学者对本学科用途的说明做一比较,就可发现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说,科学可以解决问题,但就如中药铺里的药材可以给人治病一样,首先要知识完备,然后才能按方抓药,治人的病。照这种观点,我们现在所治之学,只是完备药店的药材,对它能治什么病不做保证。另一种说道,本人所治之学对于现在人类所遇到的问题马上就有答案,这就如卖大力丸的,这种丸药百病通治,吃下去有病治病,无病强身。中国的学者素来有卖大力丸的传统,喜欢做妙语以动天听。这就造成了一种气氛,除了大力丸式的学问,旁的都不是学问。在这种压力之下,我们有时也想做几句惊人之语,但又痛感缺少想象力。

对于我国的传统文化、现代文化,只从诚实的一面理解是不够的,还要从狡猾的一面来理解。扯到这里,就该得出第二个结论:花剌子模的信使早晚要变得滑头起来,这是因为人对自己的处境有适应能力。以我和李银河为例,现在就再不研究同性恋问题了。

总之,面对公众和领导时,大家都是信使,而且都要耍点滑头:拣好听的说或许不至于,起码都在提防着自己不要讲出难听的来——假如混得不好,就该检讨一下自己的嘴是不是不够甜。有关信使,我们就讲这么多。至于君主,我以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粗暴型的君主,听到不顺耳的消息就拿信使喂老虎;另一种是温柔型,到处做信使们的思想工作,使之自觉自愿地只报来受欢迎的消息。这样他所管理的文化园地里,就全是使人喜闻乐见的东西了。这后一种君主至今是我们怀念的对象。凭良心说,我觉得这种怀念有点肉麻,不过我也承认,忍受思想工作,即便是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也比喂老虎好过得多。

假设有真的学术和艺术存在的话,在人变得滑头时它会离人世远去,等到过了那一阵子,人们又可以把它召唤回来——此种事件叫做“文艺复兴”。

论战与道德

我们这个社会里的论战大多要从平等的讨论转为一方对另一方的批判,这是因讨论的方式决定的。根据我的观察,这些讨论里不是争谁对谁错,而是争谁好谁坏。一旦争出了结果,一方的好人身份既定,另一方是坏蛋就昭然若揭;好人方对坏蛋方当然还有些话要说,不但要批判,还要揭发。

现在,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认为,讨论问题的正当方式是把对方说成反动派、毒蛇,并且设法去捉他们的奸。然而,假如是有关谁好谁坏的争论,假如不是因外力而中止,就会得到这种结果。因为你觉得自己是好的,对方是坏的,而对方持有相反的看法,每一句辩驳都会加深恶意。恶意到了一定程度,就会诉诸行动:假设你有权力,就给对方组织处理;有武力,就让对方头破血流;什么都没有的也会恫吓检举。一般来说,真理是越辩越明,但以这种方式争论,总是越辩越不明,你在哪个领域争论,哪个领域就遭到损害。争论的结果既然是有人好,有人坏;那么好人该有好报,坏人该有坏下场,当然是不言自明。

假如我不看电影,不看小说,还可以关心一下正经学问,读点理论文章、学术论文。文科的文章往往要说,作者以马列主义为指南,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为了什么什么,等等。一篇文章我往往只敢看到这里,因为我害怕看完后不能同意作者的观点,就要冒反对马列主义的危险。诚然,我可以努力证明作者口称赞同马列主义,实质上在反对马列,但我又于心不忍,我和任何人都没有这么大的仇恨。

现在有很多文人下了海,不再从事文化事业。不管在商界、产业界还是科技界,人们以聪明才智、辛勤劳动来进行竞争。唯独在文化界,赌的是人品、爱国心、羞耻心。照我看来,这有点像赌命,甚至比赌命还严重。这种危险的游戏有何奖品?只是一点小小的文名。所以,你不要怪文人下海。

我认为像我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我们热爱艺术、热爱科学,认为它们是崇高的事业,但是不希望这些领域里的事同我为人处世的态度、我对别人的责任、我的爱憎感情发生关系,更不愿因此触犯社会的禁忌。这是因为,这两个方面不在一个论域里,而且后一个论域比前者要严重。

理想国与哲人王

对权势的爱好,使人一再误入歧途。

众所周知,哲人王降临人世,是要带来一套新的价值观、伦理准则和生活方式。假如他来了的话,我就没有理由想象自己可以置身于事外。这就意味着我要发生一种脱胎换骨的变化,而要变成个什么,自己却一无所知。如果说还有比死更可怕的事,恐怕就是这个。因为这个缘故,知道有人想当哲人王,我就觉得自己被打量着。

罗素是个哲学家,他说:真正的伦理准则把人人同等看待。很显然,他的哲学不能使人成王。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像这样的哲学就能使人(首先是自己)成王。孔丘先生被封为大成至圣先师,子子孙孙都是衍圣公,他老人家果然成了个哲人王。

不但对权势的爱好可以使人误入歧途,服从权势的欲望也可以使人误入歧途。至于我自己,总觉得生活的准则、伦理的基础,都该是些可以自明的东西。假如有未明之处,我也盼望学者贤明的意见,只是这些学者应该像科学上的前辈那样以理服人,或者像苏格拉底那样,和我们进行平等的对话。假如像某些哲人那样讲出些晦涩、偏执的怪理,或者指天划地、口沫飞溅地做出若干武断的规定,那还不如让我自己多想想的好。不管怎么说,我不想把自己的未来交给任何人,尤其是哲人王。

东西方快乐观区别之我见

人可以从环境中得到满足,这种满足又成为他行动的动力。

中国的传统道德,讲究得过了头,一样会导致抽风式的举动。这是因为中国的传统社会在这方面也是个放大器。人行忠孝节义,就能得忠臣孝子节妇义士的美名,这种美名刺激你更去行忠孝节义,循环往复,最后你连自己在干什么都搞不清。

“文化革命”中大跳忠字舞时,也是抽的这种风;你越是五迷三道,晕头涨脑,大家就越说你好,所以当时九亿人民都像发了四十度的高烧。不用我说,你就能发现,这正是孟子说的那种手舞足蹈的现象。经历了“文化革命”的中国人,用不着我来提醒,就知道它是有很大害处的。“忠”可算是有东方特色的,而且可以说它是孝的一种变体,所以东方精神发扬到了极致,和西方精神一样的不合理,没准还会更坏。我们这里不追求物欲的极大满足,物质照样不够用。

罗素在讨论伦理问题时曾经指出,人人都希求幸福。假如说,人得到自己希求的东西就是幸福,那就言之成理。倘若说因为某件事是幸福的,所以我们就希求它,那就是错误的。谁也不是因为吃是幸福的才饿的呀。幸福的来源,就是不计苦乐、不计利弊、自然存在的需要,这种需要的种类、分量,都不是可以任意指定的。当然,这是人在正常时的情形,被人哄到五迷三道、晕头转向的人不在此列。

人满足物质欲望的结果是消费,人际关系的和谐也是人避免孤独这一需要的结果。一种需要本身是不会过分的,只有人硬要去夸大它,导致了自激时才会过分。饿了,找个干净饭馆吃个饭,有什么过分?想要在吃饭时显示你有钱才过分。你有个爸爸,你很爱他,要对他好,有什么过分?非要在这件事上显示你是个大孝子,让别人来称赞才过分。需要本身只有一分,你非把它弄到十分,这原因大家心里明白,社会对个人不是只起好作用,它还是个起哄的场所,干什么事都要别人说好,赢得一些喝彩声,正是这件事在导致自激。东方社会有东方的起哄法,西方有西方的起哄法。而且两边比较起来,还是东方社会里的人更爱起哄。

假如此说是正确的,那么真正的幸福就是让人在社会的法理、公德约束下,自觉自愿地去生活;需要什么,就去争取什么;需要满足之后,就让大家都得会儿消停。这当然需要所有的人都有点文化修养,有点独立思考的能力,并且对自己的生活负起责任来,同时对别人的事少起点哄。

搞得不好,还能把两种毛病一齐染上:出了门,穷奢极欲,非奔驰车不坐,非毒蛇王八不吃,甚至还要吃金箔、屙金屎;回了家,又满嘴仁义道德,整个一个封建家长,指挥上演种种草菅人命的丑剧(就像大邱庄发生过的那样);要不就走向另一极端,对物质和人际关系都没了兴趣,了无生趣——假如我还不算太孤陋寡闻,这两样人物我们在当代中国都已经看到了。

我看国学

总的来说,我喜欢他,要是生在春秋,一定上他那里念书,因为那儿有一种“匹克威克俱乐部”的气氛。至于他的见解,也就一般,没有什么特别让人佩服的地方。至于他特别强调的礼,我以为和“文化革命”里搞的那些仪式差不多,什么早请示晚汇报,我都经历过,没什么大意思。对于幼稚的人也许必不可少,但对有文化的成年人就是一种负担。不过,我上孔老夫子的学,就是奔那种气氛而去,不想在那里长什么学问。

《孟子》我也看过了,觉得孟子甚偏执,表面上体面,其实心底有股邪火。比方说,他提到墨子、杨朱,“无君无父,是禽兽也”,如此立论,已然不是一个绅士的作为。至于他的思想,我一点都不赞成。有论家说他思维缜密,我的看法恰恰相反。他基本的方法是推己及人,有时候及不了人,就说人家是禽兽、小人;这股凶巴巴恶狠狠的劲头实在不讨人喜欢。至于说到修辞,我承认他是一把好手,别的方面就没什么。我一点都不喜欢他,如果生在春秋,见了面也不和他握手。

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这些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照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琢磨得过了分,还有点肉麻。

朱子用阴阳五行就可以格尽天下万物,虽然阴阳五行包罗万象,是民族的宝贵遗产,我还是以为多少有点失之于简单。举例来说,朱子说,往井底下一看,就能看到一团森森的白气。他老人家解释道,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此乃太极图之象),井底至阴之地,有一团阳气,也属正常。我相信,你往井里一看,不光能看到一团白气,还能看到一个人头,那就是你本人(我对这一点很有把握,认为不必做实验了)。不知为什么,这一点他没有提到。可能观察得不仔细,也可能是视而不见,对学者来说,这是不可原谅的。还有可能是井太深,但我不相信宋朝就没有浅一点的井。用阴阳学说来解释这个现象不大可能,也许一定要用到几何光学。

现在可以说,孔孟程朱我都读过了。虽然没有很钻进去,但我也怕钻进去就爬不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这么多读书人研究了两千年,实在太过分。我们知道,旧时的读书人都能把四书五经背得烂熟,随便点出两个字就能知道它在书中什么地方。这种钻研精神虽然可佩,这种做法却十足是神经病。显然,会背诵爱因斯坦原著,成不了物理学家;因为真正的学问不在字句上,而在于思想。就算文科有点特殊性,需要背诵,也到不了这个程度。因为“文革”里我也背过毛主席语录,所以以为,这个调调我也懂——说是诵经念咒,并不过分。

我个人认为,我们民族最重大的文化传统,不是孔孟程朱,而是这种钻研精神。过去钻研四书五经,现在钻研《红楼梦》。我承认,我们晚生一辈在这方面差得很远,但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四书也好,《红楼梦》也罢,本来只是几本书,却硬要把整个大千世界都塞在其中。我相信世界不会因此得益,而是因此受害。

任何一门学问,即便内容有限而且已经不值得钻研,但你把它钻得极深极透,就可以挟之以自重,换言之,让大家都佩服你;此后假如再有一人想挟这门学问以自重,就必须钻得更深更透。此种学问被无数的人这样钻过,会成个什么样子,实在难以想象。那些钻进去的人会成个什么样子,更是难以想象。古宅闹鬼,树老成精,一门学问最后可能变成一种妖怪。就说国学吧,有人说它无所不包,到今天还能拯救世界,虽然我很乐意相信,但还是将信将疑。

智慧与国学

当年欧几里德讲几何学,有学生发问道,这学问能带来什么好处?欧几里德叫奴隶给他一块钱,还讽刺他道:这位先生要从学问里找好处啊!又过了很多年,法拉第发现了电磁感应,演示给别人看,有位贵妇人说:这有什么用?法拉第反问道:刚生出来的小孩子有什么用?按中国人的标准,这个学生和贵妇有理,欧几里德和法拉第没有理:学以致用嘛,没有用处的学问哪能叫做学问。西方的智者却站在老师一边,赞美欧几里德和法拉第,鄙薄学生和贵妇。时至今日,我们已经看出,很直露地寻求好处,恐怕不是上策。这样既不能发现欧氏几何,也不能发现电磁感应,最后还要吃很大的亏。怎样在科学面前掩饰我们要好处的暧昧心情,成了一个难题。

我认为在器物的背后是人的方法与技能,在方法与技能的背后是人对自然的了解,在人对自然了解的背后,是人类了解现在、过去与未来的万丈雄心。按老派人士的说法,它该叫做“之用之用之用之用”,是末节的末节。一个人假如这样看待人类最高尚的品行,何止是可耻,简直是可杀。而区区的物品,却可以叫“之用”,和人亲近了很多。总而言之,以自己为中心,只要好处;由此产生的狼心狗肺的说法,肯定可以把法拉第、爱迪生等人气得在坟墓里打滚。

我觉得西方的智者有一股不管三七二十一,总要把自己往聪明里弄的劲头。为了变得聪明,就需要种种知识。不管电磁感应有没有用,我们先知道了再说。换言之,追求智慧与利益无干,这是一种兴趣。现代文明的特快列车竟发轫于一种兴趣,说来叫人不能相信,但恐怕真是这样。

中国人还认为,求学是痛苦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童不仅要背四书五经,还要挨戒尺板子,仅仅是因为考虑到他们的承受力,才没有动用老虎凳。学习本身很痛苦,必须以更大的痛苦为推动力,和调教牲口没有本质的区别。当然,夫子曾说,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但他老人家是圣人,和我们不一样。再说,也没人敢打他的板子。从书上看,孟子曾从思辨中得到一些快乐。但春秋以后到近代,再没有中国人敢说学习是快乐的了。一切智力的活动都是如此,谁要说动脑子有乐趣,最轻的罪名也是不严肃——顺便说一句,我认为最严肃的东西是老虎凳,对坐在上面的人来说,更是如此。据我所知,有些外国人不是这样看问题。维特根斯坦在临终时,回顾自己一生的智力活动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还有一个物理学家说:我就要死了,带上两道难题去问上帝。在天堂里享受永生的快乐他还嫌不够,还要在那里讨论物理!总的来说,学习一事,在人家看来快乐无比,而在我们眼中则毫无乐趣,如同一个太监面对后宫佳丽。如此看来,东西方两种智慧的区别,不仅是驴和马的区别,而且是叫驴和骟马的区别。那东西怎么就没了,真是个大问题!

通过刻苦的修炼来完善自己,成为一个敬祖宗畏鬼神、俯仰皆能无愧的好人,这种打算当然是好的。唯一使人不满意的是,这个好人很可能是个笨蛋。直愣愣地想什么东西有什么用处,这是任何猿猴都有的想法。只有一种特殊的裸猿(也就是人类),才会时时想到“我可能还不够聪明”!所以,我不满意爱马的人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也许在这个问题上可以提出一个骡子式的折衷方案:你只有变得更聪明,才能看到人间的至善。但我不喜欢这样的答案。我更喜欢驴子的想法:智慧本身就是好的。有一天我们都会死去,追求智慧的道路还会有人在走着。死掉以后的事我看不到。但在我活着的时候,想到这件事,心里就很高兴。

如果说我们都一无所知,中国的读书人对此肯定持激烈的反对态度:孔夫子说自己知天命而且不逾矩,很显然,他不再需要知道什么了。后世的人则以为:天已经生了仲尼,万古不长如夜了。再后来的人则以为,精神原子弹已经炸过,世界上早没有了未解决的问题。总的来说,中国人总要以为自己有了一种超级的知识,博学得够够的、聪明得够够的,甚至巴不得要傻一些。直到现在,还有一些人以为,因为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可以坐待世界上一切寻求智慧者的皈依——换言之,我们不仅足够聪明,还可以担任联合国救济署的角色,把聪明分给别人一些。我当然不会反对这样说:我们中国人是全世界、也是全宇宙最聪明的人。一种如此聪明的人,除了教育别人,简直就无事可干。

我宁可做个苏格拉底那样的人,自以为一无所知,体会寻求知识的快乐,也不肯做个“智慧满盈”的儒士,忍受这种无所事事的煎熬!

假如我那位傻大姐学会了一点西洋学术,比方说,几何学,一定会跳起来大叫道:人所以异于禽兽者,几稀!这东西就是几何学!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确没有哪种禽兽会几何学。那时她肯定要逼我跟她学几何,如果我不肯跟她学,她定要说我是禽兽之类,并且责之以大义。至于我是不是已经会了一些,她就不管了。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她能学会这东西,而是说她只要会了任何一点东西,都会当做超级智慧,相比之下那东西是什么倒无所谓。由这件事我想到超级知识的本质。这种东西罗素和苏格拉底都学不会,我学起来也难。任何知识本身,即便烦难,也可以学会。难就难在让它变成超级,从中得到大欢喜、大欢乐,无限的自满、自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那种品行。这种品行我的那位傻大姐身上最多,我身上较少。至于罗素、苏格拉底两位先生,他们身上一点都没有。

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

由此可见,我姥姥在村里时,四十户人家、一百多条驴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当然,我在村里时,一百多户人家没有驴,也符合经济规律。前者符合省钱的规律,后者符合就业的规律。只有“一百户人家加一百条驴”不符合经济规律,因为没有那么多的事可做。于是,驴子就消失了。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是一种人本的文化,但是它和西方近代的人本主义完全不同。在我们的文化里,只认为生命是好的,却没把快乐啦、幸福啦、生存状态之类的事定义在内;故而就认为,只要大家都能活着就好,不管他们活得多么糟糕。由此导致了一种古怪的生存竞争,和风力、水力比赛推动磨盘,和牲口比赛运输——而且是比赛一种负面的能力,比赛谁更不知劳苦,更不贪图安逸!

虽然没有年鉴学派那样缜密的考证,但我也得出了结论:在现代物质文明的影响到来之前,在物质生活方面有这么一种倾向,不是人来驾驭自然力、兽力,而是以人力取代自然力、兽力;这就要求人能够吃苦、耐劳、本分。当然,这种要求和传统文化对人的教诲甚是合拍,不过孰因孰果很难说明白。我认为自己在插队时遭遇的一切,是传统社会物质文明发展规律走到极端所致。

在人与兽、人与自然力的竞争中,人这一方的先天条件并不好。如前所述,我们不像驴子那样有四条腿、可以吃草,也不像风和水那样浑然无觉,不知疲倦。好在人还有一种强大的武器,那就是他的智能、他的思索能力。假如把它对准自然界,也许人就能过得好一点。但是我们把枪口对准了自己,发明了种种消极的伦理道德,其中就包括了吃大苦、耐大劳,“存天理、灭人欲”;而苦和累这两种东西,正如莎翁笔下的爱情,你吃下的越多,它就越有,“所以两者都是无穷无尽的了!”(引自《罗密欧与朱丽叶》)

我认为中国文化对于物质生活的困苦,提倡了一种消极忍耐的态度,不提倡用脑子想,提倡用肩膀扛;结果不但是人,连驴和猪都深受其害。假设一切现实生活中的不满意、不方便,都能成为严重的问题,使大家十分关注,恐怕也不至于搞成这个样子,因为我们毕竟是些聪明人。虽然中国人是如此的聪明,但是布罗代尔对十七世纪中国的物质生活(包括北京城里有多少人靠捡破烂为生)做了一番描述之后下结论道:在这一切的背后,“潜在的贫困无处不在”。我们的祖先怎么感觉不出来?我的结论是:大概是觉得那么活着就不坏吧。

人性的逆转

洛克先生以为,人人都追求快乐,这是不言自明的。以此为基础,他建立了自己的哲学大厦。斯宾诺莎也说,人类行为的原动力是自我保存。作为一个非专业的读者,我认为这是同一类的东西,认为人趋利而避害,趋乐而避苦,这是伦理学的根基。以此为基础,一切都很明白。相比之下,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大不相同,认为礼高于利,义又高于生,这样就创造了一种比较复杂的伦理学。由此产生了一个矛盾,到底该从利害的角度来定义崇高,还是另有一种先验的东西,叫做崇高——举例来说,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之心,这是人先天的良知良能,这就是崇高的根基。我也不怕人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反正我以为前一种想法更对。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富裕,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贫困;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快乐,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痛苦。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前一种想法就叫做聪明,后一种想法就叫做愚蠢。

人应该追求智慧,这对西方人来说是很容易接受的道理;苏格拉底甚至把求知和行善画上了等号。但是中国人却说“难得糊涂”,仿佛是希望自己变得笨一点。在我身上,追求智慧的冲动比追求快乐的冲动还要强烈,因为这个缘故,在我年轻时,总是个问题青年、思想改造的重点对象。我是这么理解这件事的:别人希望我变得笨一些。谢天谢地,他们没有成功。人应该改变自己,变成某种样子,这大概是没有疑问的。有疑问的只是应该变聪明还是变笨。像这样的问题还能举出一大堆,比方说,人(尤其是女人)应该更漂亮、更性感一些,还是更难看、让人倒胃一些;对别人应该更粗暴、更野蛮一些,还是更有礼貌一些;等等。假如你经历过中国的七十年代,就会明白,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有不同的答案。你也许会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风尚,但我对这种话从来就不信。我更相信乔治·奥威尔的话:一切的关键就在于必须承认一加一等于二;弄明白了这一点,其他一切全会迎刃而解。

西方人以为,人的主要情感源于自身,所以就重视解决肉体的痛苦。中国人以为,人的主要情感是亲亲敬长,就不重视这种问题。这两种想法哪种更对?当然是前者。现在还有人说,西方人纲常败坏,过着痛苦的生活——这种说法是昧良心的。西方生活我见过,东方的生活我也见过。西方人儿女可能会吸毒,婚姻可能会破裂,总不会早上吃两片白薯干,中午吃两片白薯干,晚上再吃两片白薯干,就去挑一天担子,推一天的重车!从孔孟到如今,中国的哲学家从来不挑担、不推车。所以他们的智慧从不考虑降低肉体的痛苦,专门营造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理论。

在西方人看来,人所受的苦和累可以减少,这是一切的基础。假设某人做出一份牺牲,可以给自己或他人带来很多幸福,这就是崇高——洛克就是这么说的。孟子不是这么说,他的崇高另有根基,远不像洛克的理论那么能服人。据我所知,孟子远不是个笨蛋。除了良知良能,他还另有说法。他说反对他意见的人(杨朱、墨子)都是禽兽。由此得出了崇高的定义:有种东西,我们说它是崇高,是因为反对它的人都不崇高。这个定义一直沿用到了如今。细想起来,我觉得这是一种模糊不清的混蛋逻辑,还不如直说凡不同意我意见者都是王八蛋为好。总而言之,这种古怪的论证方式时常可以碰到。

过去欧洲有个小岛,岛上是苦役犯服刑之处。犯人每天的工作是从岛东面挑起满满的一挑水,走过崎岖的山道,到岛西面倒掉。这岛的东面是地中海,水从地中海里汲来。西面也是地中海,这担水还要倒回地中海去。既然都是地中海,所以是通着的。我想,倒在西面的水最终还要流回东面去。无价值的吃苦和无代价的牺牲大体就是这样的事。有人会说,这种劳动并非毫无意义,可以陶冶犯人的情操、提升犯人的灵魂;而有些人会立刻表示赞成,这些人就是那些岛上的犯人——我听说这岛上的看守手里拿着鞭子,很会打人。根据我对人性的理解,就是离开了那座岛屿,也有人会保持这种观点。假如不是这样,劳动改造就没有收到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人性就被逆转了。

要逆转人性,必须有两个因素:无价值的劳动和暴力的威胁,两个因素缺一不可。

回想七十年代,当时学大寨和抓阶级斗争总是一块搞的,这样两个因素就凑齐了。我下乡时,和父老乡亲们在一起。我很爱他们,但也不能不说:他们早就被逆转了。我经历了这一切,脑子还是不糊涂,还知道一加一等于二,这只说明一件事:要逆转人性,还要有第三个因素,那就是人性的脆弱。

七十年代的青年和现在的青年很不一样,更热情、更单纯、更守纪律,对生活的要求更低,而且更加倒霉。成为这些人中的一员,是一种极难得的际遇,这些感受和别人是一样的。有些人认为这种经历是一种崇高的感受,我就断然反对,而且认为这种想法是病态的。让我们像奥威尔一样,想想什么是一加一等于二,七十年代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个极痛苦的年代。很多年轻人做出了巨大的自我牺牲,而且这种牺牲毫无价值。想清楚了这些事,我们再来谈谈崇高的问题。

人是一种会自己骗自己的动物。我们吃了很多无益的苦,虚掷了不少年华,所以有人就想说,这种经历是崇高的。这种想法可以使他自己好过一些,所以它有些好作用。很不幸的是它还有些坏作用:有些人就据此认为,人必须吃一些无益的苦、虚掷一些年华,用这种方法来达到崇高。这种想法不仅有害,而且是有病。

吃苦必须有收益,牺牲必须有代价,这些都属一加一等于二的范畴。我个人认为,我在七十年代吃的苦、做出的牺牲是无价值的,所以这种经历谈不上崇高;这不是为了贬低自己,而是为了对现在和未来发生的事件有个清醒的评价。逻辑学家指出,从正确的前提能够推导出正确的结论,但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就什么都能够推导出来。把无价值的牺牲看做崇高,也就是接受了一个错误的前提。此后你就会什么鬼话都能说出口来,什么不可信的事都肯信——这种状态正确的称呼叫做“糊涂”。人的本性是不喜欢犯错误的,所以想把他搞糊涂,就必须让他吃很多的苦——所以糊涂也很难得呀。因为人性不总是那么脆弱,所以糊涂才难得。经过了七十年代,有些人对人世间的把戏看得更清楚,他就是变得更聪明。有些人对人世间的把戏更看不懂了,他就是变得更糊涂。不管发生了哪种情况,七十年代都是我们的宝贵财富。

中国人一直生活在一种有害哲学的影响之下,孔孟程朱编出了这套东西,完全是因为他们在社会的上层生活。假如从整个人类来考虑问题,早就会发现,趋利避害,直截了当地解决实际问题最重要——说实话,中国人在这方面已经很不像样了——这不是什么哲学的思辨,而是我的生活经验。我们的社会里,必须有改变物质生活的原动力,这样才能把未来的命脉握在自己的手里。

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举例来说,法国人在《马赛曲》里唱道:不自由毋宁死。这话有人是不同意的。不信你就找本辜鸿铭的书来看看,里面大谈所谓良民宗教,简直就是在高唱:若自由毋宁死。《独立宣言》里说:我们认为,人人生而平等。这话是讲给英国皇上听的,表明了平民的尊严。这话孟夫子一定反对,他说过:无君无父,是禽兽也——这又简直是宣布说,平民不该有自己的尊严。总而言之,个人的体面与尊严、平等、自由等等概念,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是没有的,有的全是些相反的东西。我是很爱国的,这体现在:我希望伏尔泰、杰弗逊的文章能归到辜鸿铭的名下,而把辜鸿铭的文章栽给洋鬼子。假如这是事实的话,我会感到幸福得多。

一种普遍存在的事态比这要命得多。举例来说,很多中年人因为“文革”中上山下乡虚耗了青春,这本是种巨大的痛苦;但他们却觉得很幸福,还说:青春无悔!再比方说,古往今来的中国人总在权势面前屈膝,毁掉了自己的尊严,也毁掉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本是种痛苦,但又有人说:这很幸福!久而久之,搞到了是非难辨,香臭不知的地步……这就是我们嗓子里噎着的痰。

众所周知,有一种人,起码是在表面上,不喜欢快乐,而喜欢痛苦,不喜欢体面和尊严,喜欢奴役与屈辱,这就是受虐狂。弗洛伊德对受虐狂的成因有这样一种解释:人若落入一种无法摆脱的痛苦之中,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就会把这种痛苦看做是幸福,用这种方式来寻求解脱——这样一来,他的价值观就被逆转过来了。当然,这种过程因人而异。有些人是不会被逆转的。比方说我吧,在痛苦的重压下,会有些不体面的想法,但还不会被逆转。另有一些人不仅被逆转,而且还有了痰气,一听到别人说自由、体面、尊严等等是好的,马上就怒火万丈,这就有点不对头了,世界上哪有这样气焰万丈的受虐狂?你就是真有这种毛病,也不要这个样子嘛。

椰子树与平等

假如有不平等,有两种方式可以拉平:一种是向上拉平,这是最好的,但实行起来有困难;比如,有些人生来四肢健全,有些人则生有残疾,一种平等之道是把所有的残疾人都治成正常人,这可不容易做到。另一种是向下拉平,要把所有的正常人都变成残疾人就很容易,只消用铁棍一敲,一声惨叫,这就变过来了。

如罗素先生所说,最大的不平等是知识的差异——有人聪明有人笨,这就是问题之所在。这里所说的知识、聪明是广义的,不单包括科学知识,还包括文化素质、艺术的品位等等。这种椰子树长在人脑里,不光能给人带来物质福利,还有精神上的幸福。这后一方面的差异我把它称为幸福能力的差异。有些作品,有些人能欣赏,有些人就看不懂,这就是说,有些人的幸福能力较为优越。这种优越最招人嫉妒。消除这种优越的方法之一就是给聪明人头上一闷棍,把他打笨些。但打轻了不管用,打重了会把脑子打出来,这又不是我们的本意。另一种方法则是:一旦聪明人和傻人起了争执,我们总说傻人有理。久而久之,聪明人也会变傻。这种法子现在正用着呢。

体验生活

说实在的,我这辈子没怕过什么,那回也没有怕,只是心里有点慌。我喂过猪,知道拿这种东西去喂猪,所有的猪都会想要咬死我。猪是这样,人呢?

总的来说,人要想受罪,实在很容易,在家里也可以拿头往门框上碰。既然痛苦是这样简便易寻,所以似乎用不着特别去体验。

有与无

这个村里的“文化”,或者叫做“规范”,是有些特异性的。从总体来说,可以说存在着一种集体的“生活”。但若说到属于个人的生活,可以说是没有的。这是因为村里每个成年人惦记的都是一模一样的事情:给自己修座椅子坟就是其中比较有趣的一件。至于为什么要这样生活,他们也说不出。

“到岁数了,找合适的对象结婚,过正常的性生活”和“爱上某人”,是截然不同的事情。当然,假如你说,性爱只是生活的一隅,不是全体,我无条件地同意。但我还想指出,到岁数了,找合适的人,正常的性生活,这些都是从norm的角度来判断的——属于个人的,只是一片虚无。我总觉得,把不是生活的事叫做“生活”,这是在巧言掩饰。

我个人以为,做爱做的事才是“有”,做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做的事则是“无”。因为这个缘故,我的生活看似平淡,但也不能说是“无”。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人在年轻时,心气总是很高的,最后总要向现实投降。我刚刚过了四十四岁生日,在这个年龄上给自己做结论似乎还为时过早。但我总觉得,我这一生绝不会向虚无投降。我会一直战斗到死。

拒绝恭维

越是天真、朴实的人,听到一种于己有利的说法,证明自己身上有种种优越的素质,是人类中最优越的部分,就越会不知东西南北,撒起癔症来。我猜越是生活了无趣味,又看不到希望的人,就越会竖起耳朵来听这种于己有利的说法。这大概是因为撒癔症比过正常的生活还快乐一些吧——说到了这一点,这篇文章也临近终结。

顺便说一句,不管到了什么地方,我首先要把当地的骂人话全学会。这是为了防一手,免得别人骂我还不知道,虽然我自己从来不骂人,但对于粗话几乎是个专家。为了那位先生的报告我破例骂了一回,这是因为我不想受他恭维。平心而论,恭维人所在的学校是种礼貌。从人们所在的民族、文化、社会阶层,乃至性别上编造种种不切实际的说法,那才叫做险恶的煽动。因为他的用意是煽动一种癔症的大流行,以便从中渔利。人家恭维我一句,我就骂起来,这是因为,从内心深处我知道,我也是经不起恭维的。

谦卑学习班

中国常有人不惜代价,冒了被踩死的危险,挤进体育馆一类的地方,去见见大名人,在里面涕泪直流,出来后又觉得上当。这道理是这样的:用不着花很多钱,受很多罪,跑好远的路,洗耳恭听别人说你是傻×。自己知道就够了。

关于格调

反对把一切统一到格调上,这是因为它会把整个生活变成一种得分游戏。一个得分游戏不管多么引人入胜,总不能包容全部生活,包容艺术,何况它根本就没什么意思。假如我要写什么,我就根本不管它格调不格调,正如谈恋爱时我绝不从爱祖国谈起。

我写这些作品是有所追求的,但这些追求在格调之外。除此之外,我还怀疑,人得到太多的格调分,除了使别人诧异之外,没有实际的用处。

要使一个社会中一流的作者去写色情文学,必须有极严酷的社会环境和最不正常的性心理。在这种情况下,色情文学是对假正经的反击。

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人和“文革”时的中国人一样,性心理都不正常。正常的性心理是把性当做生活中一件重要的事,但不是全部。不正常则要么不承认有这么回事,要么除此什么都不想。假如一个社会的性心理不正常,那就会两样全占。这是因为这个社会里有这样一种格调,使一部分人不肯提到此事,另一部分人则事急从权,总而言之,没有一个人有平常心。作为作者,我知道怎么把作品写得格调极高,但是不肯写。对于一件愚蠢的事,你只能唱唱反调。

关于“媚雅”

可能人家布鲁克纳音乐的春风是好的,不入我这俗人的驴耳。但我总觉得,就算是高雅的艺术,也有功力、水平之分,不可以一概而论。总不能一入了高雅的门槛就是无条件的好——如此立论,就是媚雅了。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态度,但你的感官马上就有不同意见,给你些罪受……

关于崇高

时隔二十多年,我也读了一些书,从书本知识和亲身经历之中,我得到了这样一种结论:自打孔孟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里只有两种人。一种编写生活的脚本,另一种去演出这些脚本。前一种人是古代的圣贤,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后一种包括古代的老百姓和近代的知青。所谓上智下愚、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这个意思吧。从气质来说,我只适合当演员,不适合当编剧,但是看到脚本编得太坏时,总禁不住要多上几句嘴,就被当落后分子来看待。这么多年了,我也习惯了。

在一个文明社会里,个人总要做出一些牺牲——牺牲“自我”,成就“超我”——这些牺牲就是崇高的行为。我从不拒绝演出这样的戏,但总希望剧情合理一些——我觉得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

由此就可以推导出:崇高并不总是对的,低下的一方有时也会有些道理。实际上,就是唱高调的人见了一根稻草被冲走,也不会跳下水,但不妨碍他继续这么说下去。事实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虚伪,这种东西比堕落还要坏。

人有权拒绝一种虚伪的崇高,正如他有权拒绝下水去捞一根稻草。

在煽情的伦理流行之时,人所共知的虚伪无所不在;因为照那些高调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饿死——高调加虚伪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从历史上我们知道,宋明理学是一种高调。理学越兴盛,人也越虚伪。从亲身经历中我们知道,七十年代的调门最高。知青为了上大学、回城,什么事都干出来了。有种虚伪是不该受谴责的,因为这是为了能活着。现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还是一味煽情。假如是后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荷兰牧场与父老乡亲

这道理是这样的:这一车粪有一百公斤,我和小车加起来,也快有一百公斤了,为了送一百公斤的粪,饶上我这一百公斤已经很笨,现在又来了一个人,这就不止是一百公斤。刨去做无效功不算,有效功不过是送上去一些土,其中肥料的成分本属虚无缥缈……好在这些蠢事猪是看不到的;假如看到的话,不知它会怎么想:土里只要含有微量它老人家的粪尿,人就要不惜劳力送上高山——它会因此变成自大狂,甚至提出应该谁吃谁的问题……

村里的那些活,弄得人一会儿腰疼,一会儿腿疼,尤其是拔麦子,拔得手疼不已,简直和上刑没什么两样——十指连心嘛,干吗要用它们干这种受罪的事呢?当年我假装很受用,说什么身体在受罪,思想却变好了,全是昧心话。说良心话就是:身体在受罪,思想也更坏了,变得更阴险,更奸诈……当年我在老家插队时,共有两种选择:一种朴实的想法是在村里苦挨下去,将来成为一位可敬的父老乡亲;一种狡猾的想法就是从村里混出去,自己不当父老乡亲,反过来歌颂父老乡亲。这种歌颂虽然动听,但多少有点虚伪……站在荷兰牧场面前,我发现还有第三种选择。对于个人来说,这种选择不存在,但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它不仅存在,而且还是正途。

洋鬼子与辜鸿铭

在那本书里,还特别提到了中国的司法制度。老爷坐在堂上,端然不动,罪人跪在堂下,哀哀地哭述,这情景简直让他神魂飘荡。老爷扔下一根签,就有人把罪人按翻,扒出屁股来,挥板子就打。这个洋鬼子看了几次,感到心痒难熬,简直想扑上去把官老爷挤掉,自己坐在那位子上。终于他花了几百两银子,买动了一个小衙门,坐了一回堂,让一个妓女扮做女犯打了一顿,他的变态性欲因此得到了满足,满意而去。在那本书里还有一张照片,是那洋鬼子扮成官老爷和衙役们的留影。这倒没什么说的,中国古代过堂的方式,确实是种变态的仪式。不好的是真打屁股,不是假打,并不像他以为的那么好玩。所以,这种变态比S/M还糟。

在密室里,有些masochist把自己叫做奴才,把sadist叫做主人。中国有把自己叫贱人、奴婢的,有把对方叫老爷的,意思差不多。有些M在密室里说自己是条虫子,称对方是太阳——中国人不说虫子,但有说自己是砖头和螺丝钉的,至于只说对方是太阳,那就太不够味儿,还要加上最红最红的前缀。这似乎说明,我们这里整个是一座密室。光形似说明不了什么,还要神似。辜鸿铭先生说:华夏文化的精神,在于一种良民宗教,在于每个妇人都无私地绝对地忠诚其丈夫,忠诚的含义包括帮他纳妾;每个男人都无私地绝对地忠于其君主、国王或皇帝,无私的含义包括奉献出自己的屁股。每个M在密室里大概也是这样忠于自己的S,这是一种无限雌伏、无限谄媚的精神。清王朝垮台后,不准纳妾也不准打屁股,但这种精神还在,终于在“文革”里达到了顶峰。在五四时期,辜先生被人叫做老怪物,现在却被捧为学贯中西的文化怪杰,重印他的书。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是为了让虐待狂的洋鬼子再来喜欢我们?

高考经历

我对事情实际的一面比较感兴趣:如果你说的是种状态,我马上就能明白是怎样一种情形;如果你说的是种过程,我也马上能理解照你说的,前因如何,后果则会如何。不但能理解,而且能记住。因此,数理化对我来说,还是相对好懂的。最要命的是这类问题:一件事,它有什么样的名分,应该怎样把它纳入名义的体系——或者说,对它该用什么样的提法。众所周知,提法总是要背的。我怕的就是这个。文科的鼻祖孔老夫子说,必也正名乎。我也知道正名重要。但我老觉得把一件事搞懂更重要——我就怕名也正了,言也顺了,事也成了,最后成的是什么事情倒不大明白。我层次很低,也就配去学学理科。

盛装舞步

很不巧的是,我们俩都是坚定的异性恋者,我的情况尚属一般,年兄不仅是坚定的异性恋,而且还有点骚——见了漂亮女生就两眼放光,口若悬河。当然,同样的话,年兄也可以用来说我。所以实际情况是:说我们俩是同性恋,不仅不正确,而且很离谱。那天晚上那位眼镜看到的,不是同性恋者快乐的舞蹈,而是一匹性情温良的骏马在表演左跨步……文化人类学指出,不同文化、不同价值观的人之间,会发生误解,明明你在做这样一件事,他偏觉得你在做另外的事,这就是件误解的例子。你若说,我们不该引起别人的误会,这也是对的。但我们躲到哪儿,他就追到哪儿,老在一边乱嘀咕。

孟老夫子的基本方法是推己及人,这个方法是错误的。推己往往及不了人,不管从谁那儿推出我们是同性恋都不对,因为我们不是的。但这不是说,我们拒绝批评。批评只要稍微有点靠谱,我们就听。

既然谁都不明白谁在说些什么,就应该互不答理才对。我在这方面做得不错,我从来不看有痰气的思辨文章(除非点了我的名),以免误解。至于我写的这种幽默文章,也不希望它被有痰气的思辨学者看到。

我怎样做青年的思想工作

最不幸的是,我竟是他的楷模之一。我可没蹲过派出所,只不过是个自由撰稿人,但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我的职业和摇滚青年有近似之处,口口声声竟说:舅舅可以理解我!因为这个缘故,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我都要负起责任,劝我外甥别做摇滚乐手,按他所学的专业去做电气工程师。虽然在家族之内,这事也属思想工作之类。按说该从理想、道德谈起,但因为在甥舅之间,就可以免掉,径直进入主题:“小子,你爸你妈养你不容易。好好把书念完,找个正经工作吧,别让他们操心啦。”回答当然是:他想这样做,但办不到。他热爱自己的音乐。我说:有爱好,这很好。你先挣些钱来把自己养住,再去爱好不迟。摇滚音乐我也不懂,就听过一个《一无所有》。歌是蛮好听的,但就这题目而论,好像不是一种快乐的生活。我外甥马上接上来道:舅舅,何必要快乐呢?痛苦是灵感的源泉哪。前人不是说:没有痛苦,叫什么诗人?——我记得这是莱蒙托夫的诗句。连这话他都知道,事情看来很有点不妙了……

因此我说:不错,痛苦是艺术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柴科夫斯基自己可不是小伊万;玛瑞·凯瑞也没在南方的种植园里收过棉花;唱黄土高坡的都打扮得珠光宝气;演秋菊的卸了妆一点都不悲惨,她有的是钱……听说她还想嫁个大款。这种种事实说明了一个真理: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因为我外甥是个聪明孩子,他马上就想到了,虽然开掘出艺术的源泉,却不是自己的,这不合算——虽然我自己并不真这么想,但我把外甥说服了。他同意好好念书,毕业以后不搞摇滚,进公司去挣大钱。

思想工作有各种各样的做法。本文所示就是其中的一种:把正面说服和黑色幽默结合起来,马上就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我看“老三届”

在上山下乡运动中,两千万知青境遇不同。有人感觉好些,有人感觉坏些。讨论整个“老三届”现象,就该把个人感情撇除在外,有颗平常心。“老三届”的人对此会缺少平常心,这是可以理解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极不寻常。怎么就落在我们身上,这真叫活见鬼了。人生在什么国度,赶上什么样的年月,都不由自己来决定。所以这件事说到底,还是造化弄人。

对残疾人的最大尊重,就是不把他当残疾人。

现在来谈谈那种坏事可以变好事,好事也可以变坏事的说法。它来源于伟人,在伟人的头脑里是好的,但到了寻常人的头脑里就不起好作用,有时弄得人好赖不知、香臭不知。对我来说,好就是好,坏就是坏,这个逻辑很够用。人生在世,会遇到一些好事,还会遇上些坏事。好事我承受得起,坏事也承受得住。就这样坦荡荡做个寻常人也不坏。

对黑人、少数民族、女人,都该做如是观。罗素先生曾说,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我以为这个原则是说,当语及他人时,首先该把他当个寻常人,然后再论他的善恶是非。这不是尊重他,而是尊重“那人”,从最深的意义上说,更是尊重自己——所有的人毕竟属同一物种。人的成就、过失、美德和陋习,都不该用他的特殊来解释。You are special,这句话只适于对爱人讲。假如不是这么用,也很肉麻。

我对国产片的看法

作家纳博科夫曾说,一流的读者不是天生的,他是培养出来的。《庐山恋》还评上了奖,这大概是因为编导对观众的培养之功,但是这样的观众恐怕不能算是一流的。所以我们可以改改纳博科夫的话:三流的影视观众不是天生的,他也是培养出来的。作为欣赏者,我们开头都是二流水平,只有经过了培养,才会特别好或是特别坏。

到国产片的现状,应该把编导对观众的培养考虑在内。

莫泊桑曾说,提笔为文,就想到了读者。有些读者说:请让我笑吧。有些读者说:请让我哭吧。有些读者说,请让我感动吧……在中国,有些读者会说,请让我们受教育吧。我举这个例子,当然是想用莫泊桑和读者来比喻影视编导与观众。敏感的读者肯定能发现其中的可笑之处:作品培养了观众的口味,观众的口味再来影响作者,像这样颠过来、倒过去,肯定是很没劲。特别是,假如编导不妥当,就会使观众不妥当;观众又要求编导不妥当,这样下去大家都越来越不妥当。作为前辈大师,莫泊桑当然知道这是个陷阱,所以他不往里面跳。他说:只有少数出类拔萃的读者才会要求,请凭着你的本心,写出真正好的东西来。他就为这些读者而写。我也想做一个出类拔萃的观众,所以也这样要求:请凭着你的本心去拍片——但是,别再扒人皮了,这样下去有点不妥当。对于已经不妥当的编导,就不知说些什么——也许,该说点题外之语。我在影视圈里也有个把朋友,知道拍片子难:上面要审本子审片,这是一;找钱难,这是二。还有三和四,就没必要一一列举,其中肯定有一条:观众水平低。不过,我不知该怪谁。这只是一时一地的困境,而艺术是永恒的。此时此地,讲这些就如疯话一般。但我偏还觉得自己是一本正经的。

我为什么要写作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

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减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

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汇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开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

《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

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如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生活和小说

因为生活对我来说,不是算草纸,可以说撕就撕,所以到后来我不再上山下乡时,已经老了好多。但是我的生活对于某些人来说却的确是算草纸,可以拿来乱写乱画。其实我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千万人中的一个。像上山下乡这样的事,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保不准还会有的。对此当然要有个正确的态度,用上纲上线的话来说,就叫做“正确对待”。这种态度我已经有了。

凭良心说,我希望现实的世界在理性的世界里运作,一点毛病都没有。但是像这样的事,我们自己是一点也做不了主的。

不管怎么说,有趣的事多少都带点毛病,不信你看有趣的纪实文学,总是和犯罪之类的事有关系。假如这些纪实文学记的都是外国,那倒是无所谓,否则不是好现象。至于小说越来越不好看,则有另外的原因。这是因为有人要求它带有正确性、合理性、激励人们向上等等,这样的小说肯定无趣。换言之,那些人用现实所应有的性质来要求小说、电影等等。我听人说,这样做的原因是小说和电影比现实世界容易管理,如此说来,这是出于善良的动机,正如堂吉诃德挑风车也是出于善良的动机。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却很不幸。因为现实世界的合理性里就包括有有趣的小说和电影,故而这样做的结果是使现实世界更加不合理了。由于这些人士的努力,世界越来越不像世界,小说越来越不像小说。我们的处境正如老美说的,在middle of nowhere。这是小说发生的地方,却不是写小说的地方。

小说的艺术

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做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王朔的作品

我认为,真善美是一种老旧的艺术标准;新的艺术标准是:搞出漂亮的、有技巧的、有能力的东西。批判现实主义是艺术的一支,它就不是什么真善美。王朔的东西在我看来基本属于批判现实主义,乌迪·艾伦也属这一类。这一类的艺术只有成熟和深刻的观众才能欣赏。

在我看来,所谓真善美就是一种甜腻腻的正面描写,在一个成熟的现代国度里,一流的艺术作品没有不包括一点批判成分的。因此,从批判转入正面歌颂往往意味着变得浅薄。王朔和他的创作集体在影视圈乃至文化圈里都是少数派。对于上述圈子里的多数派,我有这样一种意见:现在中青年文化人之大多数,对文化的一般见识,比之先辈老先生们,不唯没有提高,反而大幅度下降。为了防止激起众怒,我要声明:我自己尤其远不如老先生们。五六十年代的意大利的优秀电影一出现,老先生们就知道是好东西,给予“批判现实主义杰作”的美誉。现在的文化人不要说这种见识,连这样的名词都不知道,只会把“崇高”之类的名词径直讲出口来,也不怕直露。当然,大家不乏讴歌主旋律的决心,但能力,或者干脆说是才能,始终是个主要问题。多数的影视作品善良的创作动机是不容怀疑的,但都不好看。

搞影视的人常抱怨老百姓口味太刁,这意思无非是说老百姓太聪明,自己太笨。我倒觉得不该这样子不打自招,这就显得更笨了。我觉得王朔过去的反嘲、反讽风格,使我们能见到深一层的东西。最近听说他要改变风格,向主流靠拢,倒使我感到忧虑。王朔是个聪明人。根据我的人生经验,假如没有遇上车祸,聪明人很不容易变笨。可能他想要耍点小聪明,给自己的作品披上一层主旋律的外衣,故作崇高之状。但是,中国人都太聪明,耍小聪明骗不了谁,只能骗骗自己。就拿他最近的《红樱桃》来说,虽然披了一层主旋律的外衣,其核心内容和美国电影《九周半》还是一类。把这些不是一类的东西嫁接在一起,看上去真是不伦不类。照这个样子搞下去,广电部也未必会给他什么奖励,还要丢了观众。两样都没得到,那才叫倒霉。

萧伯纳的《巴巴拉少校》

真的,论起明辨是非,儿童仿佛比成人强,无知的人仿佛比聪明人强。这真是个有趣的现象。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接受一个伦理的(或宗教的)体系比接受一个真理的(或科学的)体系要容易得多。一个伦理的体系能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简单明了。人们能够凭良心、凭情感来明辨是非。

“明辨是非”并非毫无必要,但是如果以为学会了“明辨是非”就有了什么能力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学会了把世上一切事物分成好的和坏的以后,对世界的了解还是非常非常可怜的。我们还要继续学习一切是如何发生、如何变化的。这些知识会冲击我们过去形成的是非标准,这时我们就面临一个重大抉择,是接受事实,还是坚持旧有的价值观念?事实上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却成了接触世界与了解世界的障碍,结果是终生停留在只会“明辨是非”的水平上。可以这样说,接受了一个伦理的体系不过达到了小学四年级的水平,而接受一个真理的体系就难得多,人们毕生都在学习科学,接触社会。人们知道得越多,明辨是非就越困难。

在一个伦理的体系之中,人们学会了把事物分成好的与坏的、对的与错的、应该发生的和不应该发生的,这样的是非标准对我们了解世界是有不良影响的。科学则指出事物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不发生,这些事实常常与那些道德标准冲突。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如果我们承认它,就成了精神上的失败者。如果我们不承认它,那么我们就失去了一个认识世界的机会。事实上很多人为了这种精神上的胜利,就被永远隔绝在现实世界之外。

一个坏蛋清楚的头脑中,真理的成分要比善良的糊涂人多一些。然而坏蛋终究是坏蛋。这一点提示我们,“明辨是非”的伦理体系并非毫无用处,我只是说,它不是接近真理的方法。萧伯纳在其戏剧之中,把这一点表达得淋漓尽致。

盖茨的紧身衣

真正的小说家不会喜欢把小说写得像电影。我记得米兰·昆德拉说过,小说和音乐是同质的东西。我讨厌这个说法,因为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了音乐,就说不出小说该像什么了;但也不能不承认,这种说法有些道理。小说该写人内在的感觉,这是没有疑问的。但仅此还不够,还要使这些感觉组成韵律。音乐有种连贯的、使人神往的东西,小说也该有。既然难以言状,就叫它韵律好了。

我喜欢过不少小说,比方说,乔治·奥威尔的《一九八四》,还有些别的书。但这些小说对我的意义都不能和《情人》相比。《一九八四》这样的书对我有帮助,是帮我解决人生中的一些疑惑,而《情人》解决的是有关小说自身的疑惑。这本书的绝顶美好之处在于,它写出一种人生的韵律。书中的性爱和生活中别的事件,都按一种韵律来组织,使我完全满意了。就如达·芬奇画出了他的杰作,别人不肯看,那是别人的错,不是达·芬奇的错;米开朗琪罗雕出了他的杰作,别人不肯看,那是别人的错,不是米开朗琪罗的错。现代小说有这样的杰作,人若不肯看小说,那是人的错,不是小说的错。杜拉斯写过《华北情人》后说,我最终还原成小说家了。这就是说,只有书写文本能使她获得叙事艺术的精髓。这个结论使我满意,既不羡慕电影的镜头,也不羡慕比尔·盖茨的紧身衣。

个人尊严

从上古到现代,数以亿万计的中国人里,没有几个人有过属于个人的尊严。举个大点的例子,中国历史上有过皇上对大臣施廷杖的事,无论是多大的官,一言不合,就可能受到如此当众羞辱,高官尚且如此,遑论百姓。除了皇上一人,没有一个人能有尊严。有一件最怪的事是,按照传统道德,挨皇帝的板子倒是一种光荣,文死谏嘛。说白了就是:无尊严就是有尊严。此话如有任何古怪之处,罪不在我。到了现代以后,人与人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仍有这种遗风——我们就不必细说“文革”中、“文革”前都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到了现在,已经不用见官下跪,也不会在屁股上挨板子,但还是缺少个人的尊严。环境就是这样,公共场所的秩序就是这样,人对人的态度就是这样,不容你有任何自尊。

北京的某些街道很脏很乱,总要到某个国际会议时才能改观,这叫借某某会的东风。不光老百姓这样讲,领导上也这样讲。这话听起来很有点不对味。不雅的景象外人看了丢脸,没有外人时,自己住在里面也不体面——这后一点总是被人忘掉。

从大智者到通俗作家,有不少人注意到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现象。罗素说,中国文化里只重家族内的私德,不重社会的公德公益,这一点造成了很要命的景象。费孝通说,中国社会里有所谓“差序格局”,与己关系近的就关心,关系远的就不关心或少关心。结果有些事从来就没人关心。龙应台为这类事而愤怒过,三毛也大发过一通感慨。读者可能注意到了,所有指出这个现象的人,或则是外国人,或则曾在国外生活过,又回到了国内。没有这层关系的中国人,对此浑然不觉。

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是看他被当做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来对待。这件事有点两重性,其一是别人把你当做人还是东西,是你尊严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还是东西,也是你的尊严所在。挤火车和上公共厕所时,人只被当身体来看待。这里既有其一的成分,也有其二的成分,而且归根结底,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说来也奇怪,中华礼仪之邦,一切尊严,都从整体和人与人的关系上定义,就是没有个人的位置。一个人不在单位里、不在家里,不代表国家、民族,单独存在时,居然不算一个人,就算是一块肉。这种算法当然是有问题。我的算法是:一个人独处荒岛而且谁也不代表,就像鲁滨逊那样,也有尊严,可以很好地活着。这就是说,个人是尊严的基本单位。知道了这一点,火车上太挤了之后,我就不会再挤进去而且浑然无觉。

君子的尊严

中国的君子独善其身,这样就没有了尊严。这是因为尊严是属于个人的、不可压缩的空间,这块空间要靠自己来捍卫——捍卫的意思是指敢争、敢打官司、敢动手(勇斗歹徒)。我觉得人还是有点尊严的好,假如个人连个待的地方都没有,就无法为人做事,更不要说做别人的典范。

居住环境与尊严

中国这地方有一种特别之处,那就是人只在家里(现在还要加上在单位里)负责任,出了门就没有了责任感(罗素和费孝通对此都有过论述,谁有兴趣可以去查阅)。大家所到之处,既无权利,也无义务;所有的公利公德,全靠政府去管,但政府不可能处处管到,所以到处乱糟糟。一个人在单位是老张或老李,回了家是爸爸或妈妈,在这两处都要顾及体面和自己的价值,这是很好的。但在家门外和单位门外就什么都不是,被称作“那男的”或是“那女的”,一点尊严也没有,这就很糟糕。我总觉得,大多数人在受到重视之后,行为就会好。

饮食卫生与尊严

我以为,假如一个人在生活条件和人际关系上都能感到做人的尊严,他就按一个有尊严的人的标准来行事,像个君子。假如相反,他难免按无尊严人的方式行事,做出些小人的行径。

Categories: 文学
Date: 2017-09-13
Lastmod: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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